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節

陳子明率領大家再次來到17號別墅。

在客廳裏,大家仔細觀察那塊被血泊浸染的地磚,那是靠牆邊的一塊地磚。那地磚長寬各80厘米,是家庭裝修中所使用的最大型號的地磚。那橢圓狀血泊位於那塊地磚正中略為偏東一些,但是大家在先前的勘查中都不曾注意到的一點是,所有的血漬全都位於那一塊地磚之內,周圍的三塊地磚連一滴血漬也沒有。

秦亦虎讓手下的刑警小心翼翼地將那塊地磚與其周圍的三塊地磚之間縫隙中的填充物剔除,有許多白色粉末狀物質被挑了出來。陳子明用手指仔細揉搓著,那粉末不像是白水泥,而像是石膏。這就對了,因為石膏的凝結時間比白水泥要快得多,如果是夜裏1點鍾在地磚的縫隙裏填上石膏,天亮時早已幹固,而白水泥的幹固速度則慢得多。

兩名刑警繼續清理著那塊地磚周圍的縫隙,已經基本上清理幹淨了。他們用隨身攜帶的一把軍刀小心翼翼地撬動那地磚。若是那地磚底部當初是用水泥粘結的話,是無論如何也撬不動的。可是,那地磚卻被慢慢撬了起來,地磚背麵出現一絲絲的白色粘膠狀物質。陳子明想道,或許是白乳膠吧。一會兒,整個地磚都被撬起來了,果然如同陳子明所猜測的,那地磚是從別處移過來的!

陳子明迅速走出客廳,他在院子西側的石棉瓦小棚裏尋找著什麽。很快,他從一疊地磚中找到了一塊,他把那地磚拿進客廳內。

陳子明將那地磚輕輕地放在原先帶血地磚所占據的凹槽內,大家立刻看到,這塊地磚的表麵有一個圓圈形的泥漿印跡。陳子明命一個刑警將那萬年青的花盆搬到這地磚上,正好與那圓圈印跡相吻合。

大家立刻明白了!那帶血地磚的位置原先是擺放萬年青花盆的!

陳子明將林進才的犯罪過程又重新敘述了一遍:

在別墅裝修之時,林進才已經決定殺死姑母。因此,在客廳的地麵剛剛裝修完成的當晚,在工人們離開之後,他趁著地磚下的水泥尚未幹固,將緊靠著牆角的那塊地磚撬了起來。然後,他可能在那下麵的水泥表麵上鋪了一塊報紙,這樣,再將那地磚照原樣安放上去,就不會再與地麵相粘結。至於地磚間的縫隙,他隻要塗抹些石膏糊就可以了。為了預防第二天工人們偶爾踩在那塊地磚上麵可能會發現,他又將一盆萬年青放在那塊地磚上,就萬無一失了。

10月12日晚上7時左右,林進才在百花園小區將其姑母捆綁於一把木椅之上,在其身後的地麵上可能鋪了幾張大報紙或是一大塊塑料布,然後在那上麵再擺放一塊大地磚,那地磚就是他事先從桃花溪畔的別墅裏取來的,那是裝修完畢後多餘的,與別墅客廳裏所有的地磚屬於同一型號、同一尺寸。待一切安排好之後,他們用重物擊打林玉榮的頭頂,並使其腦袋向後耷拉著,他們兩人則站在一旁,眼睜睜地看著姑母的血流到那下麵的地磚之上。由於死者呈坐姿,因此從頭部流出的血液不是很多,在地磚上所形成血泊的範圍完全可以控製在一塊地磚之內。由此可知,罪犯對於犯罪過程的每一個細節都曾進行了周密的計劃。

為了證明自己當晚7點鍾左右不在桃花鎮,他們立即出門,到《大富》修車鋪呆了幾十分鍾。到晚上11點左右,那地磚上的血早已凝固。在將那地磚運往桃花鎮的途中,為了防止那血泊形態受到損壞,他們可能進行了適當的包裝。比如說,將地磚放在一個大紙箱當中。

然後,他們將死者的繩索解開,適當包裹之後,搬運到姑母的黑色奧迪車之上。但是在樓道門口發現有一個路過人注意到他們的行動,其實那人就是劉麗萍。由於做賊心虛,他們必須知道那路過人是誰。在悄悄跟蹤劉麗萍之後,得知她就住在同一個小區第45號樓。

