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活佛遇害案

1932年3月4日,寧夏省磴口縣(今內蒙)發生了一起大案——青海七世活佛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被匪徒槍殺。

慘案發生後,驚動朝野,國人為之驚愕,輿論一片嘩然。

此案驚動了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和行政院院長汪精衛、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石青陽、前委員長馬福祥、北平綏靖主任張學良、太原綏靖主任閻錫山以及寧夏省政府主席馬鴻賓、第十五路軍總指揮馬鴻逵、綏遠省政府主席傅作義、青海省政府代主席馬麟等軍政要人及錫埒佛駐北平辦事處代表滕祖周、臨河義勇軍司令王英等人,各種密電、代電、通電紛紛發向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及行政院訓令、指令迭出。

此案被殺活佛名望之高,所涉要員之重,緝拿凶犯之艱,均開寧夏建省以來之先河,堪稱“民國寧夏省第一大案”。

出席西藏會議赴北平返青途經寧夏遭禍端

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又稱賽赤呼圖克圖),青海黃教領袖,青海塔爾寺主要活佛之一,地位僅次於阿嘉,為清朝八大呼圖克圖之一。賽赤意為金座,為宗喀巴金座繼承者的稱呼,蒙名為錫埒圖。噶勒丹錫埒圖即噶丹寺金座。呼圖克圖,蒙語“再來的人”,即“聖人”之意,是清朝政府對蒙藏地區“轉世”喇嘛所授的封號,其地位僅次於達賴、班禪,而高於一般活佛。

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之源流,據1932年4月國民政府第43號訓令載: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自前明永樂年間生長前藏,在那爾唐廟為僧,聰慧過人,精通佛法,厥後曆坐噶爾丹廟經床,廣衍釋迦遺教,啟悟眾生,為敝佛第二世之信史。夷考三世、四世降生西寧,講經於額魯特喀爾喀之眾,凡蒙古各汗喇嘛台吉等,莫不敬聽感動,一致皈依。清初順、康兩朝召入京,優加禮遇,特任為外蒙喇嘛教皇。勸導蒙番額魯特五部二十九旗、唐古忒四十族土司,均先後臣服中原,各守領土,西北邊防,從此安定。

康熙二十五年,國家眷念殊勳,特封為慧悟禪師,頒給金印。在北京敕建旃檀寺、多倫諾爾敕建匯宗寺,為敝佛駐錫之所。乾隆二十七年,奉旨封賞商卓特巴劄薩克喇嘛印,管理多倫青海等處所有土地內僧俗徒眾政教事宜。此敝佛效忠祖國,取得宗教上地位之經過概略也。

1904年,青海靈童根敦隆多吉米經金瓶掣簽,繼任第七世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1912年,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後,錫埒佛積極響應,帶領青海蒙藏各部,傾誠內向,擁護民國政府。北京政府嘉其愚忠,晉封為妙悟安仁。錫埒佛為感激民國政府,以佛法廣大慈悲,與總理博愛和平為旨,趺坐講道。國民政府封其為國民政府行政禪師,並代理青海察罕諾門汗劄薩克。

1931年,國民政府決定召開西藏會議。因錫埒圖呼圖克圖精通三藏,熟悉藏情,受到青海各族僧俗民眾的誠心信仰。同年3月16日,被青海80萬藏民選為青海藏族代表領袖,奉中央電召赴南京參加西藏會議。1931年5月6日,錫埒佛率領青海各族代表20人由青海西寧啟程,經兩個月行程,於7月20日抵達北平。

由於西藏代表未能選出,西藏會議召開日期未定,錫埒佛便停留在北平,苦呆了兩個多月。

時值“九一八”事變發生,錫埒佛愛國心切,前往拜見張學良,請示赴蒙旗宣慰。經許可後,於9月25日率員赴錫林郭勒盟各旗講經,勸導各王公保守領土,勿為日寇**。結果十分完滿,嗣後返回北平。10月,國民黨中央政府以“九一八”事變宣布:“現值國事多艱,中央已將各種會議暫緩舉行。”

