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帶你去黑夜

警察開始調查這起凶殺案。

方裏服下老鼠藥之後,五髒如焚,她撥了急救中心的電話,隻說出了“奮鬥街10號華馨公寓”,電話就掉到了地上。

救護車開到公寓,首先到值班室確定了求救電話的房間,然後才找到方裏。那時候,方裏已經氣絕身亡。

在離開人世之前,她什麽都沒有說出來。

方裏最近一直在上班,沒有遇到什麽非常事件,她不可能是自殺。而且,在她的房子裏也沒有發現遺書之類的東西。隻是,桌子上有半瓶汽水,經化驗,汽水裏含鉈,斷定是老鼠藥……

警方很快就查出,老鼠藥正是門口那個老頭賣的。

當天,歌華買了老鼠藥。兩包。

而門口的超市也作證,一周前,那個娛樂節目主持人在他們那裏買過一瓶同樣牌子的汽水——歌華是個公眾人物,售貨員對他的印象特別深。他們說,歌華買汽水的時候,急匆匆的樣子。

第二天下午,歌華被警察叫去了。

他一直暗戀方裏,但是,方裏似乎並不喜歡他,這件事,電視台很多人都知道。這個情況使警方非常懷疑。

盡管歌華沒有做什麽,但是他十分害怕,老老實實對警察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那個警察個子很高,他聽完了直笑:“你編故事的能力可真強!你說,汽水是方裏讓你買的,既然她那麽渴,當時為什麽不喝?你說老鼠藥也是方裏叫你買的,時間是下午三點半,而她服毒是晚上七點鍾,據我們調查,這中間的三個半小時裏,方裏就沒有離開過房間,可是,我們在方裏的房間裏根本沒發現你說的硬紙,也沒發現繩子和竹籃,難道這些東西都被她吃了?我們隻發現了半瓶有毒汽水!”

歌華傻了。

那個警察猛地拍了一下桌子,差點把桌子拍成兩半,這一下足以顯示他的力道:“你不說,我們就換個方式問了!”

“我沒有殺她!你們不要因為我把偵破方向搞錯!”

歌華被警察關了二十四小時,第二天下午,經過電視台領導和警方交涉,他被放出來。

可是,他依然是重大嫌疑犯。

不過,說歌華殺了方裏也有一些疑點——警方在方裏的房間裏並沒有發現歌華的手印和腳印。

很快,警方在方裏的房間裏搜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證據——那是一張紙片,上麵寫著:

帶你去黑夜,同意嗎?喝了這瓶汽水,就說明你答應我了。10樓。

歌華聽到了這個消息,心裏的石頭“撲通”一下落了地。

他陡然明白了,從空中降落的那個竹籃,那個漂亮的竹籃,那個晃來晃去意味深長的竹籃,並不是方裏放下來的!

它來自10樓那個黑糊糊的房間。

10樓住的那個人,也在電視台工作,歌華見過他,不過沒有說過話。他好像是一個編導。歌華印象最深的是:他穿衣服總是亂七八糟的。平時,他不太來上班,來了也是匆匆忙忙就走掉了。

10樓。

那個房間裏有一雙蒼白的手。

那雙罪惡的手,冒充9樓,向歌華要了一瓶汽水,又要了兩包老鼠藥,然後,他把那藥攪拌在汽水中,又伸到9樓方裏的窗前……

他做得天衣無縫!

他跟歌華有什麽仇,為什麽要陷害歌華呢?

或者說,他跟方裏有什麽仇,為什麽要害死方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