禍不單行

十一月九日,星期二,早上十點

長時間以來,我一直感到非常困惑——為什麽那些一流的犯罪學作家們,像艾德蒙·皮爾森、H.B.厄文、費爾生·揚、坎農·布魯克斯、威廉·博利索和赫諾德·伊頓他們,都沒有騰出些篇幅對格林家的悲劇作些細致的分析;現在看來,這不僅僅是我們這個時代非常重要的懸案之一,事實上,縱觀整個近代犯罪史,也找不出比“格林家血案”更為特殊的案件。在我重新整理自己為這起案件所做的大量記錄與相關的文件之後才發覺,事實上,整起案件的發生並非像它表麵所呈現出的那樣“無跡可循”,但即便是最能發揮想象力的人,也不可能對案件的縝密邏輯作出正確的推斷。

在案發後的一個多月裏,由於新聞媒體的爭相報道——即便隻是以訛傳訛的案件概述,也足以滿足社會大眾被這起駭人聽聞的案件所勾起的強烈偷窺欲。毫無疑問,世人們都確信自己看到了“真相”——無非是浮於表麵的現象——然而沒人能夠知道,這一連串血案的背後,深藏著怎樣荒誕不經的隱情;盡管我是這起悲劇性案件破獲過程的親曆者,甚至還私藏著案件偵破過程的記錄文件,盡管如此,當我此刻坐在這兒,決定公布案件的第一手資料時,我的大腦還在不停地對自己說:“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長久以來,這一直困擾著我。

案件背後恐怖的陰謀,扭曲的心理動機,晦澀難辨的作案形式……種種令人匪夷所思的人性糾葛,世人都無法從新聞報道中讀到。而另一方麵,僅僅分析犯案的經過是無法弄清楚最後的結果的;隻憑借普通的偵破手段也不可能理解事件發生的高度戲劇化情節與違背常理的一麵。為什麽人們會完全確信警方能夠以傳統的辦案方式解決案子?因為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案件本身最關鍵的部分——犯罪意圖與犯罪行為。由於警察局和檢察官之間心照不宣的“默契”,秉著“概不公布案件全貌”的宗旨,因而人們也無從注意到。至於這一切是緣於“即便說出來也沒人會信”,還是因為案件本身“恐怖到了無人敢談”的地步,我也就無從知曉了。

鑒於以上種種原因,我才會下定決心記錄案件偵破的整個經過——這一切完全是第一手的、未經刪減的“格林家滅門慘案”的案發記錄(我想沒必要再重申作為記錄者資格的問題)。現在,悲劇已經成為過去,是時候公布案件的事實真相了,這也是我們無法回避的問題。而且,偵破這起案件的功臣,理應受到讚揚。

這個人撥開重重迷霧,最終破獲了這起駭人聽聞的血案,驅散了長久以來籠罩在人們心頭的恐懼。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這個人不曾正式同警方聯手辦案;在那些已經公布的謀殺案件的調查記錄中,也從未提到過他的名字。但事實上,如果沒有他以及他那一套新型的犯罪分類法,這場針對格林家族的大屠殺的真相恐怕永遠無法大白於天下。

警方在調查案件的過程中,總是根據犯罪現場所能找到的證據,依照教條式的辦案方式進行推論。然而,這起“格林家血案”背後所隱藏的陰謀,完全超出了通常意義上的犯罪解析。而這一位不願公開身份的人士通過幾個星期困難重重的調查,不懈努力地分析之後,最終查出了罪魁禍首。

他是一位風流倜儻、交際廣泛的貴族,同時也是紐約地方檢察官馬克漢的密友。我無權泄露這位貴族的真實姓名,但是為了方便講述偵破案件的經過,我決定稱他為菲洛·萬斯。幾年前,他已經離開紐約,搬到了佛羅倫薩附近的一幢花園別墅中,並且也無意在有生之年舊地重遊,因而我得到他的授權發表他以“法院之友”身份參與偵破案件的曆程;檢察官馬克漢也已經退休,現在隱居在某地生活;而一向正直、堅決、果敢的厄尼·希茲警官——當時偵查格林家血案的警方負責人,也因為獲得了一筆遺產而實現了他的人生理想——在莫霍克山穀中開一家農場,還原印第安人的本色生活,他的農場現在飼養著稀有的懷恩多特品種雞。正是由於這些人的幫助,我才能夠掌握格林家血案的偵破細節,發表內容翔實的案件調查記錄。

