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話說三百年

我搖搖頭,慢慢夾了一筷子魚肉,放進嘴裏,卻覺得味同嚼蠟。

三百年前……

其實我第一次見任夏時,她還是隻白色的小狐狸,不過白的不是很徹底,雪一樣的皮毛上撒了星星點點紅痕,猶如冰天雪地中盛開的傲雪紅梅,漂亮的簡直是專門為做圍脖而生的。那時她已經很有靈性,雖然不能吐人言,可神態表情,一舉一動都有了修妖的跡象,我覺得她是個可造之才,就在她居住的山洞裏擺了一個可以吸納天地靈氣的簡單陣法,打算助她一臂之力。

那時我還沒有嫁人,還在那條小巷子裏住著,做了個傀儡丫鬟,每天都不敢出門,後來,就出了那場變故。

變故之後,我在苗寨隱居了將近百年,身上的傷休養了個七七八八。正猶豫是隱居還是出界時,正巧朗冶心血**去考官,竟然考中,他不耐煩從小吏開始做,便給吏部的大老爺塞了點錢,到揚州下麵一個無災無難的小縣廣陵縣當了七品縣令,日子過得十分逍遙。於是千裏迢迢給我送了個信,說我若是在苗寨呆膩了,不妨出界遊玩。

由此可見朗冶實在是個不可多得的跨專業複合型人才,我樂滋滋地揣了帖子去找他,卻在他府上見了個千嬌百媚的玲瓏美人。

美人當然就是任夏,那時她還不是現在這個樣子,剛剛修出人形的小狐,待人接物總是怯怯的。朗冶說:“路過塗山的時候撿到她,既然是同為妖類,就順路撿過來了。”

我正取笑他手氣好,隨手一撿也能撿著個大美妞,小狐狸卻看著我,眼睛裏蓄了些水汽,嗷嗚一聲就撲到我身上:“恩人,恩人請受小狐一拜。”

我被結結實實嚇著了。

她一邊抹眼淚一邊顛三倒四地敘述,我卻聽得雲裏霧裏,她說到激動處,搖身一變顯了原型,我看見這隻身上灑了點點紅痕的小狐狸,恍然大悟,沒想到百年前的一麵之緣,居然還能再見。

朗冶對我們這樁奇緣有些驚訝,打著扇子笑道:“那既然這麽有緣,你就給她起個名字,當妹妹養著吧。”

因為小狐狸是在夏天修出人形,我便很沒有文化素養的隨口諏了個任夏,後來因為這個沒涵養的破名字,任夏還跟我鬧了好多次,卻始終沒有改。

我在朗冶府上住著的時候,為了不給廣大人民群眾提供茶餘飯後的談資,對外便假借了夫妻的名義,任夏算是我的娘家表妹,跟我住在一起,聽我給她講一些修煉的訣竅法門。大家都知道,狐狸這個物種,原身就長了一副妖妖調調的樣子,化出人形後就更別提了。那時任夏法力低微,不會易容之術,本來就風華絕代,還傻乎乎的學人家化妝打扮,每次出門都能引起聚眾圍觀,我在那住了沒幾個月,任夏的名聲混的比朗冶還大。

朗冶覺得很危險,正好是當時的聖祖康熙皇帝推行滿漢一家的時候,後宮裏不乏漢族妃嬪,萬一任夏豔名遠揚,被皇帝聽見了,往後宮裏那麽一收,那我們就哭了。便給任夏造了一張麵具,用靈力融在她臉上,擋去了她的真實容貌。我覺得她那會心智尚未開化,加之以前一直住在山林裏,也沒見過世麵,雖然長了一張傾國傾城的臉,可智商實在是有點抱歉,就給她搜羅了一堆典籍,把她放家裏開化心智。那時候她好騙,我們說什麽她就聽什麽,乖乖地帶上麵具在家看書,再也不隨意出門。

