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窺探

第十八章 窺探

他一直等到麗茲上床後才上樓去書房,途中在他們的臥室門前停了片刻,聽到她均勻的呼吸聲,確信她已睡著了。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他要試的會不會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將是危險的,極其危險的。

他的書房是一間大房間,分成兩片:讀書區和工作區。讀書區排滿了書,有一張沙發,一張躺椅和一盞落地燈。工作區在另一頭,那裏主要是一張醜陋的老式桌子,很破舊,但很實用。泰德二十六歲就擁有了這張桌子,麗茲有時告訴別人,他不願扔掉它是因為他相信它是他“詞匯的源泉”。她這麽說時,他們倆都會微笑,好像他們真相信這是開玩笑。

在這件古董上麵調著三盞罩著玻璃的燈,但泰德像現在這樣隻開這幾盞燈時,刺眼、重疊的光圈投在淩亂的書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彈子戲。在這麽複雜的桌麵上玩要遵循什麽規則,誰也不知道。但在溫蒂事件後的那個晚上,旁觀者可以從泰德緊繃的臉上猜出遊戲的賭注極大,不管規則是什麽。

泰德會百分之百同意這猜測。畢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時才鼓起勇氣這麽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機,上麵罩著罩子,一根不鏽鋼回車杆從左邊伸出來,像搭便車者豎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麵,手指不安的敲著桌沿,然後打開打字機左邊的抽屜。

這個抽屜又寬又深,他從中拿出他的日記本,然後把抽屜拉到最盡頭。他放貝洛爾牌鉛筆的陶瓷瓶滾了過來,鉛筆從中掉了出來。他把它拿出來,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後把鉛筆歸攏起來放進去。

他關上抽屜,看著瓷瓶。在第一次暈眩中,他曾用一支貝洛爾牌鉛筆在《金狗》手稿上寫了“麻雀又飛起”幾個字,然後,他就把這個瓶子扔進抽屜裏。他從沒想過再使用它。。。。。。但是,前幾天晚上,他又擺弄過鉛筆。現在,它們就擺在十幾年來一直擺的地方,那時斯達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裏麵。很長一段時間斯達克都很安靜,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然後念頭一閃,狡猾的喬治從他腦袋中跳出來,就像一個失控玩具盒,盒蓋一打開,跳出一個人。我在這兒,泰德!走吧,老夥計!前進!

此後大約三個月,斯達克每天十點都會跳出來,周末也一樣。他會跳出來,抓住一根貝洛爾牌鉛筆,開始寫那些瘋話——這些瘋話能夠賺到錢,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書寫完了,斯達克會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隻鉛筆,看著杆上的牙齒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當一聲。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聲說。

但喬治.斯達克是他嗎?他曾經是他嗎?在最後一部斯達克小說《駛往巴比倫》最的下麵寫上“完”字後,他從未用過這些鉛筆,除了在暈眩狀態。

畢竟,沒有用它們的必要,它們是喬治.斯達克的鉛筆,斯達克已經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認為他最後會把它們扔掉的。

但現在,他似乎又用得著它們了。

他的手伸向寬口瓶,又縮了回來,好像從一個很熱的火爐縮回手一樣。

還沒到時候。

他從襯衫口袋抽出鋼筆,打開日記本,拔掉筆帽,猶豫了一下,然後寫起來。

“如果威廉哭,溫蒂也哭。但我發現他們之間的聯係比這更緊密,昨天溫蒂從樓梯上跌下來碰傷了——一個紫色蘑菇狀的瘀傷。當雙胞胎醒過來時,威廉也有一個。同樣的位置,同樣的形態。”

泰德開始自問自答,這是他日記的特點。當他這麽做時,他意識到這習慣意味著某種形式的雙重性。。。。。。也許它隻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麵,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問:如果你把我孩子們腿上的瘀傷取下來,重疊在一起,它們會不會看上去完全一樣呢?

答:是,我想會的。就像指紋、聲音波紋一樣。

泰德靜坐了片刻,用筆頭敲著日記本,思考著這一問題,然後他俯身向前,開始更快地寫。

問:威廉知道他有瘀傷嗎?

