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最後一個被殺死的人

1999年的秋天,江城三院急診室迎來了一位奇怪的病患。

這個季節的淩晨,北方已是冷風刺骨。這位三十歲左右的病患**上身,雙手捂著肚子,踉蹌撲入急診室以後,匆忙喊了句“救命”便摔倒在地,接著,闃靜的醫院裏傳來一陣毛骨悚然的尖叫。值班醫生聞訊趕來,立即安排他進行了一係列檢查,結果在其體內發現長約15厘米的金屬異物,初步判斷為一把不鏽鋼水果刀——口吞入腹!

事後轄區警方介入調查,讓辦案人員感到驚訝的是,該病患居然為一宗傷害案件的作案者。他在對受害人實施犯罪後倉皇逃離現場,由於害怕被抓,一心隻想盡快處理掉手中的凶器,據其供訴,在短短的兩天之內,他絞盡腦汁想出了數十種毀滅證物的方法,但都因為不能確保萬無一失而放棄。最終,他在疲乏至極的狀態下昏倒在一家賓館的**,再醒來的時候,那把水果刀已給自己吞進了肚皮……

此事不久之後見諸報端,茲錄如下:

李某與受害人黃某是一對情侶,案發當天正是黃某生日。

李某素喜炸薯條,但黃某卻對煎薯塊更為鍾愛。為此兩人發生口角,互不相讓,繼而大打出手。李某性格暴躁,見黃某用平底鍋狂砸自己頭部,憤怒之下抄起水果刀刺向黃某,黃某中刀倒地,驚嚇過度導致昏迷。李某目睹黃某腹部血流不止,誤以為將黃某殺害,遂帶走不鏽鋼水果刀逃離現場。

據悉,李某已經不幸身亡,是因在手術過程中突然驚醒,而後拒不配合醫生,終致大出血不治。院方表示不對該起事件負責,但不排除對李某反常現象做重要課題研究。後,傷愈的黃某在其現男友陪伴下參加了李某的葬禮,黃某痛哭流涕,發誓今後絕不再食煎薯塊,隻吃炸薯條,願李某之靈魂在天國安息。

李某家屬對黃某短時間內交往了新男友表示諒解。

一年後的另一個世紀,一隻結實的手掀開了載有這則新聞的舊報,紙張下呈現出一張死人的麵孔。

2000年10月8日,江城市發生一起凶殺案。死者梁健,男,22周歲,漢族,江城大學國際貿易專業本科三年級學生,死於學校北側小操場,身體呈弓狀,一根繩子經由脖頸將兩條胳膊勒在背後,由於血脈堵塞,兩臂腫得如同水碗一樣粗,臉漲得跟豬頭那麽大。更殘忍的是,死者的整張臉皮被剝得精光,布滿了成片的血痂,仿佛一灘炸裂過的爛肉。根據屍檢結果,死亡時間為當日淩晨兩點至三點之間,死因為機械性窒息;體內含有大量酒精;剝臉行為發生在死者身亡以後。現場勘察發現,其隨身財物俱在,初步排除了搶劫殺人的可能。警方還從其頭頂小麵積瘀傷判斷出,死者生前遭受了漫長無比的折磨——因五花大綁,難以忍受血液不能流通造成的痛苦,他隻能選擇以頭部撞擊地麵的方式試圖緩解。至於死者為何沒有在案發當時進行呼救,遺落在現場的小半塊透明膠帶給出了答案。除此之外,警方在死者外衣兜裏發現一張打印的字條,上麵寫著九個字:最後一個被殺死的人。

凶手變態至極,以“綁殺”的方式處置死者,又從容“剝臉”而後離開現場,他到底是誰?那張字條暗示了什麽秘密?凶手和死者之間,究竟有著怎樣不為人知的過去?

案件一經曝光,恐慌便如同大旱時節的飛蝗,鋪天蓋地吞沒了整座校園。

部分假期返校的新生紛紛選擇退學,致使本就生源不足的校方頓感雪上加霜。校長的電話鞭炮一樣“劈裏啪啦”打進市局,幾名局領導疲於應對,隻得答應他參與案件偵破會議,以舒緩其無休止的聒噪。會議在一片濃烈的火藥味兒下展開,校長不時就破案時間與主持會議的於副局長唇槍舌戰,他的咄咄逼人最終讓於副局長敗下陣來,並做出承諾:七天之內將凶手繩之以法!