至於本人為何參加這起案件的偵破,在此有必要解釋一下(“參加”並不確切,實際上隻是處於冷眼旁觀的位置)。

我,凡迪恩,一直以來都是萬斯的私人律師。我辭掉了父親開辦的律師事務所(凡迪恩與戴維斯法律事務所)的工作之後,就專門協助萬斯處理法律上和財務上的相關事務(這樣的工作並不繁重)。我在哈佛上學的時候,就已經和萬斯成為了好友。我發現,在擔任他的法律代理人與財務主管之餘,不知不覺中我也從萬斯偵破案件的過程中獲得了許多有益的經驗。

那個時候,萬斯剛剛三十四歲,將近六英尺的(1英尺=0.3048米)身高,身形瘦長而結實,體態優雅。輪廓鮮明、俊秀的五官加上修長的身材,使他的外形看起來極具吸引力。然而他臉上時常掛著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情,實在讓人無法將他這副樣子與“英俊”聯想到一塊兒。但萬斯擁有富於智慧的雙眼,直挺的鼻子,與一張看上去“嚴以律己”的嘴巴。在這一種冷峻的外貌(如同隔在他與夥伴之間的一道無法穿透的玻璃牆)後麵,存在著高度的機智與驚人的自製力;毫無疑問,在那些確實了解他的朋友眼中,萬斯所表現出的些許桀驁不馴,散發著無窮的性格魅力。

由於他所接受的教育大部分是在歐洲完成的,因而說話時總是帶著牛津口音;但這並沒有影響到他的任何方麵——他可不會因為別人腦子裏的想法而改變自己的“姿態”。在學校時,萬斯是一個勤奮的學生,始終保持著旺盛的求知欲,在文化人類學與心理學的研究上花費了很多心血。他鍾愛藝術,並在這方麵展現出了卓越的才能與非凡的鑒賞能力,至於他那瘋狂的收藏愛好,也有著豐厚的收入作為有力的資金保障。正因為萬斯始終關注著馬克漢管轄區域內的犯罪問題,他才會將對心理學的興趣投注於個人的行為主義之上。

萬斯參與偵破的第一起案件,正是之前我已發表過的“艾文·班森命案”(注:《死亡名單》);這第二起呢,正是那宗看起來似乎沒有答案的百老匯美女瑪格麗特·歐黛兒致死案(注:《魔鬼的**》)。就在這一年的秋天,發生了格林家的血案。我像保存前兩宗案件的記錄那樣,留存了這次案件的完整記錄。我不僅收集了相關的每一份文件,並從警方那得到了逐字抄錄卷宗的許可,甚至速記下了許多萬斯與高層警官之間的對話,無論是公開的還是私人的。這份記錄的翔實和完整,即便是山謬·佩皮斯本人(注:山謬·佩皮斯,生活在十七世紀的英國海軍官員,用密碼的形式詳細記載了一六六?—一六六九年間的私人生活和社會變遷,至到一八二五年密碼才被解譯成功),也會感到汗顏。

在格林家血案發生之時,馬克漢上任剛好滿一年。或許有人曾記得,那一年的冬天來得特別早。剛到十一月,人們就遭遇了兩次暴風雪的侵襲,當月的降雪量也打破了該地區十八年來的最高記錄。為什麽我會特別強調這一場早到的風雪?因為它在格林家血案中扮演了邪惡的角色,是促成這起謀殺案件發生的重要因素之一。由於這一悲劇中的諸多內幕尚未公諸於世,因而根本沒人會注意到,那年晚秋反常的氣候,會與發生的格林家血案之間有何重要的聯係。

萬斯之所以會介入“艾文·班森命案”的調查,完全是因為馬克漢的挑釁;而在“金絲雀殺人案件”裏的作為,則是萬斯自己的主意。至於這次為何會參加格林家血案的偵查,則純屬巧合了。在偵破卡娜瑞案件後的兩個月間,馬克漢多次登門拜訪萬斯,出於地方檢察官的職業需要,向他請教有關罪犯偵查學方麵的問題。在一次討論中,我才無意中聽到了格林家發生血案的消息。

盡管在品味與道德觀念上兩者都存在著很大的不同,但馬克漢和萬斯已是多年的老友,彼此之間情誼深厚。兩個性格迥異的人,為何會產生如此堅固的友誼?我對這一問題深感迷惑,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對這兩個人的了解也愈加深刻,才漸漸懂得了他們這份獨特的友情:當他們在一起時,各自都能夠從對方身上看到自己天性中所缺乏的某種特質——這或許也喚起了雙方各自潛在的某種本能。