答:不。我認為他不知道。

問:我知道麻雀是什麽,或它們意味著什麽嗎?

答:不知道。

問: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這麽多,對嗎?不管阿蘭.龐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們又飛起來了,對嗎?

答:對。

現在筆在紙上飛快地寫著,他已有好幾個月沒這麽快寫字了。

問:斯達克知道有麻雀嗎?

答:不知道。他說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話。

他停了一下,又接著寫。

斯達克知道有什麽東西。但威廉也應該知道有什麽東西——如果他的腿碰傷了,它應該很疼。但溫蒂跌下來時給他造成瘀傷,威廉隻知道他一個地方受傷了。

問:斯達克知道他有個地方受傷了嗎?一個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問:鳥群是我的嗎?

答:是。

問:這是不是意味著,當他在克勞森和米麗艾姆的牆上寫“麻雀又飛起”時,他並不知道他在幹什麽,事後也記不住自己寫過這些字?

答:是的。

問:誰寫的那些字?誰用血寫的?

答:知道的人,擁有麻雀的人。

問:誰是知道的人?誰擁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擁有者。

問:我在那兒嗎?他殺害他們時我在那兒嗎?

他又暫停了一下。是,他寫道,然後又寫:不。兩者都對。斯達克殺豪默.加馬齊或克勞森時,我並未進入恍惚狀態,至少我不記得有。我認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見的。。。。。。在增多。

問:他見過你嗎?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應該見過。”泰德低聲說。

他寫道:他應該認識我,他應該見過我。如果他真的寫了那些小說,他認識我很久了。他的認識和所見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蹤和錄音設備沒有讓狡猾的喬治煩惱,對嗎?當然沒有。因為狡猾的喬治知道它們在那裏。你化了十年時間寫犯罪小說,不可能不知道那種東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個原因。但另一個原因更好,不是嗎?當他要私下和我談話時,他知道我在哪裏和怎麽找到我,不是嗎?

對。但斯達克想讓人偷聽時,他往泰德家裏打電話,當他不想讓人聽到時,他往大衛的商店打。為什麽他要讓人偷聽呢?因為他要向警察傳遞一個信息,即:他不是喬治.斯達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經不殺人了,他不會來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還有另一個理由,他要泰德看到聲音波紋圖,他知道警察不會相信他們的證據,不管它看上去多麽無可辯駁。。。。。。但泰德會。

問:他怎麽知道我在哪兒呢?

這問題提得好,是嗎?這就像問兩個人怎麽會有相同的指紋和聲音波紋,和兩個不同的嬰兒怎麽會有同樣的瘀傷。。。。。。特別是隻有一個嬰兒碰傷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雙胞胎有許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約一年前,一本新聞雜誌上有一篇文章談到這一問題。因為他自己有雙胞胎,所以他很認真地讀了那篇文章。

有兩個雙胞胎隔得很遠,但當其中一個折斷了左腿時,另一個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時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兩個雙胞胎姐妹創造了一種她們自己的獨特語言,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懂這種語言。盡管她們智商很高,但這兩個雙胞胎姑娘從未學會英語。她們要英語幹什麽呢?她們有對方。。。。。。那就是她們所需要的。文章還說,有兩個一出生就分開的雙胞胎,當他們成人後重逢時,發現他們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結婚,和他們結婚的女人第一個名字相同,而且長得極為相像。更有趣的是,兩夫婦都給他們的第一個兒子起名叫羅伯特,兩個羅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麥克,他們想得如出一轍。”泰德低聲說。他伸手圈起他寫的最後一行:

問:他怎麽知道我在哪兒呢?

在這下麵他寫道:

答:因為麻雀又飛起了,因為我們是雙胞胎。

他在日記本上又翻了一頁,把筆放在一邊,心髒劇烈地跳動,皮膚因恐懼而緊縮,他顫顫巍巍的伸出右手,從瓶中抽出一根貝洛爾鉛筆,他的手火一樣燙。

到工作時間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猶豫了一下,然後在白紙頂端寫下“麻雀又飛起”幾個大字。二

他究竟想拿鉛筆幹什麽?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試著回答最後一個問題,這問題太明顯了,他甚至都不願寫下來:他能有意識地引發恍惚狀態嗎?他能使麻雀飛起來嗎?

