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月令童子
專即精,精即無所不妙。
——李清照
溫悅去探望郎繁的妻子江氏,瓣兒在家陪著琥兒在院裏杏樹下玩。
琥兒抱出池了了送的十二月令童子,排在小桌上,讓瓣兒挨個給他們起名字,瓣兒心裏懸著範樓案子,隻是隨口應付著。
“姑姑,這個舉著大葉子的叫什麽?”琥兒拿起一個穿著鮮綠肚兜、抱著根碧綠蓮葉的童子問道。
“這個啊,是六月童子,六月蓮花開,他舉的是蓮葉——咦?這個不是月令童子……”
瓣兒發現這個泥人小童雖然和其他的月令童子大小差不多,但樣式有些不同,那套月令童子精巧靈動,這一個的工藝卻要粗樸憨實些。她數了一下,數目並不差,剛好十二個。這個怎麽混進來的?難道是池了了買的時候揀錯了?再看琥兒,抿著小嘴巴,眼睛一閃一閃,露出得意的小神情。
她正要問,琥兒卻忽地把藏在背後的小手亮了出來,“哈哈,在這裏!”他手裏握著個泥人小童,穿著鮮紅肚兜,手裏握著一柄荷葉、一枝荷花,這才是月令童子裏的那個。琥兒晃著那個六月童子大聲笑道:“騙到姑姑嘍!騙到姑姑嘍!”
瓣兒刮了一下琥兒的小鼻頭,嗬嗬笑起來:“你個小靈怪!”
正笑著,她心中忽然閃過一句話——“那個不是我兒子!”——是董修章說的。
她頓時愣住——之前聽董修章說這句話,以為隻是傷痛過度說的瘋話,但董謙是他唯一愛子,知子莫若父,他說這句話時,或許是覺察出什麽來了?
瓣兒心咚咚跳起來,背上一陣陣發寒,琥兒連聲叫她,她都沒有餘力應答。隨即又想起嫂嫂說的用帕子遮掩杯子,用他物遮掩痕跡。
範樓案至今如同亂絲,始終解釋不清楚——若說曹喜是凶手,他殺了人卻裝醉留在現場,實在有違常理,絕不是曹喜那等聰明人所為;若說凶手是其他人,但曹喜在場,就算他醉得再厲害,凶手多少都會心存忌憚,極難在這種情形之下殺人;若說凶手和曹喜合謀,曹喜留在現場難逃嫌疑,甚至會背上殺人之罪,以曹喜為人,就算合謀,恐怕也不會做這種傻事;若說凶手威逼曹喜作偽證,一般的案子還好,但這是殺人凶案,最大的威脅不過一死,若不是開封府推官這次依理斷案,曹喜極易被判定為凶手,性命隨時難保。更不用說當時範樓生意正好,人正多,還有董謙的頭顱被割下,找不到下落……
對!凶手為何要割掉董謙的頭顱?
在酒樓殺人,已經很難,何必冒險再去割掉頭顱,除非——除非是為了蒙混!
死者並非董謙?!
不對,不對!
死者若不是董謙,那會是誰?董謙又去了哪裏?
董修章和仆人吳泗都認過董謙的屍首,兩人當時並未有疑議,董修章後來慘痛瘋癲,才說那不是自家兒子;還有衣裳,董修章和吳泗都認出董謙衣服上的破口縫處,絕不會錯。池了了下去做魚後,範樓大伯穆柱還曾見董謙和曹喜下樓去後院解手,到端魚進去發現屍首,時間並不長。
先殺死董謙,再脫下他裏外的衣裳,又換給另一個人,這個過程也太過艱難費時。何況要換走董謙,還得在人來人往的酒樓中搬一具死屍進去,又要搬走董謙的屍體,這絕不可能。
瓣兒苦笑著搖搖頭,斷掉了這個狂念,又耐心陪著琥兒玩耍起來。
但這個念頭一旦生出,就墊在心底,始終抹不去,她耳邊不時響起董修章的話:“那不是我兒子!”
