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的新娘

也許有人羨慕過電影裏《這個殺手不太冷》的戀愛故事,希望有個各方麵認知都在你之上的戀人,讓他帶著你前行,這聽起來既輕鬆又美好。

但電影裏的愛情童話隻存在於虛構的世界,現實生活中,成年人是不會選擇和一個未成年人戀愛的,我們可以仔細想想,一個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交往,真的會用心對待這段感情嗎?會站在未成年人的角度理解對方嗎?會作為成年人關心和尊重對方嗎?答案必然是否定的,因為沒必要。這段關係從一開始就嚴重不對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根本沒有愛情可言。

這個故事,就是一段由不對等的關係引發的悲劇,它甚至不能稱為戀愛關係!

故事要從主人公19歲的女兒開始講起。這個女孩叫塔斯尼姆,為了方便,我下麵會用更簡單叫法“尼姆”來稱呼這個女孩。尼姆住在英國的特爾福德,對於自己的母親,她幾乎沒有任何記憶。

因為在2000年,尼姆剛滿一歲半時,家裏就發生了一場嚴重的火災,在這場災難裏,隻有尼姆和她的父親活了下來。而她的母親、外婆、姨媽則全部都葬身火海。

當警方趕到時,尼姆已經被父親抱出了房子,放到了後院的蘋果樹下,他灰頭土臉地跟警方解釋,說家裏突然發生了火災,他沒有機會救到別人,隻救出了女兒。

隻不過事實真相卻並非如此,因為警方發現造成火災的原因並不是意外,而是有人在房子周圍倒了大量的汽油,然後放了一把火。

毫無疑問,本起縱火案的最大嫌疑人,就是有幸從火場裏生還的人,尼姆那時才一歲半,可以排除在外,所以嫌疑自然就落在父親阿茲哈爾的身上,為了方便稱呼,我下麵的講述中將稱其為哈爾。

在刑偵技術不發達的年代,縱火案是很難斷定凶手的,但此時,時間已來到了2000年,警方早就可以通過燃燒的殘留和指紋,確定凶手的真實身份。經過反複的審訊,哈爾向警方承認,是自己放火殺害了家人。隨後,他被判了無期徒刑,關到了監獄裏。

時間轉瞬即逝,19年過去了,哈爾因為在獄中表現良好,已經有資格向監獄申請假釋,為了判定他是否適合回歸社會,假釋委員會征詢了他的女兒尼姆的看法。

問題是,尼姆對父母早已沒了什麽記憶。在她剛能完整地說出一個詞的時候,她母親就死於火災,不久後,父親也進了監獄,她隻能靠自己一點點地去拚湊遺失的過去。

就在這個過程中,尼姆發現他父親遠不止想象中的那麽簡單,他還隱藏了許多秘密,母親的死隻能說是冰山一角。

尼姆的母親叫露西,要論起他們夫妻倆的相識契機,那是在露西13歲的時候,哈爾當時是一名出租車司機,每天在街上遊**。某天,露西心情沮喪,哈爾剛好路過,安慰了露西幾句。之後不知出於什麽目的,他就盯上了這個小女孩,經常出現在女孩麵前,時不時地給她帶些小禮物。但哈爾那時已經24歲了,這真是一對怎麽想都很奇怪的組合。

但13歲的女孩能懂什麽呢,她把這種另有目的的關心當成了愛情,很快兩個人就好在一起了。要問有多快呢?認識哈爾時,露西13歲,而她懷孕的年紀也是在13歲。

這樣的關係一開始就是違法的,未成年保護法規定,與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無論對方是否願意,都是違法的。可當時沒人在意,包括露西,她自己在一開始時也是不在意的。

故事進行到這裏,也許有人要問,這兩個人一個死了一個入獄了,尼姆是怎麽知道這些陳年往事的呢?

這些都是露西生前為數不多的一位女性朋友,在尼姆長大後主動告訴尼姆的,她說小鎮上有一座叫“雷金”的山林景點,那是當地男人最愛帶小女生去的地方,隻要小女生被帶去,大概率就會被強奸。

這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女性友人說,在景點附近的一排房子裏,每七、八戶人家就有一個男性是強奸犯,這些男人無一例外,全部都是尼姆父親的同族。

不知為何,那些男人都對年紀小女孩們有著特殊偏好,他們很喜歡給小女孩買禮物,送外賣,通過各種物質手段獻殷勤,但如果女孩上鉤,答應和他們約會,那麽他們就會露出真麵目。

有時,那些男人會在約會途中,直接把人帶去外賣餐館的二樓,實施強奸。更有甚者在侵犯女孩之後,選擇將女生賣給其他人,然後掙個幾千英鎊。

露西和哈爾的這段戀情沒有維持多久,因為露西覺察到哈爾對她的感情並不是愛,對方隻是想發泄獸欲,而自己明顯被人騙了。可無奈的是,那時露西已經懷孕了,她的家人礙於顏麵,居然也沒反對。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就這麽稀裏糊塗地出“嫁”了。

雖然名義上,哈爾已經成為了露西的丈夫,但他還是不滿足,為了控製妻子,他會定期會抽查妻子的身體,以確定她沒有和其他男性發生關係。

工作時,哈爾也會時不時還會打電話回來查崗,並且嚇唬妻子說,自己派了人跟蹤她,讓她千萬別做對不起自己的事。

占有欲很強的人,通常都很暴力,隻要哈爾喝醉了或者情緒不佳,露西就會挨打。

聽到這裏,尼姆總覺得奇怪,為什麽總是遭受虐待的母親,既不報警,也沒有向其他人求助?

