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購衣

第五十章 購衣

“也到早飯時間了。”夢綺舞微微一笑:“小鋒,我們下山吧。”

吳鋒放開了她,與她挽著手一同下山。

到山腳下,兩人各回住處,隻聽夢綺舞道:“這幾天,我便回去努力修煉了。你也加油噢。記得每天晚上來陪我說會兒話。”

吳鋒和她相視一笑,各自分開。

吃過早飯,吳鋒立即趕往山下,離試練開始,隻有五天,他必須要將答應過雲海嵐的購置衣服的事情辦好。

不過,這一帶都是荒山野嶺,要找到衣店,實在不易。

但這實在難不倒吳鋒。

吳鋒從忘憂穀口繼續往下,來到一個地勢更低的小穀口,隻見這裏亂石堆積,看起來一片荒涼。

“朋友來了,可有美酒相迎?”吳鋒向著山穀口大聲喊道。

“呀哈……”穀內很快響起了笑聲,回應吳鋒。不過這笑聲顯得頗有些中氣不足。

機關轉動的嘎吱嘎吱聲響起,亂石被一種奇異的力量挪開,一個長著長耳朵的短人,蹦蹦跳跳地躥了出來。

看身高,這人隻有一米六不到,但如果把頭頂上的一對大耳朵豎起來,卻有一米八不止。

仔細看時,可以看到亂石挪開之後,現出一塊牌子,寫著:明眎部落。

明眎,就是兔子的意思,這裏所居住的,正是一群兔子精怪。

吳鋒笑著道:“毛絨,好久不見了啊。”

“毛絨”,便是這隻看門的兔子妖的名字。

毛絨嘻嘻笑起來,道:“原來是吳鋒公子啊,真是好幾年了,你樣子都全變了,虧得我記性太好,記得你聲音呢……”

“就知道你記性好,我才不用傻乎乎地報名字嘛,也讓你能顯示能耐。”吳鋒微笑道。

“哈哈,謬讚,謬讚!”毛絨卻是突然黯然道:“說實話啊,人族裏麵普通老百姓怕我們,修士又瞧不起甚至仇恨我們,像你們父子這樣對咱們妖族友善的,實在是不多了……”

自從武祖掃滅群妖以來,妖族的生存空間便遭到極大的擠壓,被趕到各種荒僻之地,其中辛酸,自然也不必說。

“我當你們是朋友嘛……”吳鋒應道。

不過,吳鋒也有自己的考量,並非無條件地對妖族友好。

當年妖族侵犯人族,幾乎被武祖全滅,也算血債血償。現在散落在整個大陸的妖族部落,大多閉關自守,與人類井水不犯河水。於吳鋒而言,推翻修真者的統治,也許還要借助妖族的力量。

然而,妖族卻也肯定想要恢複當年的輝煌。來日吳鋒如果有權在手,對於這種思想,必定會全力打壓,對於妖族中一些狂熱分子,絕不會手下留情!

與毛絨寒暄了幾句,毛絨問道:“吳公子,今次來訪,不是就找我喝喝酒罷?”

吳鋒道:“說來抱歉,這幾年事情忙,沒特意來找過你。這次也是要給娘親訂做幾套衣服,過來找拉古裁縫的,等我把訂單下了,再來陪你喝上幾盞吧。”

“娘親?”毛絨不由驚詫:“以前你爹爹怎麽從沒說起你娘親的事?你們穀裏也不會沒有裁縫鋪吧?”

吳鋒早已想好說辭,道:“娘親臥病在床好幾年了,是父親傷心之事,他自然不願意在朋友麵前提。最近她的病有了些起色,能下床行走了,但冬天冷,穀裏有幾種特殊布料又用光了,我這才過來打攪。”

“原來如此,那你快去罷。等你事畢一身輕鬆,毛絨再請你喝個夠!哈哈哈哈!”毛絨盡力做出很爽朗的樣子,但兔子聲音天生尖細,聽起來還是一副柔弱的模樣。

雖然幾年沒來,這明眎穀裏麵的路徑,吳鋒卻仍然記得,很快找到了名叫拉古的兔子的裁縫鋪。

兔妖們從出生到長大化為人形,會褪下大量的毛發。對於有靈智的兔妖來說,這些毛發就此散佚,無疑是一種浪費。因此在明眎部落,便有專門的兔子把這些毛發收集起來,製作衣物。