西藏會議自然是開不成了,錫埒佛在北平已經住了數月,所帶銀兩所剩無幾。蒙藏委員會數次函呈中央,要求撥付錫埒佛回籍旅費,但遲遲未有答複。

1932年1月,錫埒佛閱報得知,十三世達賴乘國家多難之機,派兵北犯,已逼近青海,便決定立即返回青海,籌維邊防。他從北平通興長商號息借銀洋6500元,支付了在北平的各種開銷,為了節省經費,資遣僧俗隨從30餘人,分騎駱駝,繞道蒙古草地,先行返青。

錫埒佛本人率高級幕僚、僧官及仆役共10人,隨帶衣箱行李及路費銀元2500元,於2月21日,分乘自用汽車兩輛向青海進發。離開北平之前,錫埒佛將啟程日期,分別呈報蒙藏委員會馬福祥委員長及北平綏靖主任張學良,請求他們分電綏、寧、甘、青等省,轉告沿途駐軍、縣府,在敝佛過境時妥為保護。

2月24日,臨河義勇軍司令王英接到包頭田月庭旅長關於錫埒佛回青海過境,請予保護的電報後,即傳知部下沿途妥為護送。2月27日,錫埒佛抵達臨河,王英熱情招待,在縣府宴請活佛。席間,賓主談笑風生,其樂融融。

次日,錫埒佛和駐北平辦事處處長齊作巴、秘書王會元又前往拜會王英,並贈與藏紅花、藏香、錦緞等禮品。王英十分感謝錫埒佛親臨拜謝,回贈手提機關槍一挺,賓主握手言歡,並麵訂金蘭。

錫埒佛等一行人,因修理汽車在臨河小歇兩日後,3月1日,王英派副官張鵬孝等二人,持王英所開護送錫埒佛至寧夏的信函,啟程前往寧夏。此行一路頗為順利,當晚住寧夏磴口縣的三盛公。第二日早8時,錫埒佛一行啟程繼續趕路,不料汽車開出不到2裏地遠,一輛汽車便拋了錨。經修理至10時,才得以再行。下午,因道路沙厚,汽車無法行駛,於是兩輛汽車繞道黃河邊平地前行,不料一車又陷入沙中。一行人折騰了一氣,毫無辦法,結果汽車傾翻,落入水中。

錫埒佛無可奈何,隻得雇用附近村民牛車,拉上行李等財物趕往磴口。傍晚時分,抵達磴口縣城,當晚就宿磴口天恒旅店。活佛及隨從疲憊不堪,早早地就休息了。這一夜平安無事。天明後,請磴口縣代雇人夫和牛,將落水汽車拖回住處。一行人修理汽車,晾曬被水浸濕的衣物。

直到3月4日下午,汽車才修好,錫埒佛決定3月5日啟程,趕赴寧夏省城(今銀川市)。

傍晚6時許,磴口縣前保衛隊蕭正江帶數人來到天恒旅店,口裏喊著要拜見活佛。

突然,他們進入錫埒佛房內,掏出手槍向錫埒佛及錫埒佛總管董得海喇嘛連開數槍,二人當即慘死在亂槍之下。而後,凶手將室內價值10餘萬元的財物、槍械搶劫一空,呼嘯而去。

活佛慘死震驚各方相互指責真凶難辨

30年代的舊中國,寧夏、綏遠地處邊遠,交通、通訊十分不便。錫埒佛遇害後,消息幾經傳遞,數天後方為各方所知。

寧夏省政府主席馬鴻賓得知錫埒佛在磴口遇害後,自知此案事關重大,立即命令其部馬讚良團長派員調查。馬讚良手下的一名連長馬廷瑞率隊抵達磴口縣城,旋即電告稱:“匪徒見財起意,由臨河跟來,在磴口行劫,另嫁禍於人。王英將派康團長來磴,揚言剿匪,意欲隱飾,以杜物意,而避嫌疑。”馬鴻賓得此報後,懷疑此事與王英有關,認為“該佛原係王英部護送,竟出意外,其中不無隱情,懇密追究”。

