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Simon Willis
Simon為什麽要去中國留學?
因為他想知道和地道的中國姑娘談戀愛是什麽感覺。
這是受他父親Bruce的影響,Bruce為了一個中國女人和Lillian離婚了,如今他母親Lillian雖已再婚,但是對他父親的恨意不減當年,並發誓要老死不相往來。
而那個中國女人卻沒有和他父親在一起,Simon才知道是他父親一直在苦苦追求,但從未被接受,不管他是已婚還是離婚。
中國女人到底有什麽魅力能夠將情場高手Bruce迷得團團轉?
在他的青春期裏,他交往的女孩都是華裔。她們通常熱情開放,除了膚色和發色,她們的脾性似乎與美國當地女孩沒什麽區別,這讓他感到很乏味。
再之後,他就來中國留學了。
後來他終於知道了這種感覺,卻覺得自己又什麽都不知道。
因為在和慧慧談戀愛的時候,他的心裏、腦子裏時常會想起另一個姑娘。
——蘇荷。
他好像同時愛上了兩個女孩,這很差勁,但他控製不了自己。
夢裏,蘇荷對他笑得很甜。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她對他很冷淡,甚至連朋友都不願意和他做。
不過,他的彷徨困惑並沒有持續太久,因為他的留學生涯就快要結束了,他當機立斷和顏顏提了分手,無比瀟灑地回了美國,並很快和一個美國姑娘談起了火辣辣的戀愛。
雖然,他偶爾還是會想起蘇荷,但是這種感覺隨著時間和空間的距離變得越來越淡,淡到他無需再為此煩惱。
因著Bruce的關係,他在職場上混得風生水起,很快名聲大噪。
在Simon回國的第三年。
任靜主動來找Bruce提出結婚。
這把Bruce給高興壞了,多年的夙願終於得償所願,就像在做夢一樣感覺到非常的不真實。
Bruce想給任靜辦一個盛大的結婚典禮,但是卻遭到了拒絕。
任靜隻想簡簡單單地辦理下法律程序。
這是任靜第一次結婚,Bruce並不想讓她受委屈,於是偷偷找了婚慶公司,全權交給他們處理,務必要比當年他和Lillian的婚禮還要盛大奢侈。
然後,他們的婚禮成為城中津津樂道的話題。
而任靜在正式搬進家裏住的同時,開始布置她侄女的房間。
那日是個豔陽天。
Bruce打來電話讓他晚上務必回家吃飯,任靜的侄女來美國了。
他從公寓開車回家,剛進家門,就看到了客廳裏和任靜在說笑的女孩,雖然隻是背影,可是Simon還是被她的背影吸引住了目光。
她的秀發垂直落在肩膀上,發梢微卷,充滿光亮。
女孩不經意間的回眸,令他幾乎震驚得說不出話。
任靜為他們做了介紹。
女孩看到他表現出來的慌亂表情很快恢複了平靜,微笑著對Simon說:“Long time no see.Hi!Simon.”
Simon沒有回應。
任靜倒是在一旁很詫異地問:“你們認識嗎?”
Simon搶先說:“No!”
初時看了他一眼,無所謂地淺淺笑,心想,不承認就不承認吧。
Simon很快走開,回到房間的Simon感覺到自己的心都快要跳出來了。
他幾乎失控。
欣喜若狂。
晚飯間,Bruce對初時噓寒問暖,讓她務必把這裏當作自己的家,不要覺得拘束。
他們叫她Emily。
Simon在心裏默念這個名字,整個吃飯過程故意不去看她,隻是眼角的餘光裏卻都是她的一顰一笑。
那日,他難得留下來住宿沒有回他的公寓。
過去漫長的歲月中,那些被他刻意壓製在心裏的非分之想全部都湧現出來,讓他避之不及,他的情緒似乎不再受控製,他的心裏充滿了她,所有的喜怒哀樂都與她息息相關。
他以為回來美國後,他與她就再也不會再相見了。卻沒想到,她居然就是任靜的侄女。
他覺得這是上帝為他打開的一扇門。
一夜未睡,他打開房間門,下樓吃早餐。