但隻是兔毛,當然太過單調。所以明眎部落的裁縫們漸漸學會了種植桑樹,養蠶繅絲,栽培棉麻,紡織布料。所以雖然這隻是一個小小的妖族部落,但衣服的材料、花樣,卻一點都不單調。

甚至連老虎的皮毛做成的披風,在這裏都有售賣。兔妖中的強大者,並不懼怕猛虎,還能將其捕殺。

吳鋒進了裁縫鋪,也是寒暄幾句,而後下了訂單。從裁縫鋪出來之後,吳鋒回到毛絨那裏,毛絨便端上美酒,與吳鋒共飲。

妖族所謂的美酒,其實味道實在不美,頗有些酸。但吳鋒既然當毛絨是朋友,也隻能裝作以此為美味的樣子,和他觥籌交錯,對灌不休,直到毛絨醉倒在地,如同一灘爛泥,吳鋒才帶著幾分醉意,長歌一曲作別。

四天後,吳鋒從明眎部落中,取回了訂做的衣衫。

“雲姑娘,衣服我帶回來啦。”吳鋒在裏間內書桌上的白玉棺上敲了一下,道。

這時候才隻是下午,吳鋒本不該吵醒雲海嵐,但明天就要動身去試練,而夢綺舞卻讓他今晚去她那陪她聊一整晚上的天。

白玉棺微微動了動,吳鋒將它移到桌下,隻見白玉棺快速放大,雲海嵐從其中站了起來。

吳鋒從如意袋中取出衣物,輕輕放在桌上。

衣物是裝在一個布袋當中,免得雲海嵐看到貼身的衣物沾上了吳鋒的手掌,感覺尷尬。

“這裏間隱蔽,但是留著我的味道,你若在這裏更衣,未免尷尬,請到那邊的空房去罷。”吳鋒道。

那間空房,本來是吳鋒的母親所居住的,隻不過母親過世之後,吳鋒的父親把裏麵所有的東西,包括床板在內,一起燒了。

雲海嵐點頭,走了過去,掩上門。

她打開布袋,隻見裏麵有絲織的褻|衣、棉麻製成的中衣,都是白色,還有紫色的衣裙和用來禦寒的鬥篷。

每樣各是兩件,以備更換之用。

女子注重輕盈,一般不願意穿厚重的棉衣,影響美感,而披風一般裹住全身的鬥篷,帶著一股飄搖的意味,既美觀,又能禦寒。

雲海嵐解開身上衣裙,將衣服一件件換上。原來那套衣服在棺材裏披了四十年,雖然未曾朽壞,但換下來的時候,竟是有一種脫胎換骨的感覺。

當披上衣裙和鬥篷時,她驟然感覺到,一股暖流,直透心腑,暖烘烘地繞了全身。

這時,吳鋒的聲音從外頭傳來:“換下的衣服放在裏頭,我悄悄給你洗了罷。雲姑娘你是大家小姐出身,想必沒自己洗過衣服。”

聽得這話,雲海嵐臉上不由微微一紅,但也隻好應了一聲“好的”,便走到外間。

吳鋒隻見她全身一襲魅紫,隻有鬥篷邊緣露出霜白色的兔毛,清新淡雅。鬥篷下擺輕飄,與以往的暴露裝扮相比,雖然裹得嚴嚴實實,卻又有一種華貴的美感,猶如神妃仙子,高貴富麗。

“這衣服好暖和,是什麽料子做的?”

“火浣錦。”吳鋒答道:“但怕陽性太重,你身子承受不住,不利於你恢複,我還讓裁縫師傅往裏頭摻了些雪蠶絲。”

雲海嵐這才明白為什麽鬥篷和外套都是深紫色。火浣錦顏色深紅,難以掩蓋,而雪蠶絲微帶淡藍。吳鋒知道雲海嵐喜歡藍色,故而又讓師傅用藍色的染料染了下,調和成深紫的顏色,來與藍色相接近。

想到吳鋒心思如此細致,雲海嵐不由又心頭一暖,笑道:“真是辛苦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