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色季節 by桃子夏
寫這篇文的前一天,我在地鐵裏遇到一群很時尚的男生女生,其中一個男生,大約十七八歲,麵容幹淨,帶著撲麵而來的清新氣息。沒錯,他就是曾經的我幻想的類型,啊哈哈哈。(編輯大人記得刪掉前麵這一句,千萬不能讓我男朋友看到。)
可是——
他身邊有個留梨花頭的小女生,與他真是相配極了。(桃姐姐迎風流淚,默默扶牆……)兩人在公共場合沒有牽手與親吻,眉目眼神裏卻都是濃情蜜意。怎麽有這麽可愛的一對呢?當時的我心裏想,這對小小的戀人讓這個穿UGG與大衣都不能禦寒的冬天,刹那間乘上了“幸福號”列車,直奔春天而去。恍然間背景由車廂換成了少時的櫻花林:清酒、壽司、一串串舞在風裏的粉色花瓣。像空氣一般充溢在周圍的,都是春與戀的原味。
這隻屬於初戀的原味,濃鬱而清澈。濃鬱的是彼時的深情,以為全世界我們的愛最偉大。清澈的,仍是彼時的深情。無關家世地位前途,隻是單純地喜歡那個人,喜歡他說話時的眉飛色舞,他打球時的生龍活虎,他說愛時的羞澀有度。
那樣濃鬱而清澈的喜歡,讓往後再也回不去的我們,好懷念。
好懷念。
3 粉櫻花之味 by 桃子夏
是驚鴻一瞥的感覺,還是相濡以沫的親密?在遇到她的瞬間,他似乎有了答案。
粉櫻花之味 by 桃子夏 主旋律
一個人需要隱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過一生?
陽光在少年的額角明媚。
阿徹壓腕,籃球飛出完美的弧線哐當鑽進籃框。
“哇,就是穿白色POLO衫的那個,很帥啊。”女生們一驚一乍地走過籃球場。
阿徹跑過去撿球,目光掃過回教學樓的人群,忽然定住了。
千篇一律穿校服的麵孔裏出現一抹獨有的亮色,本以為隻有在麵對大疊粉紅色鈔票才會“心髒漏跳一拍”的阿徹,被那個女生在人群中寂然的神色吸引,居然忘記了撿球。她跟他同齡,穿著校服,上衣拉鏈鬆開,花苞頭梳得蓬鬆又可愛,掛著蘋果播放器的白色耳塞,邊走邊小聲哼歌。
他捅了捅隊友Steven的胳膊。
“尼個女仔幾好樣,距叫咩名?”
“啥?”Steven不悅地撇嘴,“你都回內地了,說什麽粵語!”
“哦。”剛才一激動,林允徹竟然忘記自己已經不在香港,轉學來內地念高中了,“那女生叫什麽名字,你認識不?”
“誰?”
阿徹想指給他看,再一瞄居然找不著了,肯定是跟同學一起回教室去了。霎時,他覺得心底空落落的。倘若目送她進教室,至少知道她是幾年級幾班的……老妹用塔羅占卜時,總說他今年有一朵絕對真心的大桃花,看來都是鬼話。不然,為什麽剛遇見有感覺的女生,就錯過了呢!
馬上要上第三節課了,阿徹和Steven把籃球抱在校服裏帶進教學樓,躲過執勤同學的檢查。
剛上三樓他們就被教務處的吳老師叫住了:“喂,你們倆,過來一下。”
被抓到了。兩人心裏同時咯噔一下。
吳老師帶他們走進教務處,裏麵坐著幾個中年人,還有兩個女生也站在那兒。其中一個回過頭來看他們時,阿徹的心嘩地被點亮了。
是她!