初時也在餐桌前端正坐著,她的笑容淡淡地掛在嘴角,胃口似乎不佳。早餐後,任靜看初時臉色不好,讓她繼續回房間補覺去了。
Simon和Bruce則一同離開去公司上班。
路上,Bruce讓Simon對初時多照顧些,那是個可憐的姑娘。
Simon淡淡地“哦”了一聲。
很長時間裏,他回家回得特別勤快,不過除了吃飯的時間,他鮮少再見到初時。
撇開任靜帶她出去認識紐約市,其餘時間她都窩在Bruce的書房裏,似乎是在認真學習。
再後來,他回家就再也沒見到初時了。
驕傲的他沒好意思開口去問任靜和Bruce,而是去問了家中和初時關係好的女傭。
原來她去洛杉磯讀書了。
休息日時,他開始頻繁飛往洛杉磯度假。
初時就住在Bruce在洛杉磯的豪宅裏,有專門的傭人負責起居,任靜對她這個侄女照顧得無微不至,不曾懈怠。
為了就近和初時生活在一起,Simon竟然將工作調到了洛杉磯。
是了,批這調令的就是Bruce。
Bruce在給Simon調令的時候,語重心長地說:“你要是喜歡她就別老冷冰冰的。”
Simon心一驚,故意裝傻:“我聽不懂你在說什麽。”
“你當然聽得懂。她回來後,你就跟你女朋友分手了,她在報紙上罵你見異思遷。我仔細想了下,你最近身邊出現的女孩也就隻有Emily了,為了她,你現在居然申請調到洛杉磯。”
“好吧,你都猜對了。在中國的時候,我就愛上Emily了。”Simon坦白。
初時沒有想到Simon剛調到洛杉磯,就一連兩個星期都吃住在公司附近的酒店裏。
這讓初時對他有些刮目相看。
之前她上網搜過他的名字,對於他紙醉金迷的生活,大家都有質疑的聲音,但是從沒有人質疑過他的工作能力,有媒體人覺得這是他的魅力,他公私分明,不因為Bruce這個大靠山在而懈怠自己的工作。
先前她還質疑,現在她相信了。
初時再次見到Simon的時候,他正胡子拉碴地坐在餐桌前吃早餐,他的黑眼圈可以媲美大熊貓了。
初時坐在他的對麵,拿起杯子喝了一口牛奶。
長久的沉默後,Simon開口問:“你周末有時間嗎?”
“你在跟我說話?”初時驚訝道,這些天他對她愛理不理的,她都習以為常了。
“這裏還有其他人嗎?”
“有啊。”初時無辜地指了指不遠處的傭人。
Simon有些被氣到:“那麽,你到底有沒有時間啊?”
“有吧。”
“跟我去個地方吧?”
“去哪兒?”
“你來美國除了紐約和洛杉磯哪裏都沒去過,我正好要去拉斯維加斯談項目,你可以跟我一起去玩玩。”
“拉斯維加斯?著名的賭城啊。”
據說現在的拉斯維加斯是全球新人蜜月旅行的首選地區。
這座活色生香的城市,有著全球最簡單的婚姻登記製度。
對於初時來說,這座城市已經被世人披上了一層神秘的麵紗,她倒是蠻好奇的。
“那就去吧。”
Simon低頭,不動聲色地笑了。
從洛杉磯沿著15號州際公路,開車一路向北,經過四個小時,他們終於抵達了拉斯維加斯。
Simon訂的酒店是拉斯維加斯大道的米高梅酒店,據說這裏有著五千多間客房,建築風格模仿了18世紀佛羅倫薩的別墅式樣,各種光怪陸離的裝飾無不彰顯著這個賭城內最大酒店的奢華氣派。
辦理好入住後,Simon帶著初時去自助餐廳吃飯。
同行的人還有Simon的下屬們,他們似乎都對初時這個亞洲麵孔很好奇。
吃飯過程中,Simon和初時全程無交流。
隻是,Simon會紳士地幫初時拿各式佳肴。
午餐後,Simon就和他的同事們去會議室開會去了,初時則回別墅。
晚上,Simon回到別墅就見到初時那樣安靜地睡在客廳沙發上,地上是一本小說,全是中文,Simon彎腰幫她撿了起來,因開了一下午的會很疲憊,在這一刻突然消失不見,變得平靜。
他靜靜地看著她的臉,不敢發出任何聲音,怕吵醒她。
睡著的Emily是這樣的可愛。
他竟忍不住上前親吻了她的額頭,然後將她抱回房間裏的**躺好,替她蓋好毯子,輕輕地關了燈。
她曾說過喜歡把她當孩子一樣寵的男人。
有何不可?
