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星星點燈

第三十章 星星點燈

?“嗯,”周誌宏望著王叔說,“就是一直沒喝,怕喝醉。”

王叔擰開那一小瓶白酒,仰起頭喝了一小口,酒精的刺激讓他吸了口氣。他對周誌宏說:“小夥子可以啊,會喝酒嗎?”

“會倒是會啊,這喝酒不跟喝水一樣嗎,誰不會喝啊。不過,我喝不了多少。”周誌宏回答說。

“行。”王叔說著坐到周誌宏旁邊,“那來陪我喝幾杯。”

“但是這一小瓶也不夠啊,你還有嗎?”王叔坐下後又問道。

“有,多的是。”周誌宏邊說邊在大背包裏掏著,沒一會兒就又掏出兩三瓶來。

王叔接過一瓶遞給我,說:“婁厲,喝酒不?”

“我不喜歡喝白酒。”我回答說,但手裏已經接過了酒瓶,“不過既然你們都喝,我也喝一點吧。”

說完他倆就擰開瓶蓋喝了起來,我也照做了。瓶口湊到鼻子前,散發出的酒精味讓我很不舒服,我從小就聞不習慣白酒的味道。但是話已出口,總不能又說不喝了吧,反正喝一點也沒有什麽大礙。我微仰起頭,嘬了一小口。熱辣的酒水刮喉而過,咽下去後我渾身不舒服。不過還好,至少沒有吐出來。

王叔從那堆食物裏挑出一包花生來,就著下酒吃。我撿出幾包薯片拿給段可,但她拒絕了,說自己不餓。她靠在我肩膀上不說一句話,不知道在想什麽。

“你們看,這有酒喝有火烤的,就差吃點熱食了。要不我們烤點狼肉吃?”周誌宏提議說,“不知道狼肉跟狗肉是不是一種味道。”

我想起了狼身上的惡臭,頓時沒有了食欲,便說:“算了吧,他們身上這麽臭,估計味道不怎麽樣。”

“這個倒不是問題,”王叔接我話道。

王叔往火堆了加了些柴,又對周誌宏說:“主要是太麻煩了,這裏連水都沒有,怎麽剝皮剖肉?有酒喝就不錯了,下次,下次有機會再去打點活物來吃。”

周誌宏無奈的點點頭。

周誌宏喝完一口酒,突然一拍手掌,似乎想到了什麽。他從背包裏掏出個東西來,然後拿在手裏,在那個小東西上按來按去。不一會兒,竟聽到音樂從他手裏傳出來。

我看這東西好玩,便問他要了過來。拿在手裏,我借著火光一看,原來是一個老式MP3,還是用電池供電的那種。此時MP3正播放著一首我沒聽過的歌曲,雖然聲音不大,但在這個周圍無比安靜的夜晚,可以聽得非常清楚。

伴著音樂,我們三人喝了一口又一口的酒,不過我都是小口小口的嘬著,王叔和周誌宏倒是喝了不少。沒一會兒,周誌宏的臉在酒精的作用下,開始發紅。

“能遇到你們真好。”周誌宏撐著發紅的臉龐,自言自語道。這小子突然說這麽奇怪的話,估計是喝醉了。

“之前我一直在想啊,要是這個世界上,如果真的隻剩下我一個人了,我該怎麽辦。”他繼續說。

“後來呢?”王叔抿著一口酒,看著他說。

“後來,後來真的碰不到一個人,我就不去想了。”

“這就對了嘛,”王叔說,“活著才是最重要的。”

“我並不這樣認為。”周誌宏立即說,他突然挺直了身體,然後又彎了下去,“假如有選擇的話,我寧願跟他們一起死。”

“為什麽想死?”王叔問。

“死了,就不用活在回憶裏了啊。難道你每天不會去想你的朋友和家人嗎?”

“你說的東西,我都有,而且我還有一個兒子,年紀比你還大。”

“而且,你可以選擇,剛才來狼的時候,你可以跟我們講一聲,你想死,我們就不用管你了。可是你沒有,這說明你還是不想死,想繼續活。”王叔補充道。

周誌宏不說話了。

“我覺得,你腦子裏的那些人,偶爾想一想,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兒。”王叔說。

“可一閑下來,就會去想啊。”周誌宏說。

“那就找點事做。”

“什麽事?”

