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引蛇出洞(一)

蘇武不動聲色的看著這一切,在確定宋小蝶之後沒有事情了,這才裝作路過的樣子,離開了二柱的房間門口,不留下任何聲息。在他走了沒多久之後,宋小蝶也出了房門,一邊把證據收好,一邊把門給反鎖上。

宋小蝶小心翼翼將發簪光明正大的戴到了自己的頭上,一邊將另外的珠飾藏在了自己身上,回到了住的地方,其他丫鬟過來問她也毫不避諱的說這是大少爺送給他的,合情合理有理有據,假如那登徒子問她,她也會說是他酒後送給她的,看那二柱該怎麽好意思解釋。

二柱今晨也不知道怎麽了,居然一口氣睡到晌午才醒,一覺醒來以為還躺在**的丫鬟早已不知去向,估計又去乖乖的忙自己的活去了吧。

他滿意的舔舔嘴唇回想著昨晚發生的一切,也不知怎麽的,春宵的感覺還在,可是記憶卻零零碎碎的。雖說平時他也沒少玩過女人丫鬟甚至妓女,與各色的女人共度春宵,可是昨天晚上的記憶反而不是那麽深刻,他隻當是自己喝多了酒的緣故忘記了,或者是因為這丫鬟太過無趣,沒什麽意思能讓他記住,不過也挺可惜的。

而且看樣子昨天的丫鬟是個膽小的種,隨便給她點甜言蜜語或者銀子哄著也造不成什麽影響,再說了自己身為大少爺,臨幸一個丫鬟又算點什麽,還是那小丫鬟高攀了呢。

坐在**舒服的伸了伸懶腰這才穿好衣服準備出門,馬上青樓的夜場就要開始了,可不能錯過那些個好場景。很巧的是,二柱剛一出門就碰到了宋小蝶。

“大少爺安好。”

宋小蝶大大方方的給二舅打了個招呼,對昨天晚上的事情全然不提,其實也真沒什麽好發生的事,隻是她故意裝作那種欲言又止的樣子,眼簾垂著的臉也微微泛紅,讓二柱以為兩個人真的有了私情。

“大少爺……昨晚……”

“哦,昨晚的事情你就大大放心吧,我身為府中少爺,自然會對你負責任的,隻是你頭上這珠釵……”

二柱一眼就瞄上了宋小蝶頭上戴著那個珠釵,那不正是小櫻的首飾,什麽時候跑到了這丫頭的頭上。

“哦,這是昨晚纏綿之後,少爺送我的定情信物,小女自然不敢辜負少爺的一番心意,所以就收下了。”

宋小蝶這樣子裝的有模有樣,反正這登徒子根本就不記得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麽,現在隻管哄著他就可以蒙混過關。既然這丫頭說是自己送的,那麽可能是真的自己是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哄這丫頭給她送了首飾,二柱也不好再把這首飾給要回來,反正這丫頭又不知道這是死人的首飾,再說,有的是機會要回來。恐怕二柱永遠都想不到,自己心甘情願交出去的首飾竟然成了破案的關鍵證物,將自己親手送進了死牢。

聽翁那邊的初一和十五差點一口老血噴了出來,沒想到宋小蝶還真是可以,蘇武出的這個美人計本來他們都以為是個餿主意並且集體反對,還以為宋小蝶絕對不可能完成,沒想到宋小蝶竟然耐著性子做得這麽逼真,連他們兩個都快招架不住了。

蘇武這麽做自然是有他的打算,一來是宋小蝶是最有利的人選,二來也可以磨練一下宋小蝶的性子,讓她可以得到更好的鍛煉以及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證據雖然已經拿到手了,可是要帶出府也是需要精心安排的。宋小蝶作為在廚房打雜的丫鬟,自然是不能像其他雜役丫鬟一樣能隨便進出府門采購物品。不過這種傳遞證據小事兒對蘇武來說就更不是問題了。今早宋小蝶和其中一個要出門的丫鬟擦肩而過時,故意找準時機,讓那隻珠釵很適時的從她頭上掉落落進到那個丫鬟的口袋裏麵,將這隻珠釵帶出了府。

