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在確鑿的證據麵前,林進才與吳逸萍無可抵賴,他們分別交待了自己的血腥罪行。

原來,四年以前,在一個朋友的勸誘下,吳逸萍開始向股市投資。一開始她僅僅是嚐試性地小量投資,居然取得了豐厚的回報。於是她的膽量越來越大,投入的資金日益增多。當時,市場追捧科技股,她聽朋友說,軟件概念的股票理應是最有前途的,於是經過千挑萬選,她選中了一隻軟件類的股票。當時該股股價從最高位四十幾元跌下來,跌到三十五元時,她認為已經跌到底了,應該上漲了,於是開始買進,將自己所有的錢全部投進去,一下子買了5000股。原以為這次可以大賺一把,誰知道該股股價不漲反跌,居然跌到三十一元左右。然後,股價開始企穩反彈。從三十一元逐步漲至三十三元。這時,那位朋友勸她斬倉出局,以減少損失。可是她不服氣,不但不肯出局,反而聽從一位股評黑嘴的建議進行補倉,東挪西借了一些資金,又買了6000股。她算了一下,如果股價能夠上漲4元,自己不但不賠,反而能賺了。然而那股票就好像是專門和她開玩笑,一個勁兒地向下跌,居然一口氣跌到二十元左右。這下子可把吳逸萍急壞了,因為她投進去的錢有一半是借來的,債主們已經開始向她討債了。如果她此時全部斬倉出局,完全可以還清欠債。但是,她不甘心,她不能忍受自己多年的積蓄全都打了水漂。她不知道多少次坐在電腦前反複研究那股票的走勢,從四十多元跌到現在,已經縮水一半以上了,該止跌反彈了吧?在二十元附近縮量震**了兩個月左右,該股票果然開始反彈了!從二十元居然漲到了二十三元!一些股評人士估計,按照技術分析的理論,橫有多長,豎有多高。因此,這次的上漲並不是反彈,而是反轉,該股股價理應可以創新高!也就是說,可能超過四十五元!吳逸萍興奮起來了,她意識到,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既然遇到機會就要緊緊抓住,多少成功人士不都是拚搏過來的嗎?人生難得一回搏!可是,親友之間,她已經借不到錢了,因此,她開始鼓動林進才挪用公款給她補倉。

林進才是宏大公司財務部的一名科長,手中掌握著不少現金。一開始他根本不同意挪用公司的錢,因為那畢竟太危險。但是後來經不住吳逸萍的軟纏硬泡,最後隻好同意挪用少量現金。一開始是20萬,後來又是20萬、30萬,在短短兩個星期之內,他居然挪用了70萬元!

他們的股票在二十三元附近橫盤了大約兩個多星期,吳逸萍滿心以為是在橫盤蓄勢,一旦上衝起來,其第一目標位必能一舉突破三十元!然而,正如俗話所說,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那股票果然啟動了,但不是向上,而是向下。“或許是上攻前的最後一次震倉吧?”吳逸萍暗自思量道。可是,那股票就像是泄了氣的皮球,一路往下跌,沒有絲毫反彈的跡象,就更不必說反轉了。不到一個月,那股價已經是十四元左右了。

從四十幾元跌到十幾元,應該是跌無可跌了,這兒總該是底了吧!吳逸萍又向林進才開口借錢了。林進才雖然心存疑慮,但他又想道,倘若不設法扳本,欠的一屁股債如何能夠還清?那股價即使再跌,最多隻能跌二、三元,總不能跌破十元吧?但如果漲起來,空間是無限的。不如再賭一次!於是又從公司裏挪用了100萬元。

什麽是風險?預測不到的情況才是風險。如果你能夠預測到,那還叫什麽風險呢?結果又是出乎吳逸萍與林進才的意外,雖然大盤已經止跌反彈了,但是他們的股票竟然不理睬大盤,自顧自地一路狂瀉下去,居然一口氣跌到了五元多!這時候,從報紙上看到了有關消息,說是該上市公司麵臨巨額虧損,已經是資不抵債了!好好一隻股票,後來變成了ST,再後來居然又變成了PT!怎麽會這樣呢?當初那股評人士介紹該股時,不是吹捧得天花亂墜嗎?但是,事實就是事實。他們這才意識到,指望那股票再漲起來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了!而他們已經欠下將近200萬元的債務了!

