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三天後,在展峰的一再要求下,主治醫師同意為他辦理出院手續。而在這段時間裏,展峰提出的問題已經解決了兩個。
因為大執事浪得龍的粗暴掌權,賊幫上下都以他馬首是瞻,沒有人也不會有人敢背地裏做偷屍藏屍的勾當,否則小白和串子就是前車之鑒。在老煙槍的幫助下,嬴亮找到打死小白時在場的其他幫眾,基本還原了當時的情況,過程跟老煙槍的描述完全一致。
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隻有口供並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還必須要找到相關物證形成證據鏈。
刑事拘留有期限限製,老煙槍被關進看守所已有大半月,展峰要在提請逮捕前辦完第三件事——開棺驗屍[1]。據老煙槍交代,小白的墳就在牛家山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裏,他沒有立碑,隻是在土堆前放了個黃盆。頭幾年的初一、十五,他還去燒燒黃紙,祭拜祭拜,可近些年因為時常進看守所、戒毒所,他也就忘了這事。不過好在墳包附近有棵歪脖子鬆,找到地方並不是難事。在辦理了派出所指認手續後,老煙槍帶著專案組來到了後山。然而讓所有人始料未及的是,他口中描述的土堆,現在竟被徹頭徹尾地修繕過,墳包前不光立了無字碑,周邊還建起了一圈水泥矮牆。
嬴亮有些疑惑。“是不是這裏?會不會你記錯了?”
被這麽一問,老煙槍也有些拿捏不準,他徑直走到那棵盤旋而生的鬆樹前,看到當年刻下的標記還在時,他十分肯定地回答:“沒錯,就是這裏。不過……奇了怪了,是誰來修的墳?”
嬴亮不懂喪葬風俗,隨口道:“立的是無字碑,說明對方也不知道裏麵埋的是誰,會不會是護林員幹的?”
呂瀚海搖頭。“絕不可能。”
鑒於兩人在村莊裏並肩玩命,嬴亮對他的態度也客氣了許多:“道九,你為什麽這麽肯定?”
“首先,從經濟角度上說,立個碑,修一圈矮牆,最少要花大幾千元,除非有財政撥款,否則不會有人幹這事。其次,這裏可是埋人的墳包,活人本身就忌諱,不是熟人,可能連來都不會來。第三,你剛才有一點說得恰恰相反,立無字碑的人,絕對知道墳包裏埋的是誰。”
呂瀚海在專案組待久了,說話都感染上了專案組的風格,遇到什麽推斷就上一二三。
喜歡野史的隗國安搶著問:“道九,快說說,你是怎麽知道的。”
“咱們中國曆史上有一位女皇帝叫武則天,她死後立的就是無字碑。民間有些人得知這事後爭相效仿,時至今日有些地方的女子去世後還會立無字碑。所以我推斷,立碑的人,至少知道墳包裏埋的是名女子。”
老煙槍心裏一沉:“難不成串子真回來了?”