姑娘的智商在未經開發的時候,的確是有點和長相成反比,但是狐狸天生七竅玲瓏,記憶力和理解力都驚人。這個姐妹看完我給她搜羅的一屋子典籍之後,居然成功安裝了升級補丁,從豔麗妖靡的花瓶女轉化成了書香繚繞的氣質女。

氣質女安安靜靜地坐在我和朗冶麵前,檀口輕啟,吐氣如蘭:“古人雲,讀萬卷書,行萬裏路,如今萬卷書已經讀完了,我想出去四處走走,見識見識風土人情,何況成日裏悶在家裏,著實有些透不過起來,還請大人允準。”

我和朗冶都目瞪口呆。

任夏以為我倆不同意,急忙又道:“也不會走遠,就是白日裏出去。”

那時候皇帝還不愛下江南,廣陵縣雖然有個瘦西湖,但吸引的還是文人墨客比較多,宦官權貴都偏愛金陵城。再加上她的樣貌已經被擋住,上街沒那麽多回頭率了,放出去玩玩,應該不會出什麽事。

為了以防萬一,最打頭的那幾天,我還天天跟著,她走到哪我走到哪,比侍女都盡職盡責,後來實在沒什麽意思,我就懶得往外跑了。

這一懶就懶出了問題,三百年白駒過隙,到現在了,我想起這件事來,還是忍不住哀歎一聲,要是當時不那麽懶就好了。

自古文人墨客都愛往南方跑,一來是江山水鄉景色怡人,方便他們領略山河後詩興大發,二來是水鄉妹子樣貌漂亮,方便他們軟玉溫香後詩興大發。而水鄉的妹子也奇葩,大眾審美都愛那種白白淨淨的男人,穿一襲白袍,執一柄折扇,繪一幅山水,再禿半個頭,總之就是看起來文文弱弱,手無縛雞之力的那一種。

可想當任夏把這麽一個白袍男人帶到我麵前的時候,我是有多麽的驚嚇驚恐驚心動魄。

百年狐妖任小夏同學穿了一身青色旗裝,款款坐在梨花木的椅子上,微低著頭,頰上顏色嫣紅,雖然容貌平平,可身上一改平日的書香盈袖,周身盈滿了纏綿迤邐的氣息,一看就知道芳心**漾,心有所屬。我和朗冶板著臉坐在上座,一副死了爹媽的表情。

“這是石公子。”她低著頭,細聲細氣。

朗冶畢竟在官場混,忍耐力比我強一點,還能耐著性子微笑:“京城石家的公子嗎?”

石公子笑容滿麵的拱手作揖:“家姐瓜爾佳氏。”

朗冶站起身來:“原來是太子妃的胞弟,下官有失遠迎。”

我也跟著站起來,狠狠瞪了任夏一眼,給力呀姑娘,害怕你招惹上權貴,你還真招惹上一個權貴。

晚間朗冶在外麵宴客,我提著任夏的耳朵回屋,先灌了自己一杯冷茶:“你和那個姓瓜什麽什麽的到底是怎麽回事?”

任夏不滿道:“人家有名字的,人家叫鄂莫。”

我扶了回額,低低道:“你還記不記得,朗冶當初為什麽要把你的容貌藏起來?”

任夏點頭:“我知道,怕我的容貌招致大禍,可是明珠,他不是大禍,他是我的……我的……”

我盯著她,問道:“你的什麽?”

任夏梗著脖子,一臉無所畏懼的樣子:“我的夢想。”

我:“……”

任夏道:“他要我嫁給他,我也願意嫁給他。”

自古狐妖易惹情事,因著多情,更易悲情。

朗冶在府衙內給客人安排了住處,慢悠悠地踱過來,靠在門上聽我倆對話,聽了到這,低笑了一聲:“他的確是向我提了提,想要娶你的意思。”

任夏轉頭看他,雙眸閃閃發光。

朗冶道:“你告訴他父母早亡,自由跟著表姐生活,因為姐夫來此做官,才搬到廣陵,是嗎?”

任夏點點頭。

朗冶道:“你知道他是太子妃的胞弟?”