在這一段日子裏,林進才每日是如坐針氈。他所欠下的資金缺口隻好在公司的許多客戶之間用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臨時遮掩一下,但這總不是長久之道呀!紙是包不住火的,倘若他挪用公司巨額資金的事情敗露,必將身陷囹圄,說不定會判個20年、30年,這一輩子算是完了。怎麽辦呢?他開始將怒火發到吳逸萍的身上,可是,那又有什麽用呢?從她身上也逼不出錢來。他也曾想過向姑母借錢,他鼓足了勇氣僅僅是試探性地開口借30萬,就遭到了姑母的拒絕,而且還嘮嘮叨叨地教訓他做人要腳踏實地,不要夢想通過股市一夜暴富。所有借錢的路全都斷了,怎麽辦呢?最後,他們決定鋌而走險,殺死姑母林玉榮!

這就是他們的殺人動機!

為了逃避殺人罪責,他們進行了極其周密的計劃。他們這一計劃的關鍵點可以稱之為:命案第一現場移位。按照他們所設計的殺人計劃,他們在殺人的同時,可以給自己提供不在殺人現場的證據。

在審問中,他們如實交待了殺人的全過程。當林玉榮來到百花園小區侄子的公寓內取桃花鎮別墅的鑰匙時,林進才與吳逸萍趁其不備,將她控製住,並捆綁在椅子上,嘴上貼了一塊寬膠帶,以防止她喊叫呼救。晚上7時左右,他們在姑母被綁的椅子後麵的地麵上鋪了一塊大塑料布,上麵再放一塊從桃花鎮別墅取來的大地轉。在一切準備好之後就開始動手殺人了。林進才拿起大木棒,正準備動手時,他看了一眼姑母那慘兮兮的眼神,感到有些兒心軟,畢竟從小到大,姑母對他不薄。吳逸萍見狀,擔心他改變主意,於是她一把搶過木棒,對準林玉榮的腦袋就是一棒。可是,女人的力氣畢竟有限,雖然有一些鮮血冒了出來,但是林玉榮仍然睜著流淚的眼睛,可憐巴巴地望著他倆,嘴裏發出哼哼唧唧的聲音。於是吳逸萍繼續朝她頭頂又打了幾棒,直至看到林玉榮閉起了雙眼,腦袋也耷拉了下來。她將木棒放在那塑料布上,將姑母的頭扭向身後,做出腦袋向後耷拉的狀態,眼看著鮮血逐漸流到地上的那塊大地轉上。十分鍾後,血已經不流了,他們試了一下姑母的鼻息,確定她已經死亡,這才慌慌張張地出門,將那黑色桑塔納開到《大富》修車鋪去,為自己製造不在桃花鎮的證據。此後的行蹤,則完全如同陳子明所推定的那樣,沒有絲毫差異。

當警方問及作為凶器的那根大木棒在哪兒時,他們交待說,在10月12日晚上11點之後將屍體運往桃花鎮的途中,見到路邊有許多灌木叢,就將那大木棒連同那塊帶血的塑料布全都扔到灌木叢中去了。後來警方讓他們指認具體地點,很快就找到了被塑料布包裹的那根木棒。由於近幾日不曾下雨,所以木棒上及塑料布上仍保留有血漬。經刑偵實驗室的檢驗,那血漬正是林玉榮的血液。

而至於吳逸萍於10月14日上午假扮護士給劉麗萍下毒,她也供認不諱。那些氰化鉀是她從其父工作的西郊金礦廠向熟人要來的。因為她自小在礦區長大,知道金礦廠在提煉黃金時要用到氰化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