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劉邦來了

話說這天劉邦一個人在街上溜達,跑到賣狗肉的樊噲那裏蹭點狗肉吃,沒想到往常人滿為患的樊噲狗肉店居然門可羅雀,一問才知道,人人都幻想著能夠迎娶白富美,都紛紛捐點錢,然後擠進呂家大門去了。劉邦一聽,心想,哼哼,這呂家大小姐一定是我的。

立馬連狗肉都不吃了,就去了呂公家。此時蕭何是管記賬的,就照例說道:“你打算捐多少錢?一千以上坐屋裏,一千以下坐屋外,錢捐得越多離呂公越近。”

劉邦袖子一揮,步子一跨,錢袋子一扔,直接高喊:“老子捐一萬,位子不用加了,直接跟呂公坐一桌。”

而蕭何記錄完打開袋子一看,啥也沒有,正準備趕走劉邦,沒想到呂公聽見了,就出來看看。蕭何自然就解釋說,劉邦吹牛,根本沒有一萬,硬說自己有一萬,我正打算趕他走。然而呂公確非常人,他一看劉邦這灑脫不羈異於常人的混混樣,再細觀望劉邦麵相,天庭飽滿,氣色紅潤,乃貴不可言之相,於是當即就把劉邦請進來。

由此可見古代人也注重相貌。

劉邦一上桌,縣令曹德就很不高興,他兒子曹郭也喜歡呂公的大女兒呂雉,他本次前來正是為了兒子的婚事。而且劉邦這人他也知道,在他看來,等到朝廷平定了那幫反賊,劉邦沒有價值了,這類混混遲早也是要被處死的。

所以縣令曹德直接便說道:“呂公,這個劉邦我知道,是個出了名的混混,老大不小了,還有個跟寡婦的私生子,這等人有何德何能坐上席?”

劉邦沒想到縣令曹德居然當麵揭他的短,要換了一般人早就羞愧極了,但是劉邦是何等人,臉皮比城牆還厚,哪在乎這些,居然哈哈大笑道:“曹縣令,這隻能說明我老當益壯能耐大,哪像你家曹公子,聽說年紀雖小,對女人已經力不從心了。我看呂姑娘嫁給我,總好過嫁給你家公子守活寡強!”

這下曹縣令氣得怒火中燒道:“你這個造謠生事、滿口誑言的粗鄙之人,本縣令懶得與你計較!呂公,我公務繁忙,先行告辭了。”

這些當官的自然是嘴上一套心裏一套,說是懶得計較然後拂袖而去表現得很豁達,其實心裏早就盤算著怎麽坑死劉邦,臨走前更是瞪了劉邦一眼,企圖用官威嚇嚇劉邦。然而劉邦那可是被人嚇大的,他一點兒也不在乎自己惹了曹縣令,在他看來,要不是自己壓著底下那些混混,這曹縣令的沛縣怕是早就雞飛狗跳了。

呂公也沒想到劉邦不光衣著形象灑脫,更不畏強權,連曹縣令都不放在眼裏。在別人看來劉邦死定了,但是在呂公看來這卻是成大事必須具備的,若老是畏手畏腳,怕這怕那,將來怎可成事?再觀察,這劉邦有吃有喝,很快便把剛剛的事拋諸腦後,一邊跟旁人敬酒,一邊吹噓自己功夫了得。這是什麽心理素質?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這心理素質起碼是十級以上水準。

呂公對劉邦是越看越欣賞,覺得這等人我呂公活了這麽大年紀還是第一次見到,行了,小夥子我看好你哦,就是你了。

劉邦其實哪是泰山崩於前而色不變,而是他一向如此。他是個混混,過去經常就是吃了上頓沒下頓,今朝有酒今朝醉那是他的日常生活狀態。但劉邦跟那些偷雞摸狗的又不一樣,劉邦有文化,也有底線和手段,他可以騙吃騙喝,到處賒賬不還,但是沒有直接去搶去偷,他在混混當中品行節操算是不錯的了,而且他對朋友非常慷慨。劉邦的特點其實可以概括為:懂得取舍,隨心所欲而不逾矩。

酒過三巡,呂公直接便跟劉邦說道:“我的大女兒呂雉會洗衣做飯,你若不嫌棄,我把女兒嫁給你怎樣?”

劉邦一聽,心想,這回賺大發了,原本就想著蹭一頓吃的,沒想到居然中了彩票!我莫非真的頭頂有祥雲,白富美都倒貼我?

不過劉邦畢竟是老江湖,沉得住氣,他假裝推辭道:“我家境貧窮,呂公你女兒嫁給我怕是要吃苦,還請呂公再三考慮一番。”

呂公沒想到劉邦居然還會推辭,一般人遇到這等好事怕是立馬答應,生怕自己後悔,這劉邦倒好,居然還勸我再考慮考慮,這下子更是堅定了呂公把女兒嫁給劉邦的決心。呂公直截了當地說道:“我女兒呂雉雖然生在富貴之家,但我一直沒有把她嬌生慣養,從小就讓她操持家務。有了我女兒幫你操持家務,你一定能放開手去成就一番事業。”

劉邦一聽自然明白自己裝也裝夠了,於是少不了吹牛道:“多謝呂公賞識,他日我若能成事,必立她為後!”這個時候劉邦也沒想到,他隨口一說,後麵居然成了真。當然劉邦也兌現了諾言,自己被封為漢王之後,讓呂雉成為了王後,再後來自己成了皇帝,更是封呂雉為皇後。由此可見我們做事情要敢想敢說,你連牛都不敢吹,還有啥膽量去做成這件事。

不久之後,劉邦便在眾多兄弟羨慕的目光中,迎娶了呂雉這個白富美,一下子那是走路都飄了。見劉邦那嘚瑟樣子,曹德縣令恨得直咬牙,從此更是跟呂公不相往來。曹德的兒子曹郭卻是對呂雉念念不忘,都快害了相思病。於是曹郭手底下的一個小人就獻策,朝廷需要人手去給皇帝修建陵墓,正好這一批是押送一些囚犯去,這些囚犯大都犯了死罪,逮到機會一定會逃跑,搞不好還會造反殺了押送他們的官員。如果讓劉邦負責押送,到時候就算一路上沒事,到了皇陵那兒沒有個一年半載也走不了,在此期間,大人你乘虛而入,講清利害,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