他讀過有關超自然接觸的報道,但從沒見過,這種方式即自動寫。試圖用這種方式和一個死去的靈魂(或活人)接觸的人,手裏鬆鬆地握著一支鋼筆或鉛筆,舉在一張白紙上麵,等著靈魂推動它。自動書寫經常被當作一種遊戲,但它實際上很危險,容易使實施者著魔。

當泰德讀到這則報道時,既沒有相信,也沒有不相信,它離他的生活非常遙遠,就像異教偶像崇拜或鑽孔治頭痛一樣。現在他要招來麻雀,不得不嚐試一下這種方法。

他想著麻雀,試著喚來鳥的形象,那數千隻鳥,在春天的天空下,站在房頂後電話線上,等著心靈感應的信號一出現就展翅高飛。www,

形象出現了。。。。。。但它平淡而不真實,像一幅精神圖畫,缺乏生氣。他開始動筆時經常這樣——一種枯燥乏味的練習。不,比這還糟。他總覺得剛動筆時很惡心,就像深吻一具屍體一樣。

但他知道,如果他不停地寫,不停地在紙上推動詞句,一些美妙而可怕的東西就會出現。單個的詞開始消失,沒有生命的人物開始爬起來,好像他晚上把他們放到某個小櫥子裏去了,他們必須活動一下肌肉,才能跳他們複雜的舞蹈。他腦子裏開始發生變化,他幾乎能感到那裏的電波變了,擺脫了約束,變成了毫無羈絆的、洶湧的電波。

現在,泰德伏在他的日記本上,手裏握著鉛筆,力圖使這種狀態重現。時間一點點過去,什麽也沒發生,他開始越來越覺得自己愚蠢。

一部卡通片中一句台詞進入他的大腦,揮之不去:“哎尼—米尼—切裏—比尼,靈魂馬上要說話了!”如果麗茲出現在他麵前,問他為什麽半夜三更手裏握著筆,麵前放著一張白紙,他將怎麽回答她呢?說他試著在火柴盒上畫小兔子以贏得紐黑汶藝術家學校獎學金?見鬼,他連那些火柴盒都沒一個。

他正要把鉛筆放回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轉了轉身,正好麵對他桌子左邊的窗戶。

有一隻鳥站在窗台上,正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看著他。

它是一隻麻雀。

在他看著的時候,又有一隻加入進來。

又來了一隻。

“噢,天哪!”他聲音顫抖地說。他一生中從沒有這麽害怕過。。。。。。突然,一種脫離肉體的感覺充滿了他全身,就像他跟斯達克通話時一樣,隻是現在更強烈,強烈得多。

又一隻麻雀落下來,它擠著其它三隻麻雀。

在它們後麵,他看到一排鳥站在車庫頂上,那車庫是放除草設備和麗茲汽車的,車庫屋頂陳舊的風標上站滿了麻雀,在他們重壓下風標搖搖欲墜。

“噢,天哪,”他又說了一遍,他聽到他的聲音從幾百萬裏以外傳來,充滿了恐懼和驚奇,“噢,天哪,它們是真的——麻雀是真的。”

在他想象中他從沒懷疑過。。。。。。但沒有時間考慮它,沒有心思考慮它。突然,書房不見了,他看到了伯根菲爾德的裏傑威區,他在那裏長大的。它空無一人地躺在那裏,就像他斯達克惡夢中的房子一樣,他發現自己窺看著一個死去的世界。

但它沒有完全死去,因為每個屋頂都站滿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個電視天線上都站滿了麻雀,每棵樹都擠滿了麻雀,它們排滿了每一根電話線,它們站在停著的汽車頂上,站在街角的大綠色郵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車架上,他小時侯常去那兒為他母親買牛奶和麵包。

世界充滿滿了麻雀,它們等著命令展翅高飛。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點唾沫,兩腳無目的的**,現在書房的所有窗戶都排滿了麻雀,它們全盯著他看。他的嘴角發出長長的漱口聲,眼睛翻起,露出閃亮的眼白。

鉛筆觸到紙上,開始寫起來。

“小妞兒”

