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生死關頭

沒有猶豫,馬陸從大石頂上縱身跳了下去,與此同時,伴隨著刺耳的呼嘯聲,一支利箭幾乎擦著他頭皮飛過。

大石雖高,雪層也厚,落地後馬陸就勢一滾,雖然摔的狼狽,但並未受傷,然而沒等他站穩,又是一股大力襲來,將他推開幾米。

一支箭,釘在他之前站立的位置。

如果不是老刀將他推開,馬陸已被利箭穿身。

“快跑。”老刀喊,隻見大石頂上的烏中旗,又將王大慶的屍體踹落,舉起暴龍弩對準老刀……

兩人躬身小跑,然而雪地羈絆,跑不快,雪山王又發出一聲長嘯,邁動四爪,追逐而來。

兩條腿,永遠不可能跑過四條腿,白狼越來越近,它的目標,是老刀。

老刀雖然沒有受傷,可武器都留在大石頂上,手無寸鐵,麵對白狼,隻能絕望的握緊雙拳。

“嗷”,一聲咆哮,白狼騰空而起,就像一枚迫擊炮彈,精準的墜落在老刀身上,強大的衝擊力,將他撲倒在地,血淋淋的利口張開,獠牙在黑夜中閃爍著死亡的寒光。

“操你媽的。”老刀一拳打在它左邊下頜,碩大的狼頭,卻連動都沒動,死亡將至,絕望至斯,老刀幹脆放棄抵抗,閉目等死。

然而,隨著“啪”一聲響,馬陸不顧一切衝來,狠狠撞在白狼身側。

人急三倍力,這是馬陸豁出性命的一撞,雄壯的白狼,居然被頂開了兩三米,它在地下翻滾兩圈迅速爬起,一聲低鳴,又朝兩人而來。

“快跑。”老刀對馬陸吼道。

“你死了,我一樣活不了,跟它拚了。”馬陸也不知道怕了,瞪著滿是血絲的雙眼,口沫橫飛的咆哮。

然而,空中尖嘯聲大作,烏中旗看準兩人一狼湊近,用暴龍弩同時射出三箭。

利箭猶如流星一般呼嘯而來,必能擊中鮮活的生命。

千鈞一發,老刀忽然從脖子拽下一枚“飾品”,狠狠摔在雪地。

刺激耳膜的尖嘯聲忽然消失了,已在馬陸兩眉間的長箭驟然懸停,片刻後掉落雪地。

死亡的邊緣,是神奇的隕石,救了二人一狼的性命。

馬陸立刻撿起長箭,哆哆嗦嗦對準白狼,才發現,原本與自己纏鬥的白狼,以調轉方向,一動不動望著大石頂上的烏中旗。

站在人的角度,狼天性殘忍、貪婪、惡毒。

可身處極端環境,善者如何生存?

馬陸終於明白,狼,比人更有原則,雖然未必有恩必償,但絕對有仇必報。

老刀撿起另一支箭,道:“快走。”

這是唯一生存的機會,兩人相互扶持,朝雪原深處跑去,烏中旗嘶啞的聲音響起:“你們沒有任何裝備,就算逃得了一時,必然會被凍死。”

烏中旗慌張的情緒,顯露無疑,他顯然已經預料到,自己隻是暫時活著而已。

馬明毅死了,或許摔落時頭部著地,或許摔落處藏有暗石,此刻他一動不動躺在雪地,後腦流淌出大股血液,已經結冰。

兩人在烏中旗的喝罵聲中,逃出了暴龍弩的射擊範圍,狼群也沒有尾隨而來,這並不代表二人是安全的,恰恰相反,他們將麵對最為致命的殺手,寒冷的天氣。

這種寒冷,是真正刺骨的冷,由皮膚直透入骨髓,猶如從人體每一處細微的毛孔,紮入冰針。

“盡量動起來,否則會被凍死。”老刀說話時,牙關打顫。

“老刀叔,我、我對不起你。”

老刀歎了口氣道:“我不該打他。”頓了頓,又道:“應該宰了他。”

雪原中,霧氣逐漸彌漫,老刀道:“一旦沒了光,我們必然凍死在這裏。”

“可我們沒有任何辦法。”馬陸已經冷的渾身發麻,這是血液不通暢的症狀。

老刀四下看了一圈,指著不遠處的一顆鬆樹道:“那裏。”

兩人互相扶持著走到鬆樹下,老刀撥開雪層,又用箭尖劃開凍住的土層,清理出一個淺淺的凹檔,再將凹檔周圍堆上積雪,壓實,又摘下數根茂密的鬆枝,在土層上鋪了一層,道:“咱兩必須緊緊抱住,減少體溫的流失。”

隨後兩人平躺凹檔,緊緊摟住對方,老刀又將剩餘的鬆枝壓在身上。

“無論多困,千萬不要睡著。”老刀說話時,呼出的氣,比冰棱還要冷。

馬陸意識已經模糊了,哆嗦著道:“要是有一顆、發熱的、隕石,就好了。”

“唉……”老刀歎了口氣:“其實我早就知道,永凍山穀裏有白色的狼存在。”

“什麽、意思?”馬陸腦子一激靈,清醒了不少。

“隕石代號為‘勇敢者之心’,是有所指的,你想知道為什麽?”

“想、想知道。”

“六年前,我就看過相關資料。”

“那時候,我、二叔、還活著?”

“當然,而且這是你二叔,最想找到的隕石,因為它太特殊了。”

“哪兒、特殊了?”兩人一問一答,馬陸的精神見長。

“資料記載,這塊隕石在七十年前墜落,當時這裏的地形,有一口巨大的溫泉,而隕石撞擊,造成的地層破裂,地表溫泉流入地下,所以有了現在的永凍山穀,而撞擊區中的一切有機物,幾乎在一夜之間變成了白色。”

“為、什麽?”

“或許是輻射,或者別的什麽原因,確切的答案,隻有找到隕石後才能知道。”

吞了口吐沫,他繼續道:“發生撞擊後不久,當地一名叫哈丹巴特爾的獵人,在打獵時在白色的鬆林中,發現了一條純白色的狼崽。或許是因為異常的毛色,遭到母狼遺棄,獵人將凍僵的小狼揣進懷裏,帶回家喂養。”

“狼、是很難馴化的。”馬陸終於覺得凍僵的身體,有了一點感覺。

“所以狼能捕食後,哈丹巴特爾將它送回白鬆林,據他口述,這條白狼不但雄壯有力,而且非常聰明,曾躲在一頭綿羊肚腹下,混入羊群,企圖捕獵,回歸野外,很短的時間,收編了兩大狼群,從此成了永凍山穀的狼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