會後,臉色鐵青的於副局長隻扔下一句話:“宋河,我相信你那雙結實的手。”

宋河,市局最優秀的年輕刑警,曾參與破獲過本市“1999年特大連環錘殺案”,工作雖不滿三年,卻是警隊公認的王牌拚命三郎。不過,與他名字所包含的清亮恰恰相反,辦案之外的宋河幾乎跟“沉鬱”成了兄弟,沒人能在他臉上捕捉到一絲最起碼的笑意,當然,除了那些駐足觀望市局門口警徽的孩子們。

調查立即展開,隨著瑣碎的錄供整理成冊,死者生前的狀況也漸次清晰起來。

單親家庭長大的梁健,父親是一家連鎖超市的老板,由於自幼雙親離異,梁父對他百般溺愛。但這並沒有助長梁健養尊處優的習性,反而讓他表現出與同齡人迥然相悖的獨立。同學們經常會看到,梁健頻繁出入校園附近的快餐店打零工,雖然所得的報酬寥寥無幾,不過是其父給予的零頭而已。

案發當日是國慶節長假的最後一天,通常這晚各寢的室友都要搞個聚會,用他們自己的話說,就是“習慣性腐敗”。梁健等人自然也不例外。聚會地點選在校外一家小型餐廳,期間因為相談甚歡,大家喝了很多酒。梁健是在接近午夜12點鍾搖搖晃晃獨自離開的,走之前還拋下五張百元大鈔,調侃了一句:“反正都是我爸的錢,不花白不花!”

其中一位室友極力回憶梁健聚餐時的狀態,得出的結論是與平常並沒有明顯差別。

至於梁健為何中途突然離開,這位室友解釋道,起因是自己沒完沒了地抱怨整個假期都在陪伴父母到處走親串友,連打CS遊戲的時間都沒有。隨後,這位室友又以近乎醋意的口吻八卦了一番,大意是梁健身在福中不知福,老爸有錢不說,人還長得那麽帥,一天到晚追他的女生海鷗飛處彩雲飛,可他偏偏始亂終棄,女朋友不知換了多少茬兒,簡直就是一個毫無道德底線的“摧花殺手”。

正如這位室友所言,梁健長得十分帥氣迷人,頗似當時風靡校園的台灣偶像劇《流星花園》裏飾演花澤類的周渝民,因而,那些愛慕他的女生都在背後稱呼他“咱家的仔仔”。可想而知,這樣一個人有著豐富的情史並不足為奇。那麽,會不會是某個女友因為感情問題記恨於他,繼而對他痛下殺手?

這並非沒有可能。

我們完全可以想象出這樣的情景:聚會餐廳地段偏僻,整條街道多半是以學生為客源的快餐店,時至午夜,皆已打烊關門。秋風瑟瑟,沒有行人,甚至連等待載客的出租車都不見一輛。醉酒的梁健裹緊衣裳,走向街道盡頭的校北側小操場,中途還理弄過幾次被風吹亂的頭發。小操場無比陰森,由於建校之前為一片亂葬崗,即使白日裏,熱戀的男女都恐於在此幽會,更無談夜間。梁健心裏想著一張床,穿過小操場不遠處就是學生宿舍,雖然這條捷徑並不熟悉,但酒精在秋風的催動下已經讓他別無選擇。就在這個時候,隱藏在暗處的凶手猛然出現,她激動不已,渾身戰栗,調整呼吸後衝上前去,堅決地把那根罪惡的繩子勒入了脆弱的皮肉,她覺得自己沒有殺人,不過是在勒死愛情,剝離心傷……

然而,對相關當事人進行調查時,所有的女生無一例外都在向宋河反複重申這樣一個事實:是自己的原因,如果自己足夠優秀、足夠好,也許梁健就不會跟她們分手。更離譜的是一位不久前才被梁健拋棄的張姓女生,她對著宋河淚眼滂沱、梨花帶雨地說:“如果你們能再給我一次機會做梁健的女朋友,哪怕就一天,我寧願替他去死——死上兩回都成!”

