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拂夜奔
真慶幸,李靖來訪的時候,是我手執紅拂站在主公楊素的座旁。
如果那一天不是我當班,如果沒有見過李靖,後麵的故事都不會發生,我、李靖、楊素、甚至隋唐兩朝的歷史都會被改寫,而我到老都隻是司空府上一名整天拿著柄拂塵走來走去的花瓶歌妓,也許我根本活不到老,就被楊素或者他的仇人殺了。
幸虧我見到了李靖,而且孤注一擲,賭了那一把。
那天,他來司空府拜會楊素,其實就是找門路。我執著一柄猩紅色的拂塵侍立在座旁,大概那顏色太過特殊,他忍不住向我看了一眼,又一眼。
楊素哈哈大笑,得意地賣弄:「你是不是覺得這拂塵的顏色很特別?告訴你,這叫『猩紅』,是用嶺南黑猩猩的血染成的,紅色深沉持久,一升血比一鬥金子都貴。」
我不知道第幾百次聽這個典故了。楊素太喜歡炫耀他在物質上的富有,以此掩飾內心的空虛。
猩紅,這是最詭魅的一種顏色。比橙紅深,比朱紅淺,比玫瑰紅要濃,比蘋果紅要暗,比茜草的紅色略黃,比辣椒的紅色稍藍,因是以同人類最接近的靈長動物的血染成,遂有一種難言的煞氣,彷彿怨毒的眸。
因此,我一直固執地認為,那種顏色叫「腥紅」,每當我揮動拂塵的時候,就彷彿在空中嗅到血腥味。
誰能說得清楊素殺過多少人?根本他這個人,就是靠喝人血存活的。
但是他卻頗為欣賞李靖,送客後悄悄同我們說:「這人有才氣,也有誌氣,不過,就是欠了點運氣。」
「如果主公願意幫他,那麼他就會是世上最走運的人了。」我恭維,也是試探。
「我為什麼要幫他?對自己沒好處的事,可犯不著。」楊素摸著大肚子嗬嗬笑,「若我再年輕一點,還可以收他做個門客,閒時說說話下下棋也是好的。可我老了,隻想聽歌,不想談話。紅拂,唱支曲兒來聽。」
這就是楊素,已經老得連眼珠都懶得轉動;這就是我,枉自如花似玉,卻隻是司空府上一隻會唱歌的玩偶。
我唱著歌兒,悄悄在心底暗下了一個決心。
2
我在客棧裏找到李靖。因為不確定他是不是記得我,特地帶上了標誌性的猩紅拂塵。
果然他對東西比對人的記憶更深刻,脫口而出:「紅拂女?你怎麼來了?」
「李靖大人,你相不相信緣分?」我不知道自己是從哪裏學到的這句台詞,但它無疑是最好的開場白,可以省卻許多解釋的麻煩。「我信。從我見到你第一眼起,就知道,你是我的緣分,所以,我來跟隨你。」
「你要跟隨我?」李靖有些愕然,「我還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你不是叫我紅拂女嗎?那麼,我從此就叫紅拂。」
其實我是有名字的,還很好聽,叫張出塵。不過人們養寵物都會重新取名,以此證明自己的擁有。我心甘情願為李靖改了名字,好讓他相信我是屬於他的。隻有他在意這一點,我才可以跟定他。
李靖果然感動,但也還有些猶疑:「如果楊素知道你來投奔我,那我們兩個……」
「他不會的。」我說得斬釘截鐵,務必要使他安心,「楊素已經老了,府上佳麗三千,多了誰少了誰他根本不會在意。」
我打開隨身攜來的首飾盒,將裏麵的珠寶取出來一樣樣排開:珍珠耳環,寶石項鏈,跳舞時墜在手腕和腳腕上的細碎金鈴,織金線嵌綠寶的麵紗和肚兜,還有一對鑲滿了紅綠寶石的珍珠鞋──是的,這些都是我在歌舞時的道具,不過楊素太喜歡炫富,裝飾我們時全部用真金白銀,倒是一點不攙假的。
我同李靖說:「賣掉這些首飾,足夠我們兩個隱姓埋名遠走高飛,隻要留心尋訪,以你的才華誌向,一定可以找到比楊素更值得投奔的人。」
是這句話真正打動了他。末路英雄,未舉秀才,最在意的就是知音者的支持。在他最絕望最迷茫最窮途潦倒的時候,居然發現原來自己還有粉絲,那麼這粉絲就成了他最大的精神支柱。
李靖終於要了我這根支柱,拄著我一路上京去了。
3
那是我生命裏的春天。在最好的年齡裏,遇上了最合宜的人,世上沒有比這更心滿意足的事了。
唯一的不足,就是李靖雖然帶了我上路,卻沒有說娶我。「聘則為媒奔則妾」,我知道自己來得不明不正,不知道怎樣才能讓他給我一個名份。
我有一個習慣,凡有想不通的事情時,就喜歡梳頭。借由梳理三千煩惱絲來理順思緒,使心水清明澄定。
客棧的窗開著,向著後院,李靖在那裏刷洗他的馬;門也開著,對著走廊,傳來夥計招呼客人上樓的聲音。