任夏繼續點頭。

朗冶又問:“當初我封印你的容貌,就是怕你和權貴牽扯到一起,你也知道,我們三人情況殊異,若是被人察覺,將會招來大禍。”

任夏固執地看著我們:“我會很小心,我不會讓他發覺什麽。”

朗冶雙手抱臂,無可無不可地點點頭:“即便是有可能為我和明珠招來大禍,你也願意嫁給他嗎?”

任夏愣了一下,猶豫道:“我不會為你們招來大禍。”

朗冶扭過頭去,輕笑了一聲,又扭回來看著她:“你若是執意如此,我自然不會多加阻攔,畢竟你我非親非故,當初我撿你在身邊,不過是看在同族情誼罷了,本沒有指望你報恩,但是,也希望不要因為你,而為我和明珠帶來無妄之災。”

任夏沒有答話。

朗冶又道:“你知道高門貴族最講究門第,如果你嫁給他,我一屆小小縣令,又是漢姓,必然不能為你提供母族的庇護。瓜爾佳氏乃名門望族,他的正妻,必然也是滿蒙貴族,哪怕是做妾,你也心甘情願?”

任夏深深吸了口氣,猶如飛蛾撲火,決絕道:“他是我的夢想,我的決定,和所有人都無關。”

我冷笑一聲,想說什麽,然而朗冶的眼神壓過來,最終都沒有說出口。

朗冶點點頭,後退一步:“那你好好休息吧,明日,我會與他議親。”

任夏似乎是沒想到我們會這樣輕易地鬆口,臉上浮現出顯而易見的喜悅之情:“朗冶,明珠,我……”

朗冶站在門外,著了一襲寶藍色常服,身後映著滿院清輝,表情隨意,無悲無喜:“就這樣吧。”

任夏和鄂莫的婚禮定在三月春開的時候舉行,和朗冶說的一模一樣,鄂莫的父母接納了作為侍妾的任夏,因為是漢族包衣,又是嫁給貴族而非皇族,所以連抬旗的資格都沒有,因而,也沒有做側福晉的資格。

朗冶以非族親為由拒絕參加她的婚禮,也沒有讓我去,這是我第一次見到朗冶在我麵前,表露出狼天生的冷漠殘忍:“從此之後,她的死活,都與我們無關。”

那語氣肅殺,仿佛是預料到了不可避免的災難,因而嚴陣以待。

或許鄂莫對她,是有些許真情存在,然而這真情實在太淺薄,在關係繁雜的高門深庭裏,最可憐,反而是這樣微不足道的感情,鄂莫並沒有為她拋棄一切的勇氣和打算,所以他們能相守三年,已經是上天垂憐。

第四年盛夏的時候,瓜爾佳與赫舍裏兩大家族聯姻,都是出自滿蒙的貴族,赫舍裏的女兒還曾經是皇帝原配皇後,這兩大家族的聯姻,讓所有人都津津樂道。他迎娶了他的正妻,在這場婚禮舉辦之前,瓜爾佳氏的少爺專寵一房侍妾早已經在八旗中傳開,作為這些年鄂莫身邊唯一的女人,又是在她們看來卑賤的漢裔,任夏當仁不讓地成為嫡福晉在府內立威的墊腳石。

這一年年關,朗冶回京述職的時候,接到了鄂莫的請帖。

“她與嫡福晉發生了點口角,被福晉用了家法,正在養傷,既然朗大人來到京城,還請去看看她,雖然不是族親,可到底是從小養大的親眷。”

皮肉上的苦楚,隻要沒有封住靈力,對於妖族來說,還真不算什麽。我和朗冶去看她的時候,任夏身體還好,可表情上已經顯出疲態,她姿容倦怠地靠在枕頭上,用依然是朗冶給她做的那張假臉。

我問她:“為什麽不顯露真容呢?以你的顏色,必然能讓他重新回到你身邊。”

她卻沒有回答,反而撩起衣袖,給我看她青紫交疊的手臂:“福晉對我上了家法,下手很重,她恨我,因為鄂莫愛我,不愛她。”

朗冶站在床邊,表情冷漠:“他也未必愛你。”

任夏激動起來,猛地站起身,失控的抬高了聲音:“他怎麽不愛我?他肯定愛我,不愛我的話,為什麽會讓你們來看我!”