她便不再抗拒,任自己繼續往下想。若這個推斷是真的——用另一人的屍體換走董謙的屍體,為何要這麽做?是為了掩藏另一人的身份?殺了那個人卻不想讓別人知道,所以換屍?但這樣就得殺兩個人,何必?何況酒樓中人來人往,用一具屍體換另一具屍體,豈不是自找麻煩?何必勞神費力冒險做這種無益之事?
不對,凶手絕不會做無益之事。
她猛地想起董修章的瘋癲囈語:“我謙兒要赴任去了——”
對!若是董謙沒死呢?!
她又被自己嚇了一跳,心又怦怦劇跳,但心思卻忽然敞開:對!若是董謙沒死,便不是以屍換屍,而是以活人換死屍!這樣整個過程就簡便得多了!
正在這時,嫂嫂溫悅回來了,瓣兒忙把琥兒托付給夏嫂,拽著嫂嫂走進自己屋裏,把這個想法告訴了嫂嫂。
溫悅聽了,竟笑起來:“你這水銀心肝,整天滴溜溜亂轉,竟轉出這麽一個奇想。不過這案子的確古怪,正該這樣放膽去想。”
瓣兒也笑起來:“反正這已經是個死案,亂想還說不準能想活了它。我想了好一陣,若董謙真的沒死,很多死扣就都能解開了——首先,曹喜和酒樓其他人為何沒有發覺房間裏發生凶殺?因為根本沒有凶殺;其次,為何要割下屍體的頭顱?是為了混淆死者與董謙的身份;第三,屍體的頭顱為何找不到?因為董謙將它帶走了。”
溫悅收起了笑,低頭默想了片刻,才慢慢道:“的確有些道理。不過有三個疑點,第一,董謙為何要這麽做?第二,那具屍首是從哪裏來的?第三,要搬一具屍首進酒樓而不被察覺,很難。”
“嗯。這還得再想。不過,那天範樓生意好,客人很多,曹喜又喝醉了,董謙若是想要偷偷離開範樓,應該不難。另外,我還想起了一個證據——據董謙家的仆人吳泗講,事發前一天晚上,董謙帶了一個包袱出去,不重,好像很軟,帶出去後再沒帶回來,我猜裏麵裝的應該是他的衣服,他去見的是凶手,把他的衣服給死屍穿上。至於那具死屍,應該是另一樁凶案,董謙之所以這麽做,大概是為了包庇凶手。”
“你先順著這想法繼續再想想,隻要能找到董謙這麽做的緣由,其他都好辦。”
“我和姚禾、池了了約好,每隔一天,就在咱們巷口外的顏家茶坊碰一次,好商議案情。他們是緊著我方便。時候差不多了,我這就去和他們會合,看看他們有什麽見解。”
“你哥哥不見你,是要責罵我的。”
瓣兒做了個鬼臉:“哥哥才舍不得責罵嫂嫂呢,嫂嫂就替我遮掩一下嘛。”
溫悅笑道:“油嘴妮子,去吧。不過這個案子辦完之後,可再不許碰這些事。早去早回,不許耽擱晚了,等墨兒回來,我讓他去接你。”
“不用,就幾步路。”
瓣兒進了茶坊才坐下,池了了就來了。
她想等姚禾來了再一起談,便先點了茶和池了了閑聊了一陣,姚禾才急忙忙趕了進來,他掏出帕子擦著額頭的汗,難為情道:“實在抱歉,來晚了,剛才你家堂兄趙不棄去找過我,耽擱了一陣——”
“哦?我二哥?他找你做什麽?”
“是一樁舊案,當時是我驗的屍,他發現了些疑竇,來找我查證。”
“嗬嗬,他原是個最懶散的人,如今也這麽起勁了。你快坐下,咱們不管他,說咱們的正事,我有了個新念頭,說出來你們可不要驚叫——”
瓣兒把自己的想法說了一遍,姚禾和池了了雖然沒有驚叫,卻都大張著眼睛,驚望著她。
她忙問道:“如何?快說說你們怎麽看的?”
池了了隨即道:“這個不會吧?從那天起,董謙就沒了蹤影,他若活著,去了哪裏?你也聽到了,他從小極孝順,怎麽可能裝死騙自己父親?”
