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馬戀》重新發表弁言
這是我青年時期的作品之一,寫於一九四二年的春天。當時我住在大別山中的立煌,即現在的安徽金寨縣。重慶有朋友寫信給我,說要辦一個文林出版社,要我寄去稿子,我就將這部稿子寄去了。等我於一九四三年初到了重慶,文林出版社流產,但是這部稿子再也要不回來了。稿子原是匆忙完成的,連重新推敲的機會也沒有了。拿著這部稿子的人看見這是一部可以有較好銷路的小說,死皮賴臉,不肯退還。我既不能打架,也沒有力量起訴,簡直氣破肚皮。後來,這位仁兄進大東書局工作,就將我的稿子作為進身的禮物交給了大東書局出版。
大東書局共印了幾次,我不清楚。上海解放時大東書局遷往台灣,我將這部小說交給東方書社印了一版,書名改為《金千裏》。大東書局遷到台灣後是否又印了,我不知道。此書在我國大陸上絕版已經三十五年了。
極左思潮在我國文藝界有長久的影響。極左思潮與宗派情緒相結合為害更深。這部小說出版之後,大概由於書名有一個“戀”字,有人說它是黃色小說,甚至說它是色情小說,在許多年中成了我背在身上的一個“輿論”包袱。當然,受罵最凶不是《戎馬戀》,而是《春暖花開的時候》。近幾年,抗戰文學研究者和現代文學史家們已經對《春暖花開的時候》重新進行研究,作了平反,在此不用談了。至於這部《戎馬戀》,隻是一部嚴肅的愛情小說,既非色情的,也非黃色的。小說的故事和主題思想,尤其是小說的主人公形象,在我國三十和四十年代的進步知識分子中帶有典型意義。關於《戎馬戀》到底是一部什麽樣的小說,我用不著多說話,請讀者讀一讀小說原著便知。
我的幾十年的創作道路是一步一步走出來的。每一篇和每一本小說作品,都是我在漫長的征途中留下的腳印。《戎馬戀》也是留在征途上的腳印。可能還算是留得較深的腳印。近來已經決定將它編入《無止境齋叢書》(即我的“自選集”)中,交給了中國青年出版社。《長江》叢刊編輯同誌希望先由該刊重新發表,我欣然表示同意,遂與出版社商量,先將校訂稿交給《長江》。我之所以這麽決定,乃出於以下原因:第一,如今出版書籍所需時間很長,縱然我同中國青年出版社的曆史關係很深,也不能擺脫這種所謂“出版周期長”的苦惱。可是國內研究我的作品和創作道路的同誌不少,早日重新發表,可以為研究者提供一部分直接資料。第二,近幾年通俗文學勃興,而最引起人們注意的是其中的一個品種:傳奇文學。為傳奇文學吹噓的文章認為是新文學的一個發展,在美學上有著新的開拓。他們說,傳奇文學的成功之處是一個“奇”字,反對寫平常生活,而追求誇張、驚險、離奇。其實,這是背離現實主義美學原則的,是小說發展道路上的一次倒退。我另有論文將論到這個問題,此處不談。《戎馬戀》完全是寫抗戰時期平常的人物和平常的戀愛生活,而且人物很簡單,故事很簡單,既沒有驚險的故事,也沒有離奇的故事,更絕無胡編亂造的荒誕情節。但是這部小說曾經受讀者歡迎,能夠給讀者提供審美趣味,而且並非庸俗趣味,道理何在?讀者讀過之後,可稍加思考。
抗戰初期,我用兩種語言風格寫小說。一種是《差半車麥秸》和《牛全德與紅蘿卜》,寫的是農村人物,用的是經過提煉的河南農民大眾的生動口語。《差半車麥秸》寫於一九三八年春天,在延安整風之前四年。另一種是以《春暖花開的時候》、《重逢》和《戎馬戀》為代表的小說,寫的是青年知識分子,不使用河南的農民口語,而用的是知識分子的口語,或者叫做傳統的白話文。但是有我自己的風格、自己對白話文的美學追求。我追求“三順”,即看起來順眼,讀起來順口,聽起來順耳。我主張除小說的對話外,寫景和抒情的散文部分要發揮散文美,應追求流暢,如“行雲流水”,有的段落還要表現出散文的節奏感,字句的鏗鏘美,尤其在寫景部分,有意追求所謂“詩情畫意”。但是我反對堆砌和雕琢,所努力追求的散文美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我力避歐化的語法和修辭,也力避生造的詞兒或生吞活剝地使用文言詞句。這些白話散文的美學追求,在《重逢》和《戎馬戀》中都很鮮明,而在《春暖花開的時候》中最為突出。由於強調可讀可聽的散文,所以在這些小說中我一反“五四”以後的一般習慣,隻使用一個“的”字,而沒有“的”、“地”之分。
這次重新發表的本子,是根據一九四九年東方書社版校改了錯字,填補了漏字,對很少數字句略作修訂。因為有這些情況,所以這次重新發表的本子就算是定稿本了。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