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秦仁梅的日記本

馬建國辦公室。

“學高,這次偵破613懸案你功不可沒,我已經向心裏為你請功了。有了這個履曆,你的審批文件應該就會馬上下來。”馬建國手裏夾著一支煙,興高采烈的說道:“你如果能在結婚以前當上刑警大隊長,小梅會很高興的。”

林學高淡淡的笑了笑,“馬局,其實當不當大隊長都無所謂……”

馬建國擺擺手,阻止了林學高再說下去。

“我知道,這次偵破懸案的過程中,你很不容易。方東,王浩然都是你的老同學,這種法不容情的劇痛,是每一個刑警都要麵對的關口,考驗!”馬建國重重地拍了拍林學高的肩頭,肯定的說道:“你做的很不錯,我相信等你緩過來之後,會成為一名優秀的警察,前途不可限量!”

林學高卻苦笑一聲,“本來想給方東洗刷冤屈,還他一個清白,可怎麽也沒想到,最後竟然逼他上了絕路……王浩然也是,如果沒有我,他應該會很開心的活著,並且利用自己手裏的財富繼續為發展本地經濟作出貢獻……”

“瞎說什麽呢!”馬建國拍了一把桌子,瞪著虎目大聲喝道:“林學高,你這個人就是太重情義,甚至都有點正邪不分了!方東和王浩然是什麽人?他們是犯罪分子,殺人犯,搶劫犯!這種人有什麽好值得惋惜的?你應該認為自己是除惡安良,為民除害,你是大英雄,你應該驕傲起來才對!”

林學高苦笑一聲,咽下了後麵的話。

今天來找馬建國,其實是想辭職的。他之所以想當警察,就是為了洗刷方東的冤屈。可是現在沒了動力,他同時也感覺到了自己的軟弱,似乎並不適合當一個合格的警察。

“好了,不說這些了,你抓緊時間準備婚禮吧,結完婚以後給你一個月的假期,帶著小梅出去好好玩一玩!”馬建國不容置疑的把林學高推出了辦公室,擺擺手不耐煩的說道:“快走吧,看見你就煩……”

林學高苦笑一聲,轉身就要離開,卻看見範有才從胡國富的辦公室走了出來,躲躲閃閃像是害怕被人發現的樣子。

馬建國也看到了,沒好氣的問了一句:“小範,幹什麽呢?賊眉鼠眼的像是在做賊呀……”

範有才嚇得一哆嗦,急忙解釋道:”馬局,胡科長讓我來他辦公室拿個東西。”

說著,範有才伸手揚了揚手中的袋子,似乎裏麵裝著一本書。

馬建國咧嘴笑道:“哈哈,瞧把你嚇得,快去吧。”

範有才點點頭,轉身就跑了。

“這小子……”馬建國搖搖頭,卻發現林學高還站在原地,又喊了一句:“快走吧,杵在那裏幹嘛呢?”

林學高這才回過神,對著馬建國笑了笑,轉身離去。

可他的眉頭卻是緊鎖在了一起。

範有才在幹什麽?他的目光躲閃,都沒有正眼看過林學高,一直低著頭像是很害怕的樣子。

他怎麽了?

林學高心底裏不由浮出了一股莫名其妙的滋味,似乎是很不好的預感,又要出什麽事。

……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

今天是開學的第一天,大學校園真的太美了,就像是一副風景畫讓人心情舒暢。

他還沒有來,此時此景如果能有他陪著該多好啊……

一九九九年,九月三日。

媽跟霍叔叔舉行了婚禮,霍叔叔是個有錢人,在上海有好幾棟房子可以收租。他也很大方,一次性給我交齊了三年的學費。

我很感謝霍叔叔,也感謝媽媽把我撫養長大,教育成人,並且順利上上了讓無數人都羨慕的大學。

我聽說好多人都因為沒錢上不了大學,我感覺自己很幸運。

他打來電話,明天就要到了。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

今天是元旦,我跟雪糕在一起慶祝新年,我愛他,希望我們倆永遠都能在一起。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四日。

今天是情人節,雪糕送了我一件超級漂亮的項鏈,上麵還有一顆大大的紅寶石,看起來名貴極了。

但是雪糕說了,這是假的,他現在還沒錢,他發誓說等有錢了一定會拿真的來換回這個假的。

但我已經很滿足了,哪怕是假的,我也很喜歡。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一日。

我懷孕了,打胎了。

雪糕說現在正是努力學習,奮鬥的時期,不能被孩子拖累。

我同意他的觀點,但我真的很想有個寶寶……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一日。

自從打胎後,雪糕對我越來越冷淡,我很害怕,害怕他會提出那兩個可怕的字眼。

分手!

我不想失去雪糕。

雪糕是我唯一愛過的人,方東那次不算。

當時隻是傾慕他而已,那不算愛。

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

雪糕要出國留學了……

我不想讓他去,可是他不聽,還說我自私……

我也知道自己是很自私,但是,你為什麽不帶我一起去?

真的隻是因為我申請不到出國留學的資格嗎?

我可以讓霍叔叔送我去自費留學……

二零零一年,五月三日。

雪糕走了,臨走之前他沒有說那兩個字,而是說了三個字。

對不起。

可我很難過,我覺得這三個字比那兩個字更能讓人傷心。

二零零一年,五月四日。

想你的第一天,我沒有吃飯,茶飯不思。

二零零一年,五月五日。

想你的第二天,我瘋狂的打電話,發QQ,發Email,可怎麽也聯係不到他……

二零零一年,五月六日。

我要瘋了……我想去自殺……

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

一年了,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麽過來的,每天晚上都會哭濕枕頭。雪糕,你在哪裏?我們還會見麵嗎?

二零零三年,五月三日。

兩年了,我知道雪糕已經不愛我了,可是我就是忘不了他……

母親又要跟霍叔叔離婚,因為我大學畢業了,母親想讓我回到老家去當個公務員,光宗耀祖。她也好在親戚們麵前顯擺自己的功勞,畢竟孤身一人能供個大學生出來,也確實值得大誇特誇。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八日。

我和母親終於回到了故鄉,東浪縣。

母親和霍叔叔的離婚耽擱了太多的時間,不過還好,母親從霍叔叔那裏得到了三十萬。

母親從來都不會吃虧,隻要服從母親的命令就行,我也回來了,並且還要嫁給一個家裏很有權勢的男人。

無所謂了,雪糕走了以後,我就像是死了一樣,行屍走肉。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

我還是忘不了雪糕,我去了甘河縣,找了王浩然,想要打聽雪糕的消息。

王浩然長胖了,看得出來他的生活很好,可是我沒有想到,他竟然還想著我,想跟我在一起,就如十年前一樣。

愛一個人,可以愛十年嗎?

王浩然可以,我也可以。

但是,雪糕他不可以。

他應該在美國結婚了,甚至還生了一個金發碧眼的小baby……

雪糕,我恨你!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八日。

今天,我結婚了,但我的丈夫不是我愛的雪糕。

也許很快,我就會忘記他,再也不想他……

……

看完秦仁梅的日記,胡國富和範有才震驚了,兩人四目相對,都從對方的眼神中看到了驚恐,悚然。

他們猜測,秦仁梅應該是王浩然的女朋友,不然的話,王浩然也不會把價值上百萬的項鏈隨便送人。

但是他們問問沒想到,這條項鏈竟然不是王浩然送的,而是一個叫雪糕的人……

他們倆第一時間就想到了林學高。

兩人相對無言,隻是呼吸越來越粗重。

這案子,似乎還沒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