霎時間,他覺得如果能借這個機會認識她,就算被抓到,全校通報也無所謂了。
“學校今年打算換校服款式,現在有兩種款,你們每人拿一套去會議室換上。”吳老師將四套衣服發給兩男兩女四個學生,“換好後來這裏,給老師看看效果。哪套效果好,明年學校就訂哪套。”
“是水手服和格子短裙啊。”女生們的眼睛裏綻放驚喜的小花朵。
阿徹偷瞄了一眼她們手裏的款式,很像從前在香港念高中時女生們穿的製服。她穿的話一定很可愛。他偷偷想。少年不知道的是,他想心事的時候,女生們也在偷偷打量他和Steven。他們這一對帥哥,被學校裏的女生們評為“最希望他們在一起的花美男”組合,是當紅人氣王。
尤其是他,林允徹。
這學期才從香港轉學來的男生,清秀,運動全能,普通話不是很靈光,有一點兒害羞。他跟女生們保持距離,更容易讓人遐想。他找女朋友的要求一定很高——幾乎所有女生都這麽想,誰也不敢主動跟阿徹搭訕。
看來內地的女生不喜歡我這種類型,都沒人願意理我。
——完全不明白真相的阿徹寂寞地這麽想。
兩個女生先去會議室換衣服,Steven和阿徹抱著校服在門口等。
“喂,你剛說的女生是什麽樣?”Steven八卦地問,“是不是那個校花?”
“校花?”完全搜不出印象。
“就是約你去看《阿凡達》,被你一口拒絕的那個啊。”Steven忿忿不平,“她找‘校花後援會’的男生幫忙買的電影票,結果約的是你。哈哈哈,氣得後援會的那幫人想剝掉你的皮。”
“這樣?”阿徹隻覺得後背升起颼颼的寒意。
會議室門外傳來一陣窸窸窣窣的聲響,他應聲望去,隻見一個清潔工模樣的中年男人正透過門上的縫隙,往裏偷看。
“喂!你幹什麽?”兩個男生衝過去,偷窺男見勢不妙,拔腿就跑。女生們聞聲把門打開一看,隻見林允徹剛好站在門外,真正的偷窺男早就跑得無影無蹤。
教務處的老師們趕過來。
“出什麽事了?喊什麽喊?”吳老師問。
“老師,有人偷窺她們換衣服。”Steven搶先說,被吳老師喝止。
“什麽偷窺?我怎麽沒看見?”帶著懷疑的眼神,吳老師上下打量他們,“你們這個年紀的男生難免……別胡思亂想。”
話音一落,兩個女生的眼神同時落在阿徹身上。畢竟,慌亂中她們打開門看到的第一個人就是林允徹,不懷疑他,懷疑誰?
帥是帥,可惜是個色狼。
——女生們的眼神分明這麽說。
阿徹的腦海裏轟地一響。
“老師,是真的!”Steven急了,“剛才真的有個中年男人在偷窺。”
“好了,好了。”吳老師看看手表。
兩個女生這時換好了衣服,怯生生地跟在吳老師後麵去了辦公室。
阿徹注意到,那個女生的小腿又長又細,耳朵邊的發絲又黑又軟,在風裏輕輕地飄著,美極了。她到底叫什麽名字?哪個班?有沒有男朋友呢?他多想知道,可惜現在在她心裏,他一定是個色狼了吧?
一連好幾天,他都因為這件事沮喪極了。
林允徹的戀愛之路注定不平坦。
國中時,他便是學校裏女生們暗戀的對象,每到情人節,常常收到好幾封情書,自己卻從未寄出過一封。
那些女生在粉紅色的信紙上寫:“林允徹,我喜歡你。”
可“喜歡”是什麽?是驚鴻一瞥的感覺,還是相濡以沫的親密?
在遇到她的瞬間,他似乎有了答案。
周五下午開全校班幹部大會,布置下個月校運會的事宜。新晉體育委員林允徹拿著筆記本去小禮堂開會時,裏麵已經坐了幾十號人。
少年的到來引發了一陣小小的**。幾乎所有女生同時在心底發出“好帥”的驚呼。
遲鈍的阿徹自然不明白這些,他挑了後排一個不起眼的角落坐下。不到一秒鍾,有人問:“這個座位有人嗎?”
“沒人。”他頭也沒抬地隨口應答。那人在他身邊的座位坐下。
人差不多到齊了,大隊輔導員開始布置下個月校運會的工作,台下的百來號人急急地做筆記。
“同學,借支筆好嗎?”旁邊的人輕輕說,“我的筆沒水了。”
“嗯。”阿徹從筆袋裏拿出一支,“黑色的?”
