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狼之戰(上)

正午的陽光灑滿大河之畔,陣陣清風吹拂著開滿野花的河灘,成群的野羊、野鹿等食草動物分散在廣袤的河灘上吃草喝水。居住在河邊洞穴裏的水獺、地鼠等小動物也紛紛爬出洞外享受著溫暖的陽光。一隻水獺突然站了起來四處張望,它猛地發出吱吱的叫聲,附近的水獺們立即鑽進洞裏,黑乎乎的洞口處隻留下一雙驚慌的眼睛注視著洞外。

成群的野羊、野鹿突然停止進食,當它們抬起頭來的時候就像被一根鞭子抽了一般向著白狼領地奔跑。但是沒等跑出多遠就突然調頭往回跑。霎那之間前麵掉頭的食草動物和後麵的撞到一起,大河之畔出現了一幅混亂的場景。

食草動物們左衝右突卻發現已經無路可逃,因為從地平線上冒出了數不清的狼,有蒼狼也有白狼。食草動物們從沒見過規模如此大的狼群,竟將除了大河之外所有的逃生之路堵得嚴嚴實實。蒼狼和白狼群都保持著沉默,以不急不緩的速度向前推進。

食草動物們步步後退已經退到了淺水裏麵,而此時白狼和蒼狼在相距約有兩三裏的距離停住,各自調整陣形。食草動物們驚慌失措的看著這兩大群狼,不明白它們為什麽不開始捕殺,個別聰明的趟著水沿著河岸逃跑。

不管是白狼還是蒼狼,對這些逃跑的食草動物視而不見,這讓處於驚慌中的食草動物們大喜過望,紛紛趟著水各自逃命。

狼爸站在白狼群的正中央,左側是狼大、蒙義,右側是疤瘌臉、半隻耳,獨眼和二哈留在後方協助狼媽防備對方偷襲。自從那天蒼狼王叼著蒼大的屍體走了之後,狼爸立即展現了一個王者應有的果決。狼爸沒有問狼大為什麽蒼大的屍體會出現在白狼領地內,因為狼爸知道問也於事無補,蒼狼王離開之前把那條箭簇項鏈甩給狼爸就已經說明了一切,那就是宣戰的意思。

在狼族之間因為領地或者其他各種各樣的理由發生的戰鬥是司空見慣的,根本不需要解釋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強者為尊勝者為王就是這個世界所有生物生存的通行法則。所以,狼爸選擇應戰!

蒼狼王蹲踞在處於蒼狼大軍環衛之中的一個土包上,它遠遠的看著蹲踞一道土坡上的狼爸,眼中綠油油的光芒更加陰森。蒼狼王心中的狠已經快要衝破胸腔噴薄而出了,這次來他沒有采取以往小規模、多批次的襲擾偵查手段,而是擺出煌煌軍陣,就這麽直接的殺上門去。

蒼狼王一直把狼爸當成一個和自己並駕齊驅的對手,也曾一度將狼爸引為知己。蒼狼王覺得無論是體魄、智謀、實力,還是種族血緣的尊貴性,也隻有狼爸才能和它匹敵。

一直以來,蒼狼王和狼爸之間的關係還算融洽,雙方一直都小心翼翼的維持著這種平衡的態勢。蒼狼族和白狼族的實力太接近了,勢均力敵就是對雙方真實實力的寫照。不到萬不得已蒼狼王是絕對不願和狼爸為敵的,但隨著蒼大的死這種平衡被打破了,蒼狼王和狼爸之間的關係,兩個族群之間的關係從友鄰變成了仇敵。但蒼狼王毅然選擇了這種光明正大的方式,這是因為狼爸是一個值得尊敬的對手,同時也是一個強大而狡猾的對手。那些偷襲試探的小手段,在狼爸麵前完全沒有任何效果,既然這樣那就堂堂正正的打一場,勝負輸贏就讓老天來決定吧。

狼爸的想法和蒼狼王的如出一轍,但是狼爸有一點和蒼狼王不同,那就是狼爸對戰勝蒼狼王充滿了信心,這個信心源自於它的第七個兒子,白狼族最勇猛善戰、最足智多謀的親王蒙義。

就在昨晚,在狼爸製止了蒙義打算帶著一支精銳直搗蒼狼族老巢的行動,蒙義也明白了狼爸希望堂堂正正的打敗蒼狼王的用意。盡管蒼大的死跟白狼族沒有任何關係,這場戰爭完全是蒼狼王挑起的,但是由於狼爸也對蒼狼王非常尊重,所以必須堂堂正正的打敗蒼狼王。蒙義甚至想到,在戰鬥結束後,如果蒼狼王不死的話,狼爸一定會大度的饒恕它。為了戰勝蒼狼王,蒙義和他手下的以及狼大手下的侍衛們忙了大半個晚上,終於弄出了一種秘密武器,如今這些秘密武器就插在狼爸的前方。