情這一字,當局者迷。

朗冶道:“你應該知道妖與人相戀,天理難容,我聽說你與他相守的這些年,並沒有生子,算你聰明,沒有為自己造成一樁罪孽。”

任夏淒然,全然不複最初的狡黠靈動:“是啊,如果我為他生子,生下一個半人半狐的孩子,恐怕我現在,早就死了吧。”

朗冶點頭:“任夏,你以動物之身修得道緣,本就不易,不要執迷不悟,為了虛假的情分而葬送性命,這條路是你自己選的,前日的快樂是你應得的,今日以以後的苦楚,也是你應得的,不管你最後得到一個什麽樣的結果,都把它當做個教訓,牢牢記住。”

他把我拉起來,走到門邊:“今日之後,我不會再來看你。”

我忍不住埋怨他:“她化形沒多久,本就心智不開,你何苦那樣對她?”

朗冶在冬日凜冽的陽光下眯起眼,沉默很久,道:“這些事情,她一日不親曆,就一日不會明白,與其日後頭破血流,不如現在提早知曉了,日後才能長這一智。”

一年之後,鄂莫又娶了富查氏的庶女。又過了兩年,赫舍裏福晉懷上身孕,誕下瓜爾佳府的嫡孫。

在那一麵之後,我曾經幻出貓的形狀,見了任夏一麵,那時她已經徹底失寵,一個沒有門第背景的女人,又不能為丈夫誕育子嗣,單單靠著詩詞歌賦琴棋書畫,自然不能攏住男人的心。狐族的女子本應漂亮驕傲的活著,就像妺喜和妲己一樣,進入朝堂就要紅顏傾國,哪怕隱於民間,也應該集萬千寵愛。

然而任夏為了她的那個夢想,隱去絕代風華,藏起深厚妖力,甘於屈從於一群胭脂俗粉之間,唯唯諾諾,隻為了當年瘦西湖便驚鴻一瞥,他手裏搖的那幅山水,還有隔著山水投來的那個眼神。

“我對他還沒有死心,所以我不能走,”她站在窗邊,逆著光對我說,“如果我走了,一輩子都會掛念他,我還有那麽長的時間要度過,我不想永遠都記著他。”

曾經縈繞周身的書卷氣已經不複存在,她現在表情疲憊,常常是一副睡不醒的樣子,就像平常人家操持生活瑣事的女人,歲月把賜給她的青春年少全部拿走了,隻留下衰老和頹敗。

“嫡福晉常常讓我去侍奉,”她說:“她懷孕後脾氣暴躁,每次都要拿我出氣,她恨我,就算鄂莫不在我身邊了,她依然恨我。”

我問她:“如果你動用法力,雖不至於要了她的命,卻能讓她嚐點苦頭,為什麽不這麽做?”

任夏淡淡地笑了笑:“她懷著鄂莫的孩子,我不能傷害鄂莫的孩子。”

當時我看著她,無論如何也不會想到,有朝一日,她可以變成如今這樣,在異性中長袖善舞,將自己作為女性所有的優勢發揮的淋漓盡致,卻再也不能有那個男人,能牽動她的心弦。

物換星移,星移鬥轉,朗冶從知縣做到了知府,又調進中央。

金座上的帝王垂垂老矣,盯著王座的子嗣們卻漸漸長大。康熙四十七年的時候,任夏被揭發與宗親有染,嫡福晉親自將她捆在宗祠前,要當眾燒死這個**婦,而鄂莫念著過去的幾分舊情,寫了休書,給朗冶遞信,將她休出了宗譜。

那是任夏生命中最狼狽的模樣,我趕過去的時候,她正披頭散發地跪在地上,口中被塞了糠,眼睛緊緊盯著已經不再年輕的鄂莫,一陣悲涼,一陣絕望。

“你把她帶回去吧。”鄂莫垂著眼睛,表情恍惚:“帶回揚州,瘦西湖邊,就當做這些年從未發生過,她從未在瘦西湖邊遇見我,從未跟我到過京城。”

我忽然覺得可笑,閉了閉眼睛:“那這些年,你當做什麽呢?”