3月13日,馬鴻賓將此情況分別電告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石青陽和剛辭職的前委員長馬福祥,以及已被任命為寧夏省政府主席而未上任的第十五路軍總指揮馬鴻逵。接到馬鴻賓密電,石青陽等人立即將此事電告國民政府和行政院。馬福祥電報稱:“錫埒佛忠於中央,此次因公東來,歸途遇害,情殊可憫,請為查究,以申冤屈。”

3月14日,國民政府主席林森收到王英從臨河發來的特急電報,報告青海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及管家董得海在寧夏磴口縣被匪擊斃。林森批示國民政府文官處辦理此案。

3月15日,天津《大公報》報道了“青海活佛被匪擊斃”的消息,外界始知青海活佛在寧夏慘遭劫殺的情況,一時舉國嘩然。

行政院就此,於3月17日第12次會議上決議:“電太原綏靖主任,綏遠、寧夏兩省政府主席及馬鴻賓,查明事實真相,具報以憑核辦。”行政院院長汪精衛電令下發後,有關各方積極行動。

王英考慮:世人皆知活佛由他護送,如今活佛被殺,政府必會怪罪於他,此事難脫幹係。中央此刻正要圍剿他,殺人不怕,如果殺佛的罪名落在他頭上,他的日子就難過了。於是,寧夏省和王英為查出凶犯,各自派出幹員,都想要證明錫埒佛的被殺與己無關。王英明電國民政府,報告青海活佛在寧夏磴口遭難後,失真議論各異。

現經查證,青海活佛實為寧夏省磴口縣保安隊陸隊長、隊副蕭正江、縣府宋科員、趙科員、員役張天興等人所為。並說,出事當晚6時,劫匪闖入錫埒佛屋內,將活佛及管家擊斃。因所帶槍支均在錫埒佛屋內,眾人無法抗禦,隻能眼睜睜看著匪徒從容劫走佛爺所帶財物及手提機關槍、衝鋒槍、手槍數支。而後,劫匪又將院內稅局8匹馬、3支長槍一並劫去。據查證,事發後,以上疑犯均無蹤跡。

4月11日,天津《大公報》登載了王英致友人的一封信,稱“青海活佛錫埒佛被害,係磴口縣署職員所為”。王英把責任一卸而光,全部推給寧夏省。

寧夏省政府此時也在加緊辦案,派員詳查。寧夏省政府密電上報各方,認為此案實為王英部所為,電文大意為:錫埒佛由王英派隊護送,抵寧夏磴口後,沒有住在縣政府安排的住處,而是住在王英部下馬洪旗店中。現有人發現被劫金表、子彈尚在馬洪旗之弟手中。

磴口渡口教堂鄧神父報告說:據何保灘丁姓居民講,3月5日,由西突來騎兵9名,隨帶大槍數支、盒槍3支、機關槍2挺。騎上滿載物件,聲稱為蘇雨生部屬。當日晚走時,將一黃騾馬留下。6日午後,又有王英部康存良率隊前來,擬圍攻三盛公,其隊內有前日住伊家之騎兵4名,並將所留之黃馬取走。三盛公費神父講:“該佛車中載有槍支,風聲堪大,故套匪追其行劫。”寧夏省政府認為:根據前情,此案確係王部所為,毫無疑義。此案責任雙方各執一詞,世人一時難辨真凶。