馬克漢生性耿直、魯莽,有時盛氣淩人,但為人誠實、善良,不屈不撓。總以嚴肅的態度看待人生,堅決捍衛法律的尊嚴;而萬斯則活潑開朗、儒雅多情,臉上總帶著一股永恒的尤維納式的嘲諷勁兒(注:Juvenal,古羅馬時代的諷刺詩人,有十六首諷刺詩傳世,旨在嘲諷帝王的權威和貴族的糜爛生活),冷眼旁觀殘酷的現實社會,扮演著一個奇特而公正的角色。他不僅觀察社會,對人性的分析也如同鑒賞藝術般深刻,不僅如此,他在剖析人物的行為動機這一點上也具有超乎尋常的精確判斷力,我在很多場合都已見識過這種能力了。很顯然,馬克漢非常了解萬斯身上的這些特點,並能快速激活它們以發揮真正的價值。

十一月九日的上午,還不到十點。我和萬斯前往位於富蘭克林大街與中央大街拐角處的舊刑事法庭大樓,來到了位於四樓的地方檢察官的辦公室。在那個不同尋常的上午,馬克漢正在盤問兩名參與搶劫案的劫匪。兩名歹徒相互指認是對方開了致命的一槍。而這次盤問的目的就是為了確認到底誰是謀殺犯、誰才是目擊證人。就在昨天晚上,馬克漢和萬斯就這一問題已在史蒂文森俱樂部的交誼廳裏討論過。萬斯對這事很好奇,請求參加審訊;而這正是馬克漢所希望的,很快同意萬斯的請求。因此,我們才起早開車來到了這裏。

在和這兩名劫匪對談了一個小時之後,萬斯的結論出人意料:這兩個人都不是開槍殺人的罪魁禍首。

“馬克漢,你應該能夠看出來,”當承辦警務人員押解犯人返回紐約市墳墓監獄後,萬斯才拖著長音慢條斯理地說,“這兩個家夥把看到的都說了出來,並且都認為自己說的才是真的。由此可見,他們兩個都不是真凶。但無論如何,他們都該被絞死——確切地說,他們生來就該被絞死。看著這幫匪徒不能遭到應有的懲罰,真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情啊……說真格的,馬克漢,還有沒有其他人參與了這起搶劫案?”

“當然,”馬克漢點頭答道,“還有一個叫艾迪·馬波的,逃掉了。根據其同夥的供詞,他可是道上出了名的惡棍。”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這個艾迪才是罪魁禍首。”這一判斷後來得到了證實。大概一年之後,這一名叫艾迪·馬波的歹徒在底特律被捕,移送紐約後被判謀殺罪名成立;而他的這兩名同夥也因搶劫罪獲刑,現在還在新新監獄服牢役。

當時馬克漢對這一判斷不置可否。而萬斯一邊說著,一邊懶洋洋地起身,伸手拿他的烏爾斯特大衣。

“順便向你打聽一下,”這時他已迅速地穿上了大衣,“今天早上,我看到連最古板的報紙都將昨晚發生的格林豪宅裏的血案新聞放在了頭條上,效果非常誇張。這是為什麽呢?”

馬克漢聽到這,迅速瞥了一眼掛鍾,眉頭緊鎖。

“這倒提醒了我,”他說,“契斯特·格林今天一早就打來電話,堅持要見我。我約他十一點過來。”

“噢,那你們準備在哪兒見麵?”本來萬斯的手已經握在了門把上,當聽到馬克漢這樣說,又馬上伸進了衣袋裏,拿出了煙盒。

“我可不想見他!”馬克漢憤憤地說,“但是很明顯,當人們遇到麻煩事時,他們都把目光投向了檢察官辦公室這個‘情報交流中心’。不管怎麽說,我和契斯特·格林已經算是老相識了。既然都是瑪麗邦高爾夫俱樂部的會員,所以我就不得不耐著性子聽一聽,他對這起極具轟動效應的格林家血案有什麽看法。”

“報紙上都說是竊賊所為——真的是這樣嗎?”萬斯吸了幾口煙,繼續問道,“被槍殺的是兩個女人嗎?”

