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武器
第041章 武器
兵器店的店主是一個中年模樣的男子,淩風不好判斷他的年紀,可以說四五十歲,也可能對方已經是六七十歲,在太古大陸上,這個年齡段的外表,幾乎都差不多。
店主姓劉,在門口顯眼的位置掛著一個大大的招牌——劉家兵器。
“店家,這裏的兵器都是你們自家打造的嗎?”淩風詢問道。
“小兄弟,一看你就知道是剛出道不久。”劉店家打量了淩風幾眼,笑著說道,“如果我自家能打造兵器,哪還會來開店啊。賣個個把月所獲得的利潤還不如人家造兩把兵器得到的多呢。我這裏賣的兵器,大多是從公國的兵器廠進來的。材料和樣式都比較一般,但質量絕對可以保證。我開店做生意,也就是賺個差價,混點飯吃。”
淩風尷尬一笑,看來聽一些傭兵常說的,什麽自己的兵器是某某矮人打造的,非常珍貴;某某的盔甲也是某大師出品,絕對的精品之類的語言,吹噓的成分比較大。
而會打造兵器的大師,也不是那麽容易碰到的。
太古大陸上的兵器最常見的就是雙手劍。就像淩風看到的古力特的劍一樣,劍身不但長而且寬,打鬥的時候雙手握劍柄,看起來有些像淩風印象中的手握東洋刀的姿勢。
至於盔甲,階位比較高的武者,一般不會使用。盔甲的作用就是保護武者身體,提高武者的防禦能力,頗受大多數中階武者的喜愛。
盔甲也分兩種,一種是類似凱瑟琳穿著的用魔獸的皮製作而成的鎧甲。重量不是很大,而且防禦係數比較高,不但能抵抗一些物理攻擊,還能防禦一些魔法的攻擊。至於到了古力特、巴斯滕、西蒙之流的,基本就用不上盔甲,即使要穿,也多為比較軟的魔獸皮製成的有魔法防禦屬性的鎧甲。而且,階位越高,對自己的鎧甲要求也就越高。
當然,視魔獸皮規格的高低,防禦屬性的強弱,做工的精細程度不同,鎧甲的價值也是大不相同。但可以肯定的是,鎧甲遠不是普通傭兵可以消費地起的,它至少要比金屬製造的盔甲要高級些。
大陸上大多數金屬製造的盔甲比較重不說,還很難防禦魔法的攻擊,隻有物理攻擊的防禦還算不錯。所以,這一類的鎧甲主要使用的對象,大多是中等級別的傭兵,或者一些騎士。
淩風在兵器店裏隨意地轉了轉,應該說店家介紹的不無道理。這裏的好東西不多,基本都是屬於比較普通和實用這一類型的。
唯一讓淩風多看了幾眼的是掛在牆上的一套盔甲:頭盔的造型比較奇特,頂部比較薄,兩邊有點像是倒掛著的兩隻羊角,可以遮住人的大部分的臉。胸前的甲板比較厚,手臂以及腿腳處也都是金屬打造。盔甲的兩肩處,更是高高地疊起,連接著七八片精心打造的彎曲成合適弧度的金屬片,一直到了手肘處。大腿上的造型也和手臂處的類似。
這樣的結構,完全可以讓人發揮出自己應有的實力,手臂和腿腳的動作在穿上盔甲之後,影響並不會很大。整個盔甲也就是稍微重了些,卻顯得非常舒展。
胸部正麵的金屬板上,還刻有一些精細的條紋。盔甲腹部的甲板也一直延伸到了襠部。
整件盔甲看起來,充滿了陽剛之氣。造型非常適合淩風想象中的古代戰場上奮勇殺敵的將軍。隻不過,在太古大陸上,所有的金屬盔甲都和這一副類似,而這樣的盔甲卻並不值多少錢。
按照一般的大劍每把十幾個金幣到一百金幣左右的價格來看,金屬盔甲也就比同等的大劍要貴一點點。
如果在盔甲上加持一些附魔屬性,讓盔甲可以抵擋魔法攻擊的話,那這副盔甲的價值絕對可以飆升到一個很高的程度。但淩風也知道,即使有可以加持附魔屬性的金屬,也不會有人浪費它來製造盔甲。
大凡這樣的金屬,不是用來製作箭頭,就是用來製作劍尖部分,再加持附魔屬性之後,這樣的武器絕對是魔法師的克星。而加持了附魔屬性的武器和普通的金屬武器之間的價格,那是一個在天上,一個隻能在地上。
如果可以加持魔法屬性的金屬量足夠大的話,還可以製作成高階的魔法杖。要知道,一根好的魔法杖,可以讓魔法師的實力起碼提升一個檔次。
淩風再看了看店裏的一些魔法杖,卻基本上是木質的。金屬的也有,並不多。
魔法師的體製比較弱,所以魔法杖的重量大多比較輕。而一根魔法杖的製作,比起大劍、鎧甲等武器來說,要麻煩得多。不同屬性的魔法師所使用的魔法杖也是不同的。而且,據說每個檔次的魔法杖上的刻著的類似魔法陣的紋理也不相同。
本來,淩風還想把自己裝扮成一個魔法師的。魔法師相對於普通劍士來說,地位要略高一些。但想到如果用閃電異能來充當魔法的話,也太招搖了一些。想想還是算了,淩風覺得那魔法袍,由女人穿起來,應該比男人穿著要好看多了。
另外的,劉家兵器店裏還有一些偏門的武器。
比如單手劍。這種劍比較精巧,倒是和地球上的寶劍無論在大小和外形上,都比較相近。不過,武士中使用單手劍的比例還是非常小的。不是出生名門的高手,就是貴族的公子。前者是因為單手劍劍法的技巧性比較高,隻有在一些大的門派才會有單手劍的使用者,而且實力都不低。後者則是因為單手劍比較好看,帶在身邊用來耍帥的。
雙手劍沒有劍鞘,單手劍卻有。一些公子哥,背一把鑲嵌滿珠寶或者水晶等裝飾品的單手劍,遠比背著雙手劍要輕巧多了,也不落了貴族的風度。這一點,在太古大陸上的年輕貴族中,頗為流行。
劉店家看到淩風站在一把單手劍前看了又看,於是湊上前去問道:“小兄弟,如果看得上眼的話,可以拿下來試試。”
淩風搖了搖頭,雖然單手劍比較適合淩風使用他的落英劍法,但是,淩風覺得自己應該用不到這樣的劍法,與其背著一把單手劍惹人注目,還不如買把雙手劍實在。既然要融入這個社會,就要專業。傭兵可是很少用單手劍的。
所以淩風隨意指著一把擱在武器架上的雙手大劍問道:“店家,就這把吧,我要了。多少錢?”
劉店家看了看淩風,心裏琢磨著淩風應該是個比較大方的顧客,所以猶豫著開價三十個金幣。
淩風也不還價,直接讓劉店家拿下來,隨後付了三十個金幣就出了兵器店。直讓劉店家笑得合不攏嘴。
淩風也知道三十金幣對於這把劍來說,肯定貴了。但淩風根本就不在乎。如果說要他以拯救那些在貧民區的人為己任,淩風自認為自己沒有這麽偉大。但一些發生在他身邊的小惠小利,淩風卻也不會和別人計較。至少對於淩風來說,掙錢的方法有很多,而且很快,隻要兵器店的店家不把他當豬宰,淩風還是樂意多給一些實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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