第二日,初時醒來後剛出房間就看到了跑步回來的Simon,他的額頭上都是汗,他回房間衝完澡就出來陪她吃早餐。
用完早餐後,他帶她在賭場裏玩,逛精品店,帶她看演出,他就像變了一個人一樣,更像初時在中國遇到的Simon的樣子,不再那麽有距離感,總是很有耐心。
從拉斯維加斯回來後,初時想要學車,跟任靜打電話的時候被Simon聽到了,Simon就攬下了這活,教初時開車。拿到駕照後,初時親自做了一桌子菜答謝Simon,那桌菜裏的糖醋排骨最得Simon喜愛。後來隻要一有時間初時就會做糖醋排骨,Simon怎麽都吃不厭,十分陶醉地說自己已經深深地愛上了這道菜。
初時的研究生課程結束後,就從洛杉磯搬回了紐約,跟同學去夏威夷玩了一周後就到Bruce的銀行上班,從分析師做起,每天從上午十點工作到淩晨,周末亦是需要加班。這樣的努力讓她在職場的第一年就拿到了三十萬美元的薪資。
當然Simon已經升為副總裁了,財經雜誌上的他愈發意氣風發。
在他的慶功宴上,Simon當著眾人的麵,對初時表白,999朵玫瑰花,漂亮的鑽石項鏈,羨煞眾人,就在大家都以為他們接下來會親吻的時候,初時不無遺憾地告訴Simon:“我已經有喜歡的人了。”
Simon不相信,這些年,他的眼睛一直都盯著她,如果初時真的有喜歡的人,他怎麽會不知道?而每次他隻要說想吃糖醋排骨,初時不管多累都會做給他吃,他以為她對他也是有感覺的。所以他才會選在紐約最高級豪華的餐廳,在這麽多人的麵前對她說愛她啊。
“你如果不喜歡我,為什麽要做糖醋排骨給我吃?”
“因為我喜歡的那個人也很喜歡吃糖醋排骨。”初時對他說。
Simon直視眼前這個女人,他真的是要氣瘋了。
“那個人在哪裏?你告訴我。”
“在我心裏。”初時笑著流淚。
她得了一種名叫相思的病。
所以才會在園子裏種滿了薔薇花,因為薔薇花的花語是愛的思念。
每一個夜深人靜的夜晚,隻要初時想念他,就會去南大的BBS上搜索他的信息,她離開後,他身高長到了181厘米,眉眼輪廓褪去了青澀,是金融學院的院草,甚至是南大的校草。他養了一隻薩摩耶,經常在學校裏遛狗,初時覺得那隻狗很像貴喜,估計也是龔行之家的狗的後代吧。在學校裏,有許多女生都愛慕他,然而他的心思都隻撲在學習上,沒有戀愛史。這讓初時心裏多少得到了安慰。
她的少年,從來都不會讓她傷心難過。
初時將全部的心思都花在了工作上,直到暈倒在辦公室。
工作將她的身體累垮,與此同時垮掉的還有她的鬥誌,出院之後,她每天除了發呆就是發呆,不看手機和電腦,不理會任何撥打進來的電話,將自己關在房間裏。
任靜問她究竟在想什麽。
初時有些恍惚地說:“想念任遠啊。”
任靜歎息一聲,安慰道:“人死不能複生,都已經過去那麽多年了,他早就重新投胎轉世了。”
“姑姑,我想回國看看。”
後來,任靜才知道,原來這個世界上真的還有另一個任遠,一直在等待著初時。
開頭的徐徐道來慢慢將我引入這個故事,幾頁過後,早就忘了這隻是一個故事,初時是真實的,任遠是真實的,那些年少的悸動與惘然都是真實的,每一個人的身上都有現實的影子,這是一本細膩又貼心的青春日記本。
——孩子幫
這是一段讓人無法自拔的青春,那麽美好,卻又那麽殘酷,那麽溫暖,卻又那麽悲傷。就像任遠記得初時的一切,記得她曾說為他驕傲,記得她的夢想是做自己,我們也會記得,記得他們曾經經曆的一切,記得這個故事給我們的感動。
——雲上
當任初和我說起這個故事的時候,我覺得它應該會很溫暖。在我們年歲漸長後再回頭來探討愛情這個主題時,應該要發現它的歡愉和眼淚背後更深的意義,就好比任遠因為初時學業進步、性格蛻變,成長為更優秀的自己;而初時也因為任遠,最終結束了頂用別人姓名的人生,有勇氣直麵最真實的自我。這也許就是這本書裏有關愛情的體會,它是你帶來的全世界的溫暖和光芒。
——蘇沐梓
關於暗戀這件事,總是青春裏最純粹的經典話題,我想幸福就是我暗戀的那個人原來也一直在暗戀我。
——竹宴小生
時光繞過天荒,世事穿越地老,最後令我們感動的仍是任初時與任遠最初和最後的愛。
——薇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