第八十五章 水落石出

“沒想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唐大鵬冷笑。

郭千總兩眼噴火,大吼一聲:“去死吧!”一拳向陳老頭麵門砸去,這一拳要是砸實了,陳老頭的腦袋非成個爛西瓜不可。

但是,郭千總這一拳砸了個空,郭千總定神一看,是雷芸兒及時將陳老頭扯到了一邊,躲過了他這一鐵拳。原來,唐大鵬發現郭千總情緒過分激動之後,生怕他控製不了自己,失手殺了陳老頭,那麻煩可就大了,便偷偷告訴雷芸兒注意郭千總,要是他動手的話,救一下陳老頭。

郭千總怒道:“放開!我要殺了他!”

唐大鵬說:“你不想知道郭琪是誰掐的嗎?”

郭千總愣了一下,說道:“方才陳迪承認……”隨即想起陳迪也承認掐死了郭琳,結果是陳老頭掐的,難道,郭琪也是她掐得嗎?心頭一凜,郭千總揮了一下拳頭,喝問陳老頭:“我女兒郭琪是不是你掐的?”

陳老頭打了一個哆嗦:“我沒有!我真的沒有!我也不知道琪兒怎麽倒在那個房間的,我走的時候沒見到她。真的,我發誓!我沒有啊!”

郭千總見這老頭不像撒謊,心中也想到,既然他都承認奸殺了郭琳,如果郭琪也是她掐的,那他沒有理由隱瞞,所謂一羊也是趕兩羊也是轟嘛,沒必要說一個瞞一個。有些疑惑地看了看唐大鵬:“唐兄弟,真不是他殺的嗎?”

唐大鵬看了看郭夫人懷裏的郭琪,歎了口氣,說道:“這個問題,恐怕隻能由陳夫人自己來回答。”郭琪臉色變得煞白,唐大鵬的話,讓她又回到了那個恐怖的中午。她使勁搖著頭,隨即發出一連串的咳嗽聲。

郭千總心疼地說道:“我問過她好幾次,可她就是不肯說,唉~!”還重重的歎了一口氣。

唐大鵬叫道:“陳夫人,哦不,對不起,我還是叫她郭姑娘比較好——她不肯說,那是因為,差點掐死她的人,正是他的夫君陳迪!”

這個答案郭千總也知道,郭千總說道:“陳迪也承認……”

“沒錯,陳迪的話我也聽到了,可你知道他為什麽要殺他娘子呢?”

眾人雖然猜到了大部分,但他們還是希望唐大鵬能作出更合理的解釋。

“陳迪殺他娘子,是為了掩蓋他父親,也就是這個老**賊的醜事,因為陳老頭**郭琳的時候,郭琪姑娘正好帶著夫君陳迪來找她妹妹玩,目睹了這場亂.倫之事。由於他們兩看見郭琳沒有任何反抗,他們不知道這時候郭琳已經中了迷香,又被掐昏了,還以為是兩人通奸,所以,他們兩趕緊躲在一旁,直到陳老頭離開,然後才進了房間,這時,他們才發現郭琳已經沒氣了。郭姑娘,我說得對不對?”這一番過程完全是唐大鵬的推測。

郭琪沒有回答,低著頭輕聲抽泣,不時地咳嗽著。

郭千總道:“唐公子,請你接著說。”

唐大鵬繼續分析道:“郭姑娘和陳迪這才知道大事不好。郭姑娘要告發,陳迪為了掩蓋他老爹的醜事,才下毒手把郭姑娘往死裏掐,幸虧郭姑娘命大,得以死裏逃生。對不對?郭姑娘。”

郭琪抬起頭,沙啞著嗓子說道:“我……我沒有要告發!”

眾人吃了一驚,原來,郭琪能說話了!郭千總和郭夫人興奮地圍在郭琪身邊,郭千總問道:“琪兒,你能說話了?太好了!”

原來,郭琪的喉嚨經過郎中治療之後,已經慢慢恢複了發音功能,隻是還很費力。現在唐大鵬冤枉她說她要告發陳老頭的醜事,她一急之下,張口分辨,就說出了話來。

唐大鵬驚訝道:“你能說話了?那太好了,郭姑娘,是不是陳迪掐昏你的?”

雷知縣在一旁也說:“你,你不用擔心,陳迪已經死了,不用顧慮什麽了。”

郭琪點點頭,遲疑了一下,這才說道:“是~,但我……我沒想過……要告發……公公。”

“啊?你不想告這陳老頭,這老鬼可是殺死你妹妹的凶手啊!”唐大鵬驚問。

郭琪眼淚簌簌落了下來,沙啞著嗓子,一邊輕輕咳嗽著,一邊慢慢說道:“我告訴夫君,咳咳……,我是個守孝道的女人,咳咳……我不會……不會告發公公的,可他不信,就掐我……我拚命掙紮,桌椅板凳都翻了,然後……我就不知道了……”

現在明白了,陳迪掐郭琪是為了殺人滅口,所以,郭琪複活之後,當然害怕陳迪會繼續殺自己,所以每次見到陳迪,都象老鼠見到貓一樣。而陳老爺子不知道郭琪和陳迪偷窺到他的醜事,也就不會想到殺郭琪,所以郭琪不用害怕陳老頭。

不過,郭琪提到她是因為孝道而沒有告發陳老爺子,這一點唐大鵬就不明白了,他見眾人點頭,一付恍然大悟的樣子,更是不解,問郭琪:“你守孝道,與告發你公公這個殺人犯,有什麽關係啊?”

雷知縣在一旁說道:“賢侄,你,你怎麽聰明一世糊塗一時呢?聖賢孔子曾雲:‘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矣。’自古君王都是以,以仁孝治天下,寧可為,為孝而屈法。這子為父隱,那是天,天經地義的事情,郭姑娘雖然知道他公公犯,犯了罪,卻不願意告發,這,這正是子為父隱啊。”說到這裏,雷知縣擊掌歎息道,“郭,郭姑娘遇此劫難,還有如,如此孝心,真,真是難得啊,難得。”

什麽狗屁邏輯?唐大鵬心裏暗罵,公公把自己的妹妹強奸了,自己不告發他還是孝順,什麽玩意嘛。

唐大鵬用現代的思維去思考古代的規定,當然得出狗屁邏輯的結論,其實,早在漢代,就已經將儒家經典作為裁判案件的理論依據,史稱“春秋決獄”。並正式確定了“親親相隱”的司法原則。此後曆代王朝,都延續了這個原則,並加以發揮,唐朝擴大到了“同居相隱“,就是說沒有親屬關係的奴婢等,也負有相互隱瞞犯罪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