瓣兒點頭道:“嗯,除了我嫂嫂說的三條,這又是一條不好解釋。”
池了了又道:“還有——那天穆柱上菜,不小心碰翻了酒盅,酒水灑到了董謙胸口上,當時我看地上的屍首,記得胸口那個位置酒痕還在,屍首若是換的另一身衣服,那酒痕怎麽說?”
“這倒好辦,董謙知道自己胸口有酒痕,要作假,就照樣在屍首胸口同樣的位置灑一些酒,兩下若不對照,很容易蒙混。”
“還有,若死屍是另一個人,董伯父和吳泗怎麽會辨認不出來?”
“董謙身上應該沒有什麽胎記癍痣之類的東西,如果恰好他和死者身材相當,沒了頭臉,又穿了他的衣服,一般的父親,兒子稍微長大一些,就很少看到兒子身體,再加上猛然看到屍體,傷痛之下,很難辨認。但畢竟是自家兒子,故而董伯父後來開始念叨那個不是他兒子,我也是從這裏才開始起疑心的。”
姚禾一直在默想,這時才開口道:“另外有一個疑點——屍首。我驗屍時,那具屍首是剛剛被殺的,傷口是新的,身體還有些餘溫,血也鮮紅,仍在滴。若董謙沒有死,當時也得現殺一個人。這樣,那間房子裏,就至少還有一個人。”
瓣兒點了點頭:“嗯,第五條。而且董謙不像是能殺人割頭的凶犯,除了死者,凶手另有其人。搬屍進去又不可能,這樣,至少還得有兩個人進到那個房間,再加上當場行凶,曹喜醉得再厲害,恐怕也該察覺了。看來這個想法隻能扔掉。”
姚禾卻道:“未必。我們現在還不知道曹喜丟的那塊玉飾,董謙究竟是從哪裏撿到?他在範樓牆上題的詞究竟是寫給誰?雖然他和曹喜並沒有因為那個汪月月結怨,但會不會另有一個女子?若真有的話,他就有記恨嫁禍曹喜的嫌疑。”
池了了低聲道:“這兩天我細細回憶董謙的神情,他雖然笑著,但眼底始終有些牽念傷懷,他心裏一定有一個鍾情的女子。”
瓣兒道:“我不能經常出門,這件事隻有靠你們兩位再去設法探查一下,若是能找到那個女子,很多事就會清楚些,而且董謙若真的還活著,說不準現在就藏在那個女子家呢。”
姚禾和池了了一起答應去查。
三人又商議了一陣,看天色將晚,就散了。
第二天清早。
瓣兒在自己房中,將五尺白絹仔細繃在繡框上,安穩在繡架間,而後端坐架前,凝視這一片雪白,心裏構畫新繡作。
這一陣她讀《詩經》,讀到《鄭風》,無意中發覺《野有蔓草》《出其東門》《子衿》和《溱洧》四首,恰好可以合成一聯四章——相識、相知、相思、相諧。
《野有蔓草》是相識之喜:“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兮。”《出其東門》是相知之惜:“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縞衣綦巾,聊樂我員。”《子衿》是相思之苦:“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一日不見,如三月兮。”而《溱洧》則是相諧之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芍藥。”
默誦著這些詩句,四幅畫麵漸漸在心裏鮮明起來,一位士子、一位佳人,由露草初相逢,到山水兩相知,而後江海深相思,最終花月兩相諧……不知怎麽,她心中所摹想的那位士子的麵目,竟隱隱似是姚禾,猛地發覺這一點,瓣兒頓時羞紅了臉,不由得想起《論語》裏孔子所言:“鄭聲**”“惡鄭聲之亂雅樂”——春秋時,各地歌樂中,鄭地之音最縱肆**。想到此,她心裏一陣寒怵,慚怕起來。不過她隨即又想,孔子既然厭惡鄭聲,他刪訂《詩經》時為何不把《鄭風》索性刪幹淨,反倒留下二十一首?在《國風》中,《鄭風》比居於正統的《周南》《召南》存詩數量還多?
看來鄭聲也不全都可憎可厭,這麽美的詩怎麽會是**聲?孔子也不是後世腐儒,事事刻板不通情理。想到這裏,她才舒了口氣,忍不住笑了起來,心裏偷想,他若知道,不知會怎麽想?
