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英 雄

荊無命的劍,已刺入了阿飛的肩胛,但隻刺入了兩分。

阿飛的劍,距離荊無命咽喉還有四寸。

他肩上的血已開始滲出,滲入衣服,染紅了衣服。

荊無命的劍為何沒有刺下去?

荊無命的肩胛處,斜插著一柄刀!

小李飛刀!

是什麽奇異的魔力使李尋歡能發出這柄刀來的?

龍嘯雲父子的臉色蒼白,手在發抖,一步步向後退,退到牆角。他父子心裏都很奇怪,李尋歡是哪裏來的力量發刀的?

李尋歡已站起。

荊無命緩緩轉過頭,凝注著李尋歡,死灰色的眼睛中還是全無表情,也不知過了多久,突然道:“好刀!”

李尋歡笑了笑,道:“並不很好,隻不過是你先對我有了輕視之心,竟全沒有將我放在眼裏,否則我未必能傷你!”

荊無命冷笑:“你能騙過我,就是你的本事,你就比我強。”

李尋歡淡淡道:“我並沒有騙你,也沒有說我不能發刀,隻不過是你自己這麽想而已,是你自己的眼睛騙了自己。”

荊無命沉默了半晌,一字字道:“是,錯的是我,不是你。”

李尋歡歎了口氣,道:“很好,你雖是凶手,卻不是小人。”

荊無命眼角瞟過龍嘯雲父子,冷冷道:“小人還不配做凶手。”

李尋歡道:“好,你走吧。”

荊無命厲聲道:“你為何不殺我?”

李尋歡道:“因為你也沒有要殺我的朋友。”

荊無命垂下頭,望著自己肩上的刀,緩緩道:“但我這一劍,本想廢去他這條手臂的。”

李尋歡道:“我知道。”

荊無命道:“你這一刀卻很輕。”

李尋歡道:“人予我一分,我報他三分。”

荊無命霍然抬頭,凝視著他,雖然沒有說一個字,但目中竟又有了種奇特的變化,就好像他在瞧著上官金虹時一樣。

李尋歡緩緩道:“我還要告訴你兩件事。”

荊無命道:“你說。”

李尋歡道:“我雖傷了七十六個人,其中卻有二十八人並沒有死,死的都是實在該死的。”

荊無命默然。

李尋歡低低咳嗽了幾聲,接著又道:“我這一生,從未殺錯過一個人!所以……我隻望你以後在殺人之前,多想想,多考慮考慮。”

荊無命又沉默了很久,才緩緩道:“我也要告訴你一件事。”

李尋歡道:“我也在聽。”

荊無命道:“我從不願受人恩情,更不願聽人教訓!”

說到這裏,他突然在肩上那柄刀的刀柄上用力一拍。

露在外麵的刀鋒,直沒入肉,直至刀柄。

鮮血湧出。

“當”的一聲,劍也落在地上。

荊無命的身子搖了搖,但麵上還是冷如岩石,硬如岩石,全沒有半分痛苦之色,甚至連一根肌肉都沒有顫抖。

他沒有再說一個字,也沒有再瞧任何人一眼,大步走了出去。

英雄?……什麽叫英雄?難道這就是英雄?

英雄所代表的意思,往往就是冷酷!殘忍!寂寞!無情!

也有人曾經替英雄下過種定義,那就是:殺人如草,好賭如狂,好酒如渴,好色如命。

當然,這都不是絕對的,英雄也有另一種。

但像李尋歡這樣的英雄世上又有幾人?

英雄也許隻有一點是相同的——無論要做哪種英雄,都不是件好受的事。

阿飛的神情也很蕭索,長長歎了口氣,道:“他這一生,隻怕永遠也不能使劍了。”

李尋歡道:“他還有右手。”

阿飛道:“但他習慣的是左手,用右手,就會慢得多。”

他又歎了口氣,道:“對使劍的人說來,‘慢’的意思,就是‘死’!”

他一向很少歎息。

現在,他歎息的非但是荊無命,也是他自己。

李尋歡凝注著他,眼睛裏閃著光,緩緩道:“一個人隻要有決心,就算兩隻手一起斷了,用嘴咬著劍,也會同樣快的,他的氣若已餒,就算雙手俱全,也沒有什麽用。”

他笑了笑,接著道:“世上雙手俱全的人很多,但出手快的又有幾人?”

