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張發財

張發財並不是一個流氓大亨,與李芳芳相處後,他為她的善良老實所深深感動,覺得自己要信守諾言,就斷了再與她交好的念頭。可幾天後,他就忍受不住了。李芳芳的溫柔美麗,李芳芳的善良老實,與李芳芳相處的美妙快樂,不時出現在他的腦子裏,他白天想,有時晚上做夢也想。他甚至分析,女人有了第一次出軌後,口頭上說不要了,可心裏不會堅決拒絕的,李芳芳也應是這樣。於是,他讓自己的親信去買了一部新手機,一個新號碼,專門用作與李芳芳聯係。

之後張發財多次在晚間給李芳芳打電話,先是說一些道歉的話,再問她近來身體如何,工作好嗎,接著說一些想與她見見麵說說話的話。李芳芳隻是聽著,一般不說話,偶然簡單地應答幾句。而當聽到要約她見麵時,都會明確拒絕。但張發財不死心,仍然經常打電話。

有一次,張發財在新和村的一個朋友喬遷新居,他到他家吃飯,偶然發現李芳芳就住在斜對麵的出租房裏。第二天,他就在附近一個茶室包了一個包廂,打電話給李芳芳,約她出來喝喝茶,聊聊天。李芳芳開始不肯來,張發財說你不來,我就到你房間找你,我就在附近,我知道你住哪裏。李芳芳怕張發財找上門,被人看見就不好了,而且媽媽、孩子都在家,於是隻好與媽媽說出去有點事,這才到了張發財所在的茶室。

二人見麵後,張發財又就上次那事向李芳芳道了歉。李芳芳說事情已經過去了,你也不要多說了,隻要你信守諾言就行。張發財接著又有事沒事地找話說,當說到酒店餐廳的經營情況時,李芳芳倒也與他議論了幾句。接著,張發財拿出一個塞得滿滿的檔案袋與一個小小的首飾盒,對李芳芳說,我知道你家裏經濟比較困難,這裏有十萬元給你先拿去用,這點錢對我來講是小錢一筆,是我的一點小心意,沒有什麽別的意思,請你收下;這是一條金項鏈,很細很便宜的,但款式較好,你戴著會合適的,而且也不顯眼。李芳芳再三推辭,堅決不收。張發財反複勸說,懇請李芳芳收下。二人推來推去,最後張發財說,那你錢一定不要,就收下這條項鏈吧,讓我略表一下心意。見張發財沒有什麽不雅舉動,態度又很誠懇,項鏈也值不了多少錢,李芳芳推辭了一番,就收下了。

不知是喜歡這條項鏈的款式,還是隱約對張發財有種好感,可能也認為人家也不會知道這是張發財送的,之後,李芳芳就把這條項鏈戴在了脖子上。

而自那晚接觸以後,張發財想盡管李芳芳沒收錢,但收下了金項鏈,且他還發現她把它戴上了,就認為隻要再花一些軟工夫,就有可能俘獲李芳芳的芳心。但在9月後,他給李芳芳打電話,她卻要麽不接,要麽簡單和他聊幾句就掛了,約她出來也是怎麽說她都不答應。後來,他從胡大吉那裏得知李芳芳要辭職回家,心裏如同要失去唯一的寶貝似的,十分著急。9月18日晚上,張發財知道李芳芳身體不適在家休息,沒打電話,帶了一些水果,把車停在小巷後,戴上假發套,就直接找到了李芳芳的出租房。

到了李芳芳房門口,張發財拿下假發套塞進帶來的手提包中,開始敲門,敲了好一會兒門才打開。

李芳芳見張發財突然登門,很驚訝也很緊張,問:“你怎麽知道我住這裏?你來幹什麽?”

張發財答:“我是偶然知道你住這裏的。你身體不好,我就是來看看你,你總不能拒絕我吧?”

李芳芳似乎有點感動,遲疑了一會兒,還是讓他進了屋,並請他在南間窗前一張凳子上坐下,給他倒了一杯茶。

張發財很老實地在凳子上坐下,親切地問:“芳芳,你身體怎麽不舒服?”

李芳芳說:“沒什麽的,可能是感冒,有點頭暈、發燒,休息一兩天就會好的。”

“那你應該好好休息,多休息幾天,上班不去沒關係的。”

“謝謝!我很快就會好的,好了就去上班。”

張發財又說如有必要,他可以幫助聯係個好醫生,好好診斷治療一下。李芳芳回答說她會注意的,吃點藥就行了,沒必要到醫院去。

“聽說你要辭職回家是嗎?”張發財站起來,忍不住問道。

李芳芳也站起來說:“是的,我女兒小,父母身體又不好,需要我回去照顧,我國慶節假期後就回去。”