他說著,目光與旁邊的人正麵相迎,忽然定住了。
是她!是那個梳著花苞頭,邊走邊聽歌的女生!
“謝謝。”女生接過筆,笑容甜美,像陽光燦爛的日子裏,曠野裏一朵小小的雛菊,盛開得溫暖而美好。他看得怔了。
台上的輔導員開始點名,點到高二(3)班“王加綺”時,女生仰起頭脆生生地應了一聲“到”。
原來她也在高二年級。她叫“王加綺”。
“你是林允徹吧?”女生低下頭,輕輕問。
“嗯?”他沒料到對方知道自己的名字。
女生笑:“你剛轉來我們學校時,我們班好多女生都跑去你們班教室偷看你。”
阿徹一怔,有這樣的事?遲鈍的他完全沒發現。
“嘿嘿,其實我也去了,所以認識你的樣子。”女生吐吐舌頭,露出可愛的虎牙。
“那你……”阿徹正想接話,後排有人拍拍他的肩膀。
是學生會主席王哲。
“同學,我跟你換個座位。”說著,王哲已經收好本子和筆,準備調到前麵這一排來,“我有點事情要跟小綺商量下。”
小綺。
他說的是“小綺”,而不是大名“王加綺”,竭力炫耀著他們之間的親密。
阿徹聽得窩火,不鹹不淡地轉過身:“不換。”
“你!”差遣別人慣了的王哲眼睛一瞪,“我跟她一個班的,真找她有事!”
“不想換。”依然冷漠的語氣。
女生收好本子:“OK,OK,我換到後麵就好了嘛。”她笑眯眯地對阿徹說,“拜托你挪挪椅子,我過去一下。”
他心軟了。“不用,我換到後排去吧。”阿徹跟王哲換了座位。
那小子坐到了她身邊,沒話找話地說了一整節會議,阿徹不想聽,耳朵卻不聽使喚地老是往那個方向湊,依稀聽到“生日派對”“韓庚解約”和“SJ演唱會”之類的詞。
他更加窩火。什麽商量事情,王哲明明就想追她嘛!如坐針氈地熬到散會,大家各自回班級教室,阿徹正收拾本子,那女生居然跟過來拍拍他的肩膀,阿徹隱約感到她要說什麽,心跳驟然又加快。
“謝謝你的筆。”
“哦,不用。”原來隻是還筆而已。
女生咬了咬嘴唇:“你……跟那個叫史帝文的關係很好吧?”
“嗯?”史帝文就是Steven,阿徹沒料到她會忽然提到他,“怎麽了?”
她笑容甜蜜:“明天要找你幫一個忙。記得喲。”說完,她揮揮手說拜拜,跟自己班上的同學回教室去了。阿徹一整個下午都在想,她到底要找他幫什麽忙呢。
第二天,午休時間。
女生站在教室門口輕輕喊:“林允徹。”她的出現沒有激起任何漣漪。可是——當阿徹聞聲抬頭,輕輕應道“等等,就來”的時候,所有聽到的女生心裏湧起鋪天蓋地的嫉妒。
潮水般的目光落在門口的女生身上。
有女生找林允徹,林允徹有女生找,議論像回聲一般波浪似的推進——這個幹淨的男生轉到班上半年多,從未與任何一個女生有過糾葛,哪怕是大膽的校花在門口喊他的名字,喊得全年級的男生心裏都癢癢的,阿徹也是裝作沒有聽到,若無其事地繼續看書。
她遞給阿徹一封信。粉紅色信封,封口上貼著幾顆桃心,寫著大大的“Love”。用腳趾想,也知道裏麵寫的是什麽。
“幫個忙,交給Steven。”
耐不住她懇求的眼神。阿徹接過來,隻見落款是“加綺”。
用“愛情就是一個華麗的屁”“看破紅塵幹脆入空門算了”這些句子都不夠形容從阿徹心底冒出來的失望的泡泡。
他沒想到自己還沒問過她的電話號碼,就直接被發了“好友牌”,宣告他不是她的菜。
“拜托拜托,一定要送到他手裏。”女生可憐巴巴地央求,“這是我的電話號碼,如果送到了,你發個短信給我啊。”
“嗯。”
