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旅途迷凶(三)

聽了範隊的話,歐陽偉的第一反應就是:不,這絕不可能!命案現場,血跡未幹之際,怎麽會有我留下的腳印?

他皺眉一想,忽然一拍大腿道:“對了,昨晚Party結束,咱們離開驢友之家後,我又曾去過一次林月的房間。”就把昨夜回去林月房間取手機的事,跟警方說了。

範隊一聽,臉就沉下來,盯著他問:“你說的是真的?”

歐陽偉說:“人命關天,這個時候我敢說假話嗎?”

範隊問:“那剛才我向你了解情況時,你為什麽不說?”

歐陽偉搔搔後腦勺道:“剛才一緊張,就把這事給忘了。”

範隊掏出一個筆記本,一邊記錄一邊說:“你反映的這個情況,對我們很重要。但我們需要向你確認三件事。第一,你確定你昨晚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時,是淩晨1點鍾,是不是?第二,當時林月的房門雖然關了,但並未鎖上,是不是?第三,你確實在黑暗中看見林月一動不動地躺在沙發上,是不是?”

歐陽偉點點頭說:“是的,這三點,我都可以確定。而且我懷疑……”

範隊問:“你懷疑什麽?”

歐陽偉說:“我懷疑我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被殺了。鮮血順著沙發淌到地上,正好被我走近沙發拿手機時踩到,所以留下了腳印。但因為當時屋裏漆黑一團,我並未覺察到異樣,還以為林月不勝酒力,躺在沙發上睡著了呢。”

範隊目光犀利,直盯著他道:“你憑什麽叫我相信,你第二次進入林月房間的時候,她就已經死了,而不是你故意將手機落在她房裏,借口回來取手機時,順便將她殺死?”

歐陽偉差點跳起來,叫道:“你可別血口噴人!第一,我跟林月無冤無仇,無情無恨,殺她幹什麽?第二,當時我從進入林月的房間到關門出來,前後不過兩三分鍾時間。黑燈瞎火的,你能在這麽短的時間裏殺人嗎?”

範隊瞧了他一眼,沒有吭聲,扭頭出去了。

不大一會,他再回到屋裏,眉頭已略略舒展開來,說:“我們已向小麥確認,當時你到林月房裏拿手機,從上樓到下樓,前後不到三分鍾。而根據我們從現場掌握的線索推斷,凶手昨晚殺死林月之後,因鮮血呈放射狀噴出,凶手身上肯定染有血跡。凶手不可能穿著血衣出去,所以他要麽事先帶來了替換的衣服,要麽在屋裏脫下了外套,並且還在廁所裏用洗手液洗了手,再加上先前行凶殺人的時間,最快也要十來分鍾。所以你不可能是凶手。隻能說,你進入林月房間時,她已經遇害,鮮血流到地板上,恰好被你踩到。”

歐陽偉不由得朝他豎起大拇指:“範隊,您可真是明察秋毫。”

範隊說:“根據我們剛才調查,四樓有位驢友昨晚空調壞了,半夜起來乘涼,發現三樓303房的燈仍然亮著,屋後的飄台上坐著一位白裙女子,正在獨自喝酒。我們帶他下樓看過林月的屍體,他說昨晚見到的,就是她。”

“這麽說來,我們在昨夜12點離開之後,林月覺得意猶未盡,又端著酒杯到飄台上獨飲了一番,是不是?”

“應該是這樣。我問過那位驢友,他回憶說當時大約是在夜裏12點半。也就是說昨夜12點半,林月還活著。而你淩晨1點再來時,她已經死了。”

歐陽偉說:“這樣就可以斷定,她是在昨夜12點半至1點之間這短短半個小時內遇害的,是不是?”

範隊說:“是的。根據你和這位驢友提供的線索,我們基本可以確定林月的死亡時間,是在昨夜12點半至今日淩晨1點之間。”

歐陽偉說:“這段時間,我和小麥正坐在十字路口的花壇邊看星星呢。”

範隊說:“如果你和你女朋友說的是真話,那麽你們倆的嫌疑都可以被排除了。”

歐陽偉聽了,這才鬆口氣。

範隊背著手在房間裏踱了兩步,思索著說:“那麽現在,就隻剩下你們的主任老蔡和那個年輕人周董了。”

他忽然回過頭來盯住歐陽偉,“你覺得他們怎麽樣?”

歐陽偉想了一下,猶豫著還是把自己的想法說了出來:“我覺得周董的嫌疑更大些。他一直在追求林月,且被林月多次當眾拒絕,加上昨晚又喝了些酒……”

“你的意思是說,周董昨夜酒後亂性,離去之後又回來糾纏林月,被林月拒絕後惱羞成怒,隨手拿起屋裏的水果刀將她殺害?”

歐陽偉點點頭:“當然,這隻是我的懷疑。”

範隊拍拍他的肩膀說:“謝謝你提供的線索,我們會調查清楚的。你可以去找你的同事,你們可以走了,但在案子還沒有查清楚之前,未經警方允許,你們不能離開天堂寨,最好留在居住的旅館裏,如果有什麽需要,我們會隨時找你們。”

在樓梯口,歐陽偉見到了老蔡、周董和小麥。

周董的眼圈紅紅的,看來是為林月的死哭過。

老蔡給公司打電話,說了這邊發生的意外,並向公司請了幾天假。

大家誰也沒有說話,默默地回到了天堂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