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恐懼

法國大散文家和思想家蒙田寫過一篇散文《論恐懼》。他一開始就說:“我並不像有人認為的那樣是研究人類本性的學者,對於人為什麽恐懼所知甚微。”我當然更不是一個研究人類本性的學者,雖然在高中時候讀過心理學這樣一門課,但其中是否講到過恐懼,早已忘到爪哇國去了。

可我為什麽現在又寫《論恐懼》這樣一篇文章呢?

理由並不太多,也談不上堂皇。隻不過是因為我常常思考這個問題,而今又受到了蒙田的啟發而已。好像是蒙田給我出了這樣一個題目。

根據我讀書思考的結果,也根據我自己的經驗,恐懼這一種心理活動和行動是異常複雜的,絕不是三言兩語所能說得清楚的。人們可以從很多角度上來探討恐懼問題。我現在談一下我自己從一個特定角度上來研究恐懼現象的想法,當然也隻能極其概括,極其籠統地談。

我認為,應當恐懼而恐懼者是正常的,應當恐懼而不恐懼者是英雄,我們平常所說的從容鎮定,處變不驚,就是指的這個。不應當恐懼而恐懼者是孱頭,不應當恐懼而不恐懼者也是正常的。

兩個正常的現象用不著講,我現在專講二三個不正常的現象。要舉事例,那就不勝枚舉。我索性專門從《晉書》裏麵舉出兩個事例,兩個都與苻堅有關。《謝安傳》中有一段話:“玄等既破堅,有驛書至,安方對客圍棋,看書既,竟便攝放**,了無喜色,棋如故。客問之,徐答曰:‘小兒輩遂已破賊。’”苻堅大兵壓境,作為大臣的謝安理當恐懼不安,然而卻竟這樣從容鎮定,至今傳頌不已。所以,我稱之為英雄。

《晉書·苻堅傳》有下麵這幾段話:“謝石等以既敗梁成,水陸繼進。堅與苻融登城而望王師,見部陣齊整,將士精銳,又北望山上草木皆類人形,顧謂融曰:‘此亦勁敵也,何謂少乎!’撫然有懼色。”下麵又說:“堅大慚,顧謂其夫人張氏曰:‘朕若用朝臣之言,豈見今日之事耶!當何麵目複臨天下乎!’潸然流涕而去,聞風聲鶴唳,皆謂晉師之至。”這活生生地畫出了一個孱頭。敵兵壓境,應當振作起來,鼓勵士兵,同仇敵愾,可是苻堅自己卻先泄了氣。這樣的人不稱為孱頭,又稱之為什麽呢?結果留下了兩句著名的話:風聲鶴唳,草木皆兵。至今還活在人民的口中,也可以說是流什麽千古了。

如果想從《論恐懼》這一篇短文裏吸取什麽教訓的話,那就是明明白白地擺在眼前的。我們都要鍛煉自己,對什麽事情都不要驚慌失措,而要處變不驚。

漫談消費

蒙組稿者垂青,要我來談一談個人消費。這實在不是最佳選擇。因為我的個人消費絕無任何典型意義。如果每個人都像我這樣,商店幾乎都要關門大吉。商店越是高級,我越敬而遠之。店裏那一大堆五光十色、爭奇鬥豔的商品,有的人見了簡直會垂涎三尺,我卻是看到就頭痛,而且竊作腹誹:在這些無限華麗的包裝內包的究竟是什麽貨色,隻有天曉得,我覺得人們似乎越來越蠢,我們所能享受的東西,不過隻占廣告費和包裝費的一丁點兒,我們是讓廣告和包裝牽著鼻子走的,愧為“萬物之靈”。

談到消費,必須先談收入。組稿者讓我講個人的情況,而且越具體越好。我就先講我個人的具體收入情況。我在50年代被評為一級教授,到現在已經四十多年了,尚留在世間者已為數不多,可以被視為珍稀動物,通稱為“老一級”。