女生前腳剛走,去小賣部的Steven就回來了,扔給他一瓶可樂。阿徹扔給他一封情書,Steven見封麵上寫著碩大的“LOVE”,往後退了兩步,小眼睛亮晶晶的:“那個,允徹,我對你,真的隻是朋友之間的感情……”
“去死!”阿徹白了他一眼,“是3班的女生給你的。”
沒有說出口的是:是我喜歡的那女生給你的。
Steven看完情書,歡呼著跑了出去。不久後傳來消息,他交了新女友,健康開朗型,叫王加綺。這裏是名校,對學生早戀最忌諱,Steven和女友約定,在學校裏裝成不認識,隻有周末和放學後才在指定的地方碰頭。
至於指定的地方在哪兒,那自然是屬於他倆的秘密。阿徹是多出的那一枚棋子,被徹底地清理了出去。
他很佩服Steven的演技,好幾次他們經過3班的教室,在走廊上遇到王加綺,他都像不認識似的,與加綺擦肩而過。
倒是加綺常常回過頭來,凝望他們。
她的目光,總是和阿徹的目光撞上,像流星一樣稍縱即逝的美麗目光,讓他難以自拔地深陷。
這是錯的。
喜歡上兄弟的女朋友,這是錯的——理智斬釘截鐵地告訴他。可如果人人都能理智地加以抉擇,世間便不會有那麽多的故事。
“加綺說明天下午想去唱歌,在錢櫃。”周五晚上放學時,Steven約他,“記得來啊。大胖和猴子他們都來。正好介紹她跟你們認識。”
不用介紹了,阿徹心裏想。
這些日子以來,他漸漸發現她喜歡寶藍色,寶藍色的發箍,寶藍色的耐克鞋,寶藍色的書包。這個像寶石一樣閃耀著藍色光彩的女生,深深地迷住了他。周六下午,阿徹沒有去錢櫃唱歌,一個人在球場上練習投籃。
哐當。
啪。
籃球砸在框邊上,彈了出去。女生撿起滾落的籃球,遞給阿徹。
仍然是溫暖如雛菊般的笑容。
“怎麽一個人?”
“你呢?”阿徹接過球,“怎麽不去唱歌?他們都去了吧?”
女生一愣,繼而點點頭:“是啊。嗬嗬……我不太喜歡吵的環境。”她點頭的瞬間,瞳色波光點點。
阿徹很想伸手,輕輕幫她攏起遮住眼睛的發絲。
那天她換完校服,跟老師回辦公室時,發絲也是這樣輕輕飄在風裏,將他的魂魄也一塊帶走,如此迅疾地俘虜了他,像一種神秘而至毒的蠱。
愛情的蠱。
她不費一兵一卒。愛是這樣簡單的事情,來勢洶洶。或許是一個溫暖的微笑,或許是一個羞赧的低頭,或許是一次擦肩而過的回望……他便明白自己跑不掉了。
徹底地,在她麵前敗下陣來。
那天下午的籃球場被籠在一層淡藍色光暈裏,風裏都是愛情的氣息。阿徹像在做夢,一個甜美的夢,寧願永不再醒來。
“你真的不用去唱歌?”阿徹試探地問。
“呃?不用啊。有那麽多人在,已經夠了啊。”女生摸摸肚子,“餓不餓?我想吃麵。”
“好,我請你。”阿徹痛快地帶她去了一家台灣麵館。他很怕遇到同學,怕Steven知道後傷心,但又忍不住想站在她身旁。
她那麽嬌小,走在一起時,頭頂隻齊他的下巴,像小人國來的公主。
那家台灣麵館本是阿徹的最愛,這一天他卻食不知味,心思全部在女生身上。
“對了,那天在會議室試衣服,你還記得吧?”阿徹解釋,“吳老師不相信我和Steven,其實真的有個男人在偷看你們換衣服,不是我們。”
“嗯,我相信你啊。”
“真的?”阿徹很開心。
“那當然,像你這麽帥的人,追你的女孩子那麽多,你想看誰看不到?”女生低頭吃麵,看不到她的表情,“你犯不著去做那樣的事情。”
“不是犯不著,是不會。”阿徹鬱悶了,“難道我看上去像花花公子?”
