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子卬怒問五公子

魏壹卻已經保持了高度警惕,在心裏真是對公孫鞅很是佩服:“這公孫鞅真是比孫臏還厲害的一代梟雄啊!看來這仗想不輸都難。這個公孫鞅來陰的不行了,就翻出早已被人忘記了的春秋時兩軍交戰的禮節,來投公子卬這個榆木疙瘩之好,大明大白的來讓公子卬上當。我看這回,公子卬那是肯定要答應公孫鞅的邀請,最終成為公孫鞅的階下囚。”魏壹想到這裏,不由一陣心灰意冷,這父王幹嘛任命公子卬這個書呆子當這個主帥?

而公子卬現在十分高興,對就為了的春秋禮節,他是十分欣賞的!他真羨慕那個年代的人,什麽都光明磊落,就連打仗這麽血腥、殘酷的事,也是雙方提前講好,在才擺開架勢,按約定好的時間、地點、軍力,旗鼓相當的,當著麵,各自憑著實力交戰。那像現在,什麽都搞陰謀詭計,人與人之間完全沒有信譽,爾虞我詐的。平常如此,打仗更是如此。別人不說,自己就經曆了兩次:一次是公孫鞅偷襲安邑,一次就是半年前,龐涓被孫臏糊弄進馬陵道丟命。想到這,公子卬不由對公孫鞅看人下菜有了好感起來。因為他認為:公孫鞅雖然偷襲過安邑,但是對好友還是光明磊落的。上一次在安邑之戰,對自己避退三舍;今天兩軍對壘於河西,他就采用了春秋古禮;看來我對他的信任是對的。由此公子卬在進了中軍大帳,等雙方跽席後,就與公孫鞅的長史談笑風生。

在一番古往今來的學術交流類的閑扯之後,公孫鞅的長史就扯到了正題,對公子卬再一次的行禮之後,拿出公簡,對公子卬光明磊落的說道:“大將軍!諸位將軍!諸位官吏!職忝為秦塚宰、秦軍收複河西軍主帥、大上造鞅的長史,這次特來貴軍,向魏大將軍、河西軍主帥卬,遞交秦軍正式公簡!這次公簡的內容,就是邀請魏河西軍主帥、大將軍卬,與秦軍收複河西軍主帥、大上造鞅,在三日內相會。相會的主要議題就是兩軍的正式交戰的具體事宜。秦軍為了讓魏軍輸的心服口服,主動讓出河西祖地與秦,特決定與魏軍,用春秋古禮的作戰方式,旗鼓相當的大戰一場。秦輸,則十年不進河西。魏輸,則在三年內歸還河西祖地於秦,秦補償給魏五十萬金。為了以示秦軍誠意,秦軍特建議:就在兩軍大營之間中段,劃一區域,雙方各派有關人員五十名,衛士三百名,陪同主帥與會。具體安排與時間,請魏軍決定!秦軍確保遵守。這是正式公簡,請魏軍長史接納!”說完收手捧簡,彎腰向著魏壹。

魏壹在公子卬首肯後,就從秦軍長史手中,禮貌的接過公簡,在次雙方行禮後,魏壹將簡雙手捧著,畢恭畢敬的捧給了公子卬。

公子卬接簡一看:簡中內容果如秦軍長史所說,略一沉思後,與幾個軍中關鍵人物交換了下眼色之後,就微微笑著回到:“尊敬的秦軍使者!謝謝你帶來了秦軍主帥的好意!我代表魏軍相信了秦軍的誠意。並請你轉告貴軍主帥,我的好友,我對他的問候!此簡的內容,我們已經知道,但要答複,還需要請示魏王!這畢竟超出了我的職權範圍,請秦軍原諒!這樣吧,我馬上向魏王稟報,等魏王一有決定,我就派我的長史,前往貴軍告知若何?”

秦軍長史倒也幹脆,立馬答應。雙方在友好的氣氛中,結束了會議。魏壹還代表公子卬,用酒宴招待了秦軍長史後,才放秦軍長史一行回營。

這一回營等信,就是十五天。在這十五天裏,秦軍也沒有放棄對魏軍的友好攻勢。幾乎每天在兩餐之前,秦軍就派人前往魏軍的各營送酒、送肉之類。搞的魏軍無所適從,最後公子卬一狠心,不收白不收,就下令,凡是秦軍所送,接下就是。魏虎、魏壹雖然知道這是秦軍的攻心之計,可你沒有辦法。你不準下麵收吧,你總得有個理由吧?兩軍雖然對壘,但沒有正式交戰,而且雙方即將交戰的方式,人人皆知,隻等魏王的決定了。而送酒肉,這也是春秋交戰時的古禮。你既然接受了春秋古禮,就要全盤接受,你總不能破壞老祖宗的規矩吧?而且來而不往非禮也,所以,每當秦軍送禮後,魏軍必然還禮,這一來二去的,雙方的下層軍士、軍吏,就熟悉、友好起來,搞的兩軍大營之前的近五裏的空地,每到進餐之前,就十分熱鬧,雙方的軍士為送酒肉,好是熱鬧與友好。

十五天後。魏王簡到。魏軍馬上召開了軍事會議,討論與秦會商事宜。

公子卬剛念完魏王同意與秦會商簡。魏虎就忍不住的站出來說道:“主帥!職下認為:就是魏王同意了魏、秦兩軍的會商,但為了安全和大軍計,主帥你是不能前去會商的。由我代表你前去,方為最為穩妥。請主帥接納!”

魏壹一看魏虎出頭,就跟著站起來拱手附議:“主帥!副將所言及善。職也是這樣認為的,想那衛秧口蜜腹劍之人,若是在會商之時,用陰謀詭計,出其不意掩其不備的,一下將主帥擒拿了,就可以用主帥來要挾魏軍。魏王和魏軍肯定會為了主帥計,不得不接受衛秧的恥辱條款。這樣的話:主帥就有可能成為我魏軍、魏國的罪人。請主帥考慮!”

公子卬一聽,不由大怒,盯著魏壹冷冷問道:“五公子!你素來足智多謀,勇恨堅毅,很得軍中好評!我也對你的戰績與能力甚是誇讚,但你今天之言,我還是請你解釋一下:在兩軍會商之地,眾目睽睽之下,口蜜腹劍、陰險狡詐的衛秧,將會用什麽詭計,將我一舉擒拿?魏軍的護衛都是吃素的嗎?你如果不解釋清楚,我就會認為你別有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