如今離張生要被斬首的日子還有不到三天,雖說張生這人還是沒找到,可是那老農則是一天比一天心急,整天都在府邸附近四處打轉,茶飯不思的想要給自己的兒子找證據,所以蘇武給他傳信自然也是容易,隻讓他今早等在府邸門口證據自然會出現在那裏。

要出門了丫鬟口袋不知道什麽時候被房門突出的釘子掛破,等她走到門口時,珠釵自然而然的從口袋中掉了出來,“叮咚”一聲脆響,窩在門口睡覺的老漢猛然一個機靈醒了過來,出門的丫鬟聽見聲音還倒是自己掉了什麽東西,但看見是一隻陌生的簪子,也不像是太值錢的樣子於是也沒有在意。

老農卻像發現了什麽不得了的東西,接著就看清了那一隻好像還帶著血跡的珠釵,才頓時眼睛像冒了光一樣,滿滿的都是希望。那分明是歌姬才佩戴的珠釵!當初為了追求真相,他求了不知多少人才找到了昔日小櫻的管事媽媽詢問有關各級小英和自己兒子王生還有二柱的事情,企圖為他們尋找清白,自然而然也了解了一些小英的隨身物品,他敢確定這珠釵那十有八九就是小櫻的!

其實當時很多人都知道事情的真相,可是礙於那是財主的兒子以及財主的勢力,所以都紛紛閉口不言,沒有一個人願意給老農作證,現在有了這個證據,雖然這珠釵不會說話,但至少可以證明二柱和小櫻的死脫不開關係了。說明小櫻當那天晚上不是和自己的兒子在一起,而是在這府中!

再說這花天酒地的二柱,到了青樓屁股還沒坐熱呢,就莫名其妙又被衙門的人給拖到了官府裏,內心是一百個不開心,但是也沒辦法。他犯的事多了,不管是偷雞摸狗還是強占良家婦女,每一條都是重罪,但是有他爹在,還有家丁給他擦屁股,所以很多罪都苦於沒有證據,或者是受害人忌憚他爹的勢力,所以官府也拿他沒有辦法。

能讓官府派人把他“請”到這裏的情況還算是比較少見,除非是他惹到了大案。今天二柱他還是在想又是哪條事沒有完全毀滅證據被送到官府了。不過敢告他的人膽子也太肥了,等這事兒結束以後他一定要那人好看,結果沒想到一進入府中就看到了一個熟人,那人不是別人,正是前一段時間剛告過他一次,又被他痛揍了一頓的老農。

“嘖,這死老頭還真是沒完沒了了,早知道上次就應該利索一點,把這個礙事的老東西給殺了!”

二柱心裏怒罵了一句,表麵上依舊是不屑一顧地站在廳堂上,可惜堂上坐著的是先令大人,就算他再瞧不起人家,該行的禮還是要行的,於是他極不情願地跪了下來,看著老農振振有詞的說,他已經找到了證據,證明他兒子是無辜的。

切,愚蠢至極,垂死掙紮,還有兩天的張生就要斬首了,到時候他的罪名已經落實,自己就跟這事兒再也沒關係了,偏偏這老家夥到現在還不死心。

“喂老頭,我身為一府少爺,仗著你是長輩,所以才再三讓著你,你可不要得寸進尺,我再說一遍。那女人是你兒子殺的,跟我沒有半點關係,他們兩個是情人的關係已經是板上的事實,雖然那天晚上她確實有給我唱歌賣藝,可是最後那女人也沒去我那,而是跟你兒子去約會了,你要是再血口噴人,小心我也告你一告,治你的罪!”(解釋:古代飾品多以銅飾為主,做工略微粗糙易染色。血跡在上麵過長會留下難以清洗的痕跡,所以這裏的血跡不是指還帶著血的血跡,而是帶著血液痕跡的血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