腳步聲一路走近,登堂入室,我回頭,看到一個滿麵虯髯的人直直地走進來,直直地看著我,就彷彿他的靈魂已經被抽空了,頭腦裏隻剩下一個圖像,那就是我。他衣衫襤褸,卻態度坦然,大喇喇在臥榻上躺下來,仍然癡癡地看著我,滿臉驚豔,一言不發。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是個美女,但是一生中,還從沒有人用這樣的眼光告訴過我,原來我有多麼美,多麼動人。
這時候,李郎在窗外看到了虯髯客,又驚又怒,我忙向他悄悄擺手,令他不要發作。自己轉過身來斂衽行禮:「請問這位壯士貴姓?」
「姓張。」
「原來是本家哥哥。」我微笑,「小妹也是姓張呢。」
在司空府做了那麼多年,我唯一的本事就是歌舞娛客。「長袖擅舞」向來都有兩種意思,一是指跳舞,二是指交際,這兩種我都很擅長。
張大鬍子被我的態度打動了,坐正了身子,連口氣也正經起來:「倒是愚兄失禮了。」
「哥哥說哪裏話?自家兄妹,不必拘禮。」
這時李靖已經進來了,我忙拉了他手說:「李郎,快來拜見我家哥哥。」
我拉著李靖的手一起走到虯髯客麵前,重新行禮。
虯髯客眼中的晶光黯淡下去:「原來你已經嫁人了,這位妹夫……」他上下打量李郎,「好個人材!初次看見妹妹和妹夫,也沒個見麵禮給你們,就把這柄短刀送了妹妹吧,要是遇到什麼事,也好防身用。」
我抽出刀來,隻見非銀非鐵,寒光凜凜。連李靖也不禁讚了句:「好刀!」
李靖也是個有眼光有氣度的,他看了那樣的刀,還有刀鞘上鑲的珠寶,也知道這個貌似潦倒的張大鬍子非比凡人,遂說:「小弟難得與大哥相逢,這就去買酒,與大哥一醉方休。」
虯髯客大笑:「也罷,咱哥兒仨就來個煮酒論英雄吧。」
他說的是「哥兒仨」,那是把我也算在內了。他不隻欣賞我,把我看作最美麗的女人,還尊重我,視為我知己、手足。我心裏掠過一陣暖流,從來沒覺得自己那麼充實,那麼矜貴,這一刻,我認認真真把他視作了親哥哥,比哥哥還親。
李郎去買酒,我與哥哥說悄悄話,拿出紅拂贈他做回禮,給他講了夜奔的故事,垂淚說:「他對我不錯,但嫌棄我隻是個歌妓,一直不肯說娶我。如果我有娘家,就又不同。」
「誰說你娘家沒人?我是你大哥,一定會為你做主!」大哥一力擔當,卻又懷疑,「你真想嫁給他?」
那一刻,我的確有猶豫了一點零三秒,但到底清楚地說:「是,我認定這個男人,不計代價要嫁給他。」
4
很多年後有個遇人不淑的女作家說:每個男人心裏都有兩個女人,一個是他的紅玫瑰,一個是他的白玫瑰。
其實,早在一千多年前,我就已經知道了:每個女人心裏也是有兩個男人的,一個是她的大哥,一個是她的情郎。
但是這兩個角色一定不可以弄混,因為你如果要把大哥當成情郎,就會失去他對你的尊重與寵愛,變成庸脂俗粉一名;而如果把情郎當成手足,又會使他覺得你女人味不足,準會背著你另找紅顏知己。
而我這一生中最值得自豪的,就是看人的眼光極準,而且總能在關鍵時刻做出決斷和取捨。
第一次我捨楊素而投奔李靖,我成功了;現在,我必須再次捨張兄而留住李靖,不僅是因為我愛李靖,愛他的英俊他的年輕他的溫柔,還因為張兄把我看成一個美麗而高貴的女人——但,在他看見我的第一眼時,隻知道我的美麗;是看到李靖之後,才肅然起敬,承認了我的高貴。
換言之,妻憑夫貴,如果不是因為我已經有了李靖這樣一個儀表堂堂英才出眾的男人,張鬍子隻會當我是閒花野柳,他隨便就可以登堂入室進來尋歡的流鶯,是因為李靖的出現,他才變成一個正經且豪俠的男人,肯把我稱作「咱哥兒仨」。
那天乘著酒興,我提議結拜,於是我們正式成為哥仨,還給這個新組合取了個響亮的名號,叫作「風塵三俠」。
張大哥說到做到,不但做主替我和李靖舉辦了婚事,還拿出全部家產給我當嫁妝。
這時候,我們才知道原來他竟然富甲長安,財雄勢大。我有了這樣闊綽的娘家撐腰,李郎哪裏還敢嫌棄?於是歡歡喜喜拜了天地,入了洞房。
之後,我們帶著這筆橫財去投奔李淵父子,平定江南,建立大唐,加官晉爵,榮華富貴。
張大哥沒有同我們在一起,他說:一山容不得二虎。
我以為他說的是不能和李靖一起麵對我。
但是又過了許多年後,南邊傳來消息說:有個滿臉虯髯的張英雄率領一眾兵馬占了扶桑,自立為王。
我這才想:大哥當年說的,也許是不能與李世民分主江山。
這一生,我從未對自己當年的選擇後悔,但是偶爾也會想:如果當年嫁了張大哥會怎樣?
李郎封了衛國公,我也做了一品夫人,但是人們永遠都忘不了我歌妓的出身,一生都隻叫我作紅拂女;而若和大哥在一起,說不定我現在已經是扶桑皇後,最重要的,是天下人都會記住我真正的名字:張出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