他攥住心口,忽然微笑:“當做……偷來的吧,朗夫人,這裏不是她的容身之處,我沒有本事,不能強留她。”

我說:“你……相信她……與人私通嗎?”

鄂莫搖了搖頭:“那都不重要了,有沒有過,都不重要了。”

他們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麽,誰都不知道。我走到任夏麵前,垂著眼睛看她:“你對他死心了嗎?”

任夏看著我,慢慢閉上眼睛,留下一行清淚,哀而無力地點頭。

我說:“可以跟我走嗎?”

任夏又點頭。

我喚來傀儡侍女,將她口中的糠取出來,又為她整了整衣服:“你還要與他說句話嗎?”

任夏低頭看自己淩亂的衣裙,忽然低低的微笑:“我本來不應該是這個樣子的。”

我說:“他讓我把你帶回揚州瘦西湖邊,就當做這些年從未發生過,走出這個地方,你和他就再也沒有關係了,任夏,你的生命還很長,你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忘記這裏發生的一切。”

任夏深深歎息,道:“我沒有什麽話可以對他說了,不過,我倒是想問赫舍裏福晉一句話。”

她說著,走到赫舍裏氏麵前,攏了攏頭發,緩緩站直了身體,以前刻意壓製的氣息,那些做小伏低的模樣一瞬間消散。她衣著散亂,可並不妨礙此刻站在這裏,以皇後的姿態麵對這個一直恨她的女人。

“大福晉,我自問從你進門的第一天起,對你沒有任何不敬之處,”她說,眼睛裏是真切的疑惑:“如果當初,你恨我爭了你的寵,但是又來我已經徹底狼狽,為什麽你還是不肯放過我?”

赫舍裏氏臉上譏諷的表情頓了一頓,深深吸了口氣又歎了出來,看著她問道:“你走了之後,還會再回來嗎?”

任夏搖了搖頭。

赫舍裏氏點點頭,撇過頭去看了一眼近旁的鄂莫,上前一步,壓低了聲音,附在任夏耳邊道:“我從沒有恨你爭了我的寵,我恨你是他愛的那個人,到現在都恨。”

任夏一瞬間恍然大悟。

本以為這是場女人之間的拈酸吃醋,到頭來才發現,原來還是因為一個男人而起。

赫舍裏氏又道:“我與他,我們自小就有婚約,他的才情品德,你以為隻有你看到,隻有你愛上了嗎?我在他身邊,和他一起長大,我認識他多久,就愛他愛了多久。你問我為什麽恨你,我為什麽不恨你?你搶走的是我的愛人、我的丈夫!”

這一瞬間的失態宛如一場浪漫而殘酷的表白。她很快冷靜下來,妝容精致,發髻典雅,微微一笑:“沒有人能搶走他,你不能,你們所有人,都不能。”

任夏點頭,隨之微笑:“恭喜你,你贏了,你捍衛了你的丈夫,我甘拜下風。”

她將目光從這個曾經的敵人身上轉開,扶著傀儡侍女的手走出院門。從鄂莫麵前經過的時候,她一步都沒有頓,一眼都沒有施舍給他。

鄂莫卻盯著她的側臉,那眼神專注的好像知道此生再不能相見,所以看盡了餘下幾十年的時光。他已經被風霜侵蝕了麵龐,被官場磨損了鬥誌,早不是瘦西湖邊一眼萬年的年輕男人。他讓我將任夏帶回瘦西湖,或許隻有在廣陵時,在他還年輕,不必擔負家族責任時,才能風流倜儻地繪一幅山水,搖一柄折扇,見一見心愛的姑娘。