張發財一聽李芳芳真的要辭職,而且很快就要回去,就想極力勸阻,說:“我知道你們山區條件較差,回去生活會有困難。我的公司近期談成了一個大項目,要招一批中層管理人員,我可以安排你去,這樣一年會有十多萬元收入,幹得好還會有獎金,獎金會很高。你可以把家人都接出來嘛,你小孩可在城裏就讀,學習條件肯定比你們那邊好多了。錢不夠,我可以資助你。”

張發財一口氣講了一長段勸李芳芳留下來的話。可是李芳芳毫不動心,隻說謝謝,仍然堅持要走。

張發財見勸不動,隻好坐下來,尷尬地沉默了一會兒,之後又站起來走到北麵方桌旁,拿起一個他帶來的蘋果,對李芳芳說我給你削個蘋果吃。

李芳芳見狀,搶過蘋果說我來削。她先到水池把蘋果洗幹淨,再從方桌上拿起水果刀削好,見張發財已坐回到南間的凳子上,便送過去給他吃。

張發財見此很感動,接蘋果時又碰到了李芳芳柔軟的手指,一下子激動起來,放下蘋果就抱住了李芳芳。李芳芳掙紮著不讓他抱。他抱得越緊,她掙紮得越厲害,並哭著罵張發財你怎麽這麽壞,怎麽說話不算數!

張發財不顧李芳芳哭罵、掙紮,用力把她擠到牆邊,一手摟著她,一手開始撕拉她的衣服。

這時,手拿玫瑰花的錢康康猛然推門衝了進來,對著張發財怒吼道:“住手,你這混蛋!”

張發財見有人進來,放開李芳芳就往外跑。但當他發現來人是錢康康時,即小聲但嚴厲地說:“關你什麽事,你叫什麽叫!”他與錢康康雖然沒直接接觸過,但認出他是他酒店的員工,員工管老板的事,他不由得很生氣。

張發財說著就要往外走,錢康康伸手一把抓住了他,張發財馬上出手打了錢康康一拳,二人隨即扭打在一起。到底是錢康康年輕力大,他在扭打中趁二人有所分開時,一拳擊到張發財的腹部,並順勢用雙手猛推他的身體。張發財後退幾步後上身仰倒在方桌上。這時,他看到桌上有一把刀,順手拿起並站起來,猛然刺向正衝上來的錢康康。錢康康“哎喲”叫了一聲,當即雙手捂胸跌倒在地……

一直在旁邊勸架的李芳芳見錢康康倒地後掙紮、抽搐了幾下就不動了,胸前湧出許多血,就一把抓住張發財說,你怎麽能殺他,要他馬上把錢康康送醫院搶救。

張發財徹底慌了,急於想掙脫逃走,但李芳芳死死抓住他不放。張發財掙紮幾次都沒掙脫,就狠勁地推了她一把。李芳芳猛地後仰倒地,隻聽她“啊”地叫了一聲就沒了聲息。

張發財馬上把李芳芳抱到**,又搖又叫,她都沒有反應。他又探探她的鼻子,覺得已經沒有氣息了,憑經驗他以為她死了,因為以前他見到過一人後仰倒地後就死了。他又去搖動、探摸了一下錢康康,發現他也死了。

闖下了殺死二人的大禍,張發財驚慌了一陣子,但之後反而冷靜了下來。他先拿起一條毛巾擦了擦他自己手碰到過的茶杯等物品,然後用毛巾裹住手開始翻動室內物品,偽裝搶劫殺人現場。當他打開床頭櫃,發現自己送給李芳芳的項鏈時,下意識地拿起放進自己的口袋。隨後他粗粗地翻了一翻,拿了二百多元錢,又找到李芳芳、錢康康二人的手機,關機後放進自己帶來的手提包中,再用毛巾包了那把刺死錢康康的刀,也放進了手提包,之後就逃離了現場。匆忙中,他沒有關燈。

張發財開車回到酒店,從車上找出兩個塑料袋,把假發套、兩部手機、刀和毛巾,還撿了一塊磚頭一並放進一個袋,再在外麵套上一個袋,悄悄扔到停車場西麵的一條河中。

至於那條項鏈,他考慮再三,沒有扔掉。李芳芳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太完美了,他很後悔自己不小心撞死了李芳芳。他想自己今後肯定會懷念李芳芳,這條項鏈可以說是他送給她的信物,想想李芳芳,看看這條項鏈,或許會緩解一點思念吧?

