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變故

我心事重重的回到清風觀,剛到觀門口就看到了何必,何必問我去哪裏了我隨便的編了一個理由搪塞過去了,我看他又想要問些什麽,就急急忙忙的說自己有點累,趕緊的跑回了後院。

接下來的幾天我都是有意的回避何必還有周飛他們,其實我是心裏內疚,我能告訴他們太多的事情,又不想欺騙他們。

三天以後的夜裏,我看著手機上的時間已經是十點鍾了,但是我躺在**絲毫沒有想睡覺的意思,因為我打算今天晚上就行動。前天晚上我找到了和孫曉雅拉拉的那個女生,故意跟她透露出我現在正在和孫曉雅接觸。

當時她聽到這個消息非常的吃驚,非要纏著我帶她去見孫曉雅。我當然不能帶她去了,所以就編了一個故事騙她,我告訴她孫曉雅現在仍然還是被女鬼附身,但是我已經想出解救孫曉雅的辦法,但是需要她的幫助。

她一聽可以解救孫曉雅,二話沒說就答應了,都不問問我到底需要她做什麽,她說隻要是為了孫曉雅,她做什麽都願意。

這話真是讓我感到噓唏不已,難道同性之間才是真愛嗎?不過我也懶得管這些無關緊要的事情,隻要她肯答應幫忙,那一切都好辦了。

我的要求其實並不難,隻要她幫我搞一輛電動車就可以。她問我要電動車做什麽,我就說這是秘密不能告訴她。我看她看我眼神有些奇怪,好像是在懷疑我的樣子,不過這也難怪她會懷疑,其實我這人不怎麽會說謊話,令人生疑倒是正常。

我隻好拿出那天下午我拍的一張孫曉雅的照片給她看,她才將信將疑的相信我我做的這些事是為了救孫曉雅。不過她把電動車交給我的時候,還不忘警告我一句,說如果我是拿著孫曉雅當做幌子騙她的,她一定不會放過我的。

我趕緊保證,這不僅僅是救孫曉雅也是救我自己的性命,這麽說她才相信我。

我看著時間已經差不多快到我預計行動的時間了。

通常情況下,清風觀是十點左右關門,而這個時候,周飛和何必他們大多回去自己的屋裏休息了,我看看現在已經是十點四十分左右的時間,他們估計已經都睡的正香。

我悄悄的走到門口,順著門縫往外看,外麵一片靜悄悄的。今天的晚上還特別的好,不用開燈外麵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我慢慢的打開門,先探出頭看看沒有異常的情況才緩緩的走出來。後院一片寂靜,隻有不知名的蟲子還在一個勁的叫個不停。在月光的照耀下,我的麵前呈現出一片灰白色。

我左右看了看,看沒人發現我然後才怯手怯腳的走出後院,離開清風觀。

一出清風觀我的心就開始撲通撲通跳個不停,感覺自己像是做了賊一樣。但是我也沒有時間多想了,必須在天亮之前趕回來,要不然被發現我突然不見了,周飛他們肯定會對我產生懷疑。

我一路狂奔來到學校宿舍附近的停車棚,之前孫曉雅姘頭給我的車子我就放在了這裏。我把車子騎著來到那天和孫曉雅分開的公園。當時臨走的時候我和孫曉雅說三天後在這裏集合的。

可是我左等右等始終都是看不見孫曉雅的身影,我本以為晚上的時候孫曉雅不會出來,至少那個附身在她身上的女鬼做來跟我碰頭吧,可惜我在哪裏等著半天誰也沒等到。

我看看時間都快十二點了,於是我撥通了孫曉雅的電話電話響了幾聲才接通。

“你怎麽回事,難道忘了今天晚上的事情了嗎?”

我忍不住埋怨了幾句,畢竟我這幾天瞞著周飛他們,私自做這些事情都是為了幫她拿東西,我都準備妥當了反倒是她自己不上心了。

電話的那頭一直沒有說話,我看看手機屏幕還是在通話的狀態並沒有掛斷,我不禁奇怪起來,孫曉雅到底是怎麽回事,怎麽不說話呢?

“聽得見嗎?”我又問了一句?

“聽得見。”

電話的那頭終於傳來了聲音但是我卻並沒有感覺到輕鬆,相反當那個聲音進入我的耳朵裏的時候,我的頭皮一陣發麻。電話的那頭並不是孫曉雅的聲音,也不是女鬼的聲音,而是一個男人。

我驚恐的看著手機,屏幕上明顯的是孫曉雅的名字,但是為什麽是一個男人的聲音,我趕緊掛上電話,心中思緒萬千。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孫曉雅現在是被女鬼附身,要說她遭遇不測或者遇到什麽危險,這明顯是不肯能的事情,因為沒有什麽人比她更危險了。但是到了約定的時間她沒有出現,肯定出了什麽事情。

還有那個男人的聲音,不僅僅是陰森恐怖,更關鍵的是我好像在哪裏聽過,很熟悉的樣子,但是我又一時想不起來。

公園裏四下無人,一陣微風吹過,樹叢中開始發出沙沙的聲響。我看了看周圍,感覺今天的事情太過蹊蹺了。

我相信孫曉雅讓我拿到東西一定對她非常的重要,要不然她也不可能放棄殺我而讓我幫她拿出來。所以她沒有理由無緣無故的放我鴿子。

還有那個男人他到底跟孫曉是什麽關係,或者說他和那個女鬼是什麽關係?為什麽孫曉雅不接電話,而是他接的電話?

我突然想起來,三天前我和孫曉雅在這裏分開的時候。當時我看她有什麽話想要對我說,但是最後也沒有說出,當時我也沒有想太多,但是現在想一想,她肯定是有什麽事情瞞著我。

手機上的時間已經全部的變成零,意思也就是說,現在已經是午夜十二點整。孫曉雅始終沒有來,我一個人開始有些發慌,畢竟我還是第一次一個人半夜出來。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我感覺自己不能再等了,這其中肯定有什麽我不知道的事情,從口袋中拿出一樣東西,在手機的燈光下看了一眼,事到如今隻要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