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根據高雲飛的調查結果,最可能的犯罪嫌疑人應該是《清玩》玉石店的經理韋德利本人。因為韋德利符合陳子明提出的兩個條件:既認識方大貴又認識傅藝才。他與方大貴是多年前的同事,而且最近又來往密切;他是《清玩》玉石店的經理,因此當他12月7日淩晨去敲門時,傅藝才必定會毫無疑慮地為他開門;況且,他本人又掌管著經理室與保險箱的鑰匙。因此,倘若真的是他作案,幾乎沒有任何困難和障礙。

可是,既然他就是《清玩》玉石店的經理,那麽,他還要盜取本店的寶物幹什麽呢?其實,他雖然是經理,但也隻不過是一名高級雇員而已,真正的老板是他的表叔。當四年前那位不知名的年輕人將那兩件寶物賣給店裏時,當時的市場行情還不算太貴,隻不過八、九十萬元左右。可是,誰也沒想到那兩件古玉的行情在最近幾年間扶搖直上,才過了短短的四年,居然就漲了幾倍!而且還在繼續增長之中!韋德利本是一個利欲熏心之人,他必定已經非常後悔,當初為什麽不曾以自己的名義買下那兩件寶物呢?可是,後悔又有什麽用呢?那兩件寶物早已掛在表叔的名下!因此,他唯一的辦法就是盜取那兩件寶物並且嫁禍於別人。

雖然調查結果已經將懷疑的焦點集中在韋德利身上,然而至今為止尚拿不出任何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就是他盜取了寶物,而沒有證據也是無可奈何的。

陳子明明白,對於盜竊案而言,最容易從銷贓這一環節抓住犯罪嫌疑人。而對於殺人案而言,從尋找屍體這一環節則往往容易取得突破。對於眼下的這個案件而言,既是盜竊案,又可能是殺人案,那麽應該從哪個環節著手偵查呢?

陳子明進行了認真的分析。《清玩》玉石店被盜的兩件寶物屬於重量級的寶物,價格非常昂貴。況且這次的盜寶事件已經在玉石行業內傳得沸沸揚揚,幾乎無人不知、無人不曉了,而且還可能涉及一起命案。既然如此,盜寶者恐怕不敢在近期內將寶物出手。即使他想出手,也未必有人敢接,誰想冒天下之大不諱呢?所以,那兩件寶物恐怕要在什麽地方藏上一段時間。這樣一來,警方如果想從‘銷贓’這一環節破案,恐怕就很難了。

據陳子明估計,傅藝才十之八九已經被殺身亡。那麽,對於警方而言,當務之急是要盡快尋找傅藝才的屍體。12月7日淩晨韋德利進入《清玩》玉石店時,可能是他獨自一人,也可能是與方大貴一起。由於傅藝才對韋德利絲毫沒有戒心,所以他要想控製住傅藝才、或是乘其不備、從背後給他致命的一擊都是不難的。在盜取那兩件寶物後,他們必然會將傅藝才同時帶走,並鎖好店門。但這時候傅藝才究竟是死是活,則不得而知了。但可以肯定的是,即使他們在店內不曾處死傅藝才,離店後也必定會在什麽地方及時將傅藝才處死。

韋德利在離店前將一切布置得似乎沒有任何變化,經理辦公室的門鎖得好好的,三道大門也鎖得好好的,貨架上與貨櫃裏的玉器陳設全都安然無恙,沒有任何變化。其目的就是要讓許耕石回店後覺得安心,即使知道傅藝才私自離店也不會感到任何驚慌,不至於立即打電話向經理報告或是報警。這樣,韋德利就贏得了更多的時間。

當天夜裏韋德利的時間並不充裕,他必須計算好,許耕石回到玉石店的時間大概是幾點鍾,而在那之前他必須盡量將一切事情處理好、並回到高揚路77號自己家裏老老實實地呆著。因為,倘若許耕石發現傅藝才不在店裏,萬一他立即打電話報告經理,而如果屆時經理不在家裏是會令人生疑的。當然,許耕石也可能報警,但警方理應會立即通知玉石店經理。