“嗯。”
“怎麽會!”他憤憤地扔下筷子,“我連初戀都沒有!”話一出口就他後悔了,在香港,17歲了連初戀都沒有是件很沒麵子的事情。
“真的?”輪到女生驚訝了。她以為林允徹至少有三任以上女友!自打他轉學到這裏,半年裏向他告白的女生,少說也有一二十個吧?她們都是比較漂亮的,像她這樣平凡的女孩子,連告白的念頭都不敢有。
“你在騙我吧?”女生不相信。
阿徹對天發誓:“絕對沒有。如果我騙你的話,罰我一輩子交不到女朋友。”他認真的樣子像個孩子,單純得不摻一點兒雜質。那些暗戀他的女孩子一定不知道,這個所謂的冷感花美男,其實是個跟草履蟲一樣單純的家夥。她想著,笑出聲來。
“喂,你笑什麽?”他摸摸臉,“我臉上沾東西了?”
“沒什麽,隻是覺得你很好。”
阿徹的心髒一連漏跳了好幾拍。他裝成低頭吃麵,見她沒有說下去,終於繃不住了:“那你說,我有什麽好嘛。”
“什麽都好。你好得就像一尊佛,遲早有一天會變成舍利子。”
阿徹無話可說了。
一道澄淨的綠光,豁然照亮了前方的路。
那天女生回家時,老爸還沒回來,隻有老媽一個人在客廳裏看電視。女生乖乖地蹭過去。
“媽,有點事情想跟你商量。”女生小心翼翼,“感情方麵的事。”
“想交男朋友了?”老媽聰明得很,“考上大學以前不準談戀愛!”
“班上好多人都有。”女生還想撒嬌,隻見老媽眼角隱約有淚痕,“媽,你怎麽了?你跟爸又吵架了?”這陣子家裏的爭吵一次比一次激烈,她猜到了一點兒端倪。
“小綺,如果我跟你爸分開了,你願意跟誰?”老媽迫切的眼光讓她一陣心驚。
她抱住老媽:“不,不!你們不準分開!不要分開!”從回家時的暢快甜蜜到現在的心驚恐慌,不過短短10分鍾。
所有的愛,都會從青澀美好的最初,走到陰影下的曲終人散嗎?那晚,女生窩在被子裏失眠。隻聽得手機嘀的一聲,收到一條新短信。
“Hi,我是跟你一個年級的。以後,可以每天跟你說聲晚安嗎?”誰啊?這麽無聊!女生關掉了手機,輾轉反側幾分鍾,又重新開機。一條新短信發了過來。
“對不起,我不想打攪你的生活。做個朋友吧,不幹涉對方生活的好朋友。晚安,祝你幸福。I'm Mr.Goodnight.”她隱約期待著發短信的人是某某某,又不能輕易確定。
如果這個人是他,該多好……
她將手機放在胸前,沉沉睡去。
“加綺聖誕節生日,你說我送什麽給她好?”Steven從12月初就開始為這個問題傷腦筋。阿徹假裝若無其事地記住了她的生日。
原來她是12月25日的,跟基督同一天。他買了新手機,換了新卡給她發匿名短信,兩人漸漸熟稔,她卻一直不知道給自己發短信的就是林允徹。
“Mr.Goodnight,你到底是誰?咱們見個麵。”
每每阿徹看著屏幕上這樣的短信,總是無言。愈是熟稔親密,想要與她在一起的心願就愈加強烈,如熾烈的火球下一秒就要將他吞噬;愈是熟稔親密,對兄弟的愧疚也愈加深濃。
不知不覺到了聖誕節,他用打工的錢買了一份禮物,寄放在學校附近一家超市的儲物櫃裏,再將儲物櫃密碼發給她。
“聖誕快樂,記得在下午3點前去拿禮物. Mr.Goodnight.”