9月19日下午,張發財有意識地打電話給住在李芳芳家旁邊的朋友,說過幾天找幾個朋友一起聚聚。那朋友說好的,同時告訴他,他家旁邊發生大案了,有兩人被殺,但是其中一個女的好像沒死,已經送醫院搶救了。

張發財聽了沒多問,心中卻十分恐懼,當晚即以出差為由離開了雲山。之後,他通過自己的親信,了解到李芳芳傷得很重,很可能搶救不過來,哪怕救回來,也是植物人,說不了話。張發財實在舍不得離開自己溫暖可愛的家,也實在舍不得拋棄自己一手創辦的企業,他想自己作案前化了裝,對二人實施傷害後又對現場作了處理,警察應該難以查到他;他分析了馬超帶隊到酒店調查與他交談的情形,覺得警察並沒有懷疑到他;他還通過上網查詢,從法律上找到了為自己辯護的理由,於是,幾天後,他懷著僥幸的心理,回到了雲山。

前幾天,他發現公安已經在調查俞中、胡大吉,而他們二人多少知道些他與李芳芳的事,他判斷公安會很快查到他的頭上;再者,公安局把李芳芳轉到部隊醫院治療,加強了保密工作,他已無從得知李芳芳的生死情況,於是他對公司的一些事務作了安排,找了個到香港談業務的理由,匆忙地趕往省城想出逃境外。慌亂中,他忘了帶走那條致命項鏈。

根據張發財的交代,並經其到現場辨認,刑大偵查員在輝煌大酒店停車場西麵的那條河中打撈上來一個塑料袋,內有張發財所供認的全部物品。

經過DNA實驗室的檢驗鑒定,送檢的項鏈中檢出與李芳芳相同的DNA分型,在項鏈的黃絲線上檢出與張豔麗相同的DNA分型。這樣,可以認定該項鏈為李芳芳所佩戴過的項鏈。從河裏打撈上來的毛巾、水果刀上仍然殘留有血跡,從中檢出了與錢康康相同的DNA分型。

有了這些客觀物證,結合勘查、調查、視頻、信息等證據,加上張發財本人的供述,事實清楚,證據充足,張發財是“9·19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確認無疑。

刑偵大隊與法製大隊進行了反複多次的研究,對現場勘查、屍體檢驗、損傷鑒定、調查訪問,以及張發財的供述等材料、證據作了全麵分析,認為張發財有侵害李芳芳的行為在先,他在與錢康康扭打中,用刀刺向錢康康,造成其死亡,是一種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行為;對李芳芳的傷害,張發財在掙紮不脫的情況下,猛力推倒李芳芳,應該預見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卻仍持放任態度,也構成故意傷害罪。經報局領導審核同意,公安局以張發財涉嫌故意傷害罪、盜竊罪向檢察院提請逮捕張發財。

檢察院依法訊問了張發財,並應張發財的辯護律師要求,聽取了律師的意見。張發財與其律師都提出,張發財沒有殺人動機,沒有攜帶凶器,對錢康康動刀是在遭到猛烈打擊後的防衛行為,對李芳芳是因為失手推倒而致她受傷,要求定罪為防衛過當與過失傷害。

檢察院經過反複多次研究,最後認可公安局提出的罪名,批準對張發財逮捕。

逮捕張發財後,馬超帶領參偵人員,又深入開展了調查取證工作,很快就向檢察院移送起訴。

馬超對起訴意見書親自作了修改把關。他把張發財沒有攜帶凶器、扭打中臨時起意動刀、刺中錢康康一刀後與推倒李芳芳後沒有再實施其他加害動作、歸案後能夠坦白交代罪行、主動要求賠償被害方損失等情況,都如實地或修改,或補充進去。這既是實事求是,也是為了兌現訊問中對張發財的承諾。

至此,經過一個多月的日夜奮戰,“9·19案件”勝利告破。

在李芳芳老家鄰村的一座大山上,出現了一座小小的新墳,裏麵埋葬著錢康康的骨灰。墳前跪著李芳芳,她悲痛萬分,邊哭邊說:“康康呀,姐姐認你這個弟弟。弟弟啊,你那麽善良、純真、勤快,你一定上了天堂。天堂中沒有醜惡殘忍。姐姐祝你一路走好,祝你幸福快樂!”旁邊站著萬正強,他的雙眼也噙滿了淚水。

這一幕是真實的,李芳芳不僅真的沒有死,也沒有變成植物人。原來“9·19案件”偵破一段時間後,可能是部隊醫院的醫療水平高,也可能是一直陪護在身旁的萬正強癡心真情的感應,還可能是自己不甘紅顏薄命而有頑強的生命力,李芳芳蘇醒過來了,並慢慢地恢複了記憶與肢體功能。準備回家之前,她說一定要帶上錢康康的骨灰。萬正強很理解她的心情,主動找到公安局刑偵大隊,在楊秋露等人的幫助下,到殯儀館領取了錢康康的骨灰。

李芳芳臨走前,馬超、楊秋露、張鶯、韓帥等人專程到醫院看望她,送給她一份補品和一份刑大民警的捐款,讓她用於安葬錢康康。

回來的路上,馬超想,要是每個人都能守住道德底線,那會減少多少悲劇,增添多少幸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