我在他麵前頓了頓,覺得應該說點什麽,算作是這段荒唐姻緣的終結,可還沒來得及張口,他卻側了側身,用背脊擋住身後眾人的視線,向我走近兩步,壓低了聲音:“朗夫人,你回去讓朗大人辭官,快走,離開京城。”

任夏從鄂莫的府上離開第二日,朗冶辭官,隱居在京城內觀察形勢,我和任夏則先一步啟程,離開北京。

廣陵換了縣令,百姓的生活卻依然如往常無異。文人墨客在瘦西湖邊駐足,或吟山頌水,或憂心廟堂。這風雅之地千年不改,改的隻是駐足其中的文人。任夏當年曾在一座石頭邊留下一句詩,已經被江南軟雨衝刷的了無痕跡,就好像從來沒有寫上去一樣。

從塗山到廣陵,從廣陵到京都,一路走來,她身上溫軟的氣質漸漸消失,愈發顯露出崢嶸的棱角,那張麵具已經被她取下來,風華絕代的臉上,隨便哪個動作都能入畫。

我問她:“你打算怎麽辦?”

“隨便走一走,走一步看一步吧。”她側過頭來,對我微微一笑,眼角險險的挑起,在額角發際線的地方,有一朵五瓣梅花形狀的紅痕,猶如胎記一樣,貼著鴉黑的雲發,開出一朵血色的花,“你呢?”

“回苗寨閉關。”我回之以微笑,“若是興起,可以到苗寨十萬大山去找我。”

任夏點點頭,又扭頭去看那一湖煙水:“請代我向朗冶致歉,他辭官,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我。雖然不是大禍,到底也不是小錯,當年我太一意孤行,給你們造成的困擾,很抱歉。”

我“嗯”了一聲:“沒關係。”

朗冶在暮冬時節來到苗寨,提了宮廷禦製的酒,靠在我閉關的山洞口,似笑非笑:“皇帝廢了東宮太子,瓜爾佳氏與赫舍裏氏都受到牽連,這是九月份的事情,你知道麽。”

我一愣,搖頭表示我不知道。

朗冶又道:“我辭官的事情,隻向翰林院掌院學士和吏部侍郎提交了辭書,並沒有通知其餘同僚。半月之後,赫舍裏氏的大人彈劾我與大皇子交往過密,才知道我早已辭官。”

我說:“鄂莫的嫡福晉幹的?”

朗冶大步走進來,道:“你知道翰林院的院士與皇子交往過密的罪名是什麽嗎?近臣私交皇嗣,按罪當誅。”

“真狠,趕出府門還不夠,非要要了她的命。”我用法術升起篝火,為他燒魚湯,表情淡淡,“鄂莫怎麽樣了?”

“很艱難,索額圖當年被皇帝逼死,就是因為他卷入了奪嫡之爭,現在皇帝的兒子們都已經長大,圍繞皇位而產生的鬥爭將會更加殘酷,鄂莫已經失去了官位,隻靠祖上蔭爵。”

我又問:“那這些事情,任夏知道嗎?”

朗冶揚眉看我,動手將一把香菜灑進鍋裏,深深吸氣:“你知道任夏如今在幹什麽嗎?”

我搖頭。

朗冶道:“據說,夏姬夫人名下的財產,能買下一座金陵城。”

我心中百味陳雜,沉默良久:“她還好嗎?”

朗冶默了默,仿佛是在讚歎:“狐族的女人,原本就該活成那個樣子,千金送上來,也不過笑一笑的功夫,就踩在腳下。你若是願意,可以去看她。”

我沒有去看她,而是去京城見了鄂莫一麵。曾經烈火烹油的府邸如今門庭冷落,滿院淒涼。他已經完全不管政堂和內務之事,每日都將自己關在書房,飲酒吟詩。

我在他麵前現形的時候,他正醉眼朦朧,拿酒液研磨,一遍遍地在紙上默《將進酒》這首詩,用行書,大開大闔,撇捺處用力頗狠,盡是鬱鬱。

“鄂莫大人,好久不見。”我把手放在他的鎮紙石上,語調輕輕。

他卻猛地後退一步,眯著眼睛看了我半晌,才道:“你是……朗夫人?”