錫埒佛身後事難善國府定案王英喊冤

青海錫埒佛遇害後,該佛駐北平辦事處代表得此噩耗,立即致電各方,要求中央緝拿凶犯,為敝佛申雪。4月1日,該處又呈請行政院,請速提議,明令褒恤,追封佛號,並援例發給治喪費,妥籌善後,而慰蒙番。並稱:“此案發生已逾一月,中央對於緝凶、撫恤尚無明令宣布,所有青海數十萬僧俗番眾,遠道傳聞,同溶悲憤。現據敝佛所屬番眾代表魯倉千戶、德欽寺喇嘛代表卻迦大喇嘛先後來電詢問,請詞哀痛,並擬各率僧俗番眾,東來寧、綏兩省,自行捕匪,為敝佛複仇。”

行政院接此電報後,複以“中央正在審核辦理,必有相當表示,以慰番眾”。此後便無下文。

錫埒佛駐北平全權代表滕祖周、駐北平辦事處處長喬羅藏,最後分別致電與錫埒佛關係甚為融洽的馬福祥和北平綏靖主任張學良,告之錫埒佛殉難後,幸得寧夏省政府馬主席速派軍隊來磴,照料活佛後事,並迎接各隨員到寧,發給旅費,讓其護靈回青的經過。陳述了錫埒佛曆史源流及功績,請求馬、張二人電請國民政府行政院明令,以優褒恤,並先行發給唪經費,以便就北平福祥寺、察哈爾多倫匯宗寺、西寧塔爾寺同時舉行道場7日,開會追悼。

國民政府在收到錫埒佛駐平辦及馬福祥、張學良、馬鴻逵等關於明令優恤,並發給唪經費,以示體恤的電報後,於1932年4月25日訓令行政院:“合行令仰該院查照,並案飭部分從優議恤,呈候核準,以彰忠盡。”

此時,錫埒佛靈骨已運回青海,於西寧塔爾寺歸葬。而中央所承發之唪經費還一分未得。

為討要撫恤金,青海省政府代主席馬麟於5月15日電呈行政院,申明:“該活佛乃係釋教之領袖,又為西藏會議青海藏民之代表。此次為國捐軀,功績昭著,自非平常出差可比,尤從優撫恤,以柔遠人。”

並指出:“敝佛遇害之事,中央若無正當辦法,嗣後蒙番人員再奉令,誰敢出行?”並隨電抄附了錫埒佛被劫財物清單一份:茲將噶勒丹錫埒圖呼圖克圖被劫各物開列於後:曆傳數百年求雨水單1件(無價之寶)、珍珠寶物1包(價值七八萬元)、珊瑚大朝珠1盤、珊瑚小朝珠1盤、金戒指1個、大小金手表3塊、金盒金練馬表2塊、銀盒馬表1塊、問表1塊、胡銅色猞猁皮襖1件、古銅色猞猁馬褂1件、金黃藏羔皮襖1件、黃圖花褥子1塊、豹皮褥子1塊、西洋毯子1塊、栽毛毯子1塊、狐皮帽子3頂、五色緞子15疋、手提機關槍2挺、手提衝鋒槍2支、盒子槍4支、八倫手槍1支、子彈1000粒、現大洋2117元。

國民政府收到馬麟及各方電報後,於1932年5月18日指令行政院:“按成例優恤錫埒圖呼圖克圖,酌予撫恤該管家董得海,並請照例發給唪經費及嚴令寧夏省政府緝凶暨查辦磴口縣長。”此令下發後,寧夏省政府將磴口縣縣長泰壽山撤職,令其戴罪留緝,聽候處理。

1932年6月1日,國民政府財政部、蒙藏委員會發給錫埒佛恤金2000元。

這與錫埒佛駐平辦事處所述“查前清例,八大呼圖克圖圓寂時,中央頒給唪經費銀2000兩,並特派大員前往致祭”相距甚遠。錫埒佛善後事宜,隻能草草收場。究其原因,主要是此時中國東北淪陷,局勢危急;南麵國民黨進攻中央蘇區,剿共正忙;西麵英國北犯青海,青藏戰事突起。整個國家岌岌可危,國民政府已無暇顧及其他。

