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權勢,是一個男人最好的外衣
寧書禮的魚香肉絲做得是真不錯,要不怎麽說,不會當胖子的廚師不是好鞋匠呢。
寧修吃的很過癮,幹掉了三大碗米飯後,又吃了五十個烤串。
寧輔國在寧修吃到一半的時候,就已經敗下了陣來,起身出去遛食去了。
酒足飯飽,風卷殘雲之後,寧修發現寧書禮一臉幽怨地看著自己的肚子,就像是看著肚子裏懷著別人孩子的媳婦一樣。
“幹啥?”寧修有些惡寒,忍不住敲了寧書禮腦袋一下。
寧書禮一縮脖子,卻沒有叫罵出來,要是換做幾天前,他早就像是小泰迪一樣亂吠了,不過現在他已經拜倒在了寧修的石榴裙……美食之下了。
“你為啥光吃不胖啊。”寧書禮眼神幽怨地說道:“要是我也像你一樣,估計謝舒婉早就喜歡上我了。”
“女孩子喜歡一個男人,和身形無關。”寧修懶散地靠在了椅子上。
“我知道,我知道。”寧書禮說道:“先生說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就是說女孩子都喜歡有修養的君子。”
寧書禮難得說出了兩句書中的話,卻沒有想到寧修搖了搖頭道:“不,女孩子都喜歡外衣。”
“你是說人靠衣裝馬靠鞍?”寧書禮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錦衣道:“我穿衣服也還行啊。”
“你穿的和個麻袋一樣能好看嗎?你胖就得穿寬鬆一點的衣服。不是,你別亂打岔,我說的外衣不是這個。”
寧修靠在椅上慵懶地說道:“我說的這個外衣啊,是權勢。”
“權勢?”寧書禮眼神有些迷茫。
“對,權勢。”寧修淡淡道:“權勢,才是一個男人最好的外衣。”
“你是說,我隻要當官了,舒婉就能喜歡上我了?”寧書禮一雙小眼睛裏麵冒出了灼灼的光華。
“對。”寧修對寧書禮傾倒著不正確地價值觀。
“但是得當大官,當了大官,別說一個謝舒婉了,什麽張舒婉、李舒婉、你要多少個舒婉有多少個舒婉。”
“不不不,我這輩子隻要一個舒婉就夠了。”小胖子雙目灼灼,但是忽然又沮喪了下來:“可是要當大官要好多年啊,我去年考上個秀才,都差點要了我的命。”
“其實也不一定非要當大官才行。”寧修的手伸向了茶杯,寧書禮趕緊給寧修倒了一杯熱茶。
寧修非常滿意地端了起來,呷了一口道:“你隻要讓女孩子,覺得你以後能當大官就行了。”
“這是何意?”
“就是讓女孩子覺得你是一個潛力股。”
“何為潛力股?”
“就是有才名。”寧修不厭其煩地解釋道。
“那我完了……”小胖子說道:“我在書院的名聲都臭了,去年我考上了個秀才,他們都說我是花錢買的。”
“那你是不是花錢買的呢?”
“不是我花錢買的。”
“那不就得了。”
“是我爹花錢買的。”
寧修:“……”
“這都沒有關係。”寧修放下了茶杯道:“這東西以後都可以改變,你隻要肯努力。”
“可是我做學問真的不靈,是我爹非讓我讀書的,其實我喜歡做生意,但是他們總說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我爹已經是京城第一大的書商了,但是他們還是說他是賤商。”
寧書禮說到這裏,神情有些悲傷。
寧修對這小胖子的印象便又是改觀了一些,同時對寧輔國的敬佩又多了一些,這真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啊,自己這大伯天天用鞋底子拍他,這寧書禮還能這樣,也算是教育史上的奇跡了。
“那就努力改變,科舉的確是很難,但是要是有才名,那倒是簡單。”寧修拍了拍寧書禮的肩膀說道。
“真的?”寧書禮雙眼亮了起來:“你看過我的詩,覺得我寫的詩很好?”
“哎呀!”寧書禮就像是找到了知音一樣,快活地拍著巴掌說道:“我就知道,哥你最喜歡那一首?我最喜歡的是,好妹妹呀你跟我走,今晚咱倆就熱炕頭,我這八言絕句可真是太好了,平仄平仄平平仄……”
“停呀停呀停呀停……”寧修聽不下去了,趕緊打斷寧書禮道:“我不是這個意思,我是說啊,我今天做了一首詩,說是你做得。”
“什麽!”寧書禮霍然站起身,眼神中閃耀著別樣的光芒。
“不用這樣不用這樣。”寧修羞靦一笑道:“快點坐下。”
“坐下什麽!”寧書禮突然暴跳如雷道:“你竟敢壞我才名!”
寧修:“……”
寧修突然覺得自己好像領悟了什麽,腳有些刺癢,就想脫下鞋來抽點什麽東西。
但是他最終還是忍住了,深吸了一口氣,把《出塞》背了一遍。
“怎麽樣,這才叫詩。”
寧書禮卻是嘬牙花子道:“你寫的是什麽玩意,都聽不懂,秦和漢是什麽玩意?”
寧修:“……”
“你知道現在是哪朝不?”寧修問道。
“當然是大夏啦。”寧書禮翻了個白眼,就像是看智障一樣:“這你都不知道,還做什麽詩?”
寧修的腳實在是癢癢的受不了了,一記黑光命中了寧書禮的麵門。
寧書禮勃然大怒:“寧修,你不要以為我因為菜譜管你叫哥,你就能對我動手動腳了,先生說了……”
“我這首詩,擊敗了除了風落書院之外的三大書院魁首。”
寧書禮撲通一聲跪倒在了地上,臉上的鞋印堆積出了美麗的花紋:“我們先生說了,做人要從心所欲。”
“行,那你把這首詩背熟了,誰問你都說是你做得。”寧修莞爾一笑,識時務者為俊傑。
“感謝哥哥!”寧書禮給寧修又到了一杯茶,忽然意識到了些什麽:“可是哥,你也老大不小了,你不需要這才名去泡姑娘嗎?”
“我不喜歡泡姑娘。”寧修搖了搖頭,那玩意多累啊,前一世他可不是屌絲,該經曆的一千個早都經曆過了,現在他的四門功課,就是吃喝吃喝。
不過寧書禮這麽一說,他倒是真想起了一個事,茶當時就不喝了,站起身就往外走。
“誒,哥,你幹啥去?”寧書禮有些跟不上寧修的節奏,開口問道。
“我出去遛遛彎。”寧修說了一聲,出門左拐,朝著梅花小院的方向走去了。
這輩子妞是不想泡了,但是身為一個道德完人,病總該給人家治好的嘛,而且那個姑娘似乎很喜歡角色扮演,也不知道她今天要扮演個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