它劃過最上麵一行,又向下移了兩行,寫了一個人形符號,表明是另起一

段,然後寫道:

女人開始向門邊閃去,她幾乎是在門向裏轉動之前就這麽做了,但太晚了,

我的手從門和門框之間兩寸的空隙中射出,緊緊抓住她的手。

麻雀飛起。

它們同時飛起,一個是從他腦子裏的伯根菲爾德,一個是從他魯德婁家的外麵。。。。。。真實的那一個。它們飛進兩個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們飛了,翅膀發出叭叭的響聲。

泰德坐起來。。。。。。但他的手仍定在鉛筆上,被拉著走。

鉛筆在自動寫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順其自然。這是什麽?

他凝視著從他拳頭下麵湧出的字,心髒劇烈地跳動,好像要從他喉嚨跳出來。寫在籃線上的句子是他的筆跡——但所有的斯達克小說都是用他的手寫的。同樣的指紋,同樣的香煙牌子,同樣的聲音特點,如果它是別人的筆跡,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筆跡,但這些字是從哪裏來的呢?肯定不是來自他自己的頭腦,他的頭腦中隻有恐懼和混亂。他的手已再無感覺,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屬於他的,手指連一點兒壓力也感覺不到,雖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兩個手指緊緊抓住貝洛爾鉛筆,指尖都變白了。fhzww點com他好像被打了一針麻醉劑一樣。

他寫到第一頁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紙翻過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撫平,又開始寫起來。

米麗艾姆.考利張開嘴要喊。我就站在門裏,耐心地等了四個多小時,沒喝咖啡,沒抽煙,隻要一結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煙味會使她警覺。我提醒自己,割斷她的喉嚨後要闔上她的眼睛。”

泰德驚恐地意識到他在讀謀殺米麗艾姆.考利的報告。。。。。。這次它不是散

亂的字詞,而是一個男人流暢的、殘酷的敘述,這個男人是一個極有感染力的

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幾百萬人買他的小說。

喬治.斯達克非虛構作品出場了,他厭惡地想。

他已經做到了他想做的:通過接觸進入斯達克的腦子裏,就像斯達克進入

泰德的腦子裏一樣。但誰知道他這麽做會引發什麽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誰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識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這更糟。他是不是覺得鉛筆和筆記本摸上去很熱呢?這不奇怪,這個人的腦子是他媽的火爐。

現在——天哪!看這兒!從他拳頭中流出來的!天哪!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腦袋,對嗎,小妞兒?”我問她,“我告訴你,

那可不是一個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高明主意失敗了的人怎麽了嗎?”現

在眼淚從她臉頰滾落。

怎麽啦,喬治?你的高明主意失敗了?

毫不奇怪,他說這話時,那個心狠手辣的狗雜種吃了一驚。如果真是這樣,那麽斯達克殺害米麗艾姆前曾說過同樣的話。

“我進入了他謀殺的大腦,那就是為什麽在大衛商店談話時我用了那句話。”

這裏,斯達克強迫米麗艾姆給泰德打電話,因為她嚇得忘了電話號碼,他為她撥電話,雖然她曾經非常熟悉的電話。泰德發現她的遺忘和斯達克的理解非常恐怖和可信。現在斯達克用他的剃刀去——

但他不想讀那些,不能讀那些。他抬起手臂,把他麻木的手像鉛一樣跟著提起。鉛筆一離開筆記本,感覺立即回到手上,肌肉非常僵硬,他的中指一側非常疼,鉛筆杆上留下一塊紅色的凹痕。

他驚恐地低頭看著寫滿字的紙,不想再把筆放下去,不想再讓他和斯達克之間進行可厭的交流。。。。。。但他這麽做並不是隻為讀斯達克謀殺米麗艾姆.考利的第一手資料,對嗎?

如果鳥又回來了呢?

但它們沒有,鳥已經達到了它們的目的。他仍能繼續下去,泰德不知道他怎麽知道的,但他的確知道。

你在哪裏,喬治?他想。我怎麽能感覺到你呢?這是因為你不知道我的存

在,就像我不知道你的存在一樣嗎?或者是別的原因?你他媽到底在哪兒?