女生打開儲物櫃,粉紅色緞帶盒裏放著一枚精致的胸針,施華洛世奇這季的款。對學生來說,這算是貴重的禮物。
她心裏忐忑,到底是誰一直默默無聞地對她好?她曾暗暗期待這個人是林允徹,可好幾次在走廊上遇見,他仍然跟Steven形影不離,至多在擦肩而過的瞬間點點頭,算是打招呼,再沒有多餘的目光與曖昧。
她很失望。那一次在籃球場遇見,又一起去吃麵,聊得那麽自然,她原本以為兩人會從那一次開始熟絡,不料林允徹果然如傳說中一樣冷漠。
一回到學校,他就仿佛戴上冷冰冰的假麵,又愈加遙遠了。
星期一的周會散後,允徹看到她戴著那枚胸針,暗自開心了很久,神色中卻沒有任何表露。他不能流露出半點對她的關注,甚至,要故意疏遠。
Steven用情愈來愈深,最近他的嘴裏,三句話不離“我們家加綺”,到處炫耀幸福。阿徹嫉妒得抓狂,他無法容忍心愛的女生在別的男生懷裏,隻能刻意回避Steven和加綺在一起的場合,在夜晚用另外一個手機號碼發短信給她。
——“睡了嗎?”
——“沒呢。在發愁。”
——“有什麽好愁的?有我呢。”
——“我爸媽鬧離婚。”
——“哦……我有個護身符,送給你吧,可以保佑你。”
——“啊?那你怎麽辦呢?你不是沒有保護了?”
——“我是男生嘛,可以自己保護自己,小綺就不一樣了。看到你幸福,我才會開心。這樣吧,我明天把護身符放在上次那個超市的儲物櫃裏,放好了就發短信給你。”
——“放胸針的那家超市?”
——“對,等我發密碼給你,你再過去拿吧。”
第二天,吃過午飯後,阿徹逛到那家超市,取下衣領下的護身符,正要放進儲物櫃裏,冷不防有人在身後拍拍他的肩膀。
“林允徹?”熟悉的聲音。
他像被抓住的小偷霎時怔住,跟著用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疾地將護身符緊攥在手心,縮進衣袖裏。
女生的笑容在冬日裏,甜美得讓人心醉。她欣喜地問:“你來買東西?”四下望望,這次沒有看到跟他形影不離的Steven,“你一個人?Steven呢?”
又是Steven,不必總掛在嘴邊證明感情好吧?他暗暗吃醋,不自然地指指飲料貨架,“他在教室休息,我過來買可樂。”
護身符上的字跡,被他掌心裏的潮熱暈染。他隻想離開,離開這窘迫的地方,他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買完先走了,再見。”他忙不迭地逃開。
“哦……”
女生失落地佇立在原地,目光隨著他的背影起起落落,像被針紮過的檸檬,酸澀的汁液滿溢,漸漸浸透整個心房。
王哲抱著剛買的一打本子從收銀台出來,跟借口買可樂的阿徹擦肩而過。
“小綺?”王哲前段時間向她表白,被拒絕了,“你跟那小子一起來的?”他耿耿於懷。
她聳聳肩,神色中不無失望:“怎麽會?”在儲物櫃遇見,直覺分明告訴她,林允徹就是那個每晚發短信安慰她的Mr.Goodnight。可他好冷漠,連話都不願跟她多說。
“別理那小子,聽說是個花花公子。”
“你認識他?”
“上次,你替王加綺去開班幹部會的時候,他不是坐在你旁邊嗎?我想跟他換個座位,他居然擺臭臉,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
“你還真記仇。”
“那當然,他想坐在我的小綺身邊,沒門!”王哲挑了挑眉毛,兩人往學校走。
她鄭重地重申:“別叫我小綺,太親密了。別的同學之間不都是叫本名嗎?”
