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死 黨
01
諸葛仙,男,三十七歲,武林第一神醫諸葛無死的獨生子,還不到二十歲的時候,就已經被天下江湖中人尊稱為諸葛大夫。
他的手指幾乎要比別人長一寸,而且感覺特別敏銳,閉著眼睛的時候,都能用手指的觸覺把一本宋版的木刻醫書上的每一個字都“讀”出來。
這雙手當然也很穩定,有人甚至說他可以用一把蟬翼般的薄刀,把一隻蚊子的每一個器官都完全肢解分割,連蚊眼都不會破裂。
一個人要比一隻蚊子大多少倍?
對於人體上每一部分的結構,他當然更清楚得多,要肢解分割一個人,當然更容易。
能肢解,就能重組,能分割,就能縫合。
江湖中大多數人都相信,如果你被人砍下了一條腿,隻要你的腿還在,諸葛大夫就能把你這條腿接起來,如果你被人家砍掉一個鼻子,隻要你能夠把你的鼻子帶到諸葛大夫那裏去,他就能夠讓你的鼻子重新長在你的臉上。
有關於諸葛大夫的種種傳說實在太多了,誰也不知道它的真假,唯一不容懷疑的是,諸葛仙這個人實在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傳奇人物。
02
丁丁最後一次看見因夢時,是在諸葛大夫那間精雅華美的書齋裏。
他認得諸葛仙,那時候他的眼睛還沒有被縫死,還能看見諸葛仙臉上驚恐的表情。
那時候因夢正在對諸葛仙說:“我要你把這個人的眼睛縫起來,把他的舌頭也縫死,讓他永遠再也看不見任何事,說不出一個字。”
“你瘋了。”諸葛大夫的聲音本來是非常優雅動聽的,現在卻已幾乎完全沙啞嘶裂,“你明明知道我不會做這種事,你為什麽要我做?”
“因為我相信你的這雙手,我也找不到第二個人能完成這樣一件精密複雜的工作。”因夢嘴角帶著種奇特而冷淡的笑容,“最主要的一點是,我相信你一定會替我做。”
“為什麽?”
“因為這是你欠我的,一定要還,非還不可。”
諸葛大夫看著她,過了很久,才轉過身,從一個密封的銀筒裏,取出一個冰囊,用他那雙手指特別長的手,圍住這一囊庫藏已久的寒冰。
每當他憤怒激動時,他都會這樣做。
直到他開始冷靜下來,他才問因夢:“你為什麽一定要逼我做這種事,為什麽不索性把他的眼珠挖下,舌頭割下?”
“因為我不想損傷到他任何一根神經,我要讓他全身上下每一個地方都完全保持清醒敏銳,我一定要讓他能完全領受到我將要加給他的每一分痛苦,一點都不要錯過。”
聽到她的話,丁丁的背脊就好像被一柄冰冷的尖刀割破。
——白色的小屋,簷下的風鈴,風鈴下那個溫柔、善良、寂寞的女人難道真的就是她?
不管怎麽樣,丁丁知道他恐怕從此再也看不見這個女人了,恐怕從此再也看不到任何人。
因為他知道,對於她這樣的要求,諸葛大夫是絕對無法拒絕的。
03
“現下閣下已經是這裏的貴客了,我卻連閣下的名字都不知道,實在是件很遺憾的事。”
韋好客很溫和地對丁丁說。
“剛才那位夫人並沒有說出閣下的名字,閣下自己當然也沒法子告訴我。”他歎了口氣,“我看得出閣下現在非但已說不出話,連手腳都已軟癱無力,短時期大概是連一個字都寫不出來了。經過諸葛大夫的手術後,要想複原是非常困難的。”
他的聲音不但溫和,而且充滿了同情,如果看不見他的人,也不知道他的身份,無論誰都會認為他是個彬彬有禮的善良君子。
丁丁卻是例外。
現在他當然看不見韋好客,但是他對這個人的聲音卻熟悉極了,就好像他熟悉慕容秋水的聲音一樣。
他真想大聲嘶喊,告訴他們:“我就是丁丁,你們怎麽會認不出我了?為什麽要這樣子對我?”
