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蒼蠅的固執與大膽,引起好些人的讚歎。訶美洛思(Homeros)在史詩中嚐比勇士於蒼蠅,他說,雖然你趕他去,他總不肯離開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罷休。又有詩人雲,那小蒼蠅極勇敢地跳在人的肢體上,渴欲飲血,戰士卻躲避敵人的刀鋒,真可羞了。我們僥幸不大遇見渴血的勇士,但勇敢地攻上來舐我們的頭的卻常常遇到,法勃耳(Fabre)的《昆蟲記》裏說有一種蠅,乘土蜂負蟲入穴之時,下卵於蟲內,後來蠅卵先出,把死蟲和蜂卵一並吃下去。他說這種蠅的行為好像是一個紅巾黑衣的暴客在林中襲擊旅人,但是他的悍敏捷的確也可佩服,倘使希臘人知道,或者可以拿去形容阿迭修思(Odysseus)一流的狡獪英雄罷。

中國古來對於蒼蠅似乎沒有什麽反感。《詩經》裏說,“營營青蠅,止於樊。豈弟君子,無信讒言。”又雲,“非雞則鳴,蒼蠅之聲。”據陸農師說,青蠅善亂色,蒼蠅善亂聲,所以是這樣說法。傳說裏的蒼蠅,即使不是特殊良善,總之決不比別的昆蟲更為卑惡。在日本的俳諧中則蠅成為普通的詩料,雖然略帶湫穢的氣色,但很能表出溫暖熱鬧的境界。小林一茶更為奇特,他同聖芳濟一樣,以一切生物為弟兄朋友,蒼蠅當然也是其一。檢閱他的俳句選集,詠蠅的詩有二十首之多,今舉兩首以見一斑。一雲,

“笠上的蒼蠅,比我更早地飛進去了。”這詩有題曰“歸庵”。又一首雲,

“不要打哪,蒼蠅搓他的手,搓他的腳呢。”

我讀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詩覺得慚愧,不過我的心情總不能達到那一步,所以也是無法。《埤雅》雲,“蠅好交其前足,有絞繩之象,……亦好交其後足,”這個描寫正可作前句的注解。又紹興小兒謎語歌雲,“像烏豇豆格烏,像烏豇豆格粗,堂前當中央,坐得拉胡須,”也是指這個現象。(格猶雲“的”,坐得即“坐著”之意。)

據路吉亞諾思說,古代有一個女詩人,慧而美,名叫默亞,又有一個名妓也以此為名,所以滑稽詩人有句雲,“默亞咬他直達他的心房。”中國人雖然永久與蒼蠅同桌吃飯,卻沒有人拿蒼蠅作為名字,以我所知隻有一二人被用為諢名而已。(十三年七月)

“破腳骨”——讀若Phacahkueh,是我們鄉間的方言,就是說“無賴子”,照王桐齡教授《東遊雜感》的筆法,可以這樣說:——破腳骨官話曰無賴曰光棍,古語曰潑皮曰破落戶,上海曰流氓,南京曰流戶曰青皮,日本日歌羅支其,英國曰羅格……。這個名詞的本意不甚明了,望文生義地看去大約因為時常要被打破腳骨,所以這樣稱的罷。他們的職業是訛詐,俗稱敲竹杠。小破腳骨沿路尋事,看見可欺的人便撞過去,被撞的如說一句話,他即吆喝說,Taowan bar gwaantatze?意思是說撞了倒反不行嗎,於是扭結不放,同黨的人出來邀入茶館評理,結果是被撞的人算錯,替大家會鈔了事。這是最普通的一種方法,此外還有許多,我也不很明白了。至於大破腳骨專做大票生意,如包娼戳賭或捉奸勒索等,不再做這些小勾當,他們的行徑有點與“破靴黨”相近,所差者隻在他們不是秀才罷了。

這些人當然不是好人,便有喜歡做翻案文章的人也不容易把他們說好,但是,他們也有可取的地方。他們也有自己的道德,尚義與勇,即使並非同幫,隻要在酒樓茶館會過一兩麵,他們便算有交情,不再來暗算,而且有時還肯保護。我在往江南當水兵以前,同兄弟在鄉間遊手好閑的時候,大有流為破腳骨之意,鄰近的幾個小破腳骨都有點認識,遠房親戚的破靴黨不算在內。我們因此不曾被人撞過,有一兩次還叨他們的光。有一回我已經不在家,我的兄弟(其時他隻十四五歲)同母親往南街看戲;那時還沒有什麽戲館,隻在廟台上演戲敬神,近地的人在兩旁搭蓋看台,租給人家使用,我們也便租了兩個坐位,後來台主不知為何忽下逐客令,大約要租給闊人了,坐客一時大窘,恰巧我們所認識的一個小破腳骨正在那裏看戲,於是便去把他找來,他對台主說道,“你這台不租了嗎?那麽由我出租了。”台主除收回成命之外,還對他賠了許多小心,這才完事。在他這強橫的詭辯裏邊,實在很含有不少的詼諧與愛嬌。二十世紀以來不曾再見到他,聽說他後來眼瞎了,過了幾年隨即去世,——請你永遠平安地休息罷!

一個人要變成破腳骨,須有相當的訓練,與古代的武士修行一樣,不是很容易的事。破腳骨的生活裏最重要的事件是挨打,所以非有十足的忍苦忍辱的勇氣,不能成為一個像樣的破腳骨,小破腳骨與人家相打,且罵且脫衣,隨將右手各拔敵人的辮發而以左手各自握其發根,於是互相推擁,以被擠至路邊將背貼牆者為負。大破腳骨則不然,他拔出尖刀,但並不刺人,隻拿在手中,自指其股曰“戳!”敵人或如命而戳一下,則再命令曰“再戳!”如戳至再三而毫不呼痛,刺者卻不敢照樣奉陪,那便算大敗,不複見齒於同類。能禁得毆打,術語曰“受路足”,是破腳骨修養的最要之一。此外官司的經驗也很重要,他們往往大言於茶館中雲,“屁股也打過,大枷也戴過,”亦屬破腳骨履曆中很出色的項目。有些大家子弟流為破腳骨者,因門第的影響,無被官刑之慮,這兩項的修煉或可無須,唯挨打仍屬必要。我有一個同族的長輩,通文,能寫二尺方的大字,做了破腳骨,一年的春分日在宗祠中聽見他自伐其戰功,說Tarngfan yir banchir,banchir yir tarngfan,意雲打倒又爬起,爬起又打倒,這兩句話實在足以代表“破腳骨道”之精義了。在現時人心不古的時代,破腳骨也墮落了,變成商埠碼頭的那些拆梢的流氓,回想昔日鄉間的破腳骨,已經如書中的列仙高士,流風斷絕,邈乎其不可複追矣。

我在默想堂伯父的戰功,不禁想起《吉訶德先生》(Don Quixote——林琴南先生譯作當塊克蘇替,陸祖鼎先生譯作唐克孝,丁初我先生在二十年前譯作唐誇特),以及西班牙的“流氓小說”(Novelas de Picaros)來。中國也有這班人物,為什麽除了《水滸傳》的潑皮牛二以外,沒有人把他們細細地寫下來;不然倒真可以造成一類“流氓生活的文學”(“Picaresque Literature”)哩。——這兩個英文,陸先生在《學燈》上卻把它譯作“盜賊文學”,啊啊,輕鬆的枷杖的罪名竟這樣地被改定了一個大辟,(在現行治盜條例的時期,)卻是冤哉枉也。然而這也怪不得陸先生,因為《英漢字典》中確將“流氓”(Picaroon)這字釋作劫掠者,盜賊等等也。(十三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