“別提了,沒有比這起案子裏的格林一家更倒黴的家庭了!很明顯,隻有外行人才能幹出這樣的事情:受到驚嚇就控製不住自己開槍亂射,然後橫衝直撞地跑出去。”

“這樣說來倒是讓人感到挺納悶兒的。”萬斯一副若有所思的樣子,順勢滑進了門邊的扶手椅裏,“丟了什麽古董或是餐具沒有?”

“東西都還在。這名竊賊一定是還沒來得及偷東西就被主人發覺了。”

“如果是這樣,那麽小偷豈不是笨到家了?一個外行的小偷冒險闖入了豪宅之中,趁著夜色想要偷光餐廳裏所有值錢的餐具,但不幸被主人發現。受到驚嚇的他慌忙跑到樓上,分別朝不同臥室裏的女人開槍,然後飛奔而逃,什麽也沒來得及帶走……多麽富有戲劇化的情節,簡直令人難以置信。有誰能想出這套玩意兒?”

馬克漢的臉色立即沉了下來,然而等到他再說話的時候,他已經克製住了自己要發作的脾氣。

“昨天晚上,接到報案電話的是正在值班的費瑟吉爾,也就是我的助手。他同警方一起查看過現場,並且也認為警方的結論是正確的。”亞摩·費瑟吉爾當時擔任助理檢察官一職,後以坦慕尼協會候選人的身份獲選了議員。

“假如費瑟吉爾判斷正確的話,那麽為什麽契斯特·格林還會這樣性急地約你見麵?”

馬克漢閉緊了嘴巴,沒有回話。那天早上,他顯得有點兒不對勁,尤其是萬斯這般刨根兒問底兒,更加令他感到惱火,但他還是努力克製著自己的情緒。過了一段時間,馬克漢還是勉強滿足了萬斯的好奇心:

“既然你這麽關注這起案件,不如一起留下來——如果你自己也堅持這樣做的話,看看格林的葫蘆裏到底賣得什麽藥。”

“噢,我當然願意留下來,”萬斯一臉狡黠地壞笑,順勢脫掉了他的大衣,“我就是如此的心軟,竟無法拒絕這般盛情的邀請……對了,這個契斯特是格林家族成員中的哪一位?他和這兩起謀殺案中的被害人有什麽關係?”

“確切地說,隻有一起殺人事件,”馬克漢以克製的語氣修正他的說法,“格林家的四十多歲未婚的長女當場死亡;而另一個遭到槍擊的女兒年輕一些,我相信她有機會恢複過來。”

“那個契斯特如何呢?”

“他是格林家的長子,大約四十歲左右。聽到槍響之後,他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人。”

“這所豪宅裏還住著哪些家族成員?不用告訴我還有老圖亞斯·格林,我知道他已經去見上帝了。”

“當然,老圖亞斯已經過世十多年了,但他的妻子還在世,癱瘓在床、無法走動。此外就是他們的五個後代:大女兒朱麗亞;長子也就是契斯特;隨後是另一個女兒希蓓拉——我想她大概有三十歲了;然後是老四雷克斯——一個蒼白瘦弱、喜愛閱讀的青年,比希蓓拉略小一歲;最小的艾達則是領養的女兒,二十三歲左右。”

“被殺的是老大朱麗亞嗎?那另一名遭到襲擊的人是誰?”

“就是最小的女兒艾達。她的房間好像是在樓上臨著客廳的位置,正好對著朱麗亞的房間。那名小偷慌亂中一定是誤將她的房間看成通道了。我認為當時的情形是這樣的:小偷在向朱麗亞開槍之後,就衝開朱麗亞的房門,直闖入他所認為的‘通道’——也就是艾達的房間。結果發現弄錯了,隻得又向‘目擊者’開槍。到最後才找到出口,逃向了大門的方向。”

萬斯沒有搭話,抽著煙思索著。

“看來,你的這位闖入者當時實在是太緊張了,以至於會把房間錯當成樓梯間,是不是?但這樣一位不請自來、有收集餐具癖好的紳士幹嗎要跑到樓上去呢?這難道不奇怪嗎?”

“也許是為了首飾之類的東西,誰會知道!”馬克漢忍無可忍,終於發作起來,“我又沒在那兒。”語氣中帶有明顯的嘲諷勁兒。

“好了,好了,馬克漢!”萬斯討好道,“別這麽小氣,我隻是想從純理論的角度來探討這起案件,並沒有別的意思。請原諒我的那些毫無根據的想法。”

就在這個時候,馬克漢那位靈巧的秘書史懷克適時地出現在辦公室虛掩的門邊上,告知我們契斯特先生的到來。