隻可惜他用盡了全身力量,卻連一個字都說不出。
他甚至連眼淚都流不出來。
無邊無際的黑暗,無窮無盡的苦難和折磨,美好的生命,忽然變成了一場永遠不會醒過來的噩夢。
丁丁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麽會忽然落入這種悲慘的命運中。
主宰他命運的人,赫然竟是他童年的玩伴,昔日的好友,如果他有法子能告訴他們他是誰,他們絕不會再讓他受到這種非人所能忍受的痛苦。
隻可惜他連一點法子都沒有,他連死都死不了。
漸漸地他連想都不敢去想,非但不敢去想未來,也不敢回想往事,隻要一開始思想,他的人就會像刀割般痛苦。
能夠活下去的希望實在是太渺茫了,生存的勇氣和決心,也因為諸般苦難而變得越來越微弱。
但是他仍然發誓要活下去。
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價,他都要活下去,就算是每天隻靠別人喂他三頓糨糊般的菜粥,他也要活下去,他絕不讓自己像臭鼠一樣爛死在這裏。
就算要死,他也要死得莊嚴英勇。
漸漸地,丁丁對周圍的一切聲音都熟悉了,韋好客、慕容秋水、因夢、巡夜和送飯的獄卒。連他們的腳步聲,他都已經能夠分辨得出。
因夢居然不時還來看他,無疑是要確定這裏的招待,已經在他身上造成了什麽樣的變化。
她顯然覺得很滿意,因為有一天丁丁聽見她對韋好客說:“我記得他到這裏來才隻不過七十一天而已,你們就好像把他變成另外一個人了。韋先生,我不得不說,你們這裏招待客人的方法實在是好極了。”
在這一片死黑中,要計算時日本來是幾乎完全不可能的,可是從那一天之後,他就用自己的方法開始計算。
開始計算自己的呼吸。
用一種他從惡臭的空氣中訓練出的秘密方法來呼吸,為了讓他保持敏銳的感覺來接受痛苦,因夢並沒有損傷到他的呼吸係統,為了讓他還能吃下他僅能維生的食物,他們才沒有封死他的嘴。
對於這一點,丁丁實在感激至極,因為他們總算給他留下了一點機會。
每天都要經過照例的酷刑之後,才有一碗菜粥可吃。
這碗粥有時滾燙,有時冰冷,有時冷得他全身發抖,有時燙得他滿嘴水泡。喂他粥的獄卒完全不管,隻管用一把缺口的湯匙,把滿滿一匙粥塞進他嘴裏。
這一碗粥就是僅夠維持他延續生命的糧食,他計算過一碗粥隻有十三湯匙。
為了讓他活下去,這十三湯匙粥總是不會少的。
可是有一天,他隻吃了三匙,因為那天的粥實在太燙了。連獄卒都拿不住,把粥碗和湯匙一起跌在地上摔破了。
聽到湯匙裂的聲音,丁丁的心立刻因興奮而抽緊,因為這就是他已等待多時的機會,甚至可能是他唯一的一次機會,他絕不能讓它錯過。
獄卒的咒罵聲和腳步聲都已經去遠了,又過了很久,丁丁的心跳才恢複正常,他也不知道自己已經有多久未曾如此興奮過,他隻是在心裏不停地告訴自己:“我一定要找到,我一定要找到。”
——他要找的是什麽?
他要找的竟然隻不過是那些湯匙的碎片而已,在別人來說,這實在是件再容易不過的事,對他來說,卻宛如苦刑。
他的雙眼已盲,四肢已軟癱,一定要先翻個身,再用他的嘴去摸索,把地上的碎片用嘴銜起來。
他斷斷續續地用了七八個時辰,才完成了這件事。
等到他確定四下沒有人聲的時候,他才能用牙齒咬著這些碎片,在牆上畫出一些連他自己都不知道別人是否能分辨得出的模糊字跡。
剩下來的事,就隻有靠老天幫忙了,因為他最多也隻能做到這一點。
他已盡了全力。
04
丁丁在牆上畫的一共隻有三個字,翻來覆去都隻有這三個字。
“班沙克”。
這三個字是什麽意思?這三個字看起來簡直連一點意義都沒有,丁丁為什麽要把它看作唯一能夠讓自己活下去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