“好好活下去。”王叔說。

王叔點燃一支煙,又繼續說:“人不在了就是不在了,你還沒死,就要想辦法活下去。小夥子,現在還能活的人不多了,你要是想得開,我們這三個人,你完全可以當朋友看。”

十幾天前還在想著要自殺的王叔,沒想到這麽快就把這個問題看通透了,經曆過生死的人,想問題就是看得開呀。而且,在我印象中,王叔除了講故事,還是第一次對一個人說這麽多話。

“嗯,遇到了你們,我就感覺到生活有了意義,有事情可以做了。”周誌宏說。

“至少不是孑然一身了。”我插話道。

“行啦,你這娃就是喜歡講些不搭邊的話,什麽意義不意義的,喝酒才有意義。”王叔大聲的說道,不知道是不是也喝醉了。說完他將瓶裏剩下的酒喝了個精光。

周誌宏也跟著喝了一口,然後看著麵前的火堆不說話。沒一會兒,我就看到他的眼睛下方有些濕潤。

他的眼鏡裏倒映出跳動的火光,遮擋住了他的眼神。我看著他眼鏡鏡片裏跳動著的火焰,沒想到這個整日嬉皮笑臉的準文藝青年,在酒精的作用下,也會有感傷的一麵。是啊,現在還活著的人不多了,但還活著的人,誰的背後沒有一點故事呢。

段可在我肩上打著瞌睡,於是我跟他倆提出,準備先睡了。我雖然沒有喝多少酒,但酒精直入肝脾,多少讓我有點意識模糊、困意縈繞。

“行,你們先睡吧,我和這小夥再吹一會兒。”王叔說。

我抱起已經睡著的段可,在農房的牆角處清理出一片區域,然後放下她,用背包給她枕著頭。這丫頭,也太愛睡覺了。不過看著她熟睡的樣子,我還是挺高興的。我靠著牆坐下來,看到還在篝火堆旁喝酒談話的王叔和周誌宏,我又想起了他們剛才的對話。

我這個人比較實在,以前從沒有過多的心思像周誌宏那樣,去尋找生活的意義。今天被他這麽一提,我覺得,他說的生活的意義,不過就是對生活的滿足感罷了。在看到父母遺體的那一刻,我有過這樣的感覺,不隻是生活失去了意義,連生命都感覺沒有了意義。但僅僅兩三天過後,又有一群新的人闖進我的生活,帶來喜怒哀樂。王叔說得對,我們四個人,能碰到一起,就算是新的家人與朋友了。對我現在來說,生活的意義就是,每天能夠看到段可安穩入睡,王叔我們幾個能夠平安的活下去,這就夠了。

過去的記憶裏的家人和朋友,就留在記憶裏吧,記憶裏的東西,才是永恒的。雖然我這樣說服著自己,但我還是無比想念我的父母,他們還在的話該多好。

越深入的想下去,我心裏就越感傷。看來我還沒有達到王叔的境界,把回憶過去的人物,變成一件美好的事情。我現在想到他們,隻會把心情變得更沉重。算了算了,我索性不再去想,便躺下了身子。我取下槍放到身旁,免得半夜又有什麽鬼東西躥出來。

想到今天被殺的幾匹狼,想到我與它們廝打的畫麵,我又覺得,好好活下去,並不是一件很難做到的事情,而是人的本能。

周誌宏的MP3又切換到了下一首歌,依舊是我沒有聽過的歌曲。歌曲律動的節奏差點讓我的身體跟著動起來,前奏一完,歌手就開始唱詞了。一句句歌詞,清晰的傳入了我的耳朵裏。

“抬頭的一片天,是男兒的一片天。

曾經在漫天的星光下做夢的少年。

不知道天多高,不知道海多遠。

卻發誓要帶著你遠走,到海角天邊。

不負責任的誓言,年少輕狂的我。

在黑暗中迷失才發現自己的脆弱。

看著你哭紅的眼睛,想著遠離的家門。

滿天的星星請為我點盞希望的燈火。

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家門。

讓迷失的孩子,找到來時的路。

星星點燈,照亮我的前程。

用一點光,溫暖孩子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