在北京工資區——大概是六區——每月三百四十五元。再加上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委員,每月津貼一百元。這個數目今天看起來實為微不足道。然而在當時卻是一個頗大的數目,十分“不菲”。我舉兩個具體的例子:吃一次“老莫”(莫斯科餐廳),大約一元五到兩元,湯菜俱全,外加黃油麵包,還有啤酒一杯。如果吃烤鴨,不過六七塊錢一隻。其餘依次類推。隻需同現在的價格一比,其懸殊立即可見。從工資收入方麵來看,這是我一生最輝煌的時期之一。這是以後才知道的,“當時隻道是尋常”。到了今天,“老一級”的光榮桂冠仍然戴在頭上,沉甸甸的,又輕飄飄的,心裏說不出是什麽滋味。實際情況卻是“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老桂冠”。我很感謝,不知道是哪一位朋友發明了“工薪階層”這一個詞兒。這真不愧是天才的發明。幸乎?不幸乎?我也歸入了這一個“工薪階層”的行列。聽有人說,在某一個城市的某大公司裏設有“工薪階層”專櫃,專門對付我們這一號人的。如果真正有的話,這也不愧是一個天才的發明,俗話說:“識時務者為俊傑。”他們都是不折不扣的“俊傑”。

我這個“老一級”每月究竟能拿多少錢呢?要了解這一點,必須先講一講今天的分配製度。現在的分配製度,同50年代相比,有了極大的不同,當年在大學裏工作的人主要靠工資生活,不懂什麽“第二職業”,也不允許有“第二職業”。誰要這樣想,這樣做,那就是典型的資產階級思想,是同無產階級思想對著幹的,是最犯忌諱的。今天卻大改其道。學校裏頗有一些人有種種形式的“第二職業”,甚至“第三職業”。原因十分簡單:如果隻靠自己的工資,那就生活不下去。以我這個“老一級”為例,賬麵上的工資我是北大教員中最高的。我每月領到的工資,七扣八扣,拿到手的平均約七百至八百。保姆占掉一半,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等,約占掉剩下的四分之一。我實際留在手的隻有三百元左右,我要用這些錢來付全體在我家吃飯的四個人的飯錢,這些錢連供一個人吃飯都有點捉襟見肘,何況四個人!“老莫”、烤鴨之類,當然可望而不可即。

可是我的生活水平,如果不是提高的話,也絕沒有降低。難道我點金有術嗎?非也。我也有第X職業,這就是爬格子。格子我已經爬了六十多年,漸漸地爬出一些名堂來。時不時地就收到稿費,很多時候,我並不知道是哪一篇文章換來的。外文樓收發室的張師傅說:“季羨林有三多,報刊雜誌多,有十幾種,都是贈送的;來信多,每天總有五六封,來信者男女老幼都有,大都是不認識的人;匯單多。”我絕非守財奴,但是一見匯款單,則心花怒放。爬格子的勁頭更加昂揚起來。我沒有作過統計,不知道每月究竟能收到多少錢。反正,對每月手中僅留三百元錢的我來說,從來沒有感到拮據,反而能大把大把地送給別人或者家鄉的學校。我個人的生活水平,確有提高。我對吃,從來沒有什麽要求。早晨一般是麵包或者幹饅頭,一杯清茶,一碟炒花生米,從來不讓人陪我淩晨4點起床,給我做早飯。午晚兩餐,素菜為多。我對肉類沒有好感。這並不是出於什麽宗教信仰,我不是佛教徒,其他教徒也不是。我並不宣揚素食主義。我的舌頭也沒有生什麽病,好吃的東西我是能品嚐的。不過我認為,如果一個人成天想吃想喝,仿佛人生的意義與價值就在於吃喝二字。我真覺得無聊,“斯下矣”,食足以果腹,不就夠了嗎?因此,據小保姆告訴,我們平均四個人的夥食費不過五百多元而已。

至於衣著,更不在我考慮之列。在這方麵,我是一個“利己主義者”。衣足以蔽體而已,何必追求豪華。一個人穿衣服,是給別人看的。如果一個人穿上十分豪華的衣服,打扮得珠光寶氣,天天坐在穿衣鏡前,自我欣賞,他(她)不是一個瘋子,就是一個傻子。如果隻是給別人去看,則觀看者的審美能力和審美標準,千差萬別,你滿足了這一幫人,必然開罪於另一幫人,絕不能使人人都高興,皆大歡喜。反不如我行我素,我就是這一身打扮,你愛看不看,反正我不能讓你指揮我,我是個完全自由自主的人。

