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殺了孫”

完蛋了,看著手裏的錢我心頭一陣死灰!我們家就姓孫,這張錢絕對不能花出去,萬人下一個接到手的人隨手瞎寫,沒準死的人就是我自己。但我也不能瞎寫,萬一真應驗了殺了人可不是鬧著玩的。

我苦思冥想終於想到一個不可能的願望,匆匆填上一個“子”。“我殺了孫子”,我真是個天才,別說孫子了,我現在沒結婚連兒子都沒有,這個願望無論如何也實現不了。

正在為自己的天才創造力慶幸時,媽媽催我快去買飲料。嘴裏應著知道了,我向外走,無意間聽到媽媽和姐的對話。

“薔薔從小喊你姐,其實論輩份薔薔是你的姨呢?”

我驚問:“我是我姐的姨!?”這是什麽輩份?

媽媽說:“是啊,你姐實際是你遠房大伯的孫女,那個大伯比我大二十多歲,所以你姐實際上是你的侄女,不過現在輩份都亂了,喊姐喊侄無所謂了!”

我一邊想一邊向外走,如果姐其實是我的侄女,那她的孩子也就是我的——

“孫子!”想到這裏我冷汗淋漓,推開門的一瞬聽到一個孩子的叫聲,然後是一連串的摔打聲,天啦,那小孩什麽時候跑到外麵來的。

眾人聞聲趕過來,眼前是一幕慘不忍睹的景象,那孩子,那孩子被我推門的動作撞下了樓梯,血流如注,姐當時哭昏在地,而我的意識,也突然迷離了起來。

當我再次恢複中斷的意識時,自己戴著手銬坐在派出所裏,麵前的一個警察叔叔正在問:“名字?”

“孫薔!”

“哦,你就是昨天被扒包的那位吧!唉,發生這種事情真是不幸!你也真是太倒黴了!”

“那,那個孩子還活著嗎?”我焦急地問。

警察搖搖頭說:“很抱歉,雖然搶救了但顱腦出血太多,已經……”他的聲音小了下去,我突然覺得世界天旋地轉,這一切,究竟是為什麽,我明明是想救人,為什麽噩運還會降臨。

因為我是過失殺人而且又是個身世清白的弱女子,所以派出所放心地把我丟在局裏做口供。錄完口供那位警察叔叔去取個什麽材料離開了,我一個人坐著望著花白的電腦屏幕發著呆。

“誰知道事……”這幾個字突然浮現在我腦海中,我艱難地從兜裏掏出那張一塊錢,但手上沒有筆,不遠處的長椅上坐著一個酒駕的司機,胸口別著筆。

我向他借了筆,那個司機看見我要往錢上寫字,說:“小姑娘,這個犯法!”他嗓門真大我擔心把警察引來,於是附耳低語道:“和你說個有趣的遊戲,規則是這樣的……”

五分鍾後他安靜下來,我義無反顧地那四個字後麵加上一個“實”,它變成了:“誰知道事實”!

筆剛落下,一個人出現在我的麵前,抬頭看他時我錯愕了,居然是周偉。

他笑著說:“我早和你說過不要再玩這個,因為我知道事實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