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與你相遇,好幸運

關於後記的內容,遲遲不知道寫些什麽好,卻一心固執地想留下點兒痕跡。

當我拿到一本書,習慣最先看後記。

我更傾向於關注與我有相近的三觀、相同的愛好、相似的脾性的作者,不謀卻能合,而後記裏最能捕捉到這些蛛絲馬跡。我一直樂此不疲地這樣做,隻是不知道,那些拿到這本書的讀者,是不是也有這樣一個小怪癖。

這本書從落筆到完稿,寫得非常快。

這個青梅竹馬的故事,像是自己的記憶一般,印在我的腦海裏。我要做的,隻是找到合適的詞語,準確地描述他們。

我小時候因為父母工作的變動,頻繁地搬家,所以我的生活圈裏,並沒有從小玩到大的朋友。

記憶中曾出現過那麽一個女孩兒,她很聰明,能拚那種複雜的樂高,她也很笨,在街上好好走著路能把拖鞋踢進下水道。

我們會偷用大人的口紅將嘴唇塗得像是吃辣椒腫了似的,我們會一起等下午少兒頻道的大風車樂園,也會模仿《金粉世家》的經典橋段演得不亦樂乎。

我家在一樓,她家在四樓。

那時候沒有學會告別,那天清晨,父母收拾好行李帶著我和弟弟坐車離開時,她攥著撲克牌正興高采烈地下樓找我。我們在樓梯口碰麵,當時並沒有意識到分別便是永遠。

我接過她的撲克牌再也沒有機會還回去。

那一年八歲,讀二年級。

嶄新的環境裏有新的朋友站在我家窗下喊我上學,我也會給新的朋友準備生日禮物,偶爾還會被班裏的臭男生欺負。

家附近的廣場上有一種花,聽大人說它們每天傍晚七點半開放。於是每天晚飯還沒吃完就丟下筷子往廣場跑,撅著屁股蹲在花壇旁,掐著時間等它們開放。那是我們的秘密基地,那時過年文化廣場上還會放兩個小時的煙花。

我們手牽手,以為不會再分離。

直到弟弟到年齡開始上學,父母無暇照顧兩個孩子的生活起居,便決定將我送到姑姑家讀初中。

小學最後一場考試結束後,我和朋友們躲進文化廣場的大舞台上,蹦蹦跳跳地唱著某年六一兒童節上表演過的節目。我們過家家開超市扮演爸爸媽媽,那一年《還珠格格》大熱,我們一人拽一條手絹模仿梨花帶雨的紫薇。

我將姑姑家的座機號碼寫下來,給了最好的朋友。

那一年十一歲,小學畢業。

初中畢業後,我考上了省城一中。距離家近一些,回家的次數多了起來,而與姑姑家那邊的初中朋友卻越來越疏遠。

我漸漸習慣在陌生的環境中做到最快速地融入與自處。

情竇初開的年紀,我開始悄悄在日記裏藏著喜歡男生的名字,看他喜歡看的書,走他走過的路,聽他無意中提起的歌。

可能是越長大鋒芒就越明顯,也可能我的青春期來得比較晚。我會在自習課上偷吃辣條吃柚子、戴著耳機看英文版《暮光之城》;我會和既無話不說又臭味相投的好朋友吵架、鬧僵,漸漸變得陌生;我也因為座位分配不公與老師理論,場麵尷尬失控。

爭吵後的那句對不起還沒有來得及說出便又分別,喜歡的男生因為轉學畢業拍合照時沒有到場。我已經學會了分別,但是並不喜歡它。

那一年十八歲,高中畢業。

有相遇就會分別。意識到這一點的我,對於分別並沒有那樣的恐懼。

這一年二十二歲,我再一次,與一群朋友走散。

我來到陌生的城市,從事自己熱愛的職業,班級群裏熱熱鬧鬧說著的玩笑、講著的段子都成了最美的回憶。

我還會遇到更多的人,與更多的人分別。

但是,我不再害怕。

能夠相遇,便是一種幸運。而分開,也不應悲傷。

江京雨與孟哲冬的愛情,罕見而又珍貴。青梅竹馬而又兩情相悅,終究是一大奢求。

唐桃夭與丁坤,才是更多人的常態。我私心在大大的童話故事裏埋藏了小小的現實,不是為了強調現實的殘酷,而是希望每一個女孩兒都能夠對愛情充滿渴望與期盼,相信自己能擁有那渺小的幸運。

你要相信,你終究會遇到對的那個人,就算沒有青梅竹馬的陪伴,也可以有一見鍾情、怦然心動的時刻。抑或,在未來的某一天,在地球的某一個角落,唐桃夭與丁坤,仍然能夠以久別重逢的姿態遇見,兜兜轉轉,幡然醒悟對方才是自己的命中注定。

我們要等。

用自己最好的姿態,等那個對的人到來,不早不晚不遺憾。

2018年10月

長沙

廿四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