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少女奸殺案

這個故事算是個變相的尋人啟事,希望故事的主人能夠聽到並盡快回家。

事情發生在1998年的悉尼,時間是上午6點左右,天氣像每個普通的早晨一樣晴朗,名叫易君儀的12歲華裔少女像往常一樣走出家門上學,因為父母工作的原因,他們一家住在悉尼的西區,這裏距離女孩就讀的女子學校很遠,要去上學的話,她必須早些出門,搭乘火車前往學校。

一開始,女孩的父親和母親會輪流送她去搭火車,到了12歲的時候,她已經基本認得路了。況且這幾年,家裏又添了兩個弟弟妹妹,父母除了工作之外,還要照顧三個孩子,實在感到有些吃力。懂事的小君儀就提出,以後可以不需要接送自己了,想為父母減輕些負擔。

起初父母還有些擔心,但在女兒獨自上下學了一段時間之後,什麽危險的事情都沒有發生過。於是,這對父母就放鬆了警惕。

然而,人生就是那麽離譜,意外往往都發生在人最疏忽的那一刻。孩子有獨立意識是一件好事,但小君儀的年紀擺在那裏,她仍然需要父母多多留心的。

當天,易君儀向父母告別之後,並沒有去到學校,就連火車站也沒有走到,她消失在了上學的途中。

警方接到父母報案後,迅速調取了路途上能查到的監控記錄,最終找到了女孩失蹤前的最後影像記錄。在畫麵中,有個男子在跟蹤易君儀,但小君儀似乎是認識這個男人的,證據就是這兩個人後來都看到了彼此,並說了一會話,但監控畫麵並不能看出他倆說了什麽。隨後兩人就走出了攝像頭的監控範圍。

別說這是1998年的監控錄像了,即使是如今的監控器,有時你要認出嫌疑人的身份,也不容易,正因如此,當地的警方一直沒能搞清楚,這個帶走小君儀的男子到底是誰。

而這一拖,就拖到了2016年。這18年來,誰都不知道易君儀去了哪裏,遇到了什麽事。

18年間,女孩的父親走遍了澳洲各地隻為尋找自己的女兒。這個失去女兒的中年男人為了給自己希望,編造了一套說法,他無論跟誰提起女兒,隻說自己的孩子是走失了,並且可能喪失了一部分記憶,不記得自己的父母,也不記得回家的路。

但這都沒關係,他還記得女兒,即便過去那麽久,他堅信隻要能再見到女兒,即便她的相貌因為年齡增長而發生改變,自己也能立刻認出她。

在女兒失蹤後的18年間,他們一直住在原來的房子裏,盡管那裏留下了痛苦的回憶,但他們不敢搬走,就怕女兒有一天回來找不到他們。他們對所有人說,如果君儀回家,隻要我們不搬走,她就知道要去哪裏找她的爸爸媽媽。

這樣的日子一直持續了18年,女孩失蹤的迷霧才被撥開。一個白人男子走進了警察局,向警方承認是自己綁架和奸殺了易君儀。這名男子49歲,名叫文森特,他曾做過保鏢,身材高大強壯。更令人心寒的是,文森特的住所位於第二街,距離易君儀一家的房子隻有700米。之前夫妻倆見到這位鄰居,還會打招呼。

據文森特交代,那天他駕駛著一輛白色的麵包車,然後就看到了獨自上學的易君儀。他知道君儀有個經商的爸爸,生活很富裕,他不止一次在窗戶邊看到這家人歡聚在一起,享用豐盛的晚餐。他走過去,跟君儀打了招呼,用送她上學當幌子把人騙上了車。學校的老師和父母應該都教育過君儀,不要跟陌生人走。但也許她當時快要趕不上火車了?不知出於什麽原因,女孩輕易地相信了文森特。

文森特身為保鏢,身強力壯,君儀即便發現事情不對根本無法反抗,上車後就她被強行帶走了。

原本,文森特是想綁架易君儀,寫勒索信給她父母,敲詐一筆錢財。沒想到,君儀很聰明,她知道自己家就在附近,於是拚命地大喊想引起鄰居的注意。無論文森特怎麽安撫,易君儀就是不配合,因為擔心事情敗露,他就將其殺害在家中。

