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既是夫妻,為何兄妹相稱?

陸柒沒有回答胡姬。

一來他沒時間回答,二來他也不知道答案。

隻剩下兩天,他們隻有兩天時間來解決這個案子。

胡姬回家向父親稟告了此事,她隻說是采摘蓴菜時,聽路過的兵卒說的。然後主動請纓,要去縣尉府看望華露,說是想送些可口的飯菜給這個可憐女子,也算是胡家對流民的一點慈善之舉,順便幫兄長套話。

胡父也知道時間緊迫,一時之間沒有更好的辦法,隻能答應胡姬。胡致孝順,不敢維護胡父的意思,再則胡姬的行為也合情合理,便勉為其難地答應了。

陸柒聽到這個消息時,已是正午。他正在縣廷裏,愁眉不展。

“唉,如果在縣獄,找幾個酒量好的將羅甘灌醉了,或許還能問到實話。”陸柒自言自語。

曹阿虎正好來找他,聽到他的話,笑道:“喝酒這種好事,當然該我去。可惜是在縣尉府,我若喝得酩酊大醉,恐怕是進得去出不來了。”

說罷,大刺刺地箕踞在陸柒身旁,也不管這個姿勢好不好看,舒舒服服地靠在牆邊,說:“肯定是左尉幹的好事,外麵傳這案子傳得神乎其神,我擔心右尉扛不住,又不敢問,就來你這裏探探消息。”

“那日大哥在場,憑著他多年的經驗,他相信華露的話。隻是苦於沒有證據反駁羅甘而已。”

“華露堅持說他們是兄妹……我就奇怪了,是什麽樣的兄長會如此禽獸。”

“華露不是羅甘的親妹妹。”陸柒說:“華露是羅甘爹娘撿來的嬰兒,從小放在家裏養著。羅甘堅持說是當未來妻子來養的,三年前華露才十三歲便嫁給了他,有了夫妻之實。可華露堅決不認,隻說爹娘在世時並未說要她嫁給羅甘,平時隻以兄妹相稱,也無夫妻之實。”

曹阿虎摸摸頭,很是苦惱,“如若是夫妻,不應以兄妹相稱才對。就算是從小放在家裏養的,若是成親做了夫妻,也該改口才對。”

“我倒是聽說過,有些地方有從小養媳婦的習慣。因為一起長大,從小叫順了口,即便是成親了也一樣以兄妹相稱。”

“羅甘知道她身上的特征,又知道她已非處子。你又說夫妻也可能互稱兄妹……如此一來,華露豈不是就是他的妻!”

陸柒再次搖頭,“華露說羅甘時常半夜摸進她的房間意圖不軌,還偷看她洗澡,知道她的身體特征並不難。至於處子之身……我大秦民風彪悍,女子成親前與其他男子行苟且之事的大有人在,華露到底是女子,想必不好意思在我們麵前說出實情。又或者,她的清白真的是被羅甘所毀……”

如果羅甘正如華露所說,一直覬覦她的美貌,他們又朝夕相處,保不準羅甘會在某個時刻下手,毀了華露的清白。

那日他們當麵對質,看得出來華露是個懦弱膽怯之人,而羅甘又是個膽大偏激的狂徒。華露是養女,站在羅甘父母的角度上來看,她若被羅甘奪去清白,順水推舟嫁給他也不是件壞事,就算知道羅甘做了壞事,也許隻是打罵兩句就會不了了之。

而這種事,對一個女子來說是莫大的恥辱。那日華露言詞閃爍不肯承認,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曹阿虎頻頻點頭,覺得陸柒分析得有道理。

“聽你的意思,你是相信華露的。”

“我與大哥想法一致。世間皆有因果關係,無憑無證不足以信。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才是吾等應該做的。”

“隻可惜他們爹娘已死,官府又被水淹了,無證可尋。縣令又逼左尉三日調查清楚,就算是急行文書,三日之內也不可能來回啊!”

“大哥已給界休縣去了文書。”陸柒道:“大哥說了,不管這三日能否查清,都要傳文書到界休縣查個清楚。隻不過那裏剛被水淹,災民一時半會也不能全部回來,等他們查清楚再回複時,怕是要一個月以後了。”

“一個月!”曹阿虎煩煩躁躁地扯開了衣領,以手為扇扇著風,不滿地嘟囔道:“要等一個月!右尉哪能撐到一個月啊!”

陸柒的目光,隨著曹阿虎的動作落在了他**的胸膛上。那裏有幾道刀疤,是曹阿虎從軍時受過的傷。

陸柒走了過去,半跪在他麵前查看他的胸膛。

曹阿虎被他看得怪不好意思,正要攏緊衣領,被陸柒攔住,“我怎麽沒想到!我竟然沒發現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