這是一百多根一人高手臂粗的木棍,頂部綁著塞了幹草的獸皮囊,形狀好像放大了若幹倍的火柴。獸皮囊顯然是被一種黑色粘稠的**浸泡過,直到現在有的獸皮囊上還在往下滴著黑色的液滴,這種黑色**散發著刺鼻的味道,直接讓鼻子異常嬌嫩的狼們遠遠地躲開那些木棍。

左挎彎弓,右背箭囊,腰插狼刺的蒙義站在狼大身邊,一邊仔細觀察著對麵的蒼狼大軍,一邊從懷裏掏出肉幹塞進身後那頭大公狼的嘴裏。狼在狩獵和戰鬥之前都是空腹的,因為那樣不會妨礙敏捷性,也更加凶狠。而那頭大公狼因為要馱著蒙義,所以要吃個半飽,而且必須是在作戰前的約莫半小時進食最佳。這就和人類古代騎兵在上戰場之前提前給戰馬吃最好的飼料喝淡鹽水是一個道理,當然絕對不能喂的太飽。

狼大的嘴裏也嚼著一塊肉幹,它隻是嚼卻不往下咽。狼大已經完全繼承了狼爸的風範,盡管它是第一次麵對如此大規模的戰爭場麵,但狼大至少在表麵看起來是相當的從容。

說實話,第一次上戰場的沒有不緊張的,狼大也一樣,畢竟這是戰爭而不是狩獵。

戰爭和狩獵的共同之處是,戰爭中交戰雙方必須有一方戰敗或戰死,而狩獵中必須有一方被吃掉。不同之處在於,狩獵針對的是那些天生軟弱膽小的食草動物,而戰爭的中對手可能比自己弱,可能和自己勢均力敵,也可能比自己要強。戰爭和狩獵最主要的不同點就是,狩獵的結局從一開始就注定了,而戰爭則不是,戰爭的勝負往往就在毫厘之間。

蒙義再次緊了緊獸皮腰帶、護腕、護膝和護腿,這今天忙裏偷閑他用野牛皮製作了一件醜陋到令製甲匠人看了會自殺的皮甲。好看不好看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夠擋住狼爪就行。俗話說好漢難敵四手,惡虎還怕群狼,在狼群中近身搏鬥沒點防護真的不行。不得不承認,狼比人靈活,比人抗揍,也比人瘋狂。不是一擊斃命的話,狼會一直跟你拚命臨死都要咬你一口,不增強防護還行。

像是單騎衝陣,萬夫不當蒙義是想都不敢想。他不是超人,像三國裏麵張飛喝斷當陽橋,趙雲七進七出那種勇猛蒙義是做不到的。那種猛將都是在小說演義中才能見到,在真正的戰場上沒一個人敢單挑成千上萬的大軍,除非是陷入死地毫無生還希望之後,才爆發出來超出一般的勇氣和戰力,但那也改變不了最終的結局。所以書上說的那些單槍匹馬在萬馬軍中如履平地,殺敵如砍瓜切菜,取上將首級如同探囊取物一般的話,看看笑笑爽爽就行了,可千萬別當真,當真的話下場就是變成一灘爛泥。

蒙義拍掉了手上的肉沫,又替狼大整理了一下它脖子上的箭簇項鏈,現在那項鏈上的箭簇變成了兩枚,不用說其中一枚是蒼大的。狼大用頭碰了碰蒙義的臉哥倆同時點了一下頭。

蒙義看著眼前那一排“大火柴”,那是他準備用來衝陣用的,戰術早就想好了,在這種勢均力敵的戰鬥中,想要以最小代價取得勝利就必須衝破眼前眾多蒼狼的阻截,直搗指揮中樞生擒或者殺死蒼狼王,那樣的話蒼狼就會不戰自潰。都已經撕破臉皮了,也用不著客氣,現在能贏是最重要的。

衝陣的肯定是蒙義和狼大哥倆,為了最大限度減輕壓力削弱蒼狼的戰力,用火攻不失為一個妙策。

嗷嗚嗚嗚~~~~~

蒼狼王發出了號令,蒙義躍到大公狼的背上,同時抽出一把狼刺將刺刃橫放在燧石上並靠近了一根“大火柴”。但蒙義的手隨即放下,因為他看到從蒼狼族的大隊前排緩緩走出三十隻大蒼狼。這三十隻蒼狼排成一條橫線,向著白狼大軍逼近。

“這是要先來一場熱身啊。”

嗷嗚嗚嗚~~~~

狼爸的嚎聲響起,蒙義看看狼大,哥倆一點頭同時衝了出去。在哥倆左右兩側,狼三狼四和狼侍衛們跟哥倆排成一個橫排麵猛衝向蒼狼,三十對三十,這一戰是前奏,必須打贏而且還要贏得精彩贏得漂亮。

唰,蒙義緊握兩把狼刺手臂平端衝著前方,大公狼發足狂奔,狼大、狼三、狼四和狼侍衛們齊頭並進直奔蒼狼殺去,那三十頭蒼狼也瞬間加速向著狼大和蒙義他們對衝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