在行凶前,文森特還強暴了易君儀,而這讓他更沒理由放過受害人。確認女孩死亡後,他就把屍體塞到了一個垃圾桶,放到了自己的麵包車上。

不過,也許此人並不是個成熟的犯罪者,臨時起意殺害女孩後,在最初的一段時間裏,他還是會感覺到良心上的譴責。為了尋求傾訴,文森特對曾經一起工作的同事說出了殺人的事。

朋友嚇了一大跳,但因為害怕被滅口,他一直不敢對警方說明。

在不久之後,文森特似乎走出了殺人的陰霾,並交了一個名叫萊拉的年輕女友,根據萊拉事後的回憶,她剛認識文森特時,對方曾開著車帶她去兜風,當時那輛白色的麵包車上有個垃圾桶,味道非常臭。

這兩個人一路開到一座公園的樹叢旁,文森特停下了車拖著垃圾桶,走進了樹叢裏大約15分鍾才出來。

起初女友以為他是去倒垃圾,在案件曝光後她才意識到,文森特當時是去拋屍了。

在交往期間,文森特向女友說過他殺害了一個女學生。這還不算,在兩人親熱時,他還試探性地詢問女友:“能穿上校服嗎?”類似的事情發生了幾次,女友受不了他的怪癖,很快就甩掉了他。

顯然,無論是他的女友還是同事都一直記得這件事,在案件審理時,他們都到庭做了證,指認了文森特。對於當年發生的事,這兩個人仍記得很清楚,女友還說,她永遠忘不掉垃圾桶的臭味,但他們沒有一個主動報警的。

自首後,文森特交代了拋屍地點,警察迅速趕往此處,想要尋回受害人的屍體。

不過,警方幾次出動都撲了個空,不知是拋屍地點有野獸出沒,屍骨被刨出銜走當做食物,還是中途又出了什麽問題。易君儀的屍體至今仍沒有找到。

事情到了這一步,案犯伏法,塵埃落定。很多人都以為,這對等待孩子的父母會賣掉房子,放下傷心的回憶搬去別的地方。可他們沒有這麽做。

時隔不久,有媒體采訪了這對父母,新聞播出的當天,電視機前的所有人都感到心酸。他們不搬走的原因就是,隻要屍體還沒找到,女兒就可能還活著。為了等到女兒回來,母親一直保留著易君儀的房間,什麽東西都沒有動過。

對女孩父母的同情讓更多人把目光轉移到殺害女孩的嫌犯身上,如果罪名成立,他很可能會被判處無期徒刑。

事情沒有按照罪犯得到懲罰的傳統戲碼進行下去,案件進入庭審流程之後,文森特突然更改了口供,他說自己撒了謊,之所以在自首時承認殺死了易君儀,是因為想要到監獄裏裏去“避難”,此前他在工作中不留神成了一起黑幫槍擊案的唯一目擊者,為了滅口,黑幫的人一直都在追殺他,他花了數年時間在全國各地輾轉,甚至改名換姓。

對於曾經供述的殺人拋屍細節,他說那全都是假的。車上的垃圾桶裏藏的是三支槍和一些毒品,並非易君儀的屍體,而侵犯這個素未謀麵的未成年少女,更是無稽之談。

在英國衛報對本案的追蹤報道中顯示,被捕不久後,誘拐並殺害未成年少女的澳洲男子文森特,經過最高法院陪審團一周多的審議後,由於找不到確鑿證據證明他確實殺害了易君儀,被判處無罪當庭釋放。

有專家結合文森特幾年來的怪異行為分析稱,他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可能是妄想症。但他究竟是妄想了黑幫追殺?還是妄想了殺害女孩呢?隨著文森特的重獲自由,事情的真相一起被淹沒在茫茫人海中。

在女孩失蹤後的第21個年頭,政府決定將位於她家附近的一處公園,以她的名字命名。但君儀的父母有一個要求——公園名字不要加上“紀念”一詞,因為他們不想看到任何暗示女兒死亡的字眼,出現在女兒的名字旁邊。

如果說本案還能有什麽值得思考的地方,那就是身為父母,在麵對可能發生在孩子身上的意外時,要有一定的預見性。不要因為一時疏忽,產生不可挽回的後果。

雖然這個世界有足夠多的好人,但仍有危險潛伏在暗處,在保護孩子的同時,也要教會孩子在遇到危險時,如何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