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龍灣區分局法醫解剖室裏,魏大炮的徒弟正在收拾著工具。魏大炮正在洗手。楊三水的屍體已經縫合好,躺在解剖台上。

馮凱,李夏和方菲走進來。

“有線索?”馮凱問。

魏大炮一邊擦著手一邊走到楊三水的屍體邊,指著放在一個容器裏的肝髒。

“楊三水的肝重2800克,彌漫性肝腫大,他已患晚期結節性肝癌,再加上酗酒無度,就算他今天不死也撐不過兩個月。”

“馮隊,在他的住處發現過醫生的診斷報告嗎?”方非問。他雖然年輕,但仔細地盯視著屍體一點也不害怕。

“沒有。”馮凱說。

“還有什麽異常嗎?”方菲問魏大炮。

魏大炮不知道該不該回答他。

“大炮,這是方菲,省廳刑偵總隊的,現在是複查小組成員。”馮凱介紹。

“解剖發現死者的胸大肌呈鮮紅色,而且較為明顯,應該是屬一氧化碳中毒。”魏大炮這才回答方菲的問題。

“沒有他殺的蛛絲馬跡?”方菲繼續。

“到目前沒有發現。”魏大炮謹慎地回答。

“那基本可以判定楊三水就是自殺?”

魏大炮猶豫了一下。他看了看馮凱,馮凱正看著楊三水的屍體,想著什麽。

“最後結論得毒物鑒定報告出來。”魏大炮對方菲說。

這時,馮凱的手機響了,是劉青葉打來的。

“馮隊。楊衡已經帶回來了。”劉青葉匯報。

“把他帶到解剖室來。”馮凱放下電話,對魏大炮說,“他兒子馬上到。”

魏大炮心領神會地拿過一張白布單子覆在楊三水的身上,隻露出腦袋。

不大一會兒工夫,劉青葉帶著楊衡進來。楊衡看了馮凱,李夏和方菲一眼,麵無表情地走到解剖台前。

“他是怎麽死的?”他看著楊三水的屍體。

馮凱沒有回答。

“自殺?”楊衡繼續發問。

“你認為呢?”馮凱反問。

楊衡抬起頭來,瞥一眼馮凱。“你們是警察,你們說了算。”

“你父親得了肝癌,是晚期。”馮凱觀察著楊衡的表情。

楊衡毫無反應。

“你不知道?”馮凱問。

“不知道,他沒跟我說。”楊衡冷靜地回應。

馮凱朝劉青葉點了點頭。

劉青葉帶著楊衡離開解剖室,來到訊問室,楊衡若無其事地坐下,看著她和周遊在對麵坐下。

“楊衡,你昨天去找過你父親楊三水嗎?”劉青葉開口。

楊衡愣在那裏。

“問你話呢,你去找過楊三水沒有?”

“找過,怎麽了?”楊衡回過神,“他是我爸,那也是我的家,不允許嗎?”

“你什麽時候去的?”

“具體時間沒看。”

“什麽時候離開的?”

“也就呆了十幾分鍾。”楊衡皺眉“怎麽,你們懷疑我殺了我父親?”

“你們說了什麽?”劉青葉問。

“他就是一個醉鬼?我能跟他說什麽?”楊衡不屑。“我就問問他的近況,喝了一瓶啤酒就走了。”

“他呢?什麽都沒跟你說嗎?”劉青葉觀察楊衡的表情。

“他除了酒和彩票,對什麽都不在乎。我有沒有出現他都無所謂。”楊衡看起來很坦然。

“你多久沒見過你父親了?”

“十年。我06年離開的龍灣,就再也沒有見過。”

“沒有任何聯係嗎?”

“沒有。”

“你們之間發生了什麽事?”

楊衡沒有說話。

“你們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劉青葉追問。

“我恨他。”楊衡緩緩地說。“他從來沒有關心過我,我媽被通緝後,我跟著他住,他除了喝酒根本不管我,喝醉了就拿我撒酒瘋,打我罵我,我每天還得替他收拾那些嘔吐物,還要替他做飯洗衣服。我巴不得早點離開他,一輩子不再見到他。”

“楊三水有工作嗎?”

“他95年下半年進的龍星,當年許村的村民都進了龍星公司當工人。96年,我媽事件出了之後,他就離開龍星了,在我的印象裏,他再也沒有工作過。他的工作就是喝酒和買彩票。”

“他的錢從哪來?”劉青葉問。

“當初龍星給了一筆拆遷費,具體多少,他從來沒跟我說過,別的有什麽來源我不知道,他從來不給我零花錢,06年我離開龍灣去廣東打工的時候除了一張車票,口袋裏隻有二十一塊錢。”

“當年你給專案組作證,說你父親楊三水在案發時和你在一起,一夜都沒有離開過家。你那時才八歲,你怎麽知道楊三水一夜都沒有出去過,你難道一夜沒睡嗎?“

“他一直在喝酒,兩點左右的時候,他吐了,我起來給他收拾的。”楊衡好像知道她要問這個問題,回答得不假思索。

“你對警方的證詞是不是楊三水教你說的?”劉青葉問。

“沒有,那是事實。我雖然恨他,但他還沒膽殺人,他就是一個窩囊廢。”楊衡堅持道。

“如果楊三水是被人謀殺的,你有嫌疑人人選嗎?”