因此,我的衣服,多半是穿過十年八年或者更長時間的,多半屬於博物館中的貨色。俗話說:“人靠衣裳馬靠鞍。”以衣取人,自古已然,於今猶然。我到大店裏去買東西,難免遭受花枝招展的年輕女售貨員的白眼。如果有保衛幹部在場,他恐怕會對我多加小心,我會成為他的重點監視對象。好在我基本上不進豪華大商店,這種尷尬局麵無從感受。

講到穿衣服,聽說要“趕潮”,就是要趕上時代潮流,每季每年都有流行型式或款式,我對這些都是完全的外行。我有我的老主意:以不變應萬變。一身藍色的卡其布中山裝,春、夏、秋、冬,永不變化。所以我的開支項下,根本沒有衣服這一項。你別說,我們那一套“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的“哲學”,有時對衣著型式也起作用。我曾在解放前的1946年在上海買過一件雨衣,至今仍然穿。有的專家說:“你這件雨衣的款式真時髦!”我聽了以後,大惑不解。經專家指點,原來五十多年流行的款式經過了漫長的滄桑歲月,經過了不知道多少變化,現在又在螺旋式上升的規律的指導下,回到了五十年前的款式。我恭聽之餘,大為興奮。我守株待兔,終於守到了。人類在衣著方麵的一點小聰明,原來竟如此脆弱!

我在本文一開頭就說,在消費方麵我絕不是一個典型的代表。看了我自己的敘述,一定會同意我這個說法的。但是,人類社會極其複雜,芸芸眾生,有一簞食一瓢飲者;也有食前方丈,一擲千金者。綾羅綢緞、皮爾·卡丹,燕窩魚翅、生猛海鮮,這樣的人當然也會有的。如果全社會都是我這一號的人,則所有的大百貨公司都會關張的,那豈不太可怕了嗎?所以,我並不提倡大家以我為師,我不敢這樣狂妄。不過,話又說了回來,我仍然認為:吃飯穿衣是為了活著,但是活著絕不是為了吃飯穿衣。

壞人

積將近九十年的經驗,我深知世界上確實是有壞人的。乍看上去,這個看法的智商隻能達到小學一年級的水平。這就等於說“每個人都必須吃飯”那樣既真實又平庸。

可是事實上我頓悟到這個真理,是經過了長時間的觀察與思考的。

我從來就不是性善說的信徒,毋寧說我是傾向性惡說的。古書上說“天命之謂性”,“性”就是我們現常說的“本能”,而一切生物的本能是力求生存和發展,這難免引起生物之間的矛盾,性善又何從談起呢?

那麽,什麽又叫做“壞人”呢?記得魯迅曾說過,幹損人利己的事還可以理解,損人又不利己的事千萬幹不得。我現在利用魯迅的話來給壞人作一個界定:幹損人利己的事是壞人,而幹損人又不利己的事,則是壞人之尤者。

空口無憑,不妨略舉兩例。一個人搬到新房子裏,照例大事裝修,而裝修的方式又極野蠻,結果把水管鑿破,水往外流。住在樓下的人當然首蒙其害,水滴不止,連半壁牆都浸透了。然而此人卻不聞不問,本單位派人來修,又拒絕入門。倘若牆壁倒塌,樓下的人當然會受害,他自己焉能安全!這是典型的損人又不利己的例子。又有一位“學者”,對某一種語言連字母都不認識,卻偏冒充專家,不但在國內蒙混過關,在國外也招搖撞騙。有識之士皆嗤之以鼻。這又是一個典型的損人而不利己的例子。

根據我的觀察,壞人,同一切有毒的動植物一樣,是並不知道自己是壞人的,是毒物的。魯迅翻譯的《小約翰》裏講到一個有毒的蘑菇聽人說它有毒,它說,這是人話。毒蘑菇和一切蒼蠅、蚊子、臭蟲等等,都不認為自己有毒。說它們有毒,它們大概也會認為這是人話。可是被群眾公推為壞人的人,他們難道能說:說他們是壞人的都是人話嗎?如果這是“人話”的話,那麽他們自己又是什麽呢?

