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情侶相約動手殺死父母——尼希米·格裏戈

2013年1月19日的夜晚,新墨西哥州伯納利歐縣的警方接到報警電話,報警人是個教堂的門衛,他告訴警方有一個十幾歲的少年對他說,家裏的人都被人殺死了。這個少年15歲,名叫尼希米·格裏戈。

當警方趕到格裏戈的家中後看到了非常淒慘的一幕,這家的男主人,也就是格裏戈的父親被人射殺在客廳,女主人即格裏戈的母親死在了臥室。此外這家的另外三個孩子,即格裏戈的弟弟和兩個妹妹也被人射殺。那麽,到底是誰製造了這起慘案呢?隨著警方對案件的調查越來越深入,真凶漸漸浮出了水麵。真凶令人震驚,就是這個家庭的長子,即格裏戈。

在案發當晚,格裏戈趁著一家人熟睡之後,先來到了主臥。這天晚上,格裏戈的父親加班,要很晚才會回家。主臥裏睡著格裏戈的母親,格裏戈朝母親開了一槍,他的母親就這樣在睡夢中遇害了。

格裏戈的弟弟澤凡尼隻有9歲,他被槍聲驚醒後,就前往主臥查看發生了什麽。格裏戈與澤凡尼在走廊上相遇,他將澤凡尼帶到了主臥,並指著母親的屍體對澤凡尼說他殺死了母親。澤凡尼被格裏戈嚇壞了,他很快就倒下了,因為格裏戈朝著他開了兩槍。

此時,格裏戈的兩個妹妹——5歲的雅依和兩歲的安吉麗娜也被槍聲驚醒了。姐妹倆十分害怕,就抱在一起哭了起來。格裏戈在路過妹妹房間的時候聽到了哭聲,他走進房間,開槍將兩個妹妹殺死。

這樣一來,家裏隻剩下格裏戈一個人,他沒有離開,而是將手中的那把22口徑的槍收了起來,拿了一把自動步槍,在客廳裏靜靜等待著在教堂值班的父親回家。

淩晨5點左右,51歲的格萊格回家了,就在他準備像往常一樣洗漱後睡覺時,他被格裏戈射殺了。殺死父親後,格裏戈來到二樓,拿了母親的廂式貨車的鑰匙,並將兩把手槍的彈匣裝滿後,就開車離開了家。

格裏戈開車來到了一家超市的門口,他在這裏待了一個小時,想要在這裏展開一場大屠殺,然後引來警方。按照格裏戈的設想,他最後會在和警方的激烈槍戰中英勇犧牲。但幸運的是,格裏戈並未采取行動。

之後,格裏戈來到了女朋友家。格裏戈在射殺家人前,曾和女朋友相約各自射殺自己的家人。但格裏戈的女朋友並未遵守約定。來到女朋友家後,格裏戈告訴她自己射殺家人的整個過程,還將屍體的照片發給女朋友看,他對女朋友說自己真是瘋了。晚上8點左右,格裏戈離開了女朋友家,他開車來到了父親工作的教堂,對門衛說,自己的家人遇害了。

格裏戈為什麽要殺死自己的家人呢?在審訊過程中,格裏戈對警方說他總是被父親虐待,他再也不想忍受父親的壓迫,所以就殺了父母。對於為什麽殺死弟弟妹妹的問題,格裏戈解釋說他必須做得徹底。但警方通過調查發現,事實根本不是這樣。

格裏戈一家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格萊格和妻子薩拉十分嚴謹和認真,會盡量讓孩子們與周圍的世俗社會保持距離。但當格萊格和薩拉得知長子格裏戈談了一個12歲的女朋友時,他們的態度反而十分寬容,任由兩個人的戀情自由發展。

格裏戈隻是一名15歲少年,他的作案工具是從哪裏獲得的呢?他是什麽時候學會使用手槍的呢?格裏戈的作案工具是從家裏得到的,他開槍也是父親教的。格裏戈作案所使用的兩把手槍均登記在父親的名下。

根據格裏戈姑姑所提供的信息,格裏戈的家中曾遭遇過一次搶劫,當時薩拉帶著孩子們躲在臥室內,並對搶劫犯撒謊說自己手中有槍。薩拉就這樣成功嚇退了搶劫犯,保護了自己和孩子們的安全。從那以後,格萊格就購買了幾把手槍,並開始教格裏戈如何使用手槍。格萊格這麽做是為了家人的安全著想,他希望自己不在家的時候,長子可以保護母親和弟弟妹妹。

通常情況下,格萊格會將手槍放在槍櫃裏,不過槍櫃並沒有上鎖,他認為這樣可以隨時應對突發狀況,讓家人方便從槍櫃裏拿槍保護自己。但讓格萊格萬萬沒想到的是,長子格裏戈居然會拿槍射殺自己的家人。

