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深夜23:00整的時候,時駿不耐煩地看了眼手表對嘴邊有些發熱的電話,說道:“你已經很囉嗦了一個多小時,早點睡吧。我?我出去吃點東西,今晚要給客戶寫報告書,填飽肚子準備熬夜。不要抱怨了,正因為你是我妹妹才有特權嘮叨我一個小時。好了,下次再聊。”

兄妹之間的往來總是以這樣匆忙的方式結束,不是時駿不在乎唯一的妹妹,而是對他來說,有血緣關係的女人完全不會跟你講道理。

走出家門,深冬的冷風迎麵襲來,吹醒了昏昏沉沉的腦子。時駿看了眼自己的二手車還是選擇了步行前往常去的那家快餐店。

家與快餐店之間需要步行二十分鍾,時駿似乎很喜歡一個人在路邊慢走的感覺,腦子裏天馬行空地想著很多和現實不著邊際的事情,不知不覺就過了十五分鍾。

無人的小巷子裏,暗黃色的路燈把他的影子拉得纖長,有一半隱沒在旁邊的綠化帶草坪上,隻要穿過這條綠化帶再過了馬路,便可以到達他的目的地了,想著那熱騰騰的鹵肉飯,胃裏更覺得空虛,腳下的步子也快了一些。

無視著綠化帶警告“不可踩踏”的牌子,時駿打算抄近路過去。在冬季也會生長的非常茂盛的矮樹叢枝葉刮到手背,被刺痛的感覺讓時駿皺眉。就在他想著為什麽沒有戴手套出來的時候,忽聽身後的右側方傳來兩種腳步聲。

第一個雜亂急促,第二個也同樣如此,隻是聽起來,第二個腳步聲明顯更快一點。時駿下意識地回了頭看過去,沒用三五秒鍾便看到一個穿著米色大衣的女人叫喊著:“救命啊,救命啊”朝著他跑來,後麵緊追上來一個帶著口罩帽子的男人,左手勒住女人的脖子,右手中的一把刀狠狠地刺進了女人的身體裏。

時駿反應足夠快了,在男人刺中第二刀的時候他已經飛奔出綠化帶。並且撥通了報警電話:“鶴鄉街五福路向北第二條小巷發生命案,被害人生死不明,身穿米色大衣,黑色高跟鞋。凶手是男性,身高175公分左右,偏瘦,右手持刀。帶著黑色帽子,身穿黑色棉夾克黑色褲子。”嘴裏不停地說著,眼睛死死地盯著案發現場。隻見凶手彎下腰不知道在做些什麽,時駿推測凶手正在翻找死者的手提包,加快腳步飛奔過去。就在這時,凶手直接抬起頭發現了他,視線碰撞,下一秒凶手轉身拔腿就跑。時駿氣惱地爆了句粗口:“媽的,他發現我了,我在追擊凶手,朝蓮花街以南的三叉街道跑。”

不再回答警務人員的任何提問,時駿被凶手發現後緊追著他跑過被刺的女人身旁,蹲下身子摸了被害人脖子上的脈搏,僅用這一瞬間的判斷,他便知道被害人已經死了。起步追捕凶手的時候,他看到死者的手提包還沒有被打開拉鏈,帶著黑色手套的手有一根手指不自然地向前伸直。

時駿沒有大聲叫喊的習性,即便是警告前麵拚命逃跑的凶手其結果也是隻能讓他跑得更快。所以,時駿更喜歡消無聲息地接近他,就好像看著瀕臨死亡的動物在垂死掙紮一般。

跑過蓮花街的街口,時駿發現犯人好像在數秒鍾內失去了方向感,抬起頭看了看馬路對麵。這時,他身體內的力量蓄勢待發,伸出手臂張開五指,對準犯人的衣領抓去。

時間仿佛在這一刻靜止,凶手背對著時駿仰著頭,在時駿的指尖僅差一點就碰到的時候,這凶手猛地調轉方向,跑進了左側的胡同裏。時駿反應迅速,身體向左側躍起卻失去了最佳的抓捕時機。右腳墊上一步,利用慣性的衝擊調整身體的爆發力,在黑暗如幕布般的胡同裏,他的身子宛如出籠的豹子。

淩晨02:30

警察局刑警隊會議室裏,時駿不耐煩地看著坐在麵前的警察,又一次問道:“該說得我都說了,凶手跑到蓮花街的時候被從西麵過來的一輛貨車撞死,在那之前,我是在鶴鄉街五福路朝北第二條小巷發現了作案現場。接著呢,我追著凶手跑到蓮花街,在那條街上追著凶手來來回回地穿胡同,最後那小子跑出胡同穿過蓮花街馬路的時候被車撞死。”

四十多歲的老刑警王正海麵無表情地看著時駿:“我們也不是今天才認識,以你的速度會追不上一個二十幾歲的小夥子?你懵誰呢?”