嬴亮卻是一樂:“最好是他,也省得我們跟沒頭蒼蠅似的到處亂找。”
…………
再三確認後,展峰指揮專案組成員開始了今天的重頭戲——挖墳。他之所以不讓當地警方幫忙,主要是因為開棺驗屍跟刨墳還是有著本質的區別。
土埋,是一種常見的拋屍方式,過程可分解為挖坑、放屍、掩埋三個步驟。因為需要耗費大量的體力,所以通常用此方式拋屍的以男性居多。
其實從三個步驟中,我們可以獲得很多訊息。挖坑的深度,取決於作案時間的長短及嫌疑人對周圍環境的熟悉程度。如果凶手對埋屍地很陌生,作案時又很匆忙,那麽勢必會出現淺坑淺埋的情況。反之又會是另外一種情形。再則根據屍體放置的方式,有時可推斷出是不是熟人作案。比如,凶手跟死者若有情感關聯,那麽在擺放屍體時就不會那麽隨意,甚至有些人,還會在坑中撒些元寶紙錢等陪葬品。最後再說說掩埋。有的人就要問了,掩埋不就是用土給蓋上,這有什麽好分析的?其實不然,因為埋屍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防止別人發現,埋得越平整,越不起眼,實為最佳。而在這個過程中會有很多附加動作,如拍土、踩坑等。被翻上來的軟土,一旦經過踩踏,很容易留下腳印。那些不講究的嫌疑人,甚至有一邊幹活一邊吐唾沫的習慣,如果觀察足夠仔細,類似現場還能提取到DNA樣本。所以在展峰這位物證鑒定高級工程師麵前,開棺驗屍是一項細致、耐心的工作,尤其是這種經曆了十多年風吹日曬的現場,更要謹慎對待。
在他的指揮下,嬴亮、隗國安、呂瀚海三人配合度極高,要是換成旁人還真不能保證可以準確理解他的意思。
就在土堆剛剛清理一半時,專案組就有了重大發現。
在墳包的一圈,竟埋有六個陶罐。從陶罐的顏色、器型、釉麵可判斷為現代工藝,並不是陪葬。老煙槍也很迷惑,這些陶罐從何而來,為什麽要埋在墳裏,他也是一概不知。
展峰命專案組把陶罐取出,當他打開裏頭一個封蓋時,多根未粉碎完全的指骨及長骨,讓他眉頭一緊。隨後另外五個罐子也被全部打開,經確認,六個陶罐中盛裝的,是未燃燒完全的人骨骨灰。每一罐內,都有個體特征較為明顯的舌骨、尾椎骨、骶骨,甚至頭蓋骨。也就是說,每個陶罐,實際上裝的是一個人的完整骨灰,六個陶罐,就是六條人命。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展峰把骨灰樣本固定後,繼續指揮挖掘工作,直到一副完整的人體骨架被取出,開棺驗屍才算是告一段落。經老煙槍對死者衣著的辨認,確定這就是當年被他殺死的小白。“一具白骨,六個骨灰罐”,這種詭異的喪葬方式實屬罕見。
呂瀚海在仔細觀察了陶罐的埋藏方位後,給出了解釋:“早在殷商時期,古人有一種相當殘忍的喪葬製度,叫人殉人祭。西漢中期以後,人殉人祭作為一種社會製度被廢除。但‘奴仆殉主、妻妾殉夫’被視為最高美德而長期殘存,表彰烈女殉夫的事跡也是史不絕書。明代皇室甚至公開推行人殉製。尤其是少數民族,如漢時的匈奴、唐時的吐蕃,及入主中原前後的女真、蒙古族、滿族之類。
“這種事情一直持續到康熙年間才得以徹底禁止。為什麽這種愚昧的製度,會持續這麽長時間?主要原因是各個階層對人殉製度都有不同的理解。權高位重者希望死後仍能富貴榮華,所以需要大量奴仆隨他而去。尋常百姓雖沒人殉的條件,但也有自己的期望,由此演變出了殺雞、宰羊等用牲畜陪葬的方法。在流傳至今的各種說法中,有一種主流的迷信,認為有人含冤而死,魂魄不能轉世投胎,如此一來,就需要用特殊方法鎮魂,防止他魂飛魄散。這些方法千奇百怪,有配陰婚的,有用黑狗殉葬的,還有用胎死腹中的嬰靈合葬的。我懷疑把陶罐埋進墳裏的主要目的,可能就是鎮魂。”
司徒藍嫣頻頻點頭:“道九的推測是正確的話,那麽這個人完全知道小白的死因。當年在場的所有人,除了串子我們都取了口供。賊幫對這事也是嚴格保密。狗五等六人屍體被盜後,至今沒有下落。我們剛好又發現了六人的骨灰,哪兒會有這麽巧合的事?”
“師姐你是說,這一切都是串子幹的?”
“不排除這個可能。”
[1]警方對犯罪嫌疑人可采取刑事拘留的強製措施。刑事拘留的適用有嚴格的期限限製,但是對於一些特殊的案件,可以延長刑事拘留期限。刑事拘留一般都是3天,當案件需要繼續偵查時可以申請延遲1~4日,當案情調查特殊或者重大嫌疑的還可以延長到30日。也就是說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為30日,期限一到就要報請同級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而提捕時要有充足的證據,否則會直接影響後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