“那叫什麽?蕭綺?雖然你的本名很好聽……”王哲撓頭,“不過叫你‘蕭綺’,感覺比‘小綺’疏遠很多。”
“如果你叫小綺的話,我都不知道你是在叫我,還是在叫王加綺。”她和同班好友王加綺的名字裏都有一個“綺”字。
小綺,小綺。
每每聽到有人這麽喚時,兩個女生都會回過頭,宛如開在同一枝頭上的雙生花。上次幫王加綺遞情書,本來信封上寫的是“小綺”,她特意要好友改成了“加綺”,就是怕別人誤會。
Mr.Goodnight那天失約。收到他推說太忙的道歉短信時,蕭綺恍然想起在超市與林允徹相遇時,他眼睛裏冷漠和慌**織的眼神,像一處被大霧籠罩的密境。父母的爭吵日漸升級,昨天,老媽正式向老爸提出了離婚。沒有護身符保護的蕭綺像是失去了鎧甲的小動物。老爸在外麵的女人有了孩子,蕭綺隻能選擇跟媽媽一起過。
隻要離婚協議一簽,她跟老媽就必須搬出這房子,甚至要轉學。
——“我可能要走了,Mr.Goodnight,明天出來見個麵吧。”
——“什麽?你要去哪兒?”
——“爸媽離婚,我大概要轉學了。”
蕭綺按完這行字,很想再問“你認識林允徹嗎?”想了想,還是沒有問,直接點了“發送”。
就算是,他也不會承認吧……
一個人需要隱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過一生?在這世間,三步兩步便是天堂,卻仍有那麽多人,因心事過重而走不動。
“你沒事吧?”Steven發現林允徹一整天都魂不守舍。
今晚打算碰麵時向對方告白的阿徹,不敢看好友的臉。今晚他注定要失去一個人——暗戀的女生,或是老友Steven。
他嘴唇嚅動:“我……我喜歡上了一個人。”
Steven八卦地湊近:“哦?誰?誰啊?”
阿徹收拾書包:“明天你就知道了。”
“喲,還保密?”Steven抱著胳膊,看著阿徹走出教室,忽然叫住他。
阿徹回頭的瞬間,神色有些慌張。
他怕Steven知道,自己馬上要去約會的,就是他的女朋友。
“加油!兄弟!”Steven給老友打氣,“真要喜歡誰的話,一定要追到手哦。加油!”阿徹點點頭,心裏五味雜陳。
傍晚下起鵝毛大雪,他們約在遠離學校的街心公園。直到在長凳上坐下的前一刻,他仍然有快步離開的衝動。
爭取亦或放棄,告白亦或離開?
良心不斷拷問著他。
喜歡上兄弟的女朋友也就算了,暗戀也就算了,發匿名曖昧短信也就算了,林允徹,你現在在做什麽?你打算搶兄弟的女朋友?
大雪無聲無息地落下,雪霧盡頭,蕭綺背著書包一路小跑。隱約可以看到街心公園的長凳上坐著一個男生的時候,她停下來,悄悄地躲到一旁。
少年打著傘佇立在漫天大雪裏,側臉清冷俊美。
果然是他。她喜歡的少年,有世界上最明媚的側臉。
林允徹就是Mr.Goodnight。
蕭綺掩不住興奮,趕緊躲到灌木叢後麵,拿出小鏡子梳梳劉海,又在唇上點了點粉紅色的唇蜜。呼,呼。撲通,撲通。呼吸和心跳越來越快。一會麵對麵,第一句話該說什麽呢?正忐忑不安,手機短信來了,蕭綺暖了暖凍僵的手,打開一看。
——“我已經到了,可是……我想我們還是不要見麵了吧。”
像是被人當頭一瓢冰水澆下。
她的腦袋裏轟的一聲。他都到這裏來了,為什麽又要當逃兵?
這時,隻見少年轉身往相反的方向離去。
這是怎麽回事?
為什麽來了又要走?
離約定的時間還有20分鍾。女生都喜歡遲到,應該沒這麽早吧……
林允徹轉身離開時,腦海裏都是Steven鼓勵自己去追求真愛的笑臉。
“加油!兄弟!真要喜歡誰的話,一定要追到手哦。加油!”