“聽著老王,凶手非常熟悉那一帶的地形,他跑得是我根本不熟悉的小胡同。現在想想幾個小胡同好像是這樣的。”說著,手指沾了杯子裏的水,在桌麵上畫下了∽。

老王翻了白眼,手中的筆敲打著桌麵:“我不管他跑了什麽路線,我在意的是為什麽你這個飛毛腿沒抓住他?”

時駿急了,站起身把外衣和毛衣都掀開,指著自己的褲子說:“我把腰帶都結下來用上了,你還想我怎麽樣?我沒有特異功能,不可能知道凶手會被撞死。”

突然,會議室的門打開,外麵站著一個三十歲出頭的男子,他被時駿此時的行為弄得一愣,隨即垂下眼睛嘴角微翹,明顯是在偷笑的樣子。

時駿鬧了個大紅臉,瞪了一眼王正海整理好衣服。

“這位是我們剛上任的隊長,霍剛。霍隊,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私家偵探,時駿,也是今晚搶劫殺人案的目擊者。”

霍剛斂去不合時宜的笑意,正色道:“很抱歉耽誤你這麽久的時間,要不要我安排車送你回去?”

回去?疑惑的神色一閃即過,他婉言謝絕了霍剛的好意,在口供上簽了字,獨自離開了警察局。

淩晨04:00

離開警察局的時駿並沒有回家,而是返回了案發現場。他看著在現場附近仍有幾個警察在忙碌著,琢磨了一下改變目標轉向了蓮花街也就是凶手被撞死的地方。

事實證明,蓮花街道也有些交警在勘察現場,時駿不是警察,他自然不能靠近。正打算轉身回家的時候,迎麵看到了剛剛在警察局見過的霍剛。

霍剛穿了一件深藍色的棉衣,略有些白皙的臉上戴著一副無框的眼鏡,看上去不像警察倒像個溫文儒雅的學者。他的表情總是似笑非笑,鏡片後麵的一雙眼睛稍稍有些淡漠,給人以親切卻又不敢輕易靠近的違和感。

此時,霍剛走到時駿的麵前,似話家常地說:“我就知道你會回來。”

“我可是沒想到你已經回來了。”

二人相視,同時笑了出來。霍剛拿出香煙給了時駿一根,並親自幫他點上。灰白色的煙繚繞在他們的臉上,一樣的目光一致的視線。時駿吸了幾口煙,問道:“蘇格蘭場怎麽樣?”

霍剛聞言微微一怔,“你怎麽知道我去蘇格蘭場了?”

時駿不以為意地聳聳肩,“總會有點辦法。”“還算不錯。你呢,怎麽還做起私家偵探了?”

“閑著無聊而已。你什麽時候回來的?”

“回來有半年了。兩個月前大陽搞了一次同學聚會,大海撈針似地找你。”言罷,霍剛的聲音沉了沉,似自語地說:“大家一直都在找你。”

“找我幹什麽?”

“警校畢業以後你就走了,聯係方式也沒有,都不知道你是死是活。”

吸進嘴裏的煙嗆了嗓子,時駿咳嗽了幾聲,不滿地瞪了霍剛一眼:“你少咒我。”

看著昔日的老同學,當年警校裏的頭魁狀元,霍剛感傷地歎息:“你從前就是個隨性的人,不管做什麽都憑著自己的愛好,你這種人進了警察隊伍絕對是害群之馬。”

時駿啞然失笑。道:“所以我早早自動消失,免得被你們壓榨。”

“很不幸,這一次我有機會壓榨你了。我知道你在懷疑一些問題,說說吧,你對這起搶劫殺人案怎麽看?”

說到了案子,時駿也不再跟霍剛打趣,言道:“我追著凶手到蓮花街口的時候,他好像失去了方向。”

“然後呢?”

時駿說:“當時,凶手在蓮花街以北向南跑了三四條胡同,最後還是繞回了蓮花街大道。過程中,有一個我看不到的小胡同入口,還有一個我看不見的醉漢,這兩個因素導致我沒有及時抓到凶手。但是凶手對這些都了如指掌,這是不是很矛盾?”

當然矛盾。

霍剛瞥了眼正在勘察現場的那些人,沉聲道:“既然凶手剛跑到蓮花街口的時候失去了方向感,就表明他不熟悉這一帶,但是他能利用這裏隱蔽的胡同路線繞昏你,想來是對這裏充分了解才對。”

“還有一點。”時駿說道:“我發現女性死者的時候,她和凶手已經相差三米左右的距離,在那之前我卻沒有聽見呼救聲。就算再傻的人也懂得叫幾聲‘救命’吧?為什麽死者快被追上的時候才開始喊叫?最後一點,那輛貨車絲毫沒有刹車的跡象,看上去……”

“那司機酒後駕駛。至於被撞死的凶手,已經查明是這一帶的小混混,家庭住址也在附近。”霍剛很隨意地說了幾句,轉而瞥了一眼時駿,光是從外表來看仍舊無法揣摩出這個舊日好友的心思。如果他仍舊是那個對謎團瘋狂如吸血鬼的家夥,就一定會追查到底。想到這裏,霍剛問道:“你打算插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