我說:“大人還記得我。”

他放下筆,直接對著壺嘴飲酒:“最近願意來看我的人不對,好容易來了一個,自然要記得。夫人不遠萬裏而來,是專門來看我如何落魄,還是帶來了不好的消息?”

我挑起眉:“不好的消息?”

他用雙手撐住書案,低下頭:“她……還活著麽?”

我點頭:“活著,活得很好。”

鄂莫抬頭,眼睛裏微有血絲,唇角卻掛上薄薄的笑意:“你是來看我如何落魄的?”

我說:“其實我是來看你的嫡福晉,她當年誣陷任夏與人私通,隻為了得到你的愛情,所以我想來看看她,到底有沒有得到你的愛情。”

“我的愛情?”他嗤笑,“我的愛情很好麽?很值得她去這麽搶麽?我的愛情,除了給我愛的女人帶來災禍,什麽都幹不了。”

我還想再說什麽,鄂莫卻抬了抬手:“如果我能真正掌控這個家族,斷不會將它牽扯進帝國風波裏。可惜現在,我除了眼睜睜地看著它走向滅亡,什麽都幹不了,我的家人,父親、母親、我的妻子,他們個個都打著為我好,為我考慮的名號,逼我去一步步把我的家族送上死路。他們為什麽要把我姐姐嫁進皇族?為什麽要我娶赫舍裏氏的女人,以鞏固家族的地位,圖謀更大的權力?憑著先祖的餘蔭,瓜爾佳氏本來可以做一個富貴閑族,不被皇上忌憚,安穩百年。都是他們的貪欲,他們想站到巔峰去,所以逼我去為了他們私心,毀了這個家族。”

他說到激動處,又開始執筆,在紙上急速書寫,邊寫便縱聲長嘯,高聲吟誦:“心在山東身在吳,飄蓬江海謾嗟籲。他時若遂淩雲誌,敢笑黃巢不丈夫。”

當年宋公明在潯陽樓寫下這首著名的“反詩”,豪情與前途盡在執筆之間,使人讀之忘情。然而今日鄂莫默下這首詩,卻是窮途末路,前程盡毀之作,原本有多少豪情,現在便有多少辛酸。

我無言以對,隻端起放在地上的酒壇,為他在瓷壺裏斟滿了酒。自幼生長在高門貴挺的男人,空有一腔誌向,卻始終畏首畏尾,被各種感情牽絆。他拋不開他的家族,卻始終眷戀著紅塵怒馬的逍遙生活,貪心想將詩意拉進自己的生活,卻落得人財兩空。沒有割舍的勇氣,自然沒有收獲的甘甜。

在最癲狂的情緒之下,也隻能用瓷壺飲酒。他扔不下這些風雅精致,猶如端不起地上的酒壇,抱不住心愛的女人,過不了想要的生活。

“夫人今日一別,再也不會來看我了吧。”他在紙上連下最後一筆,沒有抬頭。

我說:“我今日來見你,她永遠不會知道。”

鄂莫點點頭:“不知道最好,我寧願她以為我負她,也不願讓她知道,她曾經愛過的男人,竟然如此無能。”

“你走吧,願我們後會無期。”

康熙四十七年元月,皇帝下旨剝奪瓜爾佳氏祖上封邑,鄂莫領旨,次日,亡於府內。

他去世三個月後,皇帝複立廢太子,做為太子妃的母族,又追封他為德伯,封他寡居的夫人為二等誥命。

我將他去世的消息千裏迢迢傳到秦淮,任夏很快回信,字裏行間語氣平平:“已往祭拜,逝者已逝,忘前塵。”

忘前塵,這前塵她用了三百年的時間,終究沒有忘記,就像一塊陳年的傷口,不碰的時候,還可以裝作不存在,一旦觸碰,就疼的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