這裏露西的女性朋友給出了解釋,她說不止是露西,當地很多年齡相仿的女孩都受到過侵犯,包括她自己也在15歲那年被男人強奸了,事後那個男人對她做出威脅,聲稱隻要敢張揚出去,就殺了她。因此,她甚至不敢告訴家人,更別提報警了。

這位朋友還透露,露西被燒死後,跟哈爾同一幫派的男人還恬不知恥地用這件事,恐嚇其他女孩,他們說,要是哪個女孩敢反抗,或者說出自己被強奸的事,那個被燒死的露西就是她們的下場。

這個說法不僅來自露西的朋友,一位調查了本案三年的記者傑拉爾丁也證實了這一點。

也許這麽說,會有很多人不相信,畢竟現在都是21世紀了。怎麽會有人如此膽大妄為,屢次對年輕女孩下手還沒有受到懲罰。

別急,更讓人震驚的事情還在後頭。

幾年前,警方聯係到長大了的尼姆,並且歸還了她母親生前的日記,尼姆做好了心理準備才翻開閱讀,可當中的內容仍舊觸目驚心。

在日記裏,露西寫到了1999年的一些事,比如那時她和朋友一起,被當地男性多次帶到山林裏附近,那裏人煙稀少,方便他們肆意**女孩們。

露西也提到過,在剛剛和哈爾戀愛時,哈爾主動問她,是不是把他們的關係告訴了警方。之後哈爾還和她商量,如果警方來問,要用什麽樣的話蒙混過關。

直到話題裏屢次出現警察,露西才意識到,這段關係是不合法的,但在她眼裏,當時的自己已經沒有回頭路可以走了,所以露西選擇了不報警。

日記裏的內容讓尼姆感到既震驚又憤怒,這本日記是警方交到她手裏的,想必他們應該確認過內容了,對於那些年的事,警方真的一無所知嗎?這種大批量針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按理說應該引起重視才對。

可警方卻辯稱,當年他們不太可能去調查哈爾,因為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質控過他,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都選擇了保密,所以警方對此事完全不知情,在警方那裏沒有得到滿意答案,尼姆隻能繼續研究過日記,她覺得總有親人長輩會知道當年的事,為了弄清真實情況,她就又去找親人們對質。

除了日記外,一個本地的幫派分子告訴尼姆,在她的父母結婚之後,她的父親還多次邀請其他男性到家裏,這個男人把年幼的妻子當成戰利品,與兄弟們共享。

當尼姆就此事質問其中一個長輩時,對方十分不情願地承認,說自己確實聽到過露西在樓上呼救,但是,他沒有當回事。不止是他,從來就沒有人去在意過樓上發生了什麽,大家都任由露西狂喊。

這位長輩還承認,尼姆的父親哈爾經常帶一幫弟兄們回來,有一次露西的呼救聲格外大,但他也沒有上去查看情況。

隨後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出嫁”僅僅兩年,16歲的露西,就和另外兩位娘家的親人一起葬身火海,屍體還被燒成了焦炭。

弄清楚了當年的事情,尼姆久久不能平靜,她曾一度懷疑起自己存在的意義,如果不是因為當時自己在母親的肚子裏,也許…母親不會嫁給這樣的人渣。後來她去監獄裏看過父親,兩人一見麵就吵了起來,她氣得再也沒有去探監過。

麵對記者,尼姆分享了發生在母親身上的悲劇,她希望可以有人對當年的事情負責,不止是對母親,還有其他受侵害的女孩。

當時沒人在意母親的求救,隨後她就被謀殺了,她永遠沒有機會為自己討回公道,但起碼還有人能為她發說話。尼姆希望遠在天堂的母親能為自己感到驕傲,因為她做了母親當年不敢坐的事情。

可惜,露西在世時,她呼救了也沒人理睬,哪怕是娘家人,已經聽到了呼救聲,都沒有采取任何舉動,這是一種什麽心態?尼姆無法理解,難道女孩的出嫁就意味著和娘家徹底割裂,否則他們為什麽對母親這麽陌生。尼姆覺得,如果當年,但凡有一個長輩能出麵幹預,她父親一定會去坐牢,她母親就不會死。

然而,人生沒有如果,要想悲劇不重演,隻能從悲劇中吸取教訓。

今天的故事到這裏就結束了。故事中存在太多的疑問沒有解決,為什麽侵犯少女的人最後隻有一個被送進監獄,其餘仍然逍遙法外。為什麽親屬之間也可以如此冷血。為什麽所有人都在做不正確的事情,直到被一個20歲的女孩逼問,才肯承認自己當年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