推論和現實往往隻有一步之遙,這五十公分的距離,有時候窮極一生也無法邁出。

但,宋河並非沒有收獲,一個奇怪的現象還是引起了他的注意。

經過巨細無遺的排列對比,宋河發現:與梁健有過感情經曆的女生,無一例外皆比他年長,且以遞增的方式呈現。也就是說,梁健每與前任女友分手,現任女友的年齡就要比之更大。顯然,梁健把年齡作為了他選擇女友的硬性標準,這不能不讓人聯想到心理學領域裏一個非常重要的名詞——俄狄浦斯情結,即我們通常所謂的“戀母情結”。

梁健自幼父母離異,缺乏母愛放大了他對父親的敵視。因此,他對父親給予的金錢表現出漠視,甚至還試圖依靠自己的雙手去表達這種情緒——這一點,從他頻繁打零工和聚會當天那句調侃之詞足以看出。然而,這些都未能解決問題之根本,長期的壓抑讓他必須找到“宣泄點”,於是,他變相地開始了自己的瘋狂之舉:一旦內心得不到滿足,他就會義無反顧地更換對象。梁健就如同一頭尋找目標的野獸,不同的是,他要從獵物那裏獲取缺失的“母愛”。案發當日,正是由於那位室友不停抱怨父母掠奪了自己的時間,梁健的心理才產生了微妙變化——因為那位室友所嫌惡的,多年來梁健卻從未感受過!

如此,梁健在這種心理狀態下突然離開,他會去做什麽?

宋河在經過反複的分析後,猛地盯住女警範小梵稚嫩的臉頰。範小梵在宋河的瞳孔裏看到了兩根蓄勢待發的彈簧,這位警校的高才生,大學期間坐壞圖書館六把椅子的師哥,似乎有一種強大的氣場,讓她不禁雙頰發燙、呼吸急促。

範小梵說:“去找一個替代品,平息他心中的……”

就是這樣。

已經無須再說其他,雖然跟隨宋河的時間不過短短兩個月,但範小梵早已習以為常,她知道接下來自己將會度過日夜不分的幾天,直到找出案發當日那個“替代品”——或許,這個人就是梁健的新一任女友?又或許……她便是凶手也未可知。

整整三天,範小梵與局裏其他的警員們密切配合,分別調取了梁健的通話記錄、往來郵件、網聊信息,等等,又不厭其煩地反複走訪,期待能夠找到一位知情者,哪怕他為案件提供的僅僅是隻言片語、一個眼神,抑或是短暫的遲疑也好……

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範小梵毫無斬獲,那個“替代品”仿佛真的就僅僅是一個替代品而已,一閃而過,從此便消逝不見了。調查最終停留在此:梁健生前最後一任女友確係張姓女生,而她,早已被梁健無情地拋棄。

範小梵在江岸找到宋河,地上的一堆煙頭顯示了他的長久駐足。

夜晚的江水沉凝如膠,映襯著宋河更加沉鬱的臉。他不說話,有些事既已知道結果,又何須再開口?破案時間已過去大半,“替代品”穿上了隱身衣,一張貼著字條的隱身衣:最後一個被殺死的人……凶手是想告訴警方,他不會再作案了嗎?為什麽是最後一個被殺死的人?難道,在梁健之前還曾有人被殺死?又或者……凶手故意顛倒了殺人的次序,命案還將再次發生?

必須馬上選擇方向。

而此刻,宋河的選擇是——不選擇。

宋河要去找一個人。盡管在做出這個決定以後,他劇烈地咳嗽了兩聲,但他知道那並不是因為凜冽的江風,而是來自胸腔裏的那一陣不可遏製的**。宋河實在是厭惡那個人賤兮兮的笑聲,簡直要比嗚咽不止的江風還讓他無法忍受!

宋河扭身拉開車門,問了範小梵一句是否要送她回家,範小梵猶豫了一下,接著才說:“師哥,能不能送我去酒吧街的To The Moon?

宋河一愣:“你怎麽知道我要去那裏?”

範小梵立即神采飛揚:“原來師哥也喜歡弗蘭克呀!我還以為你就是一個破案機器呢!”

宋河說:“誰是弗蘭……克?外國人?”

範小梵“撲哧”笑出聲來:“當然不是!他是壞骨頭樂隊主唱,我心中唯一的偶像!怎麽,師哥不知道去To The Moon玩兒的人都是奔著弗蘭克的?沒有他,誰還去To The Moon啊!其實,說起來……我到江城來見習,多半也是……他在這裏的緣故呢。”

宋河說:“你的偶像不是周渝民嗎?”

範小梵使勁搖頭:“喜歡和崇拜是兩回事兒。弗蘭克可不一樣,他要是能給我壞壞一笑,我當場就得崩潰,這才是崇拜!不對啊,師哥,那你去To The Moon幹嗎?”

宋河“哦”了一聲,說了句讓範小梵大跌眼鏡的話:“去找一個賤人,你的偶像,弗蘭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