他把這念頭放在心靈前,努力看清它。然後又抓住鉛筆,開始伸向他的日

記本。

鉛筆尖一碰到紙,他的手又抬起來,翻到新的一頁,手掌又撫平那張紙,

像剛才做的一樣。然後鉛筆又回到紙上,寫道:

“沒關係,”馬辛告訴傑克.蘭格雷,“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樣。”他停了

一下,“也許除了家,我到那兒就會知道了。”

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樣的。他先認出那句話,然後是整個引文。它來自斯達

克的第一部小說《馬辛的方式》的第一章。

這次鉛筆自動停下來。他舉起它,低頭看寫下的字,這些字冷漠尖刻。也

許除了家,我到那兒就會知道了。

在《馬辛的方式》中,家就是弗萊布什街,阿曆克斯.馬辛在那兒長大,在他生病的酒鬼父親的彈子房賭博。在這個故事中,家是哪裏呢?

家在哪裏?他對著鉛筆沉思,又慢慢把它放到紙上。

鉛筆迅速劃了一係列m形線。它停了一下,然後又動起來。

“家在開始的地方。”

鉛筆在鳥下麵寫道。

一句雙關語。它有什麽意義嗎?現在他真的還在跟斯達克接觸呢,還是他在愚弄自己?麻雀是真的,第一次狂寫時所寫的也是真的,但是熾熱的感覺和衝動似乎都已減退。他的手仍感到麻木,但這和他筆杆抓得太緊有關。他曾在那篇論自動書寫的文章上看到說,自動書寫的人實際是被他自己的下意識念頭和欲望引導著的。

家在開始的地方——如果這仍是斯達克的思想,如果雙關語有意義的話,它指的是這裏,在這個房間,是嗎?因為喬治.斯達克就在這裏出生的。=F=H=Z=W=W=

突然,該死的《大眾》雜誌文章的一部分飄進他的心中。

“我把一張紙卷進打字機。。。。。。接著,我又把它退出來。我總是用打字機寫作,但喬治.斯達克顯然不喜歡打字機,也許因為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沒有打字機。”

聰明,非常聰明,但事實並不完全是這樣,對嗎?這不是泰德第一次講一個不很真實的故事,他想這也不是最後一個——當然,假定他度過目前的難關活下來。它並不完全是謊言,嚴格地講,它甚至沒有誇大事實真相,它是虛構自己生活的無意識的行為,泰德知道每個小說家都這麽做。你這麽做並不是為了美化你自己,有時是美化,但你更容易講一個醜化自己的故事。在一部電影中一些新聞記者說:“當你在真相和傳奇間選擇時,選擇傳奇。”報道醜聞是這樣,寫小說也是這樣。講故事的副作用就是虛構你自己的生活,這幾乎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玩吉他手指會長老繭,多年抽煙會導致咳嗽一樣。

斯達克的出生其實和《大眾》所說完全不同,並沒有什麽神秘的原因導致他用鉛筆寫斯達克小說,那不過是一種儀式。作家和運動員一樣,很容易迷信儀式。棒球運動員會日複一日穿同樣的襪子或在走進投手區前劃十字,如果他們打得好的話;成功的作家也容易遵循同樣的模式直到它們變成儀式,以避免失敗。。。。。。這被稱為作家的障礙。

其實喬治.斯達克用鉛筆寫作的原因很簡單:泰德忘了把打字機色帶帶到他在羅克堡的夏季別墅。他沒有打字機色帶,但創作衝動非常強烈,於是他在抽屜裏翻來翻去,最後找到了一個筆記本和一些鉛筆和——

在那些日子,我們夏天很晚才去湖邊的房子,因為我有三星期課要上——那課叫什麽?創造性思維,非常愚蠢的課。那是那年七月末,我記得我到樓上書房,發現那兒沒有任何色帶。見鬼!我記得麗茲甚至那兒甚至沒有咖啡——

“家就是開始的地方”

在跟《大眾》雜誌的麥克.唐納森談喬治.斯達克半虛構的出生故事時,他想都沒想就把地點換成了在魯德婁的大房子,因為魯德婁是他主要的寫作地點,把場景放在這裏是很正常的,尤其是當你像虛構小說一樣布置場景的時候。但這裏並不是喬治.斯達克的出生地,他不是在這兒第一次通過泰德的眼睛看世界,雖然泰德在這兒寫了大部分斯達克小說和他自己的小說,在這兒他們度過大部分雙重生活。

“家就是開始的地方”

在這件事中,家應該指的是羅克堡。羅克堡恰好又是“家鄉公墓”的所在地。泰德認為,兩星期前正是在“家鄉公墓”,喬治.斯達克第一次化為肉體出現。

接著,另一個問題自然而然地長生,這問題是如此基本,他聽到他自己大聲問道:“為什麽你要再寫小說呢?”