由於屍體還在奧迪車上,他們不敢立即對劉麗萍采取行動,而是首先將林玉榮的屍體運往桃花鎮。在到達桃花鎮之後,由於擔心被人發現,他們不敢從鎮子中的主街通過,而是經由鎮外的土路,這就在車輪上沾染上了大量的泥汙。到達17號別墅後,他們首先將萬年青花盆搬開,撬起其下的地磚,繼而在**的水泥表麵塗抹了一些白乳膠,再將那塊帶血的地磚安放在那兒,在地磚間的縫隙中塗抹了石膏。然後,又將屍體捆綁在一把藤椅上,依然使其腦袋向後耷拉著。他們之所以選擇那把藤椅,是因為那藤椅較矮,而且其靠背是明顯向後傾斜的,這樣,死者那向後耷拉的腦袋就正好位於那帶血地磚的上端。待一切安排好之後,便雙雙騎自行車離開了別墅。第二天,他們通過某種途徑了解了劉麗萍的大致情況,知道她在《富麗華》大酒店上班,並且晚上10點下班。他們並不知道劉麗萍10月12日晚上是否看到了屍體,但在他們心裏有一點是可以確認的,那就是:她肯定已經對他們的行動有所懷疑。否則,為什麽她當時會站在那兒,居然停留了大約一分鍾呢?即使她不曾看清楚,萬一將來警方到小區裏來調查有關林玉榮的事情,她可能會聯想起什麽。她會不會將她那晚所見到的情況說出來呢?她可能向警方報告,也可能悄悄地向他們倆進行敲詐。林進才是一個聰敏人,他清楚地知道,一旦開始敲詐,就會沒完沒了。總而言之,劉麗萍的存在將成為他們的麻煩,必須除掉她。他們研究了從《富麗華》大酒店到百花園小區所經路途每一處的周圍環境,注意到高慶路每晚11點鍾左右的過往車輛與行人都很少,因此在那兒下手比較安全,這樣就可以一舉而免除無窮的後患。可是,由於劉麗萍比較機敏,隻受了輕傷而住進了醫院。於是才有了第二天假護士企圖投毒殺人的故事。

現在,案情已經完全清晰,但是陳子明認為暫時仍然不能對林進才與吳逸萍采取行動,因為尚沒有直接證據可以證明,是他們兩人在百花園小區裏殺害了其姑母。

至今為止,懷疑林進才與吳逸萍殺死林玉榮的主要依據是:

劉麗萍在10月12日晚上11時左右曾看到他們在樓道門口抬著某重物,經過一係列的調查以及推理之後,現在懷疑該重物就是林玉榮的屍體。但是當時劉麗萍並沒有看清是什麽,因此無法在法庭上作證。

雖然可以推斷林玉榮並非是自己駕車到桃花鎮的,但是仍無法證明是林進才與吳逸萍將她的屍體運往桃花鎮的。鎮上24小時便利店的老板娘在10月13日淩晨1點僅僅是看到一男一女騎自行車經過她門口,但是僅僅是在昏暗的路燈下所看到的背影,並不能證明那兩人就是林進才與吳逸萍。

盡管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別墅客廳裏承載血泊的那塊地磚是由別處移過來的,但是,誰又能證明那是由林進才與吳逸萍從百花園小區裏移過來的呢?

雖然劉麗萍的直覺認定,吳逸萍的黑色桑塔納就是10月13日晚企圖撞死自己的車輛,可是當時由於自己驚慌失措,根本沒有看清車牌,僅憑直覺又怎麽能令人信服呢?

市第一人民醫院骨傷科病房裏的病人小莉在10月14日上午曾看到企圖殺死劉麗萍的假護士戴著一對亮晶晶的耳環,並且左耳後有一顆痣。但是,因為那假護士戴著一個巨大的口罩,小莉並不曾看到她的麵孔,又怎麽能僅憑那耳環和痣就認定她就是殺手呢?

綜上所述,至今為止的一切證據都不足以對林進才與吳逸萍實施抓捕,甚至連搜查住宅也缺乏依據。

此時,陳子明想到了另外一個問題。

林玉榮並無子女,百年之後其財產必定是由林進才與吳玉亭二人繼承,林進才又為什麽願意冒著極大的風險鋌而走險殺死自己的姑母呢?其中必有緣由!查清此緣由,或許就是本案的突破口。

陳子明告訴秦亦虎,立即與稅務機關相配合,對林進才所屬公司的帳目進行秘密調查。同時,對吳逸萍最近一段時間的活動進行外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