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公寓養傷

林誌最終在冰箱裏找到兩瓶綠茶,都還沒有開封,盡管已經過了保質期,但還能下肚。

他扭開瓶蓋,喝了兩口,無意中看見瓶蓋裏頭“再來一瓶”的字樣,不由有些好笑。

將瓶蓋扔到角落,他在客廳沙發躺下,一走一動,都牽扯著胸口疼痛,他這時隻想一動不動的好好躺著。

屋裏光影變化,漸漸暗淡,一個白天的時間,很快就要過去了。林誌這才從沙發上坐起來,胸口還在疼痛,但沒有那麽難以忍受了。

門外走廊,還有喪屍走動的聲音,他無事可做,隻好在這小小的公寓裏消磨時間。

公寓原來主人,是個漂亮的年輕女孩,別問林誌怎麽知道的,白牆上掛著好幾副女孩兒的藝術照呢。

林誌癡癡地端詳了好一會兒,破例沒有將照片取下來倒扣在桌子上,而是拿著一張女孩兒穿著碎花長裙的照片,走進臥室。

**有些淩亂,幾件衣服胡亂地搭在床邊的靠椅上,林誌微微一笑,誰說女孩兒都很愛幹淨整齊的?

他在床沿邊坐下,放下照片,雙手捧起一件粉紅色的貼身胸衣,手指有些顫抖,將鼻子深深地埋了進去,感受女孩兒留下來的殘餘氣息。

半年多了,縱然衣服上有什麽氣味,這時候早已消散得幹幹淨淨,但林誌抬起頭來的時候,臉上有了淡淡的笑容,仿佛他真的在胸衣上,嗅到了女孩兒殘餘的氣息。

隻是笑著笑著,兩行清淚,突然從他的臉頰上滑落了下來。

“好想有個人說說話。”

林誌倒在**,也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時候睡過去的,睡夢之中,他無意識的一蹬腿,突然就醒了過來。

“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在這兒幹什麽?”

眼前一團漆黑,這種半夜突然驚醒,不知身在何處的迷失感,也不是第一次讓林誌迷惑了。

可盡管如此,他還是恍惚了片刻,才想起來今天都發生了什麽。

他歎了口氣,抬手看表,手臂一動,胸口又是一陣疼痛,看來得在這公寓裏,養上一段時間的傷了。

夜光手表顯示,現在是半夜三點整。

林誌看向窗外淡淡的星光,已經毫無睡意,起身拉上窗簾,想起背包和電筒還留在軍用越野車上,於是掏出費伯奇火機點亮,在屋裏尋找蠟燭。

蠟燭沒有找到,卻找到了一個充電寶,充電寶一頭有顆LD小燈,林誌一按開關,小燈發出了一片冷清的白光。

一個白天隻吃了一頓飯,他現在感到饑餓極了,便拿著充電寶來到廚房,煤氣罐裏還有氣,於是燒水下了一碗麵,呼嚕嚕地吃完,連麵湯也喝得幹幹淨淨。

吃飽以後,林誌在沙發上坐下,靜夜之中,隻聽幾隻吸血蚊子在耳朵邊嗡嗡嗡地響。

他揮揮手,點上一根煙,心想半天沒有聽到屋外有動靜了,難道喪屍已經走散了?

他將門輕輕拉開一條縫隙,傾聽外麵沒有動靜,又拉開到一尺,伸頭出去看。

走廊兩頭的通風窗,都有微弱的星光照進來,一團昏暗中,林誌勉強分辨出七八道黑魆魆的身影。

他心想:“喪屍沒有留下幾隻了,正好下去一趟,把留在越野車裏麵背包和弓箭,都拿上來。對了,還有軍用口糧,也都拿一些上來。”

他從後腰拔下短斧,見樓口一隻喪屍背向這邊呆立不動,於是一步步走過去,雙手高舉,用盡全身力氣,一斧削去半邊天靈蓋。

這一用力,胸口又是一陣劇痛。

林誌咬牙不哼出一聲,扶住喪屍屍體,輕輕放在地板上。心想:“使用短斧需要很大的力氣,找機會弄把匕首,直接一刀捅進喪屍眼窩,又省力,又幹脆。”

幹掉堵路的喪屍,他一步步下樓出了門,馬路上一團死寂,隻見越野車旁邊站著兩個黑影。

林誌無力再殺喪屍,彎腰在地上摸索,摸到一隻高跟鞋,於是撿起來,朝馬路對麵扔去。

嘩啦一聲響,高跟鞋砸在商店的卷簾門上,兩隻喪屍立馬搶錢似的奔了過去。黑暗之中,一隻喪屍不知道被什麽絆倒,摔了個大馬趴。

見這個吃人的惡魔摔得狼狽,林誌緊張之餘,也忍不住好笑,躡手躡腳來到越野車旁,打開車門,拿過背包,從包裏掏出一把小刀來。

他拿著小刀,繞到車頭前,從被越野車撞斷的紫羅蘭樹上,剝下了一段樹皮。

紫羅蘭樹不僅外形美觀,而且該樹散發的香氣能驅散蚊蠅,這樣一看,羅蘭縣將其選作市樹,似乎十全十美,連名字也重合。

但大學主修動植物學的林誌知道,這其實是當政者有欠考慮。

因為紫羅蘭樹的樹皮和樹根都含有一種叫紫堿的毒素,在南美洲的原產地,當地的原始部落居民就將紫羅蘭樹的樹根、樹皮搗碎,塗在箭頭上射殺獵物。

但事物都有兩麵性,這種叫紫堿的毒素,少量服食和塗抹,卻有消炎鎮痛,促進骨頭愈合的功效。

林誌拿到背包等物,返回公寓,將房門輕輕合上,這才吐出了一口大氣。

稍息一會兒,他拿著樹皮走進廚房,搗碎了放入鍋裏煎熬。

煤氣灶竄起淡藍色的火焰,將一鍋水嘟嘟嘟地熬成了半鍋,湯色深藍,有些粘稠。

關了煤氣灶,等藍色的湯水涼了一會兒,林誌倒了半碗喝下,又撩起衣服塗抹完畢,然後來到臥室,默然躺下。

女孩兒的照片還擺在床頭,他拿起來在嘴唇上吻了吻,然後關了充電寶的燈,在黑暗中圓睜雙眼。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終於,窗簾上泛起了灰白,又逐漸轉變為亮白,不管林誌願不願意,新的一天又固執地來到了。

午飯是紅燒牛肉的單兵口糧,用水泡過加熱包後,飯粒鬆軟,肉湯濃稠,牛肉也很有嚼勁,不得不說,味道相當的不錯。

林誌給打了滿分。

包餐一頓,他拿起茶幾上的紙巾擦了擦嘴,然後打開窗簾,俯視樓下的一團混亂的街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