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離開了科學的解說,即使單從文學的立腳點看去,神話也自有其獨立的價值,不是可以輕蔑的東西。本來現在的所謂神話等,原是文學,出在古代原民的史詩史傳及小說裏邊;他們做出這些東西,本不是存心作偽以欺騙民眾,實在隻是真誠的表現出他們質樸的感想,無論其內容與外形如何奇異,但在表現自己這一點上與現代人的著作並無什麽距離。文學的進化上,雖有連接的反動(即運動)造成種種的派別,但如根本的人性沒有改變,各派裏的共通的文藝之力,一樣的能感動人,區區的時間和空間的阻隔隻足加上一層異樣的紋彩,不能遮住他的波動。中國望夫石的傳說,與希臘神話裏的尼阿倍(Niobe)痛子化石的話,在現今用科學眼光看去,都是誑話了,但這於他的文藝的價值決沒有損傷,因為他所給與者並不是人變石頭這件事實,卻是比死更強的男女間及母子間的愛情,化石這一句話差不多是文藝上的象征作用罷了。文藝不是曆史或科學的記載,大家都是知道的;如見了化石的故事,便相信人真能變石頭,固然是個愚人,或者又背著科學來破除迷信,斷斷的爭論化石故事之不合真理,也未免成為笨伯了。我們決不相信在事實上人能變成石頭,但在望夫石等故事裏,覺得他能夠表示一種心情,自有特殊的光熱,我們也就能離開了科學問題,了解而且賞鑒他的美。研究文學的人運用現代的科學知識,能夠分析文學的成分,探討時代的背景,個人的生活與心理的動因,成為極精密的研究,唯在文藝本體的賞鑒,還不得不求諸一己的心,便是受過科學洗禮而仍無束縛的情感,不是科學知識自己。中國凡事多是兩極端的,一部分的人現在還抱著神話裏的信仰,一部分的人便以神話為不合科學的誑話,非排斥不可。我想如把神話等提出在崇信與攻擊之外,還他一個中立的位置,加以學術的考訂,歸入文化史裏去,一方麵當作古代文學看,用曆史批評或藝術賞鑒去對待他,可以收獲相當的好結果:這個辦法,庶幾得中,也是世界通行的對於神話的辦法。好廣大肥沃的田地攤放在那裏,隻等人去耕種。國內有能耐勞苦與寂寞的這樣的農夫麽?

在本文中列舉神話傳說故事童話四種,標題卻隻寫神話與傳說,後邊又常單舉神話,其實都是包括四者在內,因便利上故從簡略。

歌謠這個名稱,照字義上說來隻是口唱及合樂的歌,但平常用在學術上與“民歌”是同一的意義。民謠的界說,據英國吉特生(Kidson)說是一種詩歌,“生於民間,為民間所用以表現情緒,或為抒情的敘述者。他又大抵是傳說的,而且正如一切的傳說一樣,易於傳訛或改變。他的起源不能確實知道,關於他的時代也隻能約略知道一個大概。”他的種類的發生,大約是由於原始社會的即興歌,《詩序》所說“情動於中而形於言”雲雲,即是這種情形的說明,所以民謠可以說是原始的——而又不老的詩。在文化很低的社會裏,個人即興口占,表現當時的感情或敘述事件,但唱過隨即完了,沒有保存的機會,到得文化稍進,於即興之外才有傳說的歌謠,原本也是即興,卻被社會所采用,因而就流傳下來了。吉特生說,“有人很巧妙的說,諺是一人的機鋒,多人的智慧。對於民歌我們也可以用同樣的界說,便是由一個人的力將一件史事,一件傳說或一種感情,放在可感覺的形式裏〔表現出來〕,這些東西本為民眾普通所知道或感到的,但少有人能夠將他造成定形。我們可以推想,個人的這種著作或是粗糙,或是精煉,但這關係很小,倘若這感情是大家所共感到的,因為通用之後自能漸就精煉,不然也總多少磨去他的棱角〔使他稍為圓潤〕了。”

民歌是原始社會的詩,但我們的研究卻有兩個方麵,一是文藝的,一是曆史的。從文藝的方麵我們可以供詩的變遷的研究,或做新詩創作的參考。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現存的民歌比舊的更為重要,古文書裏不少好的歌謠,但是經了文人的潤色,不是本來的真相了。民歌與新詩的關係,或者有人懷疑,其實是很自然的,因為民歌的最強烈最有價值的特色是他的真摯與誠信,這是藝術品的共通的精魂,於文藝趣味的養成極是有益的。吉特生說,“民歌作者並不因職業上的理由而創作;他唱歌,因為他是不能不唱,而且有時候他還是不甚適於這個工作。但是他的作品,因為是真摯地做成的,所以有那一種感人的力,不但適合於同階級,並且能感及較高文化的社會。”這個力便是最足供新詩的汲取的。意大利人威大利(Vitale)在所編的《北京兒歌》序上指點出讀者的三項益處,第三項是“在中國民歌中可以尋到一點真的詩”,後邊又說,“這些東西雖然都是不懂文言的不學的人所作,卻有一種詩的規律,與歐洲諸國類似,與意大利詩法幾乎完全相合。根於這些歌謠和人民的真的感情,新的一種國民的詩或者可以發生出來。”這一節話我覺得極有見解,而且那還是一八九六年說的,又不可不說他是先見之明了。

曆史的研究一方麵,大抵是屬於民俗學的,便是從民歌裏去考見國民的思想,風俗與迷信等,言語學上也可以得到多少參考的材料。其資料固然很需要新的流行的歌謠,但舊的也一樣重要,雖然文人的潤色也須注意分別的。這是一件很大的事業,不過屬於文藝的範圍以外,現在就不多說了。

在民歌這個總名之下,可以約略分作這幾大類:

一 情歌

二 生活歌 包括各種職業勞動的歌,以及描寫社會家庭生活者,如童養媳及姑婦的歌皆是。

三 滑稽歌 嘲弄諷刺及“沒有意思”的歌皆屬之,唯後者殊不多,大抵可以歸到兒歌裏去。

四 敘事歌 即韻文的故事,《孔雀東南飛》及《木蘭行》是最好的例,但現在通行的似不多見。又有一種“即事”的民歌,敘述當代的事情,如此地通行的“不剃辮子沒法混,剃了辮子怕張順”便是。中國史書上所載有應驗的“童謠”,有一部分是這些歌謠,其大多數原是普通的兒歌,經古人附會作熒惑的神示罷了。

五 儀式歌 如結婚的撒帳歌等,行禁厭時的祝語亦屬之。占候歌訣也應該附在這裏。諺語是理知的產物,本與主情的歌謠殊異,但因也用歌謠的形式,又與儀式占候歌有連帶的關係,所以附在末尾;古代的詩的哲學書都歸在詩裏,這正是相同的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