“那是你們的工作。”

訊問室裏陷入沉默。過了幾分鍾,劉青葉才繼續開口。

“你為什麽堅信許廣義不是你媽殺的?”

“她是我親媽,她沒有殺人,我就是知道。”楊衡執拗地回答。

“北山山洞的屍骨剛剛發現的第二天你就從東莞趕回龍灣,直接到了刑偵大隊,要求和那具屍骨進行DNA親子鑒定,你為什麽堅信那具屍骨就是你媽?”

“二十年過去了,她從來沒有來找過我。可她愛我,疼我,這理由夠充分嗎?”憤怒的淚水湧上了楊衡的眼睛。

劉青葉默默地盯視著楊衡。

賓館的服務員和馬蘭都確認,楊衡在昨天晚上10點回的賓館,一直到今天上午9點,楊衡都沒有離開過賓館。楊三水的死亡時間是淩晨4點左右。楊衡有明確的不在場證明。刑偵大隊沒有再留置楊衡的理由,畢竟到目前為止,沒有查出楊三水他殺的證據。

她隻得轉換話題,問起楊衡在網上發帖的事。

“公民有言論自由。”楊衡拿出自認為無法反駁的理由。

“自由發表言論是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這是一項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但有權利必有對等的義務存在。”劉青葉說。

“我遵守相關的互聯網規範,我沒有汙篾,誹謗,惡意中傷,散布謠言等等,我懂法。”楊衡說。

“你的貼子裏就有誹謗高建設之嫌。”一直沒吭聲的周遊開口,“高建設是當時‘4·05’一案專案組的副組長,他的結論也是專案組的結論,你誹謗高建設就是誹謗專案組,就是誹謗當時的龍灣縣公安局……”

“你少給我扣帽子。”楊衡打斷他,“那是你們自已瞎聯想,我在貼子裏隻指責了高建設一人,根本沒有提到專案組,更沒有提到龍灣縣公安局。”

“我們聯想?你以為網民不會聯想?”劉青葉說,“我們希望你能刪帖。”

“我不刪。”楊衡不肯讓步“你們要是覺得我犯法了,你們可以把我抓起來啊。”

“楊衡,在“4·05”一案的調查結論沒有出來之前,你在網上發這樣的貼子,客觀上就起到了抵毀警察的效果,對我們下一步的調查工作也沒有好處。”劉青葉好言相勸。

“你要這麽認為我也沒辦法。”楊衡冷冷地說,“反正我母親是冤枉的,就因為你們當初的結論改變了我楊衡的一生,本來我不會過這種生活,這個損失該由誰負責?”

“你母親是受害者,這沒錯,但這並不完全排除許廣義就不是你母親殺的,這兩者並沒有對等關係。”馮凱從外麵進來。

“你這是什麽意思?”楊衡跳起來,“我母親被人殺了埋屍在北山山洞難道這不是事實?你們不會告訴我說DNA親子鑒定結果是錯的吧?”

“DNA親子鑒定結論沒錯。”馮凱說,“你母親當年被人殺害理屍北山山洞也沒錯。但你母親到底有沒有參與犯罪,是不是被其他團夥成員殺人滅口都還是個未知數,這一切都得待真相查清之後才能下結論。你現在憑什麽就認為你母親就是完全被我們警方冤枉的?證據呢?”

楊衡啞口無言。

“你的貼子已經被網絡瘋狂轉發,現在再讓你刪除已沒有太大意義。”馮凱說,“我們隻是想告訴你,如果從今天起,你再在網絡上憑主觀臆測隨意就當年的“4·05”一案發表意見,而我們的調查結論跟你所想所說的完全不一樣,那我告訴你,高建設的家人,還有我們龍灣區公安分局都是有權利告你誹謗罪的。這厲害關係你清楚嗎?”

“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劉青葉解釋,“我國刑法第246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楊衡不說話。

“你聽清楚了嗎?”馮凱問。

一陣難堪的沉默。

“聽清楚了。”楊衡低聲說。

“你走吧。”馮凱朝門口擺頭。

楊衡愣了一下。

“不過,在這段時間裏,你得隨傳隨到,如果要離開龍城,必須要告知我們。”馮凱給他開門。

“我什麽時候能把他的屍體領走,我得給他收屍。”楊衡問他。

“到時候我們會通知你的。”馮凱說。

楊衡起身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