格裏戈的親屬得知他家發生的慘劇後,紛紛表示不相信格裏戈是凶手。格裏戈的叔叔認為是警方在審訊過程中故意誤導格裏戈,格裏戈隻是一個15歲的少年,在沒有律師、父母或成年人的陪同下,獨自在審訊室被警方審問時很容易被誤導。

安妮特是格裏戈的姐姐,她已經結婚,在案發的時候她不在家。當安妮特得知格裏戈就是殺死家人的凶手時,她根本不相信。在安妮特看來,格裏戈並不像媒體所報道的那樣是個小惡魔,格裏戈在生活中是個樂觀開朗的男孩。安妮特表示,如果格裏戈真的是凶手,那麽他的精神一定出現了嚴重的問題,希望法庭能給格裏戈一個機會。

格裏戈的姑姑表示,自從得知哥哥一家發生的悲劇後,她就一直沉浸在失去親人的痛苦之中,但她更同情格裏戈。在她看來,格裏戈雖然犯下了嚴重的罪行,但他還隻是個孩子,他不應該被送到少管所,而是應該被送去接受精神治療。格裏戈的姑姑和安妮特一樣,都希望法庭能給格裏戈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她認為格裏戈很可能是受到暴力遊戲的影響才犯下了這麽嚴重的罪行,此時的格裏戈一定有所醒悟了,他一定非常痛苦。

在庭審過程中,格裏戈的辯護律師聲稱警方所提供的格裏戈的證詞不能作為證據出現在法庭上,因為格裏戈在交代罪行時沒有律師和家人在場。也就是說,警方違反了“米蘭達偵訊警告”。

米蘭達偵訊警告是美國一項十分重要的法院判例。一個犯罪嫌疑人在被警方抓捕後,有權保持沉默以及要求律師代表自己發言。如果犯罪嫌疑人不保持沉默,那麽他的所言就可以作為指控他犯罪的證據。不過犯罪嫌疑人也有權在接受警方審訊的時候要求律師在場,他還可以向律師進行谘詢。如果犯罪嫌疑人請不起律師,那麽法庭會免費為他提供一名律師。此外,警方在審訊前,必須得告知犯罪嫌疑人米蘭達偵訊警告的內容,不然所得到的訊問內容就不能作為證據。

對於辯護律師的說辭,控方提出了反駁,因為格裏戈在接受審訊前,警方已經將米蘭達偵訊警告的內容告訴了他,並詢問格裏戈是否需要律師或家屬在場。格裏戈拒絕了,然後對警方坦白了自己的罪行。

由於格裏戈隻有15歲,是未成年人,因此,檢方和辯方一直在爭論該怎麽量刑,是以成年人的標準,還是以未成年人的標準呢?如果按照成年人的標準,那麽格裏戈就會被控一級謀殺罪,他將麵臨至少200年的監禁;如果以未成年人的標準,那麽格裏戈幾年後就能獲得自由。2016年,法庭以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標準判決了此案,當時格裏戈已經18歲,他在兩年後就能重獲自由了。

【未成年人的品行障礙】

格裏戈從射殺家人到報案,再到最後向警方交代所有犯罪行為,在整個過程中都表現得十分冷靜,似乎沒有摻雜任何感情。在格裏戈的親屬看來,格裏戈隻是一時糊塗,甚至有人認為格裏戈是受到了暴力遊戲的影響。如果真是如此,那麽格裏戈應該會表現出悔恨,事實恰恰相反,他非常冷靜。

調查研究發現,一小群人在兒童期或青春期就已經表現出了反社會傾向,他們的人格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征,即冷酷無情。對於像格裏戈這樣的人來說,盡管他還是個未成年人,但他已經出現了品行障礙,他的情感表達能力是匱乏的,他沒有愧疚感,無法與他人,甚至是自己的家人產生共情。因此格裏戈才會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如果格裏戈沒有品行障礙,隻是一時衝動殺了人,那麽,他在射殺母親後就該停手,他也不會靜靜地等待父親的到來。

在接受審訊的時候,格裏戈很快就交代了犯罪事實,他似乎並不怎麽在意後果。對於有品行障礙的未成年人來說,他不僅不害怕會因暴力行為而受到懲罰,反而認為,暴力是控製他人最有效的方式。

當一個人遇到一個令自己討厭的未成年人時,通常會稱對方為“熊孩子”。熊孩子不僅有十分旺盛的精力和破壞力,最關鍵的是他們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一些少年犯來說,《未成年人保護法》會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但誰也不敢保證少年犯會改過自新,就像格裏戈一樣。可能格裏戈會改過自新,也可能兩年後重獲自由的格裏戈會成為影響社會安定的危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