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情侶連環殺人案

很多人在戀愛時都會注重儀式感,想要一起去完成某件有特殊意義的任務,比如一起養一個寵物,一起看日出,一起做一次徒步穿越。在任務完成的同時,也象征著戀人之間的關係走上了新階段。

在美國密歇根州境內的一家養老院裏。當時,陸續有好幾位老人接連去世,住在這家養老院裏的老人,身體狀況普遍不太好,所以他們的去世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懷疑,更別提立案調查了。

盡管當時沒人注意到,但老人們頻繁的、蹊蹺的死亡事件,其實是開始於兩個女護士在養老院的相遇。

幾個月前,一個叫格溫的女人來到當地,應聘成了養老院的護士。

由於是新人,格溫對很多工作都不太熟悉,一名叫凱瑟琳的女護士向她拋出橄欖枝,主動帶她了解工作環境。時間長了,兩人的關係逐漸升溫,從同事變成好朋友,又從好朋友成為了戀人。

兩人性格互補,興趣相投,相處的十分愉快。熱戀期間,為了尋求刺激,兩個人總喜歡玩一些危險遊戲來增加情趣,而且越玩越凶,越玩越危險。

一年以後,普通的生活已經讓她們難以滿足,不知是誰先提出的提議,她們開始共同策劃,要用殺死養老院的老人來獲得快感。

第一次殺人是在一個冬天,那天,格溫走進一位患有老年癡呆症的患者的病房,凱瑟琳則守在病房門外放風。

不知是在猶豫,還是在害怕,格溫在床邊站了好一會兒,幾分鍾之後,她下定決心似的,狠心用毛巾把毫無抵抗能力的老人活活捂死了。

這位老人已經臥床很多年,死後,身上並沒有任何防禦傷,床單上也沒有掙紮過的痕跡。所以哪怕老人的死亡非常突然,之前的病情也完全沒有惡化,也並沒有人懷疑,她是屬於非正常死亡。

第一次殺人沒被發現,讓她們倆更加肆無忌憚了。之後,二人仿佛形成了一種默契,每次殺人都是格溫動手,凱瑟琳則站在門外放風。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這對戀人的殺人動機是最常見的“享樂主義”,也就是單純受欲望驅使而殺人。

這種類型的犯罪分子通常都把犯罪過程視為自己的作品,像畫家會留下簽名一樣,他們也喜歡留下所謂的特征。為了譜寫“愛情樂章”,凱瑟琳和格溫打算選出五個有特定特征的老人當受害人,用他們的姓氏首字母拚寫成英文“謀殺”murder這個單詞,也就是M-U-R-D-E-R。

這個詞要拚起來可太不容易,她們找了一段時間,覺得辦不到,就想放棄,但又不甘心,於是她們想出了另外一句愛的表白,如果直譯成中文,意思是“我愛你,比永遠還要多一天”。為了表達真愛,這對喪心病狂的戀人決定,從今往後,他們每多殺一個人,他們相愛的時間就會多加一天。之後,他們利用職務之便,在養老院裏接連又殺了四個高齡老人。按照這兩個瘋子的理解,一共殺了五個人,那麽他們的愛情就比永遠還要再多5天。

為了紀念這段感情,她們還偷走了死者的遺物,除了可以當做戰利品,還能不斷回味殺人時的刺激感。

也許是因為**燃燒得太快,這段感情很快冷淡下來,終於以格溫移情別戀,兩個人慘淡分手而告終。分手後,不管凱瑟琳怎麽挽留,格溫都沒有回心轉意。過了沒多久,格溫甚至跟著新戀人離開了養老院,搬回了德洲,從凱瑟琳的眼前徹底消失。

戀情結束之後,凱瑟琳對於殺害老人的事開始覺得良心不安,糾結了很久,她決定向自己認為值得信任的前夫傾訴一番,以此疏解情緒。這位前夫可是個神智清醒的人,一聽說前妻殺了五個人,嚇得轉身就報了警,凱瑟琳就此被逮捕了。

對於過去的犯罪事實,凱瑟琳供認不諱,可她拒不承認主謀的罪名。她聲稱每一起案件都是因為格溫教唆她,是那個女人對她進行了全麵的精神操控,自己隻是被操控的工具,一切罪責都應該由格溫來承擔。於是,遠在德州的格溫被警方逮捕,接著轉回密歇根州當地接受審判。

這兩個殺人凶手能否被定罪,除了招供的證詞外,必須還要有關鍵性的物證。好在,當時有兩名死者,不知出於什麽原因,沒有被火化,而是土葬的。警方挖出屍體後做了屍檢。盡管死者屍體已經高度腐爛,但法醫仍然找到了窒息性死亡的關鍵證據。同時,格溫的新女友也站了出來,證明格溫曾經對自己透露過殺害了五個人的事。

經過法院判決,格溫被認定五項謀殺罪名成立,同時判處五個無期徒刑。這個量刑看上去很誇張,是因為法庭認為這個女人非常危險,所以在判決時,陪審團建議她永遠不得假釋,最好在監獄裏待到她死亡的那一刻。至於凱瑟琳,她被認定一項二級謀殺罪、一項謀殺共犯罪成立,判處20年有期徒刑。

不過大家都知道,很多犯人可以通過表現良好來獲得減刑機會,也可以基於表現良好而申請假釋出獄。

2020年,數次申請假釋的凱瑟琳終於得到了批準,重新獲得了自由,離開了監獄。而她的舊愛格溫至今還在監獄裏,為她謀殺了五個人的罪行服刑著。

本案中,有調查人員認為,格溫並沒有殺人,一切的主謀都是凱瑟琳,人都是她殺的。格溫在庭審中也一直這麽喊冤。

對此有人解釋,早在第一個遇害的老人出現時,這對戀人的關係就已經出現了裂痕,人都是凱瑟琳殺的,她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報複另結新歡、始亂終棄的格溫。

當然,這些都是調查人員的猜測,真相到底是怎樣,隻有兩位凶手才知道了。

至於這兩個一起犯下罪行的人之間,真的有過愛情嗎?我不覺得,她們甚至不能稱為曾經的戀人,隻能被叫做共犯者。因為一切健康的感情都是正向的、積極的,這種因為欲望而苟且在一起的寄生關係,並不能稱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