根據我的觀察,我還發現,壞人是不會改好的。這有點像形而上學了。但是,我卻沒有辦法。天下哪裏會有不變的事物呢?哪裏會有不變的人呢?我觀察的幾個“壞人”偏偏不變。幾十年前是這樣,今天還是這樣。我想給他們辯護都找不出詞兒來。有時候,我簡直懷疑,天地間是否有一種叫做“壞人基因”的東西?可惜沒有一個生物學家或生理學家提出過這種理論。我自己既非生物學家,又非生理學家,隻能憑空臆斷。我但願有一個壞人改變一下,改惡從善,堵住了我的嘴。

傻瓜

天下有沒有傻瓜?有的,但卻不是被別人稱作“傻瓜”的人,而是認為別人是傻瓜的人,這樣的人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我先把我的結論提到前麵明確地擺出來,然後再條分縷析地加以論證。這有點違反胡適之先生的“科學方法”。他認為,這樣做是西方古希臘亞裏士多德首倡的演繹法,是不科學的。科學的做法是他和他老師杜威的歸納法,先不立公理或者結論,而是根據事實,用“小心地求證”的辦法,去搜求證據,然後才提出結論。

我在這裏實際上並沒有違反“歸納法”。我是經過了幾十年的觀察與體會,閱盡了芸芸眾生的種種相,去粗取精,去偽存真以後,才提出了這樣的結論。為了凸現它的重要性,所以提到前麵來說。

閑言少敘,書歸正傳。有一些人往往以為自己最聰明,他們爭名於朝,爭利於世,錙銖必較,斤兩必爭。如果用正麵手段,表麵上的手段達不到目的的話,則也會用些負麵的手段,暗藏的手段,來蒙騙別人,以達到損人利己的目的。結果怎樣呢?結果是:有的人真能暫時得逞,“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遍長安花”。大大地輝煌了一陣,然後被人識破,由座上客一變而為階下囚。有的人當時就能丟人現眼。《紅樓夢》中有兩句話說:“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這話真說得又生動,又真實。我絕不是說,世界上人人都是這樣子,但是,從中國到外國,從古代到現代,這樣的例子還算少嗎?

原因何在?原因就在於:這些人都把別人當成了傻瓜。

我們中國有幾句盡人皆知的俗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皆報。”這真是見道之言。把別人當傻瓜的人,歸根結底,會自食其果。古代的統治者對這個道理似懂非懂。他們高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想把老百姓當傻瓜,但又很不放心,於是派人到民間去采風,采來了不少政治諷刺歌謠。楊震是聰明人,對向他行賄者講出了“四知”。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外,不久就會有一個第五知:人知。他是不把別人當作傻瓜的,還是老百姓最聰明。他們中的聰明人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他們不把別人當傻瓜。

可惜把別人當傻瓜的現象,自古亦然,於今猶烈。救之之道隻有一條:不自作聰明,不把別人當傻瓜,從而自己也就不是傻瓜。哪一個時代,哪一個社會,隻要能做到這一步,全社會就都是聰明人,沒有傻瓜,全社會也就會安定團結。

隔膜

魯迅先生曾寫過關於“隔膜”的文章,有些人是熟悉的。魯迅的“隔膜”,同我們平常使用的這個詞兒的含義不完全一樣。我們平常所謂“隔膜”是指“情意不相通,彼此不了解”,魯迅的“隔膜”是單方麵的以主觀願望或猜度去了解對方,去要求對方。這樣做,鮮有不碰釘子者。這樣的例子,在中國曆史上並不稀見。即使有人想“頌聖”,如果隔膜,也難免撞在龍犄角上,一命嗚呼。

最近讀到韓昇先生的文章《隋文帝抗擊突厥的內政因素》(《歐亞學刊》第2期),其中有幾句話:“對此,從種族性格上斥責突厥‘反複無常’,其出發點是中國理想主義感情性的‘義’觀念。國內倫理觀念與國際社會現實的矛盾衝突,在中國對外交往中反複出現,深值反思。”這實在是見道之言,值得我們深思。我認為,這也是一種“隔膜”。