阿飛靜靜地聽著,黯淡的眼睛中,終於又露出了逼人的神情。

他突然衝過去,緊緊握住了李尋歡的手臂,嘎聲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李尋歡道:“我知道你一定會明白的。”

這句話說完,兩人都已熱淚盈眶。若有第三人在旁邊瞧見,一定也會被感動得熱淚盈眶。

隻可惜龍嘯雲父子都不是這種人,他們正在悄悄往外溜。

李尋歡是背對著他們的,仿佛根本沒有覺察。

阿飛仿佛瞧了一眼,卻並沒有說什麽。

直到他們父子都已溜出了門,阿飛才歎了口氣,道:“我也知道你還是要放他們走的。”

李尋歡笑了笑,道:“他救過我。”

阿飛道:“他隻救過你一次,卻害過你很多次。”

李尋歡笑得有些淒涼,道:“有些事很難憶起,有些事卻終生難以忘記。”

阿飛歎了口氣,道:“那隻不過因為是有些事,你根本拒絕去想而已。”

他也許還是未經世故的少年,但對人生某些事的看法,他卻比大多數人都深刻、尖銳。

李尋歡也不禁歎息了一聲,緩緩道:“但還有些事你縱然拒絕去想,卻偏偏還是時時刻刻都要想起,人,永遠都無法控製自己的思想,這也是人生的許多種痛苦之一。”

阿飛道:“你呢?你真的隻記得他救過你,真的已將別的事全都忘了?”

李尋歡笑了笑,淡淡道:“也許並不是忘了,而是從未記恨,因為他也有他的苦惱。”

阿飛沉默了很久,突然也笑了笑,道:“我現在才知道,人生中的確有很多事是完全不公道的。”

李尋歡道:“不公道?”

阿飛道:“不公道,譬如說,有些人一生都很善良,隻不幸做錯了一件事,這件事往往就會令他抱恨終生,非但別人不能原諒他,他自己也無法原諒自己。”

李尋歡默然。

他很了解“一失足成千古恨”這句話的意義。

阿飛接著道:“但像龍嘯雲這種人,他一生中也許隻做過一件好事——隻救過你,所以你就永遠不會覺得他是個十分壞的人。”

他語聲中顯然有很多感慨。

李尋歡忽然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是在為林仙兒不平。

他始終認為林仙兒這一生中隻做錯過一件,而李尋歡卻始終不能原諒她。

“愛”的確是奇妙的,有時很甜蜜,有時很痛苦,也有時很可怕——它不但能令人變成呆子,也能令人變成瞎子。

龍嘯雲父子溜出門的時候,心裏不但很愉快,也很得意。

龍嘯雲忍不住笑道:“你記著,別人的弱點,就是我們的機會。能把握住機會的人,就永遠不會失敗。”

龍小雲道:“李尋歡的弱點,孩兒現在已全都知道了。”

龍嘯雲道:“所以他遲早總要死在我們手上的。”

他忽然聽到有人在笑。

笑聲是從對麵的屋簷上傳下來的。

一個人正箕踞在屋簷上,啃著條雞腿,卻赫然正是胡瘋子。

他眼睛盯在雞腿上,並沒有瞧這父子兩人一眼,仿佛連這雞腿都比他們父子好看多了。

他冷笑著道:“你們用不著溜得這麽快,李尋歡絕對不會追出來的,否則他就根本不會讓你們走出這道門。”

龍嘯雲的臉已有些發青。

他已明白李尋歡的力量是從哪裏來的了。

但胡瘋子也是不能得罪的。

龍嘯雲突然笑了,抱拳道:“這些天讓你破費來照顧我那兄弟,實在過意不去。”

胡瘋子悠然道:“其實那也沒什麽,李尋歡吃得並不多,每天隻要兩條雞腿幾個饅頭就夠了,替你守門的,又是個白癡,我每次點了他的睡穴,他都以為是自己真的睡著了。”

龍嘯雲暗中咬著牙,隻恨不得立刻讓那人長睡不醒。

胡瘋子接著道:“你對我有過好處,我也幫過你的忙,我們已互無賒欠,對你這種人,我本來連話都懶得說了。”

龍嘯雲隻有賠著笑,聽著。

胡瘋子道:“但有句話我卻非說不可,最後一句話。”

龍嘯雲道:“在下正洗耳恭聽。”

胡瘋子道:“你雖是個混蛋,上官金虹更混蛋,你若真想和他結拜兄弟,還不如自己趕快找根繩子上吊好些。”

這果然是他最後一句話,說完了這句話,他就一個字都不再說了,淩空一個翻身,已落在屋背後,轉眼就瞧不見了。

龍嘯雲目送著他,嘴角漸漸露出一絲得意的微笑,悠然道:“想不到我和上官金虹結拜的事,江湖中已有這麽多人知道。”

沿著牆角,慢慢地走著。

李尋歡和阿飛都沒有說話。

他們都知道沉默通常都比言語更真摯、更可貴。

黃昏。

高牆內有人在吹笛,笛聲中也帶著秋的蕭瑟。

這種樂聲往往最容易令人憶起往事,也最容易引起相思。

阿飛忽然道:“我得回去了。”

李尋歡道:“她在等你?”