他垂下手,直到筆尖觸到紙。那種麻木立即回來了,手就像浸泡到冰冷清澈的水流中一樣。

手再一次抬起,翻到新的一頁。它又落下,撫平紙張。。。。。。但這次沒有馬上寫。泰德以為接觸已經結束了,這時鉛筆在他手中動起來,好像它是活的東西。。。。。。活者但受了重傷,它猛地一拉,畫了一個逗號般的線,又猛地一拉,畫了一個破折號,然後寫道:“喬治

斯達克

喬治

喬治斯達克

沒有鳥

喬治斯達克”

對。你能寫你的名字,你能否認麻雀,很好,但是為什麽你要再寫為誰呢?

為什麽它這麽重要?重要到要殺人?

“如果我不寫我會死的。”

鉛筆寫道。

“你這是什麽意思?”泰德問,但他感到殷切的希望在他腦中爆開。它就

那麽簡單嗎?他認為就那麽簡單,特別對一個作家來講更是如此。天哪,對於

現實中的作家來講,除非他們寫作,否則他們就不存在,或感覺到他們不能存

在。。。。。。對於像海明威這樣的人來說,寫作和存在是同一回事,不是嗎?

鉛筆顫抖著,然後在最後一個信息下麵劃了一條潦草的長線,看上去怪怪的很像聲音波紋圖。

“快點,”泰德低聲說,“你到底是什麽意思?”

“潰 爛”

鉛筆寫道。字歪歪斜斜的很勉強。鉛筆猛地一拉,在他手間擺動,他的手

指像蠟一樣白。如果我再用點勁,泰德想,它就會斷掉。

“失去

失去必要的凝聚力

沒有鳥

他媽的沒有鳥

啊狗雜種離開

我的腦袋”

突然他手臂揚起,同時,他麻木的手敏捷地拍了一下鉛筆,就像一個舞台

上表演的魔術師拍一張牌一樣,鉛筆不是抓在他的手指間,而是被握在他的拳

頭中,就像一把匕首一樣。

他向下紮去——斯達克向下紮去——突然,鉛筆紮進他左手拇指和食指之

間的肉中,石墨筆尖幾乎穿透了肉,鉛筆折斷了,鮮血流了出來。突然,抓住

他的力量消失了。他的手放在桌上,上麵插著鉛筆,劇烈地疼痛從那裏蔓延開

來。

泰德把頭向後一甩,緊緊咬住牙齒,忍住折磨不叫出聲。三

書房邊有一個小浴室,當泰德覺得能走路時,就走到那裏,借著刺眼的日光燈檢查手上的傷口,他的手在劇烈抖動。傷口很像一顆子彈打的——圓圓的孔洞周圍是一圈黑亮的石墨,這石墨看上去很像火藥。他翻過手,看到手掌一側有一個針尖大小的紅點,那是筆尖。

差點兒就穿投了,他想。

他用冷水衝洗傷口,一直衝到他的手麻木了,然後從櫥中拿出一瓶過氧化氫。他發現他的左手握不住瓶子,於是就用左臂把它夾在身上,打開蓋子。接著,他把消毒劑到進手上的洞中,看著**變成白色泡沫,疼的咬緊牙關。

他把消毒劑瓶子放回原處,又把別的藥瓶一個個拿出來,看上麵的標簽。兩年前他滑雪摔了一跤,背部常常劇痛,胡默醫生給他開了止痛藥。他隻吃了幾片,因為他發現這些藥打亂了他的睡眠係統,使他很難寫作。

他終於找到了那個塑料瓶,它躲到一罐剃須膏後麵,這剃須膏至少有一千年了。泰德用牙咬開瓶蓋,倒出一片藥。他考慮是不是再加一片,最後決定算了,這種藥藥力很強。

“也許它們已經失效了,也許你最後會全身**不得不去醫院,就此結束這個可笑的夜晚,是嗎?”