記得當年在大學讀書時,適值九·一八事件發生,日軍入寇東北。當中國軍隊實行不抵抗主義,南京政府同時又派大員赴日內瓦國聯(相當於今天的聯合國)控訴,要求國聯伸張正義。當時我還屬於隔膜黨,義憤填膺,等待著國際伸出正義之手。結果當然是落了空。我頗恨恨不已了一陣子。

在這裏,關鍵是什麽叫“義”?什麽叫“正義”?韓文公說:“行而宜之之謂義。”可是“宜之”的標準是因個人而異的,因民族而異的,因國家而異的,因立場不同而異的。不懂這個道理,就是“隔膜”。

懂這個道理,也並不容易。我在德國住了十年,沒有看到有人在大街上吵架,也很少看到小孩子打架。有一天,我看到了,就在我窗外馬路對麵的人行道上,兩個男孩在打架,一個大的約十三四歲,一個小的隻有七八歲,個子相差一截,力量懸殊明顯。不知為什麽,兩個人竟幹起架來。不到一個回合,小的被打倒在地,哭了幾聲,立即又爬起來繼續交手,當然又被打倒在地。如此被打倒了幾次,小孩邊哭邊打,並不服輸,日耳曼民族的特性,昭然可見。此時周圍已經聚攏了一些圍觀者。我總期望,有一個人會像在中國一樣,主持正義,說一句:“你這麽大了,怎麽能欺負小的呢!”但是沒有。最後還是對門住的一位老太太從窗子裏對準兩個小孩潑出了一盆冷水,兩個小孩各自哈哈大笑,戰鬥才告結束。

這件小事給了我一個重要的教訓:在西方國家眼中,誰的拳頭大,正義就在誰手裏。我從此脫離了隔膜黨。

今天,我們的國家和人民都變得更加聰明了,與隔膜的距離越來越遠了。我們努力建設我們的國家,使人民的生活水平越來越提高。對外我們絕不侵略別的國家,但也絕不允許別的國家侵略我們。我們也講主持正義;但是,這個正義與隔膜是不搭界的。

送禮

我們中國究竟是禮儀之邦,所以每逢過年過節,或有什麽紅白喜事,大家就忙著送禮。既然說是“禮”,當然是向對方表示敬意的。譬如說,一個朋友從杭州回來,送給另外一個朋友一隻火腿,二斤龍井;知己的還要親自送了去,免得受禮者還要賞錢;你能說這不是表示親熱嗎?又如一個朋友要結婚,但沒有錢,於是大家湊個份子送了去,誰又能說這是壞事呢?

事情當然是好事情,而且想起來極合乎人情,一點也不複雜;然而實際上卻複雜艱深到萬分,幾乎可以獨立成一門學問:送禮學。第一,你先要知道送應節的東西。譬如你過年的時候,提了幾瓶子汽水,一床涼席去送人,這不是故意開玩笑嗎?還有五月節送月餅,八月節送粽子,最少也讓人覺得你是外行。第二,你還要是一個好的心理學家,能觀察出對方的心情和愛好來。對方倘若喜歡吸煙,你不妨提了幾聽三炮台恭恭敬敬送了去,一定可以得到青睞。對方要是喜歡杯中物,你還要知道他是維新派或保守派。前者當然要送法國的白蘭地,後者本地產的白幹或五加皮也就行了。倘若對方的思想“前進”,你最好訂一份《文匯報》送了去,一定不會退回的。

但這還不夠,買好了應時應節的東西,對方的愛好也揣摩成熟了,又來了怎樣送的問題。除了很知己的以外,多半不是自己去送,這與麵子有關係;於是就要派聽差,而這個聽差又必須是個好的外交家,機警、堅忍、善於說話,還要有一副厚臉皮;這樣才能不辱使命。拿了東西去送禮,論理說該到處受歡迎,但實際上卻不然。受禮者多半喜歡節外生枝,東西雖然極合心意,卻偏不立刻收下。據說這也與麵子有關係。聽差把禮物送進去,要沉住氣在外麵等。一會兒,對方的聽差出來了,把送去的禮物又提出來,說:“我們老爺太太謝謝某老爺太太,盛意我們領了,禮物不敢當。”倘若這聽差真信了這話,提了東西就回家來,這一定糟,說不定就打破飯碗。但外交家的聽差卻絕不這樣做。他仍然站著不走,請求對方的聽差再把禮物提進去。這樣往來鬥爭許久,對方或全收下,或隻收下一半,隻要與臨來時老爺太太的密令不衝突,就可以安然接了賞錢回來了。