阿飛道:“嗯。”

李尋歡沉吟著,終於忍不住道:“你認為她一定在等你?”

阿飛的臉色又蒼白了些,沉默了很久,才緩緩道:“這次是她要我來救你的。”

李尋歡說不出話來了。

他一向很了解林仙兒,但這次他卻很難猜得到她的用意。

阿飛道:“我這一生,隻有兩個最親近的人,我希望……你們也能做朋友。”

這幾句話他分了很多次才說完,說得很艱澀,顯見他心裏很痛苦。

李尋歡瞧著他痛苦的眼色,心裏更是說不出的憐憫悲傷。

隻有真正愛過的人,才能了解愛情的力量是多麽可怕。

笛聲已遠了,聽來卻更淒涼。

李尋歡忽然道:“我也想見見她。”

阿飛的嘴閉得很緊。

李尋歡笑了笑道:“若是不方便,你替我去謝謝她也一樣。”

阿飛終於開了口,道:“我……我隻希望你莫要傷害她。”

阿飛本不會說這種話的,因為他知道李尋歡從未傷害任何人——李尋歡傷害的隻是他自己。

隻有為了林仙兒,阿飛才會說這種話。

猛抬頭,眼前一片燈火輝煌。

不知不覺間,他們又走回了那條長街。

這條街晚上比白天更熱鬧,各式各樣的攤子前,都懸著很亮的燈籠,每個人都在大聲吆喝著,吹噓著自己的貨物。

一串串亮晶晶的糖葫蘆,在燈光下看來更亮得如同寶石。

李尋歡腳步突然停下。

每一串糖葫蘆中,仿佛都映著一張臉。

一張穿紅衣服的小姑娘的臉,大大的眼睛,笑起來一邊一個酒窩。

然後,他就看到了那賣包子和水餃的小鋪。

“鈴鈴是不是還在等著?”

李尋歡突然覺得很慚愧,他居然已將這件事完全忘記了。

他眼角雖已有了皺紋,但誰也不能說他已老了。

那正和鈴鈴第一次到這裏來的眼色一樣——阿飛也從未到過這種地方。

李尋歡笑了。

看到自己的朋友還沒有失去赤子之心,總是令人愉快的。

阿飛忽然道:“我們已有很久沒有在一起喝兩杯了。”

李尋歡笑道:“你想喝?”

阿飛微笑著,道:“也不知為了什麽,隻有和你在一起時,我才會想喝酒。”

他麵上居然也露出了笑容。

李尋歡的心情更開朗,笑道:“餃子下酒,愈喝愈有……我們就到那邊的餃子鋪去如何?”

阿飛笑道:“很好,再貴的地方,我就請不起了。”

這世上有很多種事很奇妙。

譬如說:愈醜的女人愈喜歡作怪,愈窮的人愈喜歡請客。

請客的確也比被請愉快得多,隻可惜這種愉快並不是人人都懂得享受。

餃子鋪裏的生意並不太好,因為生意大半已被外麵的攤子搶走了,所以現在雖然正是吃晚飯的時候,店裏也隻有四五桌客人。

角落裏的桌子上,坐著個白衣人。

李尋歡第一眼就瞧見了他。

阿飛第一眼瞧見的也是他。

無論任何人走進來,目光首先就會被他所吸引。

雖然坐在這種煙熏油膩的小店裏,但這人全身上下仍是一塵不染,那件雪白的衣服就像是剛從熨鬥下拿出來的。

他穿得雖簡單,卻很華貴。

但這些都不是他吸引人的地方——吸引人的,是他的氣質。

一種無法形容的傲氣。

他旁邊的幾張桌子都是空著的,因為無論誰和他坐在一起,都會覺得自慚形穢,有他在這裏,別人的聲音都小了些。

這正是那天在屋簷下,以一小錠銀子擊斷青衣大漢扁擔的人,也正是手指宛如利剪將賣卜瞎子銀棍剪斷的人。

他為什麽還留在這裏?難道也在等人。

他本來正在舉杯,李尋歡一走進來,他的動作也立刻停止,目光也立刻轉也不轉地盯在李尋歡臉上。

他對麵還坐著個人,是個身穿紅衣裳的小姑娘,辮子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