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0

41.

2017年12月31日,我們搶到了亞特蘭大本年度最後一個注冊結婚的位置。

在美國領證其實是個紀念意義多過實際意義的事。

我們在美國沒有辦酒,但我又特別想讓這一天顯得很有儀式感。

所以我找我那學建築設計係的妹妹給我們設計了請柬,然後在亞馬遜淘了喜糖盒。還和好友去逛街買了一件小白蕾絲裙可以當做婚紗穿。

說到買裙子,還有個特別有意思的小插曲。

別人試婚紗的場景大概都是站在高台上,厚重的簾子從兩邊拉開,特別華麗而隆重的出場。

而我,是在bloomingdales 的童裝部試衣間裏,打著赤腳試了件帶粉色蝴蝶結和假珍珠的公主蓬蓬裙。

因為美國的成衣對我來說實在太大了,我隻能在童裝部選。而最氣人的是,童裝部的裙子竟然是最合適我的。

我隻能無視服務員奇怪的眼神,穿著他們設計給五六歲小女孩的公主裙跑出來問Z先生:“好看嗎?”

“特別好看,感覺在給未來的女兒買衣服。”

“……”

在我放棄尊嚴,準備拿著這件公主裙去結賬的時候,店員告訴我沒碼了,這件樣品還是殘次品。

好在最後朋友陪我逛到了另一件更合適的小蕾絲裙。

結果Z先生還說:“我覺得你穿之前那件童裝更好看。”

領證那天是工作日,Z先生中午請了假,並且帶著他部門浩浩****十幾號人一起來了Gwinnett County Magistrate Court ,相當於美國“民政局”,連他的兩個經理老板都來了。

為了讓大家都能見證我們領證,老板甚至給全辦公室的人中午多放一個小時假。

宣誓的地方是在法庭裏,特別莊嚴。

親友坐在下麵聽審席的位置,新人走到法官跟前。法官拿走了我們的戒指,詢問我們是否願意讓彼此成為自己的合法妻子(丈夫)?

說出“Yes,I do”的時候,感覺聲音緊張得都變調了。

然後法官讓我們兩人執手跟著她一起宣誓。

誓言就和在電視劇裏看過的一樣:“從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妻子(丈夫),我們將相互擁有,相互扶持,無論順境逆境,貧窮富有,疾病或健康,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離……”

我最喜歡的一句是交換戒指時說的誓言:“I give you this ring and pledge to you our constant faith and abiding love.”(我給你這枚戒指連同我無限的愛與信仰都給你。)

Z先生念誓詞的時候哭了。

這大抵就是我們一直掛在嘴邊的儀式感吧?

後來回國我們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但在我心裏,那竟然比不過我們在美國時,他和我坐在地毯上包喜糖和到處找複印店打印請柬的時刻。

因為那些明明是並不必須要做的事,但他遵從並成全了我的願望。

我們正式結婚那天,我們的共同好友在我們新家小區門口拉了橫幅。

橫幅上寫的是:“請好好守護好橘子的少女心。”

我想他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