上麵說的可以說是常態的送禮,可惜(或者也並不可惜)還有變態的。我小的時候,我們街上住著一個窮人,大家都喊他“地方”,有學問的人說,這就等於漢朝的亭長。每逢年節的早上,我們的大門剛一開,就會看到他笑嘻嘻地一手提了一隻雞,一手提了兩瓶酒,跨進大門來。雞咯咯地大吵大嚷,酒瓶上的紅簽紅得眩人眼睛。他嘴裏卻喊著:“給老爺太太送禮來了。”於是我嬸母就立刻拿出幾毛錢來交給老媽子送出去。這“地方”接了錢,並不像一般送禮的一樣,還要努力鬥爭,卻仍舊提了雞和瓶子笑嘻嘻地走到另一家去喊去了。這景象我一年至少見三次,後來也就不以為奇了。但有一年的某一個節日的清晨,卻見這位地方愁容滿麵地跨進我們的大門,嘴裏不喊“給老爺太太送禮來了”,卻拉了我們的老媽子交頭接耳說了一大篇,後來終於放聲大罵起來,老媽子進去告訴了我嬸母,仍然是拿了幾毛錢送出來。這地方道了聲謝,出了大門,老遠還聽到他的罵聲。後來老媽子告訴我,他的雞是自己養了預備下蛋的,每逢過年過節,就暫且委屈它一下,被縛了雙足倒提著陪他出來逛大街。玻璃瓶子裏裝的隻是水,外麵紅簽是向鋪子裏借用的。“地方”送禮,在我們那裏誰都知道他的用意,所以從來沒有收的。他跑過一天,衣袋塞滿了鈔票才回來,把瓶子裏的水倒出來,把雞放開。它在一整天“陪綁”之餘,還忘不了替他下一個蛋。但今年這“地方”倒運,向第一家送禮,就遇到一家才搬來的外省人。他們竟老實不客氣地把禮物收下了。這怎能不讓這“地方”憤憤呢?他並不是怕瓶子裏的涼水給他泄漏真相,心痛的還是那隻雞。

另外一種送禮法也很新奇,雖然是“古已有之”的。我們常在筆記小說裏看到,某一個督撫把金子裝到壇子裏當醬菜送給京裏的某一位王公大人。這是古時候的事,但現在也還沒有絕跡。我的一位親戚在一個縣衙門裏做事,因與同縣太爺是朋友,所以地位很重要。在晚上回屋睡覺的時候,常常在棉被下麵發現一堆銀元或別的值錢的東西。有時候不知道,把這堆銀元抖到地上,嘩啦一聲,讓他吃一驚。這都是送來的“禮”。

這樣的“禮”當然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接受的。他一定是個什麽官,最少也要是官的下屬,能讓人生,也能讓人死,所以才有人送這許多金子銀元來。官都講究麵子,雖然要錢,卻不能幹脆當麵給他,於是就想出了這種種的妙法。我上麵已經提到送禮是一門學問,送禮給官長更是這門學問裏麵最深奧的。需要經過長期的研究簡練揣摩,再加上實習,方能得到其中的奧秘。能把錢送到官長手中,又不傷官長的麵子,能做到這一步,才算是得其門而入了。也有很少例外,官長開口向下麵要一件東西,居然竟得不到。以前某一個小官藏有一顆古印,他的官長很喜歡,想拿走。他跪在地上叩頭說:“除了我的太太和這塊古印以外,我沒有一件東西不能與大人共享的。”官長也隻好一笑置之了。

