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麵對一個瘸腿男孩的示愛上

第122章 主謀竟是市花亞軍盧曼

雖然青梅明明知道陳鵬飛不再到祥雲喝酒,但她有時收攤後還是不由自主的拐過去看上一眼。

總是希望而去,失望而歸。可失望之後她照去不誤。有一次,雖沒有看到陳鵬飛,但他看到了瘸腿小夥孫誌勇。孫誌勇就坐在陳鵬飛曾經坐過的那個位置,他也和陳鵬飛一樣,在一杯一杯獨自喝酒。

見到孫誌勇,青梅想閃開,但她的腳卻像灌了鉛一樣,沉得挪不動步子。畢竟她的生意是人家孫誌勇幫忙才弄起來的,見了麵怎麽也得打個招呼,不打個招呼良心都過不去。青梅就走過去站到孫誌勇的桌子跟前,孫誌勇以為是服務員,他頭都沒抬,繼續喝酒。

站了片刻,青梅說,孫誌勇,少喝點,小心喝多了回不了家。

孫誌勇抬頭見是青梅,一咧嘴就堆起一臉笑容,然後拽了青梅坐下,說,我一個人喝酒正沒意思呢,越喝越沒意思,你來了就陪我喝兩杯。青梅說,我可不會喝白酒。孫誌勇說,那你就喝啤酒,果啤也行。說著就讓服務員上了一瓶果啤。

果啤斟上,孫誌勇才想起給青梅要一套餐具,光喝酒不行,還得吃菜。孫誌勇表現得很殷勤,青梅卻有點不自在。這個地方是陳鵬飛常來自斟自酌的地方,萬一陳鵬飛突然來了怎麽辦?我與一個他不認識的男孩在一起喝酒,他會不會產生誤會?這麽一想,青梅就站起來要走,孫誌勇漲紅了臉生氣地說,怎麽,看不起我是吧,這點麵子都不給?

青梅複坐下。她想,如果真碰上陳鵬飛才好呢,想見他見不上,電話又變成了空號,雖說不上眾裏尋他千百度,至少也算是煞費苦心了,能在這兒碰上,那真是機緣巧合了。即使產生一點誤會,那也證明他心裏有我,他要心裏沒我,就什麽誤會都不會產生。這麽想著,青梅就端起酒杯跟孫誌勇碰了一下。

孫誌勇說,青梅,你的手機怎麽打不通了呢?

青梅說,我換號了。

孫誌勇把青梅新的號碼存到他的手機裏說,難怪,我給你打了無數次電話,沒一次通的。

青梅說,打了無數次?找我有事嗎?

孫誌勇眼珠都喝紅了。她瞪著一雙血紅的眼睛盯著青梅說,沒事就不能給你打電話嗎?想你了還不行嗎?

青梅心裏一怔,但麵上沒有絲毫表露。她怔的是“想你”這個字眼。這個字眼不是隨便亂說的,尤其男孩和女孩之間,那是代表特殊含義的。有愛才會“想”,無愛想都想不起來。難道孫誌勇在婉轉的向我示愛?這可不能接受。必須把事情弄清楚。這種事是不能含糊的。

青梅就問,你想我是啥意思?

孫誌勇盯著青梅的目光一直沒有移開,他雖然眼睛血紅,但目光非常柔軟,像一根根柔軟的指頭一樣,在青梅的臉上撫摸。他含情脈脈地說,這麽簡單的意思還不明白?還需要我明說嗎?想你就是喜歡你。青梅,你不知道,從你來買餃子器的那天起,我就開始喜歡你了。你說怪不怪,就那麽一眼,我就不可救藥的喜歡你上了。你那水樣的眼波,小巧的鼻翼,圓臉上淺淺的笑靨,都讓我過目難忘,即使你一轉身、一甩手、一邁步都那麽有態。我在想,我要是有這麽一個女朋友該有多好啊!從那以後,我幹什麽都心神不寧,晚上也總是失眠,你不知道,我睜著眼睛度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啊!可是,每次見你買菜的時候,我總想對你表達,也總不敢上去對你表達。後來,想對你表達時,卻見不著你了,電話也打不通了,內心的苦悶無處排解,我就隻有借酒澆愁了。李白說抽刀斷水水更流,借酒澆愁愁更愁,真的是這樣,我天天來喝酒,越喝心裏越苦悶,我都要崩潰了。今天見了你,我心裏非常高興,喝了酒,借著酒勁,我才敢什麽都對你說,我不怕你笑我,你笑我我也要對你說,說了也許隻後悔一時,不說我會後悔終生的。

青梅的預感得到了證實,孫誌勇的“想你”果然蘊藏著特殊的含義。他一口一個“喜歡”說得青梅耳熱心跳,但青梅認為“喜歡”和“愛”距離很遙遠,而孫誌勇和陳鵬飛的距離也很遙遠。陳鵬飛是愛她的,他才僅僅“喜歡”,就差這麽一點就有天壤之別。更何況她也是愛陳鵬飛的,她既然愛了一個人,就不可能再去愛別人,她是一個對自己非常負責的人。

青梅就開門見山直接了當的告訴孫誌勇:誌勇,對不起,我不能接受你的喜歡,因為我已經喜歡上了別人,不……不僅是喜歡,而且是愛。他的名字叫陳鵬飛,比我大六歲,自己開了個名叫華娛的公司。在你之前我們就相愛了,一晃也大半年了吧!

一聽這話,孫誌勇腦子轟的一響,跟著臉就青了,連眼裏的血紅也變成了青紅。他盯著青梅的目光突然一把手走,眼皮耷拉下來,然後僵硬的合上。當他再睜開眼時,眼裏是一汪暗紅的淚水,淚水順著眼角在悄無聲息的往下走,走過臉膛,走過腮邊,一直走進脖子的深處。

孫誌勇又盯了一眼青梅問,連一點希望都沒有了嗎?

青梅非常肯定的點了一下頭。

孫誌勇非常絕望的說,想不到……是這樣……這麽一個結局。人家有公司,我有什麽?我無話可說了。是啊,我一個瘸了腿的人,怎麽能配得上像天仙一樣的你呢?

青梅想,我哪比得上天仙呢,他是情人眼裏出西施吧!

青梅就端起杯子主動跟孫誌勇碰了一下:誌勇,我沒你想得那麽好,我隻是個普通的打工妹而已,真的,非常普通。你也不要傷心,我們做不了夫妻(她竟然把夫妻這兩個字也明確說出來了),還可以做朋友嘛!我愛陳鵬飛是愛他那個人,不是他的公司,你不要和他比。再說,你雖然腿有點殘疾,但在我眼裏,你從來都沒有殘疾過,你靠自己的勤勞去賺錢,櫛風沐雨,早出晚歸,你比許多健全人都要堅強。

孫誌勇說,我本來也是健全的,像你愛的那個陳鵬飛一樣,有一雙健步如飛的腿,隻不過我後來才瘸了一條。我這條腿不是為自己瘸的,是為別人瘸的。

青梅趁機把話題轉移過來,就追問,怎麽回事?說來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