但他決定冒一下險。手的確非常痛,簡直讓人難以忍受。至於醫院。。。。。。他又看看手上的傷口,心想,也許我應該去包紮一下,但如果我去的話我就完了,這幾天人們像看瘋子一樣看我,我已經受夠了。

他又倒出四粒止痛片,塞入褲子口袋中,把瓶子放回小櫥架上。他把一塊邦迪創可貼貼在傷口上。看看這圈塑料,他想,你不知道這該死的地方多麽疼。斯達克設了一個陷阱對付我,他腦子裏麵的陷阱,而我正好落入其中。

真是這麽回事嗎?泰德不知道,不很確信,但他也知道一件事:他不想再這麽幹了。四

當泰德終於又控製住自己後,他把日記本放回抽屜,關上書房的燈,向二樓走去。他在樓梯頂端的走廊停了一下,側耳傾聽,雙胞胎很安靜,麗茲也一樣。

止痛藥顯然沒有失效,泰德手上的疼痛開始緩和了一點。如果他不慎彎彎手,就會疼得要叫出來,但如果他注意這點兒,就不會太疼。

啊,但是早晨它會非常疼,夥計。。。。。。你怎麽向麗茲解釋呢?

他不知道說什麽,也許說真話。。。。。。或部分真話,她似乎很能看穿他的謊言。

痛得好點兒了,但震驚之後的餘波仍在,他認為自己很難入睡,於是走到一樓,透過客廳薄薄的窗簾向外望去,州警察的巡邏車停在私用車道上,他可以看到裏麵閃動的兩顆煙頭。

他們就這麽冷靜地坐在那裏,他想,鳥群也沒有驚動他們,所以可能根本沒有鳥群,除了我頭腦中。畢竟,這些家夥拿錢就是為了解決別人麻煩的。

這是一個很有誘惑力的念頭,但書房是在房子的另一邊,它的窗戶從私用車道是看不見的,在這兒也看不見車庫,所以警察無論如何看不見鳥群,至少它們落下時看不見。

但是它們飛起來時能看見嗎?你要告訴自己他們聽不見鳥飛聲?你至少看見一百隻麻雀,泰德——也許兩、三百隻。

泰德走到門外。他剛開了廚房紗門,兩個警察就從車中走了出來,他們非常魁梧,行動像美洲豹一樣敏捷。

“他又打電話了,波蒙特先生?”從駕駛座一側出來的那位問,他叫斯蒂文斯。

“沒有,”泰德說,“我正在書房寫作,好像聽到一大群鳥飛起,我覺得有點兒奇怪。你們倆聽到了嗎?”

泰德不知道從乘客座一側出來的警察的名字,他很年輕,一頭金發,一張圓圓的天真的麵孔,看上去很和氣。“我們聽到和看到它們了,”他說,指指天空上的月亮,“它們飛過月亮,一大群麻雀,它們很少晚上在飛的。”

“你認為它們是從哪兒來的?”泰德問。

“我告訴你,”圓臉警察說,“我不知道,我的鳥類觀察課不及格。”

他笑了,另一個警察沒有。“你今晚有點兒不安,波蒙特先生?”他問。

泰德隻盯著他。“對,”他說,“最近,我每天晚上都覺得不安。”

“現在我能為你做什麽嗎,先生?”

