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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芝加哥,為了消磨時光,我加入了一個俱樂部。俱樂部裏有個挺不錯的閱覽室。在布雷德利夫人家吃過飯後的次日上午,我到閱覽室想找一兩本大學校刊看看—這種校刊一般隻針對訂閱者,平時難得一見。時間還早,閱覽室裏隻有一個人,坐在大皮椅子上正出神地看書。我意外地發現那人竟是拉裏。怎麽也想不到會在這樣的地方跟他不期而遇。我走近時,他抬起頭來看,認出是我,像是要站起來問候。
“坐著別動。”我說了一聲,隨後脫口問道,“你在看什麽?”
“一本書。”他邊說邊粲然一笑—那笑容十分迷人,令他生硬的回答就完全不顯得無禮了。
他把書合上,讓我看不見書名,用他那簡直無任何光澤的眼睛望著我。
“你昨晚玩得好嗎?”我問。
“痛快極了,淩晨五點鍾才回的家。”
“你這麽早來這兒讀書,真夠刻苦的。”
“我是這裏的常客。平時的這個時候,屋子裏隻有我一個人。”
“我就不打攪你了。”
“你沒有打攪我。”他說著又是粲然一笑。這一笑讓我覺得富有魅力,絕非那種耀眼、電光一閃的微笑,而是內心光明的展現,令他滿麵生輝。他坐的地方是用書架圍成的一個角落,旁邊還有一把椅子。他把手放在那把椅子的扶手上說:“你坐一會兒好嗎?”
“好的。”
他把手裏拿的書遞給了我。
“我看的是這書。”
我看了看書名,原來是威廉?詹姆斯 寫的《心理學原理》。這當然是部名著,在心理學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寫得深入淺出、通俗易懂。不過,一個年輕人,一個飛行員,一個跳舞跳到淩晨五點鍾的人,竟然在這兒捧讀這樣一本書,就叫人意想不到了。
“為什麽看這書?”我問。
“還不是因為知識太淺薄了唄。”
“你還十分年輕嘛。”我笑著說。
接下來,他好一會兒沒有說話,我覺得局麵有些尷尬,正想起身離開去找自己要讀的校刊,卻有一種感覺—他有話要說。隻見他目光空洞地望著前方,表情莊重、專注,像是在沉思。我在等待他開口,滿腹的好奇,想知道他會說些什麽。他重新開始說話時,顯得很連貫,仿佛中間沒有出現過長時間的沉默似的。
“我從法國回來時,人人都勸我進大學深造。這我是做不到的。有了那樣的人生經曆,我覺得自己無法再重返校園了。在預科學校時我就沒學什麽東西,現在叫我上大一的課程,便是趕鴨子上架,早晚是討人嫌。我也不願勉強自己做不想做的事。而且我不相信那些教師能教給我所需要的知識。”
“當然,我知道此事與我不相幹,”我開口說道,“但我覺得你的想法是不對的。你的意思我想自己是理解的,也知道你打了兩年仗,現在讓一個榮譽加身的中學生進大學,當一名大一大二的學生,滋味是很不好受的。至於你說自己會討人嫌,我就不相信了。雖然我對美國的大學了解不深,但我認為美國的大學生和英國的並沒有多大區別,也許隻是稍微更頑皮一些,更喜歡熱鬧一些。總體而言,他們是些正派、懂事的孩子。我敢說,假如你不想過他們那種生活,隻要稍微講究一點策略,他們不會難為你的。我的哥哥、弟弟都讀過劍橋,我卻沒有。有過一個機會,可是我放棄了,而是一門心思要到社會上闖**。對此我一直都很後悔。當初要是上了大學,恐怕能少栽許多跟頭。在有經驗的大學老師指導下,學習上進步是很快的。缺乏引路人,就會糟蹋掉許多時間,盲人瞎馬般亂撞。”
“也許你說的在理。但栽跟頭我是不在乎的。盲人瞎馬般亂撞或許還能有所發現,找到自己的人生目標呢。”
“你的人生目標是什麽?”
他遲疑了一下,然後說道:
“人生目標嘛,我也說不清道不明。”
我一時無語。對於這樣的回答,你想評論似乎也是說不出什麽來的。我本人少年時就有明確的人生目標,對缺乏誌向的人當然會感到不耐煩。不過,我喝止住了自己。我有個感覺,隻能說是直覺:這孩子的魂魄裏有一種雜亂的衝動,不知那是模模糊糊的觀念,還是一種隱隱約約的情緒,使得他永無寧日,刺激著他盲目地朝前衝。說來也怪,正是這樣的一種東西令我頓時萌發了同情之心。此前聽他說話隻是隻言片語,此刻始發現他的聲音十分悅耳,如仙酒般叫人陶醉。想想這些,再看看他那迷人的微笑和富於表情的黑眼珠,也就不難理解伊莎貝爾為什麽那般愛他了。他身上的確有惹人憐愛的地方。他轉過臉望著我,神態坦率,但眼睛裏卻有一種表情—既是挑剔,又有點兒玩世不恭。
“昨天晚上我們去跳舞,我想你們在背後說我了吧?”
“不錯,是提到了你。”
“硬把鮑勃叔叔請來,恐怕就是因為這個理由了。他原本是很討厭出門的。”
“好像有人給你找了一個很好的工作。”
“工作的確是很棒。”
“你打算幹嗎?”
“恕難從命。”
“為什麽?”
“因為他們有心,我無意。”
我真是鹹吃蘿卜淡操心。不過,我有一種感覺:正是因為我來自海外,與此事無關,他才無排斥之心,願意跟我交流交流。
“哦,你知道,一個人什麽都做不了時,他就當作家。”我說完,撲哧笑了一聲。
“我可沒有當作家的天賦。”
“那你打算幹什麽呢?”
他綻出一個燦爛、迷人的微笑。
“逛大街。”他說。
我聽了不由哈哈笑了。
“芝加哥恐怕不是個逛大街的好地方。”我說,“我就不打攪了。你看你的書吧,我去查閱《耶魯季刊》。”
我起身走開了。等到我離開閱覽室時,拉裏還在專心致誌地看威廉?詹姆斯的那部書。我獨自在俱樂部裏用了午餐,因為閱覽室裏安靜,又回到那裏去抽雪茄,在那兒消磨了一兩個小時,看看書、寫寫信什麽的。叫我感到詫異的是,拉裏仍在聚精會神地看書,好像自打我走開後他一直就沒有挪過窩。四點鍾左右我走出閱覽室,他還在老地方。顯然,他有著很強的定力,這叫我感到很是驚訝。我或來或走,他全然不加留意。
下午,我因瑣事纏身,直到應當換衣服去赴晚宴時,才回黑石旅館。回旅館的路上,我突發好奇之心,於是又去了一趟俱樂部,拐進了閱覽室。此時,閱覽室裏已經有了不少人,看看報、讀讀書什麽的。拉裏竟然還坐在那張椅子上,還在全神貫注地看那本書。這不能不叫人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