國民政府在處理錫埒佛善後事宜的同時,也想盡快了結此案。行政院於5月19日會議後公報:據寧夏省政府查明報告,錫埒圖呼圖克圖在磴口被匪劫殺,確係王英部所為。殺佛罪名,指向王英。而此時,王英已被綏軍打得四處逃竄,率部退至察哈爾省待命改編。

一日,他閑來無事,翻閱5月20日天津《大公報》,始知劫殺錫埒佛的罪名真的落在自己頭上了。於是,他立即擬寫辯詞,發通電,喊冤叫屈。王英在通電中,除詳述磴口縣署種種疑點之外,辯稱:如有劫殺之謀,何不在烏拉河(寧綏邊界)行之,何不假保護之名,多派兵士於荒僻之地,避人耳目去劫殺,反而到縣城明目張膽行劫?

王英認為,寧夏省政府此舉,無非是希圖諉過。希望中央調齊作巴、王會元等原案人及駐磴口晉北榷運局局長等至京詳查,案情自會水落石出。

5月31日,天津《大公報》全文刊發了王英的通電後,國民政府拿王英沒有辦法,隻得責令寧夏省政府繼續偵察,緝拿凶犯。

縣長撤職緝拿凶犯活佛劫案真相大白

青海活佛錫埒圖自3月被劫殺後,凶犯一直逍遙法外。寧夏省政府雖多次派員緝查案犯,但因磴口地處偏遠,緝凶進展十分緩慢,轉眼劫殺錫埒佛一案發生已9個來月。本以為此案將不了了之,不想案情確突然出現轉機。

原磴口縣縣長泰壽山因護佛不利,難辭其咎,被國民政府明令查辦。後經馬鴻賓從中幫助,撤職後令其戴罪緝凶,免予懲處。泰壽山雖被撤職,但薪俸卻一分不少。為報答馬主席之恩,泰壽山時刻牢記緝凶之事。

至是年12月,泰壽山打聽到,錫埒佛遇害之時,有一人曾住在磴口,錫埒佛被劫殺後,該人即不見蹤跡,而且該人與殺佛疑犯蕭正江等人有交往。得此消息後,泰壽山一刻不敢懈怠,立即將此情電告寧夏省政府。

省政府隨即指示省會警察局派出探員趕赴磴口,當即捕獲殺佛疑犯王武臣。經過審訊,王武臣供認了殺活佛一案。

王武臣交代稱:他以前在河套軍蘇雨生部充當副官,因遺失馬匹,便辭職不幹。先是在五原縣閑住多日,後來打算回老家定邊縣。路過磴口時,因與該縣保衛隊蕭正江等認識,便留住數日。至活佛到磴口後,張天興、蕭正江等人約他去搶活佛,他答應了。

3月4日下午,蕭正江等前往活佛住處,請活佛占卦,查看情況。至當日傍晚,他與蕭正江、張天興、範得勝、劉傑三、張福來、孫子祿、鄭文舉、馬瑞五、宋科員一行來到活佛住處,搶殺得手後,立即逃離縣城。一行人走到天星泉,碰到王英的兵,所劫財物、槍支都被王英部奪去。範得勝、張福來、劉傑三等人亦入了王英部幹事去了,其他幾人便散了去。

寧夏省會警察局將審訊情況報告省政府主席馬鴻賓,馬鴻賓認為該犯確係劫殺錫埒佛正犯,於12月23日,呈報行政院:“拿獲是案正犯王武臣一名……迭經複訊,供認無異,當將該正犯王武臣執行槍決,以申國法。”

1933年1月14日,行政院、蒙藏委員會指令寧夏省政府:“青海錫埒圖呼圖克圖在磴口縣被匪劫害一案內,案犯王武臣一名業經拿獲,訊供明確,執行槍決,以申國法。仍仰嚴緝餘匪,務獲究辦。”

至此,青海活佛磴口遇害一案真相已基本清楚,其中是非曲直,不述自明。加之國事多難,劫殺活佛之案10餘人,均逍遙法外,隻此王武臣一人伏法,也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