許耕石離店的時間是夜裏12點左右,他趕到醫院為妻子安排好有關住院、手術的一切手續,等到妻子手術完畢後再回到店裏,估計需要兩個多小時甚至是三個小時的時間。也就是說,許耕石可能在淩晨兩點半之後或是三點回到店裏。因此,在兩點半之前,韋德利必須回到高揚路自己家中。當然,許耕石回店後發現傅藝才不在,也可能既不向經理報告也不報警,因為既然店裏的一切全都安然無恙,又何必大驚小怪呢?當時他可能以為傅藝才臨時有什麽事情出去了,過一會兒就會回來。但是如果他打傅藝才的手機也聯絡不上,而且過了一會兒仍不見人影,也不能排除他立即打電話給經理或是報警的可能。總之,許耕石打電話通知經理或是報警的時間可能是淩晨兩點半之後直至天亮這一段時間,而在此期間,韋德利必需在自己家裏呆著,守著電話。

現在假設韋德利在深夜12點目睹許耕石離店後立即進店實施犯罪行動,估計15分鍾之內即可完成。這時,距離許耕石可能的最早報警時間淩晨2點30分還有兩小時15分鍾。在這段時間裏,他必須處理好兩件事:第一件事是如何處理傅藝才的屍體,第二件事是如何處理他的同夥方大貴。

方大貴的屍體出現在青雲山中,而青雲山離城二十餘公裏。由於山上的公路路況不佳,而且又是夜裏,行車速度理應很慢。因此,韋德利由珠江路出發前往青雲山五顆鬆、然後再回到高揚路77號的家裏所需的時間至少需要一個半小時以上。至於他是如何控製住方大貴的,則不得而知了。但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在他製造車禍前,方大貴仍活著,隻不過是處於被控製狀態之下罷了。這樣,法醫根據屍體解剖就可以得出方大貴是生前燒死的結論。又由於在方大貴體內血液中查出酒精成分,警方就會自然而然地推測死者是酒後駕車不小心而出事,滾下山穀而亡。而據陳子明估計,方大貴體內的酒精很可能是韋德利控製住方大貴之後,從他靜脈裏注射進去的,其目的是誘導警方作出錯誤的判斷。

至於韋德利由五顆鬆是如何回家的,陳子明估計在他設法控製住方大貴之後,就駕著那輛紅色桑塔納出租車全速駛往五顆鬆。他可能及時通知了他的妻子田小芹駕著自己家的奧迪車緊跟在後麵。這樣,當他將方大貴連人帶車推下山穀之後,便坐上妻子的奧迪車安然回家了。

當韋德利駕車前往青雲山時,出租車裏可能共有三個人:第一個人是韋德利自己,車輛由他駕駛;第二個人是方大貴,他雖然還活著,但已處於被控製狀態;第三個人就是傅藝才,他多半已經被殺死。而至於傅藝才的屍體,韋德利往返青雲山的途中有可能將其順便拋在什麽地方,而不可能拋在本市的其他地方。因為當他從青雲山回來時,已經是淩晨兩點多,他必須立即趕回家裏,而沒有時間再尋找其他的拋屍地了。

還有一個更大的可能性就是,他當夜並不曾拋出傅藝才的屍體,而是將其藏於前往青雲山路途中的某個秘密之處,第二天夜裏再設法尋找更為理想的地點拋出。那麽,第二天夜裏他又會將那屍體拋往何處呢?韋德利是一個老奸巨滑、經驗豐富之人,他理應明白,傅藝才的屍體是絕不能夠讓別人發現的。倘若傅藝才的屍體能夠永遠消失,則玉石店竊案的首要犯罪嫌疑人非傅藝才莫屬。而如果他的屍體被人發現,則警方將立即明白,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必將另有其人!根據如此邏輯,韋德利多半會將傅藝才的屍體遠拋外地,甚至是很遠的地方。陳子明估計,他不但將屍體拋往遠處,而且還很可能對屍體進行了某種方式的處理,使得屍體難以辨認。

陳子明告訴高雲飛,首先應在從珠江路玉石店通往青雲山五顆鬆的沿線附近尋找屍體。倘若找不到,則必須通過公安係統的網絡從外地尋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