“不用,”泰德說,“我想不用。我隻是對聽到的感到好奇。晚安,先生們。”

“晚安。”圓臉警察說。

斯蒂文斯隻是點點頭。他的眼睛明亮而沒有表情。

那家夥認為我有罪,泰德想,向回走去。有什麽罪?他不知道,可能也不關心,但他的臉表明他相信所有的人都有罪。誰知道呢?也許他是對的。

他關上門並加了鎖,走回客廳,又向外望去。圓臉警察已回到車中,但斯蒂文斯仍站在駕駛座門邊,有那麽一瞬,泰德覺得好像斯蒂文斯在盯著他的眼睛。當然,這是不可能的,由於窗簾拉著,斯蒂文斯隻能看到一個模糊的輪廓。。。。。。如果他能看到什麽的話。

但是,那種感覺仍留在腦中。

泰德在薄窗簾上又拉上厚窗簾,然後走向放酒的小櫥。他打開櫥門,拿出一瓶最喜愛的烈酒,看了很長時間,又把它放回原處。他非常想喝酒,但在這個時候開始喝酒,那可太不合時宜了。

他走到廚房,倒了一杯牛奶,小心翼翼的不去彎他的左手,傷口熱辣辣的。

“斯達克開始時迷迷糊糊的,”他邊啜牛奶邊望。“這種狀態持續時間不長——他這麽快就清醒過來,這真嚇人——但他開始時是迷迷糊糊的。我想他睡著了。他可能做夢夢見米麗艾姆,但我不這麽認為。我偷聽到的太連貫了,不可能是夢,我認為是回憶,是喬治.斯達克的下意識資料室,在那裏,一切都寫得清清楚楚,整整齊齊地放在各自的位置上。我猜想如果他偷聽我的下意識——就我所知,他可能已經這麽做了——他會發現同樣的東西。”

他啜著牛奶,看著食品室的門。

“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偷聽他醒著的思想。。。。。。他清醒時的思想。”

我認為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也認為這會使他再次受到傷害。下次可能不是鉛筆紮進手裏,下次可能是裁紙刀紮進脖子裏了。

“他不能,他需要我。

對,但他瘋了,瘋了的人常常不知道什麽對他們最有利。”

他看著食品室的門,考慮著他怎麽走進去。。。。。。然後又從那兒走到外麵,房子的另一邊。

“我能讓他做些事嗎?就像他讓我做某些事一樣?”

他無法回答,至少現在無法回答,一次失敗的實驗會殺了他。

泰德喝完牛奶,洗淨杯子,把它放回原處。然後他走進食品室。在這裏,右邊架子上放著罐頭食品,左邊架子上是紙包裝食品,一個上下兩扇可分別開關的門通向後院的草坪。他打開鎖,推開上下兩扇門,看到野餐桌和燒烤架擺在那裏,像沉默的哨兵一樣。他走到外麵的柏油小路,這條小路繞著房子的這一側,最後和前麵的大道相通。

小路在月光下像黑色玻璃一樣閃閃發光,他能看到稀稀落落的白色汙點在上麵。

那肯定是麻雀屎,他想。

泰德沿著小路慢慢走,一直走到他書房窗戶的下麵。一輛卡車從地平線開上來。急駛下十五號公路,有那麽一瞬,車燈照亮了草坪和柏油小路。在這一亮之間,泰德看到兩個麻雀的屍體躺在小路上——分成三叉的腳爪從一堆羽毛中伸出來。然後汽車開走了。在月光中,死鳥的屍體又變成了不規則的一片陰影——如此而已。

它們是真的,他又想。麻雀是真的。那種莫明的恐懼又回來了,不知怎麽使他覺得很肮髒。他試著握緊拳頭,他的左手傷口疼得他差點兒叫起來,止痛片的效力已經過去了。

“它們在這兒,它們是真的,怎麽會這樣呢?”

他不知道。

“是我把它們招來的,還是我從空氣中創造出來它們的?”

他不知道。但他確信一件事:今天晚上來的麻雀,他恍惚狀態之前來的麻雀,隻是所有可能來的麻雀中的很少一部分,極微小的一部分。

再也別這樣了,他想,請再也別這樣了。

但他懷疑這與他的願望無關,這才是真正可怕之處:他引發了他身上驚人的超常能力,但卻無法控製它。在這件事上,控製這個念頭本身就是一個笑話。

他相信在這事結束之前,它們會回來的。

泰德打了個冷戰,像小偷一樣溜進自己的食品室,鎖上門,然後帶著劇痛的手上床。在他上床之前,他又用廚房自來水吞下一片止痛藥。

他在麗茲身邊躺下時她沒有醒來。過了一會兒,他逃入夢鄉,斷斷續續睡了三小時,其間惡夢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