那笑臉一次又一次刺痛了他的眼。
林允徹邊走邊發短信。蕭綺還沒追上去,手機上顯示收到一條新短信。如果上一條短信讓她震驚的話,這一條短信,徹底澆滅了她的希望。
他在最後的短信裏說:“對不起,王加綺,我喜歡你。”
看完那行字時,蕭綺臉上的表情完全處於僵化的狀態,像是一整塊凍結的冰。
她想哭,卻連眼淚也流不出來。她沒有再去追,默默地轉身,沿著來時的路回家。兩個人朝著截然相反的方向,越來越遠。
他說,我喜歡你。可他喜歡的是“王加綺”,不是“蕭綺”。傷心的蕭綺想,難怪他在短信裏那麽溫暖,現實中遇到時,卻那麽冷漠,原來林允徹喜歡的是她的好朋友王加綺,不是她。他一定是弄錯了電話號碼,蕭綺沮喪地想。
算了,就當陪他走過了一段路,他也成為她路過的路。
蕭綺回到家,老媽告訴她,離婚協議已經簽了,下周她陪蕭綺去學校辦轉學手續。嗯,轉學也好,這樣就可以避開林允徹了,隻要不看到他,心就不會疼了吧?蕭綺把書包往沙發上一扔,渾渾噩噩地倒頭就睡。
“當當當!恭喜林大帥哥告白成功!”當Steven和王加綺拿著大把玫瑰和粉紅色氣球,在林允徹家樓下將他攔下時,原本以為會見到大帥哥麵帶桃花的臉。誰知,林允徹一臉死氣沉沉,眼角依稀有淚光。
Steven嚇了一跳。
“喂?你怎麽了?”Steven手忙腳亂,猛力搖晃老友的肩膀,“怎麽了?到底怎麽了啊?”
麵如土色的阿徹幽幽地哼到:“你再搖,我的頭就要掉下來了。”
“喂!你搞什麽鬼?”Steven覺得奇怪,“你不是去約會喜歡的女生了嗎?不可能吧……失手了?”他揚了揚手裏的粉紅色氣球,“我還特意叫加綺來,大家一起慶祝的。”
什麽,加綺?
阿徹清醒了一些,指著那懷抱玫瑰花束、體型比蕭綺大出一個size的女生,冒昧地問:“你是……王加綺?”
不等女生回答,Steven很man地攬住她的肩膀:“哈哈哈,還沒介紹呢。這是我的女朋友,王加綺。”
眼前的女生一頭誇張的自然卷發,雖然精心裝扮過,仍遠遠沒有“花苞頭”女生清麗可人。
“加綺?你真的是王加綺?”阿徹愣了,“那幫你遞情書的女生是?”
“哈,那是我姐妹,蕭綺啊。”女生詭秘地笑,“難道你喜歡的人是蕭綺?”
“這個……”阿徹裝不下去了,“你知道她家在哪兒嗎?”
問到蕭綺的地址,他搶過Steven手裏的氣球飛也似的跑了出去。
一個人需要隱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過一生?在這世間,三步兩步便是天堂,卻仍有那麽多人,因心事過重而走不動。
可是,這一刻,他們的心事全放下來了。街心公園裏果然沒有她的身影,阿徹跑到蕭綺家樓下,一聲又一聲地大喊:“蕭綺!蕭綺!”
睡得渾渾噩噩的蕭綺隱約聽到林允徹的聲音。肯定是太想他了,在做夢。她往裏翻了個身,把頭埋進被子裏。
老媽拚命敲門:“小綺?小綺?樓下那個是你同學吧?”
什麽?不是夢?
蕭綺猛然驚醒,跳下床趴在窗台邊一看,樓下的路燈旁,林允徹牽著一大把粉紅色的氣球。見到她出現,他鬆開了細線,氣球爭先恐後,呼啦啦朝天空飛去,宛如一場逆流而上的櫻花舞。
“蕭綺!蕭綺!”少年將掌心攏在嘴邊,大喊,“蕭綺,我喜歡你!”
這一次,他沒有再喊錯名字。女生趴在窗台上,捂住臉頰喜極而泣。
雪停了。鮮嫩的愛情在這個暖意融融的冬日裏,開出了細幼的花朵。
空氣裏滿滿的,都是粉櫻花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