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蕭十一郎》之前[1]

寫劇本和寫小說,在基本上的原則是相同的,但在技巧上卻不一樣,小說可以用文字來表達思想,劇本的表達卻隻能限於言語、動作和畫麵,一定會受到很多的限製。

一個具有相當水平的劇本,也應具有相當的“可讀性”,所以蕭伯納、易卜生、莎士比亞甚至徐籲……這些名家的劇本,不但是“名劇”,也是“名著”。

但在通常的情況下,都是先有“小說”,然後再有“劇本”,由小說而改編成的電影很多——由《飄》而有《亂世佳人》,是一個最成功的例子,除此之外,還有《簡·愛》《呼嘯山莊》《基督山伯爵》《傲慢與偏見》《愚人船》,以及《雲泥》《鐵手無情》《窗外》等。

《蕭十一郎》卻是一個很特殊的例子,《蕭十一郎》是先有劇本,在電影開拍之前,才有小說的,但《蕭十一郎》卻又明明是由“小說”而改編成的劇本,因為這故事在我心裏已醞釀了很久,我要寫的本來是“小說”,並不是“劇本”,小說和劇本並不完全相同,但意念卻是相同的。

寫武俠小說最大的通病就是:廢話太多、枝節太多、人物太多、情節也太多……在這種情況下,將武俠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就變成是一種很吃力不討好的事,誰都無法將《絕代雙驕》改編成“一部”電影,誰也無法將《獨臂刀王》寫成“一部”很成功的小說。

就因為先有了劇本,所以在寫《蕭十一郎》這部小說的時候,多多少少總難免要受些影響,所以這本小說我相信不會有太多的枝節、太多的廢話,但是否因此會減少了“武俠小說”的趣味呢?我不敢否定,也不敢預測。

我隻願做一個嚐試。

我不敢盼望這嚐試能成功,但無論如何,“成功”總是因“嚐試”而產生的。

[1] 刊載於1970年6月12日香港《武俠春秋》第28期,原名《寫在〈蕭十一郎〉之後》。同年7月更名為本篇的標題,並刊載在春秋本《蕭十一郎》第一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