她一邊想,一邊笑著起身,去架上取下一卷畫紙,鋪展在桌子上,而後從筆筒裏拈出一支畫筆,蘸了墨要描繪畫樣底稿。要落筆時才發覺自己拿錯了筆——桌上有兩隻筆筒,一隻裝字筆,一隻裝畫筆,因為心不在焉,她錯拿了字筆。
她又笑起來,正要換筆,心裏忽然一閃,一個念頭倏地冒出來,她頓時驚住,看看手中的筆,又望望桌上兩個筆筒,不覺喃喃道:走錯了!
她忙跑出去,見哥哥和墨兒都已經走了,嫂嫂溫悅正在院裏晾衫子。
她跑到溫悅身旁,大聲道:“嫂嫂,我知道了,是走錯了!”
溫悅愕然回頭:“什麽走錯了?”
“董謙!範樓的酒間!”
“嗯?你莫慌,慢慢說。”
“不用搬屍體,屍體在隔壁!”
她過於驚喜,嘴裏一時攪不清楚,溫悅當然聽不明白。
她稍稍理了理思緒——
第一,董謙並沒有死,地上那具無頭屍體是另一個人;
第二,董謙也並沒有殺人,那具屍體是其他人殺的;
第三,董謙也不用搬具屍體進來,那具屍體在隔壁,是其他人殺的。
理清楚後,她才放慢語速,一條條講給溫悅聽,最後一字一字道——
“董謙扶著大醉的曹喜回來後,走錯了房間,走進了隔壁!”
溫悅聽了,先是一驚,低頭默想了半晌,才慢慢道:“這案子最難解釋的,是房間裏發生了凶案,曹喜卻一點都沒看到、聽到。說他是凶手,身上又沒一點血跡。你這個想法倒是能說得通——若是走錯了房間,那屍首在靠牆邊地上,隔著張桌子,曹喜已經大醉,被扶進門後,馬上坐到靠外的椅子,趴在了桌上,沒看到屍體並不奇怪。董謙也隻要隨手關上門,悄悄走出去就成了,那天範樓人多,不太會有人留意。不過——”
瓣兒等不及,忙道:“範樓橫著有十間房,各間的陳設也都一樣。董謙他們那間是左數第六間,正好在中間,就算沒醉,也很容易走錯。而且我估計董謙絕不是無意中走錯,而是有意為之。他恐怕是和隔壁的人事先約好,隔壁的凶手殺了人,然後把房間留給董謙——”
“曹喜沒有發覺進錯房間,倒好解釋,但池了了和其他人也沒有發覺?”
“了了當時一定是慌了神,根本顧不上去看是第五間還是第六間。對了,還有一個證據能證明董謙和隔壁凶手是合謀——據了了講,那天隔壁的客人是三個人,他們點菜時,讓酒樓大伯穆柱照著董謙他們的菜式來點,兩間房裏桌上的菜一模一樣!了了下去給董謙做魚之前,最後一道菜已經上來了,隔壁凶犯應該就是這個時候殺的人,兩個殺一個,要輕易得多。此外,了了在廚房做魚時,穆柱還請她做了兩份,說是要給隔壁那間的客人!”
“這麽說,那個穆柱知情?”
“那天我們去範樓,穆柱吞吞吐吐,很畏怯的樣子。不過,我估計他和這件凶案無關,隻是看破了真相,卻不敢說。也許隔壁的凶手威脅過他。除了穆柱,其他人恐怕都不知道這內情。”
“但董謙為什麽這麽做?”
“一定是為了嫁禍給曹喜,至於原因,還得再查。”
“如果穆柱能證實房間錯了,那這個案子就告破了!咱們家瓣兒姑娘真真的了不起呀!”溫悅伸出拇指讚道。
瓣兒喜得漲紅了臉:“除了穆柱,了了和曹喜說不定也能證實,我這就找他們一起去範樓!”
“看你一時聰明得冰雪,一時又莽愣愣的,他們隔那麽遠,你何必費力來回跑?先找乙哥給他們稍個信,等約好了再一起去。”
“我這就去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