普通人家送禮沒有這樣有聲有色,但在平庸中有時候也有傑作。有一次我們家把一盒有特別標誌的點心當禮物送出去,隔了一年,一個相熟的胖太太到我們家來拜訪,又恭而敬之把這盒點心提給我們。嘴裏還告訴我們:這都是小意思,但點心是新買的,可以嚐嚐。我們當時都忍不住想笑,好歹等這位胖太太走了,我們就動手去打開。盒蓋一開,立刻有一股奇怪的臭味從裏麵透出來。再把紙揭開,點心的形狀還是原來的,但上麵滿是小的飛蛾,一塊也不能吃了,隻好擲掉。在這一年內,這盒點心不知代表了多少人的盛意,被恭恭敬敬地提著或托著從一家到一家,上麵的簽和鋪子的名字不知換過了多少次,終於又被恭而敬之提回我們家來。“解鈴還是係鈴人”,我們還要把它丟掉。

我雖然不怎樣讚成這樣送禮,但我覺得這辦法還算不壞。因為隻要有一家出了錢買了盒點心就會在親戚朋友中周轉不息,一手收進來,再一手送出去,意思表示了,又不用花錢。不過這樣還是麻煩,還不如仿效前清禦膳房的辦法,用木頭刻成雞魚肉肘,放在托盤裏,送來送去,你仍然不妨說:“這魚肉都是新鮮的。一點小意思,千萬請賞臉。”反正都是“彼此彼此,諸位心照不宣”。絕對不會有人來用手敲一敲這木頭魚肉的。這樣一來,目的達到了,禮物卻不黴壞,豈不是一舉兩得?在我們這喜歡把最不重要的事情複雜化了的禮儀之邦,我這發明一定有許多人歡迎,我預備立刻去注冊專利。

宗教

我首先要聲明,我不是任何宗教的信徒,可是我對世界上所有的正大光明的宗教都十分尊重。原因並不複雜,除了奧姆真理教、太陽神殿教等一批邪教外,各大宗教都勸人做好事,不幹壞事,這不正是我們正直的人類所需要的嗎?不管他們的教義如何,所崇拜的神靈如何,除了間或被別有用心的人或組織所利用外,這些宗教是無可指責的。如果不同宗教的信徒們能互相尊重,互不相妨,則中國社會必能安定團結,世界人民也必能安定團結。

任何一個宗教的教義和教規,對本教的信徒來說都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都是天經地義,信徒們信從,是他們的權利和義務。但是對其他宗教的信徒來說,則另是一碼事。對於這樣的分歧,最好不要辯論,也不必爭論,這樣做,隻能傷和氣,也無濟於事。最好能夠認為,自己的教義隻是相對真理,絕對真理隻有他們崇拜的最高神靈才能掌握。能做到這一步,就能夠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大家以各自喜愛的方式來滿足宗教的需要,豈不猗歟休哉!

說到“宗教需要”,恩格斯使用過這個詞兒。世界上確實有有宗教需要的人;另一方麵,世界上也確實有沒有宗教需要的人,敲鑼吹號,各有一套。最好是各不相犯,自從所好。人類最重要的是求生存,生存得越美滿越好。自己生存,也讓別人生存,這是最上策。有宗教需要的和沒有宗教需要的人;在有宗教需要的人中,信這種教和信那種教的人,可以不談宗教問題,而共同攜手,齊心協力,為了改善人類生存的條件而努力奮鬥,這是人生第一義。一定要強迫別人信教,或一定要強迫別人不信教,都隻能製造矛盾,兩敗俱傷。

世界上有規定國教的國家,也有不規定國教的國家。有民族與宗教完全一致的國家,也有民族與宗教不一致的國家。有必須有宗教信仰的國家,也有不規定人民宗教信仰的國家。我到德國時,登記表上有“宗教信仰”一欄,我沒有法子填寫,那位德國辦事員就說:“不填這一欄可不行!給你填上佛教吧!”我笑而從之,反正我知道我不是佛教徒,這隻不過是官樣文章而已。在有國教的國家中,無神論也是有的。他們腦袋裏沒有上帝,可是星期天也進禮拜堂,說是到那裏去聽聽莊嚴肅穆的音樂,使自己的心神安靜一下。宗教之為用大矣哉!

總之,我認為,信不信宗教完全是個人的事,別人不必過多地去幹預,隻要他遵守法紀,就是一個好公民。想人為地消滅宗教,也是辦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