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出一趟門。
方少藏決定跟孟重出去一趟的決定,其實早就已經想好了。
這些年,方少藏似乎不是在皇城就是在皇城周圍。
這一次封閉了這麽久,方少藏早就想找個時間出門轉轉。
畢竟這個世界好像跟上輩子有太多不一樣的地方,一些東西隻有親眼見過才會更有感覺。
更何況,文修的開悟也需要融會貫通,行萬裏路的過程說不定會讓自己的修行路更快一步。
在這個過程裏,跟孟重去一趟他家業未嚐不可。
也算得上是陪自己的這位忘年交走完最後一段路。
方少藏準備出門的消息,自然是先告訴的孫掌櫃。
這一趟出門,也就一個半月就回來了。
現在的香皂市場已經逐漸穩定下來了,綢緞的生意也還在繼續的做,方家現在那兩個車隊已經交給孫掌櫃管理,要是有什麽貨物上的問題都可以隨時調遣運輸。
生意上不會出什麽事。
真要是有什麽問題,完全可以花錢找道士遞話。
孫掌櫃對此自然是依依不舍。
這一次要去那麽遠的地方,自家少爺一個普通人,萬一出點事怎麽辦?
就算是來來回回都住在城中,不會有什麽意外發生。
可外麵風餐露宿的,那麽多變的天氣。
少爺沒有個合適的人照顧。
發燒感冒了怎麽辦?
身邊要是沒有人,那能幫忙拿藥的都沒有!
於是,孫掌櫃覺得這一趟方少藏無論如何也要把張田帶在身邊,最少手底下有個能使喚的人。
身上多帶金銀暗藏珠寶,但是小心謹慎一定注意財不外漏。
雖然方少藏一再說明自己不需要人。
但是孫掌櫃直接磕頭跪著求方少藏帶上手底下的使喚人。
太擔心了!
沒有個人跟著孫掌櫃害怕啊!
於是。
方少藏走的時候,還是帶著張田走的。
孟重,方少藏,張田。
三個人一人一匹馬,背著個包袱就上了大路。
煥葉城離皇城很遠,大概有兩千多裏路。
三個人要是馬不停蹄的騎馬往前跑,中間還不斷換馬的話,十天之內就能到。
要是身體支撐得住,六七天就行。
不過這三個人裏麵,除了孟重是練武出身,其他兩位都是肉體凡胎,哪能堅持的住這麽玩命的跑?
所以,這一次出門是提前出來的,給留了足足十五天趕路的時間。
就算是再晚兩天到煥葉城,也不耽誤孟重參加他孫女的喜事。
這一路上,方少藏三人走的都是官道。
白天趕路晚上在城中休息。
不會輕易在路邊的茶館酒樓客棧停留,隻有進了城之後才買東西。
這樣的操作,完全是因為孟重的警告。
“小路茶攤頭蓋碗,荒山客棧人骨床。”
“要是沒有足夠的經驗和底氣,像方會元你這樣的普通人,最好還是寧願忍一點,也不要在這些地方停留。”
“尤其是在沒什麽人的地方突然間開了個大客棧的那種,能不進去就不進去!”
“路過的人那麽少還開這麽大客棧,賺的錢有八成可能是宰客賺的!”
“這都是我當年混綠林的時候,江湖上那些黑店的門道。”
伴隨著噠噠的馬蹄聲,孟重對著方少藏講到:
“方會元,你看見前麵那個茶攤了嗎?”
“等過去的時候,可以好好地看上一眼。”
說話間,三匹快馬已經踏起塵土,經過這一個茶攤前。
在快要到茶攤的時候,茶攤裏的老夫妻就出來看了一眼。
馬匹沒有半分停留,直接跑了過去。
眼見這三匹馬沒有絲毫想要減速的意思,老夫妻就沒有喊什麽下來飲茶的招呼,看都不看的就回去了。
方少藏把這一切盡收眼底。
“方會元,看見了嗎?”
“兩個七老八十的老兩口,在這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路上開這麽小的茶館?”
“先不說這老兩口沒有茶葉了怎麽去買的茶,就是這個地方也是很多不對!”
“房子破破爛爛,碗卻是新的,在屋後麵平了一塊地,卻沒種糧食。”
“這很有可能就是專門宰小客商的殺豬店,人來的多那就是茶館,人隻有一個那就是閻羅殿。”
“房子爛,是因為不怎麽常住,懶得修繕。”
“那些碗很新,是因為說不準什麽時候被選中的生豬一反抗,就都給碰碎了,所以沒有舊碗。”
“後麵的平地就是埋屍的地方,上麵沒什麽植物,是因為這樣就不會因為生長太過茂盛而顯出端倪。”
“他們一個月哪怕成功一回,都夠這一年吃喝的了!”
孟重用極為淡定的口吻,說著這些讓人毛骨悚眼的事實。
方少藏還好。
畢竟之前在大牢裏的時候,也聽別人講過類似的事情。
張田則嚇得嘴唇都白了!
作為一個這輩子隻在村裏跟皇城晃悠的小青年,哪裏知道外麵的路上居然這麽凶險!
皇城周邊百裏,別說是有山寨土匪,就是連攔路打劫的都沒有!
可是這兩天的見聞,已經完全都顛覆張田脆弱的三觀了。
就這樣走走停停。
隻在一些城池裏休息,的確不能保證行路的速度。
但是卻保證了絕對的安全。
一連十多天下來。
三個人不是在騎馬,就是在準備騎馬的路上。
不過還好,這些天一直沒有出任何的問題。
在出離了皇城的第十天,一行人還是如約到達了此行的終點。
肅州煥葉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