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一隻螞蟻

眼見女屍衝到跟前,林誌情急之下把弓箭一扔,抽出短斧,狠狠一斧劈向女屍腦門。

眼看就要命中,這女屍一口咬來,隻聽喀嚓一聲,短斧削掉女屍半邊臉頰,砍在鎖骨上卡住了。

女屍身材矮小,但力氣大得驚人,往前一撲,又是一口咬了下來,白森森的牙齒泛著寒光。

林誌隻感手臂一陣劇痛,大駭之下,抽出女屍胸口上的箭,照著女屍左眼,噗的一聲,直紮進去。

女屍哼一沒哼,一頭倒在林誌身上,嚇得他一把將女屍推在一邊。

林誌手腳酸軟爬起來,朝女屍腦袋又踢了一腳,兀自心驚膽戰。

喘了幾口粗氣,他拔下女屍和另兩隻喪屍腦袋上的箭,擦幹淨了,收回箭袋,又找回另外兩支箭,都放回了箭袋。這才走進小飯店。

飯店裏桌椅翻倒,地上有幾灘幹涸的黑血,林誌走進廚房,淘米生火做了一鍋飯,跟著打開碗櫃門,隻覺塵氣衝鼻。

碗櫃裏有擱著兩摞小碗,碗裏碗旁死了十多隻黑色小蟲。他拿了一副碗筷,舀水衝洗幹淨了,放在一邊。

灶火上掛著七八塊老臘肉,煙熏火燎,烏黑發亮,林誌拿下一塊,洗幹淨了切成片,等飯熟了,再蒸上。

趁著當兒,他走出飯店,拉開小貨車車門,鑰匙還在,隻是已經打不上火了。林誌無奈,隻好放棄。

飯店後麵,有一大片菜地,但如今無人打理,雜草比蔬菜還要茂盛。

林誌回屋拿來一個盆子,在雜草叢中,摘了一些黃花菜。黃花菜是多年生蔬菜,去年種下的,今年還能采摘。

一邊摘著,他心想,所有的蔬菜,都是野草經過無數代的培育,才長成今天這樣,如今人類麵臨滅絕,也許幾百年後,所有的蔬菜又將退化成不起眼的野草了。

飯熟以後,林誌坐在火堆邊吃飯,順便就烘幹了身上的濕衣,剩下的米飯和臘肉,就給他混著黃花菜做成了飯團子。

昨晚一夜沒睡,林誌困倦極了,他提著背包來到二樓,見二樓有兩間臥室,床鋪上都是一團淩亂。

他走進其中一間臥室,關上了門,又抬一張方桌抵在門後,然後直挺挺往**一倒,睡了過去。

一覺睡醒,已是午後,窗外豔陽高照,陽光刺眼,林誌恍惚了半天,才想起來自己已經逃離了衛城。

他用力伸了個懶腰,下樓出了飯店,一個人又默默上路,遠離城市,公路兩邊都是青翠的山林,呼吸著富含負氧離子的空氣,讓他的心情也慢慢寧定了下來。

山間公路一個人都沒有,靜謐極了,偶爾遇到幾輛汽車,可惜車上都沒有鑰匙,林誌一路往前走,越走越懷疑自己走錯了,腳下的公路並不是通向江蘇。

可是,他現在不可能再走回頭路,硬著頭皮又走了兩個小時,來到一處十字路口。

路口旁邊有個路牌,上麵指示,向左的公路通向國道G75線。

林誌記得,張凱來貴州,是沿著滬渝高速先到的四川,然後再沿著國道G75線,一路南下來到衛城,張凱當時說,這是江蘇到貴州衛城,最快捷的選擇。

林誌心中一喜,轉向左邊公路,又走了三四個小時,隻見群山之間橫亙著一條高速路,這就是國道G75線了。

走到現在,才看見G75線,林誌先前肯定是繞了一大圈無用的冤枉路,不過終於看見G75線,他內心的喜悅,還是遠遠超過了走錯路的煩惱。

他翻過護欄,站在空****高速路上,一時之間,竟是分不清楚該是往左,還是往右,直到抬頭看見橫在公路上、白字藍底的路牌,才知道該是往右走。

林誌緊緊背包帶,踩著自己的影子大步往前,太陽已經西沉,離天黑不早了。在此之前,他得找到今晚過夜的地方。

走出兩三公裏,前方路上出現了一個黑點,越走越是清晰,原來是一輛大貨車,大貨車十個車輪,比張凱駕駛的長途重卡,隻少了一對車輪。

林誌走到車頭前,抓著車門朝裏張望,駕駛室裏不見人影,司機也不知道去了哪兒。

他打開車門,心想,就在車裏過一夜吧。

駕駛室內久不通風,有一股皮革的怪味,林誌將兩邊車門打開,不久功夫,氣味**然無存。

眼看著太陽落山,林誌重新關上兩扇車門,坐在駕駛位上,怔怔地發呆,公路無窮無盡的延伸出去,可是目之所及,看不見一個人影。

天地之大,仿佛全世界隻剩下他一個人了。

天色越來越是昏暗,又過了一會兒,他幽幽地歎了口氣,爬到駕駛座後麵的臥鋪上,剛剛躺下,後背就給什麽東西鉻了一下。

林誌伸手去摸,拿出來一看,原來是個戴在頭上的小頭燈,同時,他看見枕頭邊上有本書。於是把頭燈戴上,調節亮度到合適的位置,拿起書來看。

書名叫《末日狂鼠》,說的是喪屍末日,主人公艱難求生的故事。林誌看了簡介,苦笑著想:“這本書倒是應景。”

他一頁一頁地讀了下去,萬籟俱靜之中,什麽時候睡著的也不知道。

第二天,林誌一蹬腿,才發現天已經大亮了。他睡眼惺忪地坐起來,迷瞪了一會兒,掏出水壺漱了口,見駕駛座後兜裏有盒木糖醇,一副墨鏡,於是一並拿上,打開車門下了車。

這時,朝陽初升,萬道金光將層林盡染,林誌戴上墨鏡,倒出兩粒木糖醇丟進嘴裏,一邊嚼著,徒步前進。

他一口氣走出四五公裏,這才坐在路邊,拿出飯團子來吃早餐,幾顆飯粒掉在地上,被一隻螞蟻發現了。

這隻螞蟻搖頭晃腦,不斷用觸須試探,忽而好像明白了什麽似的,轉身急行而去,不多久,帶回來一大群螞蟻。

這群螞蟻分工合作,用大顎鉗住飯粒,歡天喜地的運回螞蟻窩,林誌一邊吃著,一邊看著,突然想,人和螞蟻都是社